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职业技术学校
教学督导组听课评课制度(试行) 为了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加强教师间的业务沟通和相互学习,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一、听课人员及听课时间要求 1. 学校设立教学督导组,由学校领导、教务处、部分骨干教师等人员组成。分别对所有任课教师听课、评课。 2. 学校分管教学校长、教务处主任、副主任每周至少听课2学时。
3. 各教学督导小组其他成员接受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委托的听课任务,每周至少5-6学时。
4. 听课人员每次听课时间应不少于1个学时。
二、听课要求
1. 听课可采取随机听课和重点听课相结合的办法自行选择听课时间、课程和任课教师;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协调、落实安排小组成员的听课对象,确保每期有至少四人对每位任课教师进行听课、评课。
2. 听课人员在听课后应与任课教师交流、检查上课教师的备课,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听课记录》每期末交教务部门留存备查。
3. 听课期间如发现教学事故或教学管理事故以及其他紧急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
三、听课结果的处理 1. 教务处汇总后的《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得分将作为每位教师年度考核的依据。
2. 各教学督导人员听课的结果由各教研组通过教学研究活动、座谈会等方式反馈给任课教师,同时及时解决属于本单位的问题,并将属全校性的问题向教务处进行反馈。
3. 其他人员的听课结果由教务处负责分类整理,并反馈给相关教研组。教研组要认真对待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的方案与措施。
4. 教务处适时组织有关部门的领导进行教学质量方面的交流与研讨。
四、督导组成员听课工作量由教务处汇总、计算。
五、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后附:督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宝川 (副校长) 副组长:王青香
成 员:马新民、李卫星、史明霞
(办公室主任) 翼城县职业技术学校教务处 20xx年9月20日
第二篇:4听课制度
听课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新课程改革,探讨先进的教学方法,促进教师素质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特制定听课制度。
一、 听课数量:
1、 教研组长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
2、 青年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
3、 任课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
4、 教学校长、教导主任每周听课不少于4节。其他领导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
二、 听课要求:
1、 听课采取随机或跟踪的方式,面向全体教师。
2、 听课态度要认真,当堂写好听课记录。要有较为详实的听后意见和感受。
3、 听后要及时与授课人交换意见,切磋技艺,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4、 集体听课后,要组织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达到在借鉴中创新。
5、 不得抄袭他人听课记录或假造听课记录。
6、 教导处每月检查一次听课笔记,并做好记录。
7、 善于发现和培养典型,对优秀课要积极总结经验,在学校宣传推广。
8、 重点听课与全面听课相结合,注重听青年教师的课。
9、 对授课效果差,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的教师要实行跟踪听课,帮助改进,限期提高,不思改进或改进效果差的教师将做必要的组织处理。
10、听课情况将逐级定期检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