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4.5.14

**集团关于开展

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有效地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关于实行勤政廉政建设谈话和诫勉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集团党发[2005]3号),促进干部作风的根本转变,根据省委、省国资委有关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公司反腐倡廉工作实际,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警示训诫防线是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之间的一道监督警诫线,对党员、干部而言,思想道德防线主要着眼于自律,党纪国法主要着眼于他律,而警示训诫防线主要着眼于组织上的监督。对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来说,重在监督保护,对极少数腐败分子则要以党纪国法惩处。所以,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关口前移的思路,预防和遏制违纪、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保护大多数干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为**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基本目的:

防患于未然是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原本之义。通过这项措施的落实,使纪检、监察工作由事后处理变为事前预警、过程控制监督,起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的效果。构建警示训诫防线旨在强化对党员、干部以及在物资采购、配套供应、营销、财务、人力资源管理等重要岗位上具有业务处置权的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和监督管理,防微杜渐,及时提醒一部分人不犯错误,有效地控制一部分人少犯错误或不犯大错误,着力督导犯错误的人切实改正错误,最大限度

地教育、挽救犯有一般错误的人员,孤立打击极少数违法、腐败分子,推进反腐倡廉、勤政廉政工作健康深入开展,建立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构建警示训诫防线是建立健全反腐败惩防体系的具体实践,全面体现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依靠制度的约束力,突出教育的针对性,提高监督的主动性,增强防范的严密性,强化纠错的及时性,对可能出现和正在演化中的腐败问题,以及具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运用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等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有效纠正错误,以形成反腐倡廉的廉政预警机制、动态监督机制和保护挽救机制。

三、基本原则:

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必须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坚持强化监督、保护挽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坚持从严治本、注重实效的原则。

四、基本制度:

构建警示训诫防线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关键在于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依据《中国共 产 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 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 产 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党内法规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全面履行教育、监督、保护、惩处四项职能,实施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三项制度,强化防范纠错机制。

(一)警示提醒制度立足于事前防范,对群众有反映、可能出现腐败问题、违纪违规问题,需要预警的党员、干部,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进行提醒和告诫。

(二)诫勉督导制度立足于动态监督,对于大量的苗头性腐败问题、违纪违规问题和正在演化的腐败行为、违纪违规行为,以及在企业改革、干事创业和执行党的政策中存在偏差的党员、干部,进行及时纠偏、督察引导,中止其错误行为继续发展。

(三)责令纠错制度立足于保护挽救,对已经造成错误事实,构成轻微违规违纪,可不予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批评训示,强制纠错,使其认清问题危害,切实改正错误。

五、内容与对象:

2

(一)有下列问题之一的要进行警示提醒:

1、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不论最终调查的结果如何,组织认为有必要告诫防范的问题;

2、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点工程项目、大额度资金使用过程中,有可能出现不廉洁行为,需要事前预警的问题;

3、对所有新任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家属、副科级以上干部以及从一般岗位转到有可能涉及职务犯罪的重要岗位上的人员需要进行任前廉洁从业培训和谈话的;

4、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员工意见较多的;

5、单位存在重大安全、质量、稳定等事故隐患或发生一般性责任事故、事件的;

6、在党员评议、干部考评中个人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群众测评满意率比较低的;

7、工作方式方法方面存在不足,群众反映较大的;

8、领导干部个人及家庭遇有婚丧嫁娶、乔迁新居、出国考察等事宜,有苗头性问题,需要事前预警的;

9、有党纪政纪条规中列举的错误行为,情节显著轻微的;

10、其他需要警示提醒的。

(二)有下列问题之一的要进行诫勉督导:

1、对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不力的;

2、在廉洁从业、道德品质、工作作风等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的;

3、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不廉洁行为;

4、在促进企业改革稳定、发展创新和干事创业过程中出现的一般性决策失误和工作偏差的;

5、事业心和责任心不够强,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对单位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员工有意见的;

6、在工作中,由于缺乏工作经验,方式方法不当,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干部员工反映较多的;

7、因不当的行政行为和组织行为,造成单位轻微违规违纪的;

8、其他需要诫勉督导的。

(三)有下列问题之一的要进行责令纠错:

3

1、具有《中国共 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所列举的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不够纪律处分,或情节较轻,可不予处分的;

2、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管辖范围内发生不正之风或腐败案件,造成一定影响,可以不予纪律处分的;

3、在工作效能方面,存在不作为,执行、管理不力,服务承诺不兑现,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造成一定后果或影响的;

4、违反社会道德规范,造成一定事实后果,已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

5、违反企业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情节较轻的;

6、拒绝接受警示提醒教育或经告诫督导未加改进的;

7、对公司作出的决议、决定采取消极抵触、推诿、拖延甚至拒不执行的;

8、其他需要训诫纠错的;

六、组织实施:

(一)警示训诫信息、线索的来源:

1、公司内外群众、干部、单位信访、反映、举报的问题;

2、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了解掌握的情况;

3、群众思想动态和干部作风巡察中反映的问题;

4、纪检监察审计及其他管理部门在业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5、干部考察、民主测评、绩效考核、党员评议中发现的问题;

6、其他执法执纪机关移送的问题;

7、集团公司重要会议上点名批评或多次出现的问题;

8、新闻媒体披露的问题。

(二)警示训诫的实施细则:

1、警示训诫对象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职责范围由各分管的党政组织负责人或纪委书记(基层单位的纪检委员)确定并组织实施。

2、警示训诫采用书面告诫和谈话等多种形式。

(1)警示提醒:通过专题教育、发提醒书、询问函或信访约谈、提醒谈话等多种方式,告知警示提醒对象应该注意的事项和问题,并提出要求和希望。

(2)诫勉督导:通过发督导通知书、监察建议书或诫勉谈话等方式,告知诫勉督导对象存在的问题,要求其终止错误行为,纠正错误倾向,防止蔓延发展。对干事创业过程中存在的偏差和失误,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基础上,研究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方法。

4

(3)责令纠错:通过发纠错通知书、监察建议书或训诫谈话等方式,指出存在问题的性质及其危害,剖析错误根源,责令纠错改正;对损害国家、企业利益和员工家属合法权益的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

3、诫勉谈话和训诫谈话时须由2人以上组织实施,谈话要作出详细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签字。涉及案件线索的,要按照《中国共 产 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行政监察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初核,符合立案标准的,立案查处。

4、警示训诫对象对警示训诫的问题存在异议的,可以向上级或同级党组织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复议。接受申请复议的组织或部门要在认真调查了解后,予以明确答复。

(三)监督整改:

各级、各单位、各子公司的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纪检委员)要及时跟踪回访,加强督促整改。对诫勉督导和责令纠错对象要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深入调研等形式,及时了解其思想变化和工作改进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改正错误,期限一般为2个月,确因客观原因需延期的,不得超过3个月。

(四)归档备案:

警示提醒仅做记载,由各相关领导、各单位、各子公司按季度报集团公司纪委办公室存档、统计、检查。训诫督导和责令纠错的书面通知和谈话记录,及时交集团公司纪委办公室留存备案,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属领导干部的要归入个人廉政档案,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结果运用:

对警示、提醒对象涉及的问题,群众仍有反映的,公司纪委要及时进行调查了解,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诫勉督导和责令纠错对象,诚心接受批评、整改到位的,既往不咎;整改不力、错误继续蔓延造成一定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立案查处,或采取组织处理措施,并将结果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记入个人廉政档案。

七、几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单位、各子公司的党政领导都要从建立健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干部队伍、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保障**第三次创业健康顺利进展、把**做强做大的高度,认识构建警示训诫防 5

线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周密安排,认真实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单位、各子公司的党政领导要以对企业、对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对自己所分管的部门和人员勤政廉政的目标要求,全面监督,层层把关,把预防职务犯罪、完善管理流程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始终,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逐级落实到位。此项工作是否做到尽职尽责将按照《集团公司干部管理条例》,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单位、各子公司的各级党政班子都要认真对党员、干部进行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教育,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和廉政文化建设氛围,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目的意义,掌握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方法步骤,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支持、自觉参与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

(四)把握政策界限。在实施过程中,要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体现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原则,要根据被训诫对象问题的性质、轻重和危害性,采用相应的措施,既要防止把警示训诫与一般性思想教育混为一谈,克服违反程序、不讲原则、不敢批评的不良倾向,又要防止以警示训诫代替纪律处分,放松办案的错误倾向,维护党纪政纪国法的严肃性。各部门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若发现重大警示训诫线索或案件信息的,要及时向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报告移送。

(五)准确把握程序。在实施训诫中,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认真做到“三个明确”:一是明确告知训诫对象所犯错误、存在问题的事实、性质或被举报、反映的问题以及要采取的措施;二是按照谈话对象的错误性质和轻重及组织处理的决定,列出谈话提纲,作好记录,防止谈话的随意性;三是明确整改措施。谈话结束后,被训诫的对象,要按照训诫谈话人指出的错误和要求整改意见,一周内向所属单位的党组织和公司纪委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其整改情况由所在单位党政组织指派专人跟踪督促,及时了解反馈整改情况。对经警示训诫仍不纠正错误的,或整改期满后,群众仍不满意的,要按程序进行组织处理或给予纪律处分,切实维护警示训诫工作的严肃性。

(六)注重工作实效。要将澄清问题与帮助改正错误相结合,把耐心教育与限期整改相结合,把强化监督与营造干事创业的宽松环境相结合。要从实际出发,运用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分类处置、因人施诫,用真情实感引导干部、 6

挽救干部,在督促干部、党员改正错误的同时,真心实意地帮助其吸取教训,更好地为企业工作,在监督整改的实效上下功夫。

**集团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20xx年9月27日

报:省国资委纪委、市纪委

送:公司领导、公司纪委各委员

发:公司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7


第二篇:建立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实施办法


双鸥纪发(2004)03号

关于建立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实施办法

建立警示训诫防线,是思想道德防线的强化和延伸,是党纪国法防线的前移,它与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一起构成了干部教育、监督、惩处和挽救保护的工作体系。通过实行超前防范和动态监督,提醒干部不犯错误,着力督导犯了错误的干部切实改正错误,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犯有一般错误的干部,以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工作积极性,为建设工业强市促进企业腾飞做贡献。根据市纪委三次全会决定和企业工委纪委要求结合集团的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为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坚持以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关口前移”的原则,采用“教育+强制”的办法,以教育批评为手段,以组织监督约束为保证,对越过思想道德防线、有腐败苗头和轻微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依据党纪条规,实行超前防范和动态监督,促其改正,从而达到教育、挽救和保护干部的目的。

二、警示训诫的工作主体与训诫对象

(一)工作主体

建立警示训诫防线,在集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集团纪检委组织实施。组织人事部门密切配合。

(二)训诫对象

集团管辖范围内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有下列行为者可列为训诫对象:

1、党员干部有违纪行为,但情节轻微可不给予纪律处分的。

2、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节较轻微或具备从轻处理的。

3、在廉洁自律、信访初核、纠风工作和效能监察等各

项专项检查中有轻微违纪的。

4、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民主测评不满意率超过三分之一的;在干部年末考核中不称职票达三分之一以上通过核查确系个人原因造成的。

5、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规定等方面出现一般性失误和一般性错误的。

6、党员干部拒绝接受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教育监督或经提醒谈话后仍不改正的。

7、领导干部在企业改革、改制中,由于决策不当,造成工作偏差或失误未造成重大影响的。

8、领导干部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所管单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

三、工作方法与手段

警示训诫一般通过诫勉谈话,自我认识,监督改正的方法进行,必要时可辅以调整工作岗位,专业培训,停职检查等手段。

四、工作步骤和程序

(一)确定训诫对象。训诫对象的确定必须建立在对信访问题经过初核,弄清事实,确认已构成违纪行为及有以上八

条行为的基础上做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训诫对象由纪委从年末考核述职述廉测评、经济责任审计、专项检查、信访初核、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中提出,按一定的程序研究确定。

(二)确定训诫对象的程序。集团中层干部由集团纪委确定。具体程序由纪委提出,纪委书记审定。集团副总以上领导干部由市企工委纪委按干部管理权限确定。

(三)工作步骤

1、训诫谈话。①下发训诫通知书。由具体承办人向训诫对象发送训诫谈话通知书。要求训诫对象在规定时间到达谈话地点。②确定训诫谈话人员。谈话由两人以上进行,中层干部由纪委书记谈话。③制定谈话方案。谈话前由经办人列出谈话提纲,并填写训诫谈话登记表。④进行训诫谈话。指出其存在的错误,帮助分析查找原因,严肃批评教育,提出整改要求,并要做好记录。

2、训诫对象自我认识。训诫期限一般为三个月。通过训诫谈话,训诫对象在一周内写出整改措施,交集团纪委。每月对组织指出的问题写一份思想认识汇报。

3、监督训诫对象改正错误。纪委确定专人对训诫对象

进行督查,定期交流、回访、督导其认真改正。

4、考察整改情况。三个月后(或通过督查初步确认已纠错后),由纪委安排人到训诫单位了解其改错情况,如已完全整改,本人写出书面承诺,组织对其做出结论,解除训诫;如若未纠正错误或在训诫期间发现新的错误,按程序做出组织处理或给予纪律处分。

5、整理训诫资料。训诫资料包括:训诫谈话通知书存根、谈话方案、登记表、谈话记录、训诫对象整改措施、思想汇报、检查回访情况、本人承诺、组织结论、解除训诫通知书等。由训诫机关统一收集整理保管。

五、训诫纪律

警示对象在训诫期间,不得提拔、评选市级以上先进,不得调动。外出工作时间10天以上,要向训诫机关报告。

六、时间安排

这次训诫工作大约为四个月,可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4月12日至4月20日,由纪委向集团党委主要领导汇报,并根据企工委文件要求制定实施办法,在政工会和中层干部会上传达文件,进行工作安排。

(二)实施阶段。4月20日至6月25日,按照“实施

办法”结合实际开展工作,并注意积累资料,纠正偏差。

(三)总结阶段。6月25日至7月20日,认真总结训诫工作的经验,形成总结报告于7月5日前报集团纪检委。

七、几点要求

(一)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组织本单位党政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文件,充分认识建立警示训诫防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二)警示训诫是严肃的组织行为,在工作中及要大胆又要严肃认真,遵守程序。不能把应该提醒教育的纳入训诫范围,也不能将已严重违纪的按训诫处理。要以“治病救人”为出发点,以纠正错误,挽救和保护干部为目的。真心诚意帮助训诫对象改正错误、鼓励他们放下思想包袱,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工作。

(三)在警示训诫工作方法上应采取:该批评的严肃批评,该警示的认真警示。该鼓励的努力鼓励,使其从思想和行为上彻底悔改,重塑自身形象。防止不讲原则,不敢批评,损害训诫工作严肃性的情况发生;防止在训诫中不讲方式、方法简单,行为过激,伤害训诫对象造成不良后果的情况发生。

四、重视训诫对象的提拔使用。警示训诫是教育和预警的范畴,重在早发现早制止,对轻微违纪或出现工作偏差,通过训诫彻底改正的,建议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其德、能、勤、绩、廉表现,委以重任,发挥其特长,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做贡献。

二OO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更多相关推荐:
关于开展创建“五好党支部”活动的实施意见

附件3:关于开展创建“五好党支部”活动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这一基础工程,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局…

小河派出所学习《中共巧家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的实施意见》培训材料Microsoft Word 文档

小河派出所学习《中共巧家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的实施意见》剖析材料通过对《中共巧家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的实施意见》(巧发〔20xx〕19号)文件的学习,我派出所认真查找存在的不足,从思想根…

关于发放南京市幼儿教育“助学券”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南京市教育局文件宁教初[20xx]8号南京市幼儿助学券发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各区县教育局(托幼办):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学前教育,对促进儿童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发展,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实…

昌图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昌图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规范我县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维护建筑市场和招标投标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布机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时间:20xx-12-1410:12:00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索引号:0750218682/2…

连云港市市区危旧房片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

连政办发【20xx】53号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连云港市市区危旧房片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九年x月x日连云港市市区危旧房片区(棚…

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来源:云南日报20xx-08-28要闻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中央驻滇有关单位,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解…

行政服务中心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东行发20xx22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各科室各窗口为确保行政服务中心下简称中心安全稳定有序的工作环境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加强对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的监督管理有效杜绝安全隐患明确岗位职责特制定中心...

20xx年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

20xx年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发布时间20xx0212文章来源住建部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

道德讲堂实施意见

关于在全区开展道德讲堂建设的实施意见区级各部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公民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提高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水平推动全市科学发...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xx34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建立全科医生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客...

山东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xx9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

实施意见(34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