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劳动管理制度》补充文件
考勤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图书制作中心全体员工
3.管理规定
3.1工作制度
3.1.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7:50-12:00 下午14:00-18:00 (夏季)
注:冬季时间另行调整
3.1.2公司一律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3.1.3打卡次数1日4次;打卡时间(夏季)如下:
上午:7:50之前;12:00-13:29 下午:13:30-14:00;18:00之后
3.1.4读卡失败或无效打卡时,要在当日填写《补签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否则公司不予承认。
3.2请假
3.2.1请假程序
员工申领并事先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相关权限领导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存档。
3.2.2注意事项
3.2.2.1所有请假必须先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待相应审批权限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审批手续的,也必须在当天上班之前电话给相应审批权限领导请假,上班后立即补办请假审批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者予以辞退。
3.2.2.2因公外出不能打卡的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起止时间等。因公外出须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到岗当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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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2.2.3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2天以上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3.2.2.4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短信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3.2.3请假的核定权限
3.3加班、调休
3.3.1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一般周日集中休息。
3.3.2加班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能服从公司安排照常工作的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者为中心主任,否则为无效加班。
3.3.3因员工绩效工资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所以下午延时工作在2小时(包括)之内的,不再另计加班工资。
3.3.4周日加班由部门负责人安排,负责人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并经部门主任审核批准后方可有效。《加班申请表》必须在当月内上报有效,否则视为自愿加班。
3.3.5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未经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3.3.6员工加班可以按1:1的比例进行调休。员工调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部门工作为前提,程序同请假程序。
3.3.7员工的自行调休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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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销假
3.4.1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第一时间内到人力资源部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异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做任何修改。
3.5缺勤规定
3.5.1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如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的按旷工处理,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超过半天的按一天。
3.6临时外出
3.6.1因故临时外出,30分钟之内的须报直接领导批准,30分钟以上者需填《外出登记表》,经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离岗。如需补卡的需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补签手续。
4.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力资源部。
本制度自20xx年7月8日起实施。
5.相关表样
5.1《请假申请表》
5.2《加班申请表》
5.3《外勤登记表》
5.4《调休申请表》
5.5《未打卡补签申请表》
5.6《外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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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个人请假单
注:员工申领《请假单》,经相关权限领导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存档,如先休后补办手续者,经查处一律按旷工处理。
加班申请表
外勤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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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调休申请单
注:此表需提交直接上级、中心主任、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离岗。
无效打卡补签申请表
外出登记表
第二篇:指纹打卡考勤制度补充规定
说明:本征求意见稿,自20xx年10月21日至20xx年10月31日为公示和意见收集期,因与员工本人的实际利益有重大关系,请员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公司领导会认真考虑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再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正式定稿后颁布施行。
附:收集意见和建议邮箱地址:
考勤管理制度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
为严肃公司劳动纪律,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确保公司经营秩序良好、有序地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一条:所有员工一律实行指纹打卡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后上班也须打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由他人代打,违反此条规定者,打卡者与持卡者每次各扣工资1000元。
第二条: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须在当天向上一级负责人陈述原因(出差者除外),并在考勤表上登记,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月末统一报综合管理部,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三条: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一个月累计三次(含)以上者开始扣发薪金,每次30元;30分钟以上一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50元;超过一小时的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扣发当日标准薪资、津贴、补贴及绩效工资。员工上下班时间以打卡时间为准。
第四条: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由部门经
理批准后上报总经理批准,审批后到综合管理部登记备案。
第五条:如遇交通事故、交通管制、雨雪大风等恶略天气导致迟到者,须当天向上一级负责人陈述原因,并在考勤表上登记,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月末统一报综合管理部,否则以迟到论处。
第六条:本补充规定于20xx年10月21日起试行。希望大家自觉执行。试行期间,不打卡三次以下者提醒;三次以上五次以下者警告;五次以上者以旷工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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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