沂水县职教中心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沂教基字[20xx]8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在秉承以往体育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阳光体育运动为载体,把学校体育作为素质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重要突破口,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提高学生的体育与健康意识,引导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断提高体质健康水平,促进浓郁的校园体育锻炼氛围和学生自觉锻炼习惯的形成,推动和谐、高效和充满活力的校园文化建设。
二、 活动主题
以“我运动,我青春,我健康”为主题,以“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为目标,以“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周周有安排,月月有比赛”为主体,积极有效地开展大学生阳光体育运动。
三、 实施原则
1、教育性原则。要遵循教育性、科学性、趣味性原则,始终坚持育人宗旨,以此陶冶学生情操,坚定学生意志,培养学生团队精神,促进学生体育意识的形成和锻炼习惯的养成;同时,遵循教育规律、运动技能形成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学会科学锻炼身体的方法与手段,寓学于乐,寓练于乐。
2、全面性原则。要面向全体学生,其运动的内容与形式要丰富多彩,能够满足不同特长、不同兴趣、不同层次学生的发展需要,促进学生的身心素质,同时,关注身体有障碍学生的体质健康和体育锻炼。
3、自觉积极性原则。要遵循自主自愿与积极引导相结合原则,因势利导、因材施教,充分尊重学生的自我选择权和自主活动权,为学生营造一个自主讨论、组织、操作、交流和评价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4、体育教学主体原则。要与体育课教学相结合,以体育课教学为基本平台,根据课程要求和具体情况,增加体育课程内容的选择性,强调活动的多样性,活动形式的创新性,增强学生自觉参与体育锻炼的意识,树立学生 “终身体育”的理念。通过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教育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运动。
5、课内与课外相结合原则。要配合体育课教学,保证学生每个学习日有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将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育计划,形成制度。通过加强学生体育社团和体育俱乐部建设,广泛开展学生体育竞赛,以及主题鲜明、具有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的学生体育活动,不断丰富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
6、校内与校外相结合原则。要以校内为主阵地,积极举办校内多层次多形式的体育竞赛活动,并逐步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阳光体育运动。同时,充分发挥校外的影响和作用,参加校外各种体育比赛,扩大
影响、增进交流,并有计划地组织优秀运动队、明星运动员深入校内,开展体育表演、体育比赛、体育研讨等体育文化交流活动,促进学校群体工作更广泛的开展。
7、阳光体育运动与体质健康测试相结合原则。要充分发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导向作用,配足配齐必要的测试仪器设备,明确分工和落实责任,发挥其杠杆和导向作用,促使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8、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原则。在广泛开展群众性阳关体育运动的基础上,要加强课余体育训练,努力提高学校的体育运动水平,促进学校体育在更高层次上的普及,形成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良性发展局面,全面提升学校体育工作水平。
9、安全性原则。要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安全管理机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健全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提高自救和互助能力,避免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 实施目标
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以“达标争优、强健体魄”为目标,努力实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周周有安排,月月有比赛” ,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组建职校乒乓球体育代表队,参加临沂市竞赛活动,争创佳绩,为学校争光。在保证体育课堂教学效益的基础上,促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全面实施,合格率提高到90%以上。通过坚持不懈地推动阳光体育运动的实施,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和珍视健康、重视体育的浓厚氛围。
四、 实施措施
(一)组织机构
成立校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
组 长: 武传法
副组长: 许宝法 武善松
组 员: 张明刚 张永刚 马长青 肖玉鹏 武玉贞 武晓东 辛培成
(二)实施内容
1、体育教学
推进体育教学改革,指导学生参加阳光体育运动。将适合的、具有我校特色的、能够接近学生特点与需要的教学内容作为主要教材列入到体育课堂教学中,增大学生的选择性和兴趣度,提高教学内容的丰富多样性,激发学生自觉参与体育锻炼的意识和主动行为,引导学生树立“终身体育”的思想理念。通过体育教学,不仅使学生掌握二至三项健身的基本方法和体育活动技能,而且能够学会科学地进行体育锻炼。
加强教学常规化管理,严格考勤,强化课堂教学质量,提高课堂教学的实效性和从事课外锻炼的指导
性;体育教研室积极开展教学研讨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教学常规检查和教师间的相互听课,开展教学研讨,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相互取长补短,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力求体育课堂教学质量能够得到规范化的保障与提高。
要坚持和完善体育科目测试工作,建立完善的体育课程考核综合评价体系,将体育意识、运动技能、运动参与和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等作为体育成绩的评定内容;并将体育科目测试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组成部分,作为学生评优和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条件。
2、早锻炼、大课间活动
(1)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由政教处制订《沂水县职教中心早操制度》,《沂水县职教中心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实施办法、》全面负责早锻炼和大课间活动的组织、考勤、评比、通报等管理工作。
(2) 组织机构:政教处、各教学部、学生会。
(3) 责任分配: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学生自律会检查早锻炼和大课间的实施,统计各班出勤情况,评价出操质量。
(4) 早锻炼内容:冬季晨跑、广播操。大课间内容:夏季为广播操,冬季为环圈地跑。中间串插趣味活动。逐步建立与推广新型式、新内容与手段的健身方式,提高练习者的锻炼兴趣和实际效果。
(5) 考勤与评价作为各班级学生工作评价及学生体育课成绩的重要依据。
3、课外体育活动
(1) 教务处、政教处、各教学部负责全校课外体育活动和各类竞赛,各部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学校体育竞赛活动、组织开展本部阳光体育活动。
(2) 学生会体育部、班级体育委员,要积极开展工作,组织好相应的活动。
(3) 课外体育活动各部要有自己的特色。成立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跳绳、健美操、踢毽子、体育舞蹈等单项体育俱乐部,并鼓励教师开办更多的深受学生喜爱的体育俱乐部。
(4) 体育俱乐部要认真宣传,制定俱乐部章程和活动计划,写好总结报告;并按自己组织、自己管理、自己参与、自己收益的宗旨,发挥效益,按照《学校体育俱乐部暂行管理规定》、《学校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开展工作,定期总结汇报,体育运动委员会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及活动经费。
(5) 开展“我运动 我青春”月月有竞赛系列活动
上半年:
① 3月——学生趣味体育比赛;
② 4月——跳绳比赛;
③ 5月——广播操比赛;
④ 6月——乒乓球比赛;
下半年:
① 9月——秋季田径运动会;
②10月——羽毛球比赛;
③11月——拔河比赛;
④12月——冬季长跑比赛;
(6) 发动全校积极组织各年级全体学生、多层面的丰富多彩的体育文化活动。各教学部要制定相应的阳光体育活动计划,逐步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周周有安排,月月有比赛”。
(7) 开设体育文化知识的讲座(包括组织观看比赛、学生研讨等)、各类培训班及相关主题的征文等活动,以此丰富校园体育文化。
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课外体育锻炼的主要内容,也是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1) 制定计划,组织学生以集体测试、个人测试、达标赛、通讯赛等多种形式进行测试,为每一个学生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做好数据的整理、统计和上报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2) 建立体弱病残学生健康档案,完善免测手续,关心与组织好这部分学生的健身锻炼。
(3) 建立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水平测试制度。具体测试内容包括:男生5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1000米跑;女生5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800米跑。对测试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了解新生基本素质状况,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改善与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4) 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报告书纳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毕业、就业的重要依据,并与奖学金评比挂钩;对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等级的学生颁发“阳光体育证章”,达到优秀等级的颁发“阳光体育奖章”。
五、完善制度,保证安全
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证阳光体育运动健康有序地进行。各项活动要做到精心组织,严密策划。各项活动的开展必须在教师的监控指导下进行,同时每项活动都要有完善制定完善的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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