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山人在广州同乡会章程2013-12-5
同乡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员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五章 服务内容和活动方向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加强油山老乡的联系,
团结互助、共谋发展,特成立本会,为规范运作特修改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 本会定名为油山同乡会,
英文名: YOU SHAN FELLOW ASSOCIATION。
★ 第三条 本会一切运作必须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开展一切活动。
★ 第四条 本会是一个非政治、非盈利性社团组织,是一个传承赣南文化对油山有感情且志同道合者的大家庭。
★ 第五条 本同乡会的宗旨是:联合会员,精诚团结、互相帮助、共谋发展。
★ 第六条 本会联络处暂设:广州番禺钟村赣南土菜馆
第二章 会员
★ 第七条 凡是对赣南、对油山有联系有感情现居住在广州及周边的油山籍人士及配偶,承认本会章程,并愿意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执行本会决议者,可以申请成为本同乡会会员。
★ 第八条 会员违反社会公德,公理者;坑害其他会员者;损坏本会名誉者;???根据其恶劣程度给予除名?封杀或诉与法律等多方面进行相应惩戒。
★ 第九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及会员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本会的活动,认真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及时交纳会费;
(五)关心本会工作,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六)向其他会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
★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参加有关会议的权利。
(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有分享信息,得到本会和会员帮助的权利。
(四)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
(五)有在本会网站上发表信息的权利,但不得中伤和诽谤他人。
(六)对本会财务开支有知情权。 ★ 第十一条 申请加入本同乡会者,须填写“入会登记表”。
★ 第十二条 本会会员拥有本会网站登陆密码,可查阅内部信息。
★ 第十三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三章 组织机构
★
★ 第十四条 同乡会会员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利机构,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同乡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五)决定同乡会的清算及终止事宜;
★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本会设理事若干名,其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在闭会期间领导同乡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
(七)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各活动小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
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
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 第二十一条 理事必须具备下列
条件:
(一)在社会和老乡中有一定影响
力;
(二)热心本会工作,乐于助人,
有奉献能力和奉献精神;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 第二十二条 本同乡会设会长一
名,聘请荣誉会长1-2名、副会长3名、正副秘书长一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荣誉会长由理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若工作发生变动,可由理事会推荐人选接替其职务,另根据需要理事会可聘任顾问若干人。
★ 第二十三条 会长/理事会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组织日常工作,实施落实会
员大会、理事会决议;
(三)代表同乡会与政府机构和其
他社团组织联系。
(四)想方设法增强本会的影响
力 。
★ (五)副会长协助会长展开工作。 ★ 第二十四条 秘书长/秘书处
★ (一)秘书处下设项目投资运营部,
网站推广部,文件控制部
★ (二)秘书长协调各部门落实完成
具体工作。
(三)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开展工作
第二十五条 财务总监/财务部
(—)财务部由财务总监,会计和出
纳组成
(二)财务总监组织日常财务工作,并
定期向会员大会汇报本会财务状况
★ 第二十六条 被当选的各位同乡
会理事必须以满腔的热情为同乡会做贡献,
在经济上、精力上给予最大程度的奉献。同
时本会下设若干活动小组,各设正副组长一名。各会员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可参加一个和多
第四章 经费管理
★ 第二十七条 本会经费的来源
(一) 本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个人
会员每年会费人民币300,每年聚会前缴清。
(二)会员自觉捐赠
(三) 其他合法来源。
★ 第二十八条 本会来源经费属赣南
同乡会团体会员所有,专人专户专管,财务公开定期公布;用于会员活动开展,用于网站维护,用于对外联络。对于家族及地区灾难,经团体商定,对于应该救助及所须帮助的团体及个人提供必要的支助,充分发挥尽我所能的团队力量。经费的使用办法由理事会制定,全体会员有权监督。
第五章 服务内容和活动方向
★ 第二十九条 本会主要组织如下方
面的服务和活动:
(一) 加强和油山人的联系,让广
州人了解油山 、让全国人了解油山;
(二) 组织油山同乡聚会,加强联
系、共叙乡情,弘扬赣南文化,地方风种,
发展双方贸易及旅游业,把这里变成赣南同
乡的乐园;
(三) 帮助赣南来的新居民安家定
居,为赣南来就职者创业免费咨询和帮助,
把这里变成赣南老乡在广州的接待站;使他
们身在异乡也能感觉到家的温暖。
(四) 建立对外联系和沟通的平台,
提高赣南老乡在广州的社会地位,把这里变
成省内外和上下联系和沟通的桥梁;
(五) 建立生意合作及工作机会平
台,共谋发展,为老乡的事业发展助一臂之
力;使赣南老乡的各展所长,开展互帮互助
活动。
第六章 附则
★ 第三十条 本章程于20xx年12月5日星期四会员大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每年将以农历八月十六为同乡会成立日。
第二篇:同乡会章程1
同 乡 会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学生同乡总会创办于20xx年10月08日,是以陕西、甘肃、河南、新疆、宁夏、
青海、四川多省为一体的学生组织,以全心全意服务老乡为宗旨;以活跃同乡的课外
活动,增强老乡的凝聚力为目标;学生同乡总会代表这三和全体学生的利益,是联系
学生与其他组织之间的重要沟通桥梁。
学生同乡总会本着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宗旨,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中制、责
任制、规范纸工作坚持精简、高效的处事原则为广大师生服务。
第二章 机构设置
一. 三和同乡会由本院各班及团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同乡会委员会又该同乡会会员
大会选举产生;各分会负责人可以由各分会会议选举或由同乡会委员会直接任命
产生;同乡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半年。
二. 院会员代表大会每一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经院党委批准亦可提前或延期进行。
三. 院同乡委员会选举必须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差额选举
产生,充分体现会员选举人的意志,被选举人所得票数必须超过半数方能当选,并报
院党委审核批准。
四. 同学同乡总会,根据工作需要,设顾问一名,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办公室和秘书
长各一名。院同乡会设顾问、会长、副会长和各分会正副会长。有学生干部竞聘,经
学院考核任命后方可行使职权;各分会干事由各分会根据工作需要直接任职。
五. 本会会员必须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祖国, 热爱家乡,热心为同乡
服务,为师生的各项利益服务。
六. 本会会员必须自觉维护本会声誉,不得以本同乡会的名义, 进行任何违法、违纪违背
社会公德等活动。
七.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同乡会的会议和各项活动;
(三)对同乡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有对同乡会的任何组织和会员的监督权;
(五)对同乡会的决议和决定如果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
(六)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要求同乡会组织帮助解决;
(七)入会自愿,退会时交书面辞职报告,经同乡会理事会批准后方可离开。
八.会员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国家利益;
(二)遵守学院的校纪校规
(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同乡会的决议和决定,努力完成同乡会的任务;
(四)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相互帮助,增进团结,热心桑梓,无私奉献;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九)、 本会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理事会核准通过后予以除名:
1、 被剥夺公民权利者;
2、 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破坏本会声誉者;
3、 利用本会名义进行非法活动者。
第三章 同乡会工作范围职责
第一节 同乡会的职能
(一)、根据上级团委和院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三和学院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每
学期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同乡委员会会意和各分会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研究、部署和检查各分会的工作,并经常向党组织和上级领导汇报;反映情况,努力开眼我院同乡总会新局面,做好党的助手。
(二)、抓好同乡总会的组织建设,丰富同乡会的组织生活,健全同乡会的各项制度,教育会
员履行会员的义务,保证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发展新会员和超龄会员离会的工作;组织会员学习党的知识,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会员,配合党组织做好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抓好各级会员的培训;协调好同乡之间的人际关系和交流的平台。
(三)、抓好同乡会的宣传工作,发现典型,组织评选、总结宣传、表彰好人好事,树立楷模。
(四)、组织对会员思想状况的调查,分析核对同乡会工作的总结、研究;组织开展‘争优创
优’活动,抓好评选和表举会员和优秀干事,优秀领导的工作。
(五)、完成院党委和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二节 同乡会各职务工作职责和范围
(一)、顾问
1.围绕同乡会运行有关的事务,开展工作,包括对同乡会运行决策提出建议与意见,审核或参与起草合同,章程,规章制度等有关同乡会行为的规范性文件。
2.负责和主持同乡会的全面工作,定期召开同乡会例会,及时传达党组织和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听取各同乡分会的工作汇报,检查, 监督同乡各部门,各分会落实各项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总会
1.根据同乡工作职责,协同顾问工作,做好顾问的得力助手。
2.认真抓好陕西,甘肃,联合,各分会的工作。
3.顾问不在时执行顾问的职责。
4.认真完成顾问和委员会交给的有关事宜,并对其负责。
(三).副会长
1.统筹,协调和落实同乡会的日常工作,并将及时向顾问,总会汇报。
2.协助顾问,总会的工作,做好其得力助手。
3.根据同乡会的工作指示精神,统筹全院会员的工作,协调各会的工作,使各分会的
工作互相配合,促进同乡顺利的完成各项工作。
4.根据学院的具体情况,完善同乡会的各项工作制度。
5.总回,顾问不在时,执行顾问的职责,保证同乡会的工作正常运行。
6.根据总会的指示,制定新学年的工作计划,并监督各分会执行,同时做好每天值班
人员的安排。
(四). 办公室主任
1.管理本会各类公务,并对办公室各类公务进行定期清查和整理。
2.负责办公室内部的管理和日常事物。
3.协助顾问、会长、副会长,起草协会各项规章制度的原始或修订草案。
4.监督其他分会,依据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协会会员进行考核。
5.协助总会处理当日事务。
(五).秘书长
1.全面负责协会的各项会议的各项联系工作,做好会议记录。
2.起草、印发协会各类工作文件、通知,起草各类报告,整理、建立协会档案。
第四章 会议制度
(一) 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总结和财务报告;
(二) 讨论并决定同乡会的重大事项;
(三) 修改同乡会章程;
(四) 选举理事会组成会员。
(五) 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才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表
决通过方能生效。
(六)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会员大会闭会后,由理事会领导同乡会的全部工
作,对外代表本会。除重大事项外,一般由会长召集副会长、秘书长或常务理事
酌情处理。
第五章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贯彻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主持日常工作;
(二)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三)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总结和财务开支情况;
(四)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 决定成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干机构;
(六) 决定秘书长、办公室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 推举名誉会长、顾问;
(八) 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九) 理事会任期每届一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必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十)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才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
通过方能生效。
(十一)会员大会每年举行年会一次,可邀请有关领导参加。
(十二) 理事会每年举行四次会议。
第六章 本会的顾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政治素质好,勤于工作,赋于奉献精神;
(二) 在各分会工作中,会员与会员之间的交流融洽得当;
(三) 认真工作,积极完成本协会交给的工作;
第七章 本会的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会员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二) 负责主持起草本会工作计划和决议草案,代表理事会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三) 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四) 代表本会召集主持会议。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设常务副会长;会长缺席时,由常务
副会长代理会长工作。
第八章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 划;
(二) 协调各方面开展工作;
(三) 协助会长、常务副会长处理其他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秘书长缺席时,由
会长在副秘书长中推选代秘书长。
第九章 资产的管理与使用
本会经费来源:
(一) 会员会费;
(二) 集体和个人捐赠;
(三) 在核准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 其他合法收入。
(五) 本会的经费管理:按集体事业单位建立财务管理办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十章 附 则
(一) 本章程经会员大会通过后实施。
(二)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