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教育责任的
实施意见文章来源:研工部 发表时间:20xx-03-02
各二级党组织、党群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根据上级文件以及《中共中南大学委员会 中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中大党字[20xx]9号)、《中南大学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德育及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大党研字[20xx]2号)等文件的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教育责任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性 思想政治教育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研究生的全面素质培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肩负学术、科研指导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双重重任。 二、总体要求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研究生人才培养目标要求,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导师的教书育人职责,突出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具体要求 1.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导师在培养、指导研究生的过程中,要将培养研究生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心理素质以及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放在首要位置,并贯穿于教学、科研等具体培养环节的全过程。 2.加强师德修养。研究生导师要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术学风等方面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3.加强对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特点、方法的研究与探索,努力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4.建立相关制度,确保思想政治教育责任落到实处。交流制度。原则上要求导师每个月与研究生交流思想的次数不少于1次。 联系制度。导师每学期要与各培养单位分管领导或研究生辅导员联系、沟通1--2次,交流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情况,尤其是对那些有特殊困难需要帮助的研究生,要及时反馈信息,并尽力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鉴定制度。导师对研究生每学年的思想政治表现进行了解和考核,并把评语和考核结果写入研究生的学年总结鉴定表中存档备案。 预审核制度。在研究生请假、评奖评优、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各项申请中,导师必须了解实际情况,进行预审核。 参与制度。导师要了解学校和各培养单位对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计划、安排和要求,组织或督促研究生参加学校、各培养单位组织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要参与学校相关部门和各培养单位邀请导师参与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教育制度。导师要按照学校要求,积极协助各培养单位抓好研究生的入学教育、专业教育、学术道德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法纪教育、安全教育。尤其是对外派出去进行科研、学术交流、社会实践等活动的研究生,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与法纪教育。 四、措施和办法 1.学校把教师教书育人的能力,尤其是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作为遴选和考核导师
的必要条件与重要指标。 2.建立激励与保障机制。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业绩突出的研究生导师,学校每年进行表彰;对不履行思想政治教育职责或职责履行不力的导师,学校在适当范围内予以批评,并督促其加以改进。导师履行思想政治教育责任的情况,与导师的招生指标、年度考核、评奖评优、职务聘任等挂钩。此外,学校通过组织交流、专项培训活动等形式,提高研究生导师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拨出专门经费,以项目资助等形式鼓励导师加强对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与探索。 五、管理与考核 1.在导师思想政治教育责任的实施中,学校建立党委领导、党政结合、强化行政、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其中,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组织部署,提出实施意见,同时对各培养单位整体实施的情况进行督查、考核与协调,促进此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各培养单位党组织和行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创造良好的条件,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对研究生导师履行思想政治教育责任情况的考核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各单位要根据学校的要求制订具体的考核办法,每学年定期对导师进行一次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向学校提出奖惩建议。其中,对履行思想政治教育职责不力、出现重大问题或事故的导师,由各单位提出处理意见,经学校审核后给予相应处理。 3.各培养单位党政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要明确专门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的督促与落实。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要在课题研究、表彰先进等方面予以经费保障,并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六、其他事项 1.学校印制统一的《研究生导师工作笔记本》发放给各位导师,各培养单位应将《研究生导师工作笔记本》的记载情况作为管理和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2.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中共中南大学委员会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