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科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在甲方诊所合作开设口腔科,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 、 合作基本情况
(一)、口腔科牙床及配套设备的引进由乙方投资
(二)、乙方在甲方按执业范围内注册上岗
(三)、口腔科内投资设备所有权属乙方,口腔科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风险。
(四)、乙方定期向甲方交纳口腔科室的场地租金及管理费。
1、场地租金及管理费: 房屋租金及管理费为每月人民币 元整(限牙床2张),按季度提前交纳,第二年开始每年按 %递增。租期由乙方设备入场开始计算,至本协议终止时随之终止。
2、风险保证金: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和风险性,乙方为保证在甲方执业范围内依法执业,自行承担风险,需一次性缴纳风险保证金
元,若现金无法承担风险时需有 固定资产作为担保,合同期满如无违规行为、医疗纠纷投诉,甲方应予退还。
3、其他费:乙方在经营期间产生的广告推广费、业务招待费、医疗纠纷、差错事故赔偿、违规罚款等一切费用自理。
二、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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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腔科开业筹备阶段
1、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口腔医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报请上级医
疗卫生主管部门注册,以保障乙方正常合法执业,乙方在甲方注册后
所得之执业证书交由甲方统一保管,乙方在甲方处终止执业后,甲方
应无条件归还属于乙方的相关证件。
2、口腔科筹备建设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在本协议签订后 天内完成口腔科的筹建工作。
3、乙方负责承担诊所所有科室的宣传推广费用,宣传推广内容
必须甲方签字同意。
(二)、口腔科正常营业阶段
乙方拥有口腔科的经营管理权,同时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甲
方有权对口腔科的日常医务工作进行监督。
(三)、口腔科的收支管理。
口腔科的收入属于乙方,口腔科每天的收入由诊所收费处统一收
费管理,每月15日结算上月费用(双方凭票据核对),口腔科的支
出费用由乙方自行管理。
三、 禁止行为
1、未经诊所负责人同意,禁止乙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
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诊所所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并承担
相应责任。
2、禁止乙方在同一区域经营与诊所竞争的业务。
3、禁止乙方在本区域与他人签订其他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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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乙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并承担投资额100%以上违约责任。
四、协议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协议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作期届满;②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作关系;③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存续,④乙方发生重大医疗纠纷、差错事故导致协议无法履行,⑤本诊所发生了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作关系无法存续、合作协议终止,合作关系消灭。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①双方结清口腔科收入,科室租金及管理费②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乙方出资多少,先以投资财产偿还,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乙方担保物抵押,并永久承担相应责任。③口腔科内属于乙方的设备及资产由乙方自行处理④乙方仍需承担经营期间的后续医疗纠纷和风险处理责任。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背本协议规定之条款者,视为违约。违约方如造成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应先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再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
六、协议有效期
合作协议壹年壹签,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双方无异议续签,续签时双方可协商修改或增删协议条款。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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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医院科室协议书
协 议 书
xxxxxx医院与 经平等协商,共同开设 科,签订如下协议:
一、 协议双方
1、甲 方:xxxxxx医院
地 址:xxxxxxxxxxxxxxx
法人代表:xxxxxx
2、乙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二、 双方责任与权利
1、 甲方责任与权利:
(1) 负责提供诊室 楼 室和照明用电及生活用水、供热(如因治疗超用电源时,以双方协商单设电表或以实际耗电量收费)。非因甲方原因停电、停水、停热造成的一切后果甲方不负责。
(2) 负责行政管理,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医院科室之间搞好协作。遵守医院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挂号、收款、投药,防止“院中院”。
(3) 负责提供单据(收据等)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待新的税收政策下达后,依照新税费政策执行。
(4) 有权利根据国家和当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及医院规定对乙方在经营中所发布的广告,使用的药品、设备、技术和开展的医疗项目以及聘用的卫生专业人员的合法性、安全性进行监督。在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时,有权利提出劝告。在乙方不听劝告且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时,有权利对其违规行为予以制止,直至终止合同,并追究因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2、 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 自备本科的医疗设备、器械、办公用品及本科的其它物品;负责本科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劳动保护等费用。
(2) 在经营过程中,有义务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及医疗行政管理部门的各项法律、法规、否则后果自负。
(3)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发布虚假广告,承诺包治和免费服药、治疗。不准使用非准字号药物、及无国家生产和无使用许可证的医疗设备,不得由非医疗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护理工作。要持证注册上岗,否则产生一切后
果及经济处罚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负责协调工作。
(4) 如甲方不具备乙方所开设的门诊业务,造成乙方相应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5)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可以自行采购药品,但必须从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三证)的医药公司或药店采购,以保证药品质量。
(6)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收取的费用标准应当符合当地物价部门的规定,否则后果自负。
(7) 乙方承担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所产生的全部后果责任;承担处理医疗事故纠纷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8) 乙方对在协议期内自行购置的设备拥有所有权。
(9) 乙方不得擅自改动、配备科室门锁,拆改甲方的房屋设施,如果确需拆改时,必须取得甲方的同意。装修后不得擅自拆卸,终止合同时也不得拆走。
三、 管理费收取
1、 抵押金 元,签字生效日同时交齐。
2、 管理费每月 元,上打 3个月,提前20天交。
四、 违约及责任
1、 甲、乙双方要认真履行本合同,如有一方不执行本合同中的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5千元。
2、 如遇火灾、水灾、地震及上级政策变更或医疗体制改革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协议不能继续执行,不视为违约。
3、 如有未尽事宜,另签补充协议。
五、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为一年,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 止。此协议共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部门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按规定缴纳抵押金和管理费后,经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20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