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实施意见

时间:2024.5.15

XXX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的实

施意见

各村支两委、乡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维护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一步推进我乡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健康发展,现就我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以及民主管理制度有关事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以及民主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健全和完党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完善村民自治,健全农村基层民主的重大举措;是顺利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村党凤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是农民群众的迫切愿望。近年来,我乡农村基层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得到了长足发展,党务政务、村务和民主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个别村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中还存在工作整体标准不高,制度不完善、重形式、轻实效,办事不公开,决策不民主等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工作不落实。个别村社干部不愿意搞村务公开;有的是怕麻

烦,不愿公开;有的是不明确政策,不懂公开。二是公开的效果差。个别村务公开重形式、轻实效,甚至搞假公开欺骗群众。这些问题与我乡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了我乡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各村支部、村委会和乡级有关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增强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把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好“三农”问题,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健全制度 促进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

(一)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

1、完善公开内容。搞好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关键是把广大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和热点问题进行公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必须公开,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等。要继续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计划生育方面:超生户管理费收支情况。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帐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当前,要把村集体债权、债务、村内“一事一议”筹劳筹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它补贴农民、超生户征收管理费标准、迁入户口管理费标准,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

2、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村务公开要适应农村人口流动范围增大和流动频率加快的实际,应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原则,不拘形式,作到灵活有效。一是公开形式,应本着因事制宜、因人制宜和方便、有效的原则。根据公开内容和对象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公开形式。乡、各村、乡级单位应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标准较高的固定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栏,同时还可充分利用会议即时向群众公开。二是公开的时间,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布一次。要推进村务事项从办理结果的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公开延伸。三是公开的基本程序,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系会议讨论确定,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

3、建立完善村务公开监督制度。各村要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并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对不履职的成员,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罢免其资格。群众对公布的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投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同时,要建立健全

公开档案,以备群众查询。

(二)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机制

1、推行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要实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村级民主决策的事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有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权利的内容。

2、明确村级民主决策形式。村级民主决策的基本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建立健全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确保村民代表真正代表民意。

3、规范村级民主决策程序。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原则上要遵循以下决策程序: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由村党组织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村党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民主决策事项的办理。对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会前要向村民或村民代表公告,广泛征求意见,会后要及时公布表决结果,对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要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

1、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农经站每季度将对各村

的集体财务进行统一做帐进行监督。

2、推行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乡党委、政府将于每年的年终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座谈会,对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进行民主评议。

(四)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制度

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要依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本村的实际讨论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等。建立村民委员会换届后的工作移交制度,加强村民民主理财制度建设,规范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明确规定村组干部职责、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级各类组织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明确提出对经济管理、社会治安、移风易俗、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要求,用制度规范村组干部和村民行为。

三、建立目标责任制。为确保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全乡成立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名单附后)。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会议精神;掌握全乡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新情况,提出指导意见;分析研究本地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协调有关部门抓好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强对全乡政务公开、村务公

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向乡党委、政府报告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及有关重在问题,指导推动全乡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各村也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协调小组。我乡将于4月初6月底对各村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制度进行一次清理、完善。并要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半年、年终两次检查。从今年起,乡上将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纳入全乡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作为考核评比民主法治示范村、“五好”村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村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群众依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监督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及时听取群众意见,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推进全乡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工作进程。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

意 见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太白顶风景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落实“十个全覆盖”,进一步提高我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xx]17号)、《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xx]32号)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随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责任感

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是党中央顺应农村发展趋势和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愿望,着眼于扩大基层民主、夯实基层基础、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当前,我县正处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和谐随县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对于推进我县农村改革和发展,完善村民自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县上下必须统一思想,增强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村务公开的内容和要求,健全村务公开制度

(一)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

况和群众的意愿,按照《湖北省村务公开目录(试行)》的要求,明确村务公开的具体内容:

1、党务公开。主要包括:⑴党组织基本情况;⑵基层党务工作情况;⑶日常活动情况;⑷重大事项通告;⑸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情况。

2、政务公开。主要包括:⑴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有关政策;⑵国家扶农惠农政策;⑶计划生育政策措施;⑷村庄规划、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及补贴措施;⑸农村社会保障政策措施;⑹征兵政策落实措施;⑺定向考录村干部的政策;⑻有关其它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措施。

3、事务公开。主要包括:⑴村委会任期规划、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⑵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及其实施情况;⑶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及实施情况;⑷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⑸村集体土地征用征收及补偿情况;⑹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⑺村集体资产、“四荒”发包情况;⑻村宅基地批建情况;⑼计划生育及奖惩情况;⑽各种农业补贴政策落实情况;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⑿民主评议村干部情况;⒀村民的建议及意见反馈等。

4、财务公开。主要包括:⑴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村集体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及其审计结果;⑵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⑶村级财务收支情况;⑷各级投入的扶贫、农业开发、以工代赈等资金使用情况;⑸农村低保、分散供养“五保”、优抚、救灾救济、移民补偿、农村征地补助、退耕还林等款物的发放情况;⑹水、电等费用收缴情况;⑺村集体经济债权债务;⑻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⑼村干部误工报酬;⑽各级对村集体资产、资金审计情况;⑾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社会个人捐赠款物使用情况。

5、服务公开。主要包括:⑴经济服务;⑵社会服务;⑶综治维稳服务;⑷公益事业服务。

6、点题公开。村民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规范村务公开形式。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采取多渠道的形式进行村务公开。要依据行政村的面积和人口规模设立村务公开栏,公开栏应设立在方便群众观瞻的地方,要做到防雨、防晒、实用、美观。公开栏的面积要满足村务公开的内容,一般不得少于8平方米。要明确责任人,加强对公开栏的维护和管理,防止公开栏的毁损和公开内容的丢失。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明白纸”、民主听证会、召开群众会议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

(三)规范村务公开的时间。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要推进村务事项从办理结果的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

(四)规范村务公开程序。公开村务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是村“两委”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二是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三是提交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四是由村“两委”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五是村“两委”对村务公开资料整理归档。六是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受理村民意见并及时调查,经查实后督促村民委员会重新公布,也可以直接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询问,村民委员会应在10日内予以解释和答复。

三、进一步完善村级民主运行程序,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一)规范民主决策机制。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要实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村级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照决策程序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与处置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强化村务民主管理。

1、推进村级事务民主管理。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要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结合实际讨论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村民委员会换届后工作移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明确规定村干部的职责、工作程序及相互关系,明确提出对经济管理、社会治安、移风易俗、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要求。民主管理制度经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

2、加强村级财务民主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民主理财机制。各村要成立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中推选产生。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帐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村民有权对本村集体的财务帐目提出质疑,有权委托民主理财小组查阅、审核财务帐目,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对财务问题作出解释。二是规范村

级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由证明人共同签字(盖章)。村级的所有开支必须由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定为不合理财务开支的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财务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1、加强村级财务审计监督。财政、审计部门和乡镇政府要组织审计小组进行村主要干部离任审计、内部审计、工程项目专项审计、年终审计和政府认为需要的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审计等常规监督。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使用等情况。

2、推行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民主评议对象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以及享受由村民或集体承担误工补贴(工资)的其他村务管理人员。民主评议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可结合年终工作总结,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民委员会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评议结果与村干部的使用和报酬直接挂钩。

四、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措施落实

1、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镇(场、管委会)要建立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协调小组,负责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支持和引导

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方面的工作。各镇(场、管委会)党政一把手是做好本辖区村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镇(场、管委会)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是本村村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建立检查考核机制。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各镇(场、管委会)要逐步把村务公开情况纳入乡镇干部的考核内容,与乡镇干部年终报酬挂钩。各镇(场、管委会)也要建立党政领导责任制。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稳定。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深入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宣传活动,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宣传标语、有线电视、印发宣传资料、报刊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方式方法和主要内容,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促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坚持典型示范大力宣传推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典型村(社区)的经验,通过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一○年x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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