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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道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合
作经营合同示范文本(试行)
企业名称: 合作者: 车牌号:
合同编号:
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制
二○○八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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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写 说 明
1、本合同主要适用于深圳市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货物运输车辆合作经营。
2、签约之前,甲乙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咨询。
3、甲乙双方需要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可在本合同书第十七条中写明,也可以签订其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表述准确,不得涂改。
5、本合同书须由甲乙双方亲自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否则代签无效。
6、本合同书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经营管理费用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单位为人民币。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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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道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 合作经营合同示范文本(试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道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合作经营业务达成一致协议如下,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
1.1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为民事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如有劳动关系,另行签订劳动合同。
1.2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一致同意按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由乙方投资购买本合同项下的道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并与甲方合作经营道路集装箱运输业务。
第二条 营运车辆详情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投入合作的道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详情如下: 车辆类型
车辆品牌
车牌号码
购买日期
联系电话: : : : : 3 发动机号 : 车 架 号 : 拖架类型 : 拖架牌号 : 核定载重量 : 吨
第三条 合同期限
3.1合作期限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 经营管理费用
4.1 乙方向甲方按/(月/季/半年/年)标准支付经营管理费用。
4.2乙方应于前向甲方足额缴纳经营管理费用。
4.3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缴纳的经营管理费用时向乙方开出收款凭证。
第五条 车辆所有权
5.1 本合同项下车辆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5.2 非经对方同意,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车辆用于抵押或投资。
5.3 非经对方同意,合同各方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出借本合同项下车辆。
第六条 车辆经营权
6.1乙方自主经营本合同项下车辆,享有营运收益并承担营运成本。
6.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车辆转移或变相转移给他人经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追究违约责任。
第七条 车辆营运管理
7.1甲方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如有修改应及时通知乙方。
7.2合同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7.3乙方不得利用本合同项下车辆进行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4合同期间甲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车辆进行管理,包括组织对本合同项下车辆的年审、技术检测、安全检查、维护和主管部门年度考核。
7.5合同期间甲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车辆驾驶员进行管理,包括对驾驶员等从业人员进行从业资格审核、安全教育与运营管理培训等内容。
7.6本合同项下车辆营运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海关备案手续、港运通等,由甲方按规定在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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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费用承担
8.1 本合同项下车辆在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定费用,包括保险费、养路费、运管费、车船税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上述费用,以便甲方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
8.2 本合同项下车辆在营运过程中产生的非固定费用,包括油费、路桥费、停车费、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费、非甲方原因产生的行政罚款等,由乙方承担。
8.3甲方因乙方违法营运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4合同期间,甲方按本合同7.5条约定为乙方提供的服务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8.5合同期间,甲方按本合同7.6条约定为乙方办理各种手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车辆保险
9.1甲方为本合同项下车辆统一购买以下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
(1)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2)车损险: 万元;
(3)第三者责任险: 万元;
(4)司机乘客责任险: 万元/人;
(5)盗抢险: 万元;
(6)承运人责任险: 万元;
(7)其它: 。
9.2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或保险合同期满前日向甲方交付保险费用。
第十条 人身保险
10.1甲方为本合同项下车辆的驾驶员购买人身意外险,费用由乙方支付,投保金额不得低于 万元。
10.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或保险合同期满前用。
10.3 如乙方未能如约支付保险费用的,甲方应执行本合同第13.1(5)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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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责任分担
11.1非因甲方原因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1.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项下车辆被查封、扣押或者抵偿甲方债务,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并免去相应的经营管理费用。
11.3如因甲方未及时办理本合同7.6项下各种手续,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1.4合同期间,若本合同项下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因此产生的相应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包括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报交警及保险公司处理,不得肇事逃逸。需要支付有关费用的,乙方应及时支付。若乙方拒绝或无力承担有关赔偿责任而使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妥善处理。
11.5因本合同项下车辆营运证照遗失、车辆及营运证照被扣、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非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车辆停运期间如本合同仍未终止,乙方仍应缴纳经营管理费用。
11.6如因甲方原因损害乙方利益,甲方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
非经对方同意,合同任何一方无权修改合同。如遇政策变化或有关未尽事宜需要修改补充时,甲乙双方应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3.1合同期内,乙方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连续 个月或累计 个月未能按期缴纳经营管理费用的;
(2)逾期 日不缴纳本合同第八条所列的各项费用的;
(3)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或拒不支付有关赔偿费用的;
(4)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
(5)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未履行本合同第九、十条约定义务的。 13.2合同解除后,甲方将乙方已支付经营管理费用的超出部分不计息退还给乙方,但需扣除以下费用:
(1)依据本合同产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迟延履行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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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方代付费用。
13.3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运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请求超出部分的经营管理费用及损害赔偿。
13.4合同期间,乙方办理营运车辆过户迁出或车辆报废手续需事先经甲方同意,甲方应在10天内向乙方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的,应当提供必要协助,但在完成过户迁出或车辆报废手续之日前,本合同的约定一直有效,相关费用按实际营运天数结算。经营管理费用自双方商定车辆停运或报废时停止缴纳。
第十四条 履约保证金
14.1为保证合同切实履行,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
14.2履约保证金应于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日内无息退还乙方,但应扣除乙方各项应付费用、各项行政罚款及迟延履行违约金等。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5.1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积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如发生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违约金 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经济损失,则违约方还须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15.2 若乙方拖欠甲方经营管理费用及甲方代付的各项费用,自拖欠之日起须按每日拖欠费用的 ‰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 (只能单选)。
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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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附则
18.1日后双方可能达成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8.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18.3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及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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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深圳市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深圳市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员工制服务类)
合同编号:
甲方(消费者): 乙方(经营者):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深圳经济特区家庭服务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家政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乙方选派家政服务员 人,以□居家/ □非居家/ □钟点工的服务方式为甲方提供下列第 项服务。
1、一般家务;2、孕、产妇护理;3、婴、幼儿护理;4、老人护理;5、家庭护理病人;6、医院护理病人;7、 。
具体服务内容: 。
第二条 家政服务员的基本情况及技能
性别: 年龄: 籍贯: 学历:
乙方家政服务员应具备的技能或其他条件: 。
第三条 服务场所: 。
第四条 服务期限及工作时间
1、服务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非居家类服务时间为上午----点至----点;下午----点至----点;晚上----点至----点。
3、钟点工类家政服务时间为: 。
第五条 服务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共 元人民币/月。其中乙方家政服务员工作报酬不少于 元人民币/月。
支付时间为 。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合理选定、更换和辞退乙方家政服务员。
(2)甲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状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如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如对体检项目有特别要求,可以要求增加,但应承担所增加项目的体检费用。
(3)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调换家政服务员,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①乙方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②乙方家政服务员患有传染病的;③乙方家政服务员未经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的;④乙方家政服务员给甲方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⑤乙方家政服务员工作消极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务的;⑥乙方家政服务员离职的;⑦乙方家政服务员拒绝甲方合理的体检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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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①乙方家政服务员存在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的;②符合调换条件,经甲方请求,乙方调换 名同级别的家政服务员后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或拒不调换的;③空岗 日乙方未派替换人员到岗工作的。
2、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告知家庭住址、居住条件(应注明是否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联系电话、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及对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具体要求。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甲方应尊重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尊严,不得歧视、虐待或性骚扰乙方家政服务员,不得侵犯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个人隐私。
(4)甲方应为乙方家政服务员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服务环境。甲方应安排乙方家政服务员每月---天的休息时间。在双休日以外的国家法定假日确需乙方家政服务员正常工作的,应给予日平均工资两倍的加班补助,或在征得乙方家政服务员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补休。
(5)甲方应为乙方家政服务员办理相关证件提供必要的协助。
(6)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家政服务员带往非约定场所工作,或要求其从事非约定工作,也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务员为第三方服务。
(7)甲方应向乙方家政服务员提示与服务有关的安全事项。
(8)乙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不得实施搜身、扣压钱物以及殴打、威逼等行为,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约定妥善处理。
(9)服务期满,甲方续用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应提前----日与乙方续签合同。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临时召回家政服务员或解除合同,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害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①甲方唆使家政服务员脱离乙方管理的;②甲方家庭成员中有传染病人或精神病人而未如实告知的;③甲方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的,经乙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④约定的服务场所或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⑤甲方要求乙方家政服务员从事违法行为;⑥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的。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家政服务员的身份证;乙方应为甲方委派体检合格并符合合同第二条要求的家政服务员;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持有深圳市区级以上医院在一年以内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2)乙方收到甲方投诉后应在----小时内答复;乙方是否接受甲方的调换请求,应在 日内做出处理并告知甲方。
(4)乙方家政服务员如离职,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委派符合合同约定条件
的家政服务员接替后,乙方原家政服务员方可终止服务。
(5)乙方应为家政服务员办理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乙方负责其家政服务员的岗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指导。
(7)乙方家政服务员不得擅自外出,不得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得参与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甲方必须在---小时内通知乙方备案,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8)乙方及其家政服务员应本着客户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认真履行各项服务。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
合同期内,合同内容如有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
合同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应按每逾一天支付应付服务费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 甲方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在合同有效期内私下签订服务协议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服务费 %的违约金。
3、甲方依据合同条款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向甲方退还未提供服务期间的服务费。
4、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服务费 %的违约金。
5、一方违反合同的其他约定,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有关违约的其他约定: 。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深圳市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二条 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
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 续签合同
1.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备注: 甲方(签字):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备注: 甲方(签字):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备注: 甲方(签字):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深圳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