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协议
甲方: 公司
乙方(退房人): ,身份证号:
乙方于 年 月 日购买甲方出售的北京市朝阳区 房屋并签订编号为 的《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现甲乙双方自愿协商,就乙方退房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方退还上述房屋。
2、乙方退房后,甲方愿意协助乙方共同办理退房手续。
3、乙方退房后,不再追究甲方的所有违约金。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客户退房协议书
客户退房协议书
买受人 身份证 于20##年 月 日购买枣园湖畔 区 号楼 单元 号房,由于
个人 原因决定放弃购买此房,根据瑞信 枣园湖畔大定书,本应该扣除全部定金或者不予退房,在买受人已经违约的前提下,宁夏瑞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仍考虑客户的具体情况,最终协商确定,此房源由客户全权委托枣园湖畔售楼部另行出售,自己不得私自销售,销售成功后 (注:销售成功就是客户购买后交清首付款)从已交 元定金, 中 扣除 80 元违约金(其中已包含POS刷卡费用 80 元) , 剩余 元定金,在宁夏瑞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办理退款手续,本购房行为终止,双方买卖关系自动解除,本协议书一份,由宁夏瑞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管做为维权依据。
买受人:
案场经理:
销售主管:
宁夏瑞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