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短途运输配送合同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适应集装箱运输发展要求,充分发挥集装箱“门到门”的服务优势,加强集装箱运输管理,认真贯彻铁道部关于搞好集装箱运输全程服务的有关规定,根据双方签订的代理运输协议,经双方协商,就甲方货场到、发集装箱汽车运输业务达成一致意见,并拟定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业务范围
1.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到达长沙东站甲方货场需要提供汽车运输服务的20英尺、40英尺集装箱“站到门”全程运输服务。
2.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需要提供20英尺、40英尺集装箱“门到站”汽车运输服务的各物资单位(仓库)货物运至长沙东站甲方货场的全程运输服务。
二、 服务方式
(一)、到达服务
1.到达长沙东站甲方货场需要集装箱“门到门”运输服务的,由甲方与乙方办理交付运输手续,并统一登记台帐。
2.根据托运单位记载内容和所签订的运输代理合同要求,由乙方填制市内汽车运输单,通知收货人,并按收货人或全程服务的要求将集装箱从甲方货场送到收货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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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照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要求,所有办理站内掏箱作业的集装箱由甲方办理掏箱作业。
(二)、发送服务
1.甲、乙方应积极组织货源,拓展业务,加强集装箱“门到门”运输和全程运输服务的宣传力度。
2.发送货物或全程运输发送服务依据托运人委托单,由乙方填写铁路货物运单,并按规定与甲方货场办理集装箱进出站手续。
3.发送货物装箱后由托运人或委托代理人进行施封,“门到站”由乙方将集装箱从发货人指定地点运至甲方货场。所有场内装箱作业均由甲方负责。
4.根据托运人要求及指定的收货人地址,收货人名称和邮政编码,由甲方登记后,乙方代办领货凭证的交寄手续。
三、运输及安全要求
1、乙方进行集装箱作业的车辆必须按规定由甲方开具“集装箱专用进、出站(场)证”方可进场进行集装箱运输业务。需要进行集装箱配送作业时,乙方必须及时将相应车辆调至甲方候车区整齐摆放,并保持车容整洁。
2.乙方运输车辆必须符合集装箱运输要求,保险锁必须安全有效。
3.乙方承运车辆必须要有装卸人员的安全座位。
4.乙方必须保证集装箱及货物安全,防止野蛮装卸。如发生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事故属乙方责任的,所造成损失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按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规则进行赔偿。如遇不可抗力的意外造成损失, 2
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托运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5.乙方负责其所运 “门到站”集装箱货物的装箱关。必须杜绝偏载、超载、捏报品名及违禁品装箱等情况出现,否则,甲方有权按铁路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四、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将在本货场到、发并需要提供集装箱汽车运输服务的,由甲方与货主签订“一口价”物流服务合同,按规定交由乙方登记、运输。
2.甲方提供状态良好、符合托运人要求的空集装箱,并对签订集装箱全程服务的单位优先安排箱源和运输计划。
3.对到达的集装箱,凭封号、箱号和箱体完好程度,由甲方向乙方进行交接。如发现异状,乙方应配合甲方共同检查,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出据有关商务记录及相关破损证明。
4.甲方应准确、及时,安全有序的做好汽车在货场门吊下装车或卸箱作业。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提供集装箱“门到门”运输或全程运输服务,并按托运人要求,将集装箱安全、准确、及时的从甲方货场运到指定地点或从指定地点运到甲方货场。
2、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集装箱“门到门”运输服务或全程运输服务的宣传解释工作,有义务为客户提供集装箱到、发信息的查询服务。
3、乙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托运人要求及时将集装箱进、出甲方货场 3
时,按铁路有关规定承担延期使用费及相应责任。
4、乙方所有参运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站规站纪,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服从指挥,文明运输,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和信誉。
5、乙方必须交纳集装箱运出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乙方应及时将空、重集装箱运回甲方货场。由乙方运进、运出的集装箱如果发生损坏、丢失,挪用,甲方将按铁道部规定在保证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同时还要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和损失。
五、责任划分
1. 集装箱交接后,当时无异议,接受后发生的问题,由接收方负责。
2. “站到门”运输的集装箱交接时箱号相符,施封、箱体无异,货主接收开箱时发现箱内货物异状的,由甲方货场协助出据证明。
3. 由于一方过失或违反铁路、道路货运规定,造成损失时,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
1.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以其他借口到物资单位降低定价或签订合同。
2. 甲方与外地车站签订的包干合同,由甲方负责。
3. 需要“门到站”或“站到门”运输的集装箱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准以箱代库。超过三个工作日仍没有按要求完成运输工作的,甲方按铁道部颁布的集装箱暂存费标准向乙方收取暂存费。
4. 在操作和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商务事故,按过错责任分别承担。
七、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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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在甲方货场进行配送的集装箱重箱(包括进、出)无论配送距离远近,均按每标准箱(TEU)60元(陆拾元整)的标准向甲方交纳集装箱配送服务费。
2、乙方组织的集装箱运输发送货物,按每箱(TEU)向甲方交纳集装箱组织及服务费。达到大客户标准的,可享受对大客户的相关优惠政策(具体标准另行协议)。
3、结算日期:在下月3日前由双方核算人员将上月乙方在甲方货场进行配送的进、出集装箱重箱数核对无误后,三日内完成结算。
八、附则
1. 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协商不成的,由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裁决。
2.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3. 本协议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地点:湖南长沙市雨花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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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长期短途运输合同
陕西鑫辉钢铁有限公司
长期短途运输合同
甲方:陕西鑫辉钢铁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灞桥区吕家堡 乙方: 地址: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本着双方长期合作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 乙方根据甲方业务需要,负责将甲方生产的钢材由甲方所在地
(西安市灞桥区吕家堡村)送往甲方客户所在地(具体地点根据客户情况而定,甲方所需车辆以乙方派车单上的车号为准)。
二、 乙方货车司机每次装货时必须向甲方提供可以证明本人身份
的身份证、驾驶证的复印件。
三、 运费:每次货物运费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而定,不得高于市场行
情,具体情况每次装货时甲乙双方再补签一份运输合同,乙方货车车主或司机必须签字确认,证明乙方认可运输货物重量及运费单价,每次补签的运输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直至乙方把该批货物送到甲方客户处冰结算清所有费用为止。
四、 结算方式:乙方支付甲方公司每车每次货运信息费壹佰元,每
半月结一次,根据甲方出示的货物运输合同份数为车次依据。乙方将货物运送到甲方客户所在地,由甲方客户按实际收到货物的重量计算并支付运费。每车重量允许误差15%以内,误差超过规定的部分,乙方按市场行情最高价格赔偿甲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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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鑫辉钢铁有限公司
五、 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货物丢失及其他意外(如运输途中调
换、掺假、偷盗等)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六、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若发生交通事故及车辆行驶违章等其他意
外问题以及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全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 乙方所运输的货物运输到位后,甲方却未收到货物款项时,乙
方有责任有义务听从甲方安排(甲方通知乙方可以卸货),乙方不得私自卸货。
八、 若因乙方私自卸货给第三方,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
方负全部责任并作经济赔偿。特此约束!
九、 本合同期限暂定为壹年。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如有一方要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对方。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陕西鑫辉钢铁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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