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口支援工作协议书
支援单位(甲方):
受援单位(乙方):
支援方负责人: 联系电话:
受援方负责人: 联系电话:
根据 文件精神和安排,确定甲方与乙方建立对口支援协作关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对口支援工作协议:
一、甲方通过全方位的对口支援工作,提高乙方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促进乙方能有效承担医疗服务,危重急症病人的抢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充分发挥县域医疗卫生中心作用。
二、甲方根据乙方需要,不定期安排专家到乙方通过临床诊疗示范、教学查房、病案讨论、举办业务讲座等方式,为乙方建设一批特色专科,培训一批业务骨干人才。
三、甲方每年选派若干名高年资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医务人员,轮流住乙方,帮助和指导临床业务等工作。
四、甲方根据乙方需要,不定期派出管理人员到乙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优化服务流程,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乙方也可派遣人员到甲方现场学习先进的管理。
五、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对乙方的办公设备更新、新技术 1
的开展、人员的进修培训等给予一定的支持和帮助。
六、乙方对甲方派出的专家,提供必要的、安全、便利的基本生活和工作条件,在生活上尽量关心、照顾下派专家。在工作场所保障甲方专家的安全。
七、乙方要对甲方派出的专家加强管理,对其工作情况进行准确考核,按规定的时间反馈到甲方。
八、本协议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后根据 省卫生厅安排甲乙方另行续约或中止。
九、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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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乌什县维吾尔医院与对口支援医院签定工作协议书
乌什县维吾尔医院与对口支援医院签定工
作协议书
为了认真落实《乌什县卫生局卫生技术人员支援乡镇卫生院实施方案》,加强和规范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通过4年时间与受援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关系,达到提高农村卫生队伍素质,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让农民就近的祷告水平的基本医疗服务,乌什县维吾尔医医院于今日与对口医院签定了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协议书。
今日下午,乌什县维吾尔医医院米院长、买书记一行来到对口支援医院达成了共识,并签定了工作协议书。
协助明确了支援医院(乌什县维吾尔医医院)的工作义务,每年派出一批(3人)医疗队进驻乡镇卫生院(阿合雅乡卫生院、阿恰塔格乡卫生院、依麻木乡卫生院)工作,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症的诊疗服务,结合当地实际加强特色专科建设,提高乡镇卫生院技术水平;开展临床教学和技术培训,组织查房、疑难死亡病例讨论、讲座等各种临床代缴形式,提高医务人员水平;指导制定当地农村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规范内部管理,完善整理功能,提高乡镇卫生院管理水平;免费接收受援医院(阿合雅乡卫生院、阿恰塔格乡卫生院、依麻木乡卫生院)医务人员到志愿医院进修培训,帮助受援乡镇卫生院开展维医适宜技术核新技术、新业务等支援工作。
通过对口支援,受援医院(阿合雅乡卫生院、阿恰塔格乡卫生院、依麻木乡卫生院)达到以下指标要求:
一、 受援乡镇卫生院科室设置健全,功能齐备,能满足当地群众就医需求。
二、 受援医院门诊、住院等业务工作量明显提升,医疗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 受援医院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执行有力。院科两级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的组织、评价体系健全,并有虚实施。
乌什县维吾尔医医
20xx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