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交换生20xx年x月赴韩国忠州大学短期学习交流的通知
应我校友好合作学校韩国忠州大学的邀请,我校拟选派10名学生赴该校参加冬季短期韩文培训班学习。经学校研究,决定从全校在读本科生中择优选拔。具体要求如下:
一、 选拔条件
1、我校所有在校全日制学生。
2、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品性端正。未曾在国(境)外交流学习的学生优先考虑。
3、有一定的韩语水平和英语水平(须提供相应材料)。
4、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才能和协助精神,善于与人沟通。
5、有较好的才艺、体育专长。
二、学习期限
20xx年x月x日至2月x日
三、 选派人数: 10人
四、修读课程与学分认定
交换学生赴韩国忠州大学学习的课程为《韩国语言》,在该校参加考试,由该校提供考试成绩报告单,我校依据成绩单并按有关规定替换公选课学分。
五、学费、住宿及其相关费用
交换生赴韩国忠州大学学习,每位学生将获得由该校提供的约1100.00元人民币奖学金,并免费提供食宿。国际往返旅费、四周学费(约1100.00元人民币)、文化活动门票费、相关办理赴韩国手续费、期限为一个月的国际旅行及医疗保险费(约400.00元人民币),以及签证等费用由学生负担。
六、协助与辅导
韩国忠州大学将给予交换学生各方面的协助与辅导,包括派员接机、安排宿舍等,使其尽快适应新环境。
七、报名截止日期及有关事项 请于20xx年x月x日前,将下列资料交行政楼208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1)《湛江师范学院赴韩国忠州大学交换生项目申请表》 (请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页或校务公开网上下载)
(2)成绩单
(3)外语水平证明(如有请提供)
(4)被我校选报拔推荐的学生,除非不可抗拒力,不得无故退出项目。否则,今后取消所有派出资格。因此,拟申请的学生需慎重对待,认真规划。
(5)交换生出国学习结束后,应按规定时间返校。未按规定时间返校者,学校按退学处理、不负责转寄档案,不开具在校学习证明。
八、录取:12月x日前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教务处和学生处共同考核后择优录取。
九、 校内申请选拔程序
12月x日前 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递交申请人材料
12月x日前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教务处、学生处组织面试、选拔
12月x日前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向忠州大学正式推荐候选人,公布最终录取名单 12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学生办理护照、签证、离校手续
20xx年x月x日离校
十、出国护照及签证办理所需材料: 由学生自行办理,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予以指导。签证具体事宜可咨询广州韩国领事馆: 电话号码: (86-20)3887-0555,
十一、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3183217
本通知同时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页(包括校务公开网)上公布,请各相关单位做好宣传及推荐工作。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教 务 处
二○○九年x月x日
第二篇:关于选拔研究生20xx-20xx第一学期赴台湾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关于选拔研究生20xx-20xx第一学期赴台湾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为了扩展研究生学术视野,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根据《北京大学与台湾大学交换学生协议书》,北京大学20xx-20xx第一学期可选拔5名研究生赴台湾大学进行一学期的交流学习,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档案转入我校的非在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2、研究生在学满一年。
3、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优秀。
4、优先考虑与台湾大学有合作研究基础的学科与个人。
二、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下载路径: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培养→学术交流与资助→表格下载)。
2、院系盖章的成绩单一份。
3、发表文章、获奖证书、英语证书、台湾大学接收院系意见或接收导师意见等其他相关材料。
三、交流学习要求
1、入选学生应按规定于离校前办理学生出访申报手续。
2、按要求选修台湾大学相关课程。
3、在台湾大学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与对方学校的规定,接受对方学校的管理。双方学校均有在任何时间遣退在学业或操守上违反规定的交流学生。
4、须与北京大学指导教师以及台湾大学指导教师保持密切的学术联系。
5、须向北京大学及时汇报交流学习进展。
6、应按照已提交的学习研究计划以及北京大学和台湾大学的要求完成交流学习,不能中途返回或提前结束交流。
7、交流期满,学生应按时返校报到,不得擅自延长或转往其他地区或国家。
8、交流学习结束后,学生需在回校一周内,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学习交流心得体会和《北京大学访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考核表》(下载路径: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培养→学术交流与资助→表格下载)到研究生院报到。
四、费用
1、学生在交换期间的学费及学校要求的其他费用仍交至我校,台湾大学免去交流学习期间的学杂费。
2、研究生本人需购买相关保险,入学前向台湾大学提供保险证明复印本。
3、研究生本人自行负担往返旅费、住宿费、生活费、书籍费、护照、签证费、保险费及其他个人支出。往返旅费可申请“北京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基金”资助。
五、选拔
1、学生于20xx年x月x日之前将申请表交至研究生院2201,同时发送电子版至guol@pku.edu.cn。联系人:郭蕾,电话:62755598。
2、学校会择优选拔,但双方学校均有权拒绝录取由对方学校推荐的学生。若有不获对方接受的情况,我校可再次补充推荐。
研究生院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