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HNDFJSLW2010—
湖南东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合同书
(脚手架工程)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年 月 日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劳务承包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邵州西路3#地块工程
2、 工程地点:敏洲西路财政局后
3、 建筑面积:
4、 结构类型及高度:
5、 施工场地:详见施工平面图。
二、 进出场日期:
进场日期定为 年 月 日(管理班子及班组长提前二天进
场),具体时间由甲方通知;出场日期根据工程进展、乙方施工质量、安全、工期、现场文明施工及综合管理等情况由甲方确定。
三、 劳务承包工程范围、承包方式、工作内容:
1、承包工程范围:工程。
2、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部分辅材),按照要求自备工具用具,
具体如下:
辅材:包括铁丝、安全帽、安全带、工具袋以及手套、雨衣、雨靴等
劳保用品。
自备工具:扳手等架子工程所需手工工具。
3、工作内容:
熟悉施工图纸,了解操作范围。
(1)搭设:包括平土、安装底座、选料、挖坑埋杆(或绑扫地杆)、
立杆、找正,绑拉杆、横杆(伸出外架外侧的长度统一为20cm)、十字拉
杆、斜杆、打顶撑、拉铁丝、接杆、架子留门、搭设小平台、绑护身栏杆(含基坑防护栏)、挡板,高层建筑中的悬挑型钢、平台及移动卸料平台的安装拆除、拉钢丝绳、外架外挑水平防护层、防护棚、安全过道、防护栏杆红白安全色标,钉防滑条,安装拉接筋、扣件,挂安全网、安全笆等全部操作过程。
(2)铺板子:包括绑门、窗口吊杆,铺、翻、搭脚手板、安全挡板,绑扎铁丝,搭拆小飞跳等全部操作过程。
(3)拆除:包括所有架子拆除及分类堆码。
(4)运输、装卸:包括搭拆前、后其所用架管、架板、安全网、扣件等有关材料现场全部水平及垂直运输,进出场装卸堆码整齐。
(5)安装和维护现场所有安全措施。
(6)清理:清理工作区范围内所有障碍、废物、垃圾;架管及扣件的保养;安全网清洗、折叠;所有材料及垃圾在搭拆前、后均须分类堆码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外架文明施工。配合甲方及其它工种工作。
(7)架材管理按公司周转材管理制度执行,要求架管、扣件损耗率控制在 %以内。
四、工程承包单价:
本工程承包单价按 面积计算,单价为 元/㎡。 上述包干单价中包括一切与承包工作内容有关材料(含垃圾、剩余及退场材料)的进出场装卸费用,及各种工资、津贴、补贴、节假日加班、夜班、赶工补贴、自备工具费、劳保费、医疗费、社会保险费,差旅费、劳务队管理费、甲方管理费及税金、现场文明施工用工及工具、工伤安全事故医疗费、质量达到优良等级奖、工期提前或按期完成奖、安全无伤亡事故奖、文明施工达标奖等。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如仅达到合格标准,单价按上述单价的70%执行结算。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甲方每月按甲方现场有关负责人签发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单价与乙方结算。甲方每月8日以前结算上月完成工作量的劳务费用,但应遵循以下条件:
(1)按已完成架子工程工作量分项分段工程量结算。
(2)若遇甲方资金困难,暂时不能如期支付劳务费用,则付款适当延迟,但原则上不超过 个月。乙方在甲方资金困难连续 个月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人工费的情况下,须保证工程正常进行。
2、每次劳务费结算前,乙方应持有项目部制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部位的工程量结算申请单,由甲方施工员、质安员、材料员、资料员签定施工完成部位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资料评定和材料节约,符合要求后,由项目经理进行审核结算(设计变更及签证工程量另需注明,并附有项目部施工员、项目经理签字认可的签证单才能办理结算)。
3、结算付款时,严格兑现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奖罚条款。
4、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劳务结算款的支付进度款,以现金支付,乙方需造具工资表送公司劳动人事部造表统一发放。余款在工程施工完毕(脚手架拆放完毕,钢管、扣件等全部材料清理堆放整齐)经公司验收符合要求后一次付清。如乙方承包范围的工作未完就要求退场或达不到合同要求被甲方勒令退场,结算预留款不予支付。每月发放工资前,乙方必须提供在岗人员花名册。
六、 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
术规范》和公司外脚手架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来施工。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返工的所有工料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工期损失。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指令相关班组协助其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对乙方罚款500元/次。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创出东建品牌。
2、乙方严禁在钢管上打孔,严禁使用不合格或者有缺陷钢管,不同外径的钢管不得混用。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腐朽、残短的架板不得使用。
3、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得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
4、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连墙杆。
5、拆除脚手架时,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杆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度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拆下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6、甲方质检员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及时整改,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或整改不及时、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罚款 元/次。
7、对乙方施工过程中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中途对因人员不能保证质量、进度要求经书面通知后7天内仍不能达标则视为恶意怠工,甲方可处以乙方承包总价最高5%的处罚直至要求乙方退场,对所已完成工程量待退场后才能进行结算。
七、安全事项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组织机构,设立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班组兼职安全员,配合甲方做好进场及日常安全工作。
2、乙方必须每天做好班内安全教育,使班组人员能提高安全意识,并作好安全教育记录。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部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细则、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社会治安管理条例。
4、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伤亡或造成他方人员伤亡,对项目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按建筑面积扣除当月包干结算单价中1元/m2安全奖。若死亡一人,另罚款 元;重伤一人次,罚款
八、工期要求:
1、乙方应根据甲方下达的工期控制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进行分
解,分解为周、日进度计划,并报甲方审批备案。工程进度必须按照甲方
进度计划按期或提前完成,否则按建筑面积扣除当月包干结算单价中 元/m2进度奖外,每拖延一天,罚款元。每提前一天奖励元。
2、甲方每旬对乙方施工进度考核一次,由于乙方原因连续二次达不到工期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乙方必须服从。
3、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a、重大设计变更、方案调整;
b、非正常停水、停电8小时以上;
c、因甲方原因引起的停工8小时以上;
e、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九、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
2、乙方作业层必须做到工完场清,下班前,应将作业层的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方,保持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井然有序。不得乱扔乱摆,否则甲方指派专人清理,所用人工工资从乙方结账单中双倍扣除。
3、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若发生一次,罚款 元/人次。
4、甲方根据《公司现场文明施工综合考评办法》每旬对乙方进行考评,按85分为合格,如乙方未达到考评要求,按 元/分进行罚款。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者,甲方除按照建筑面积扣除乙方当月包干结算单价中元/m2文明达标奖外,有权另行派人整改,发生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必要时,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
十、原材料节约与成品保护:
1、所有材料管理均严格执行公司各项材料管理责任制。
2、保护好钢筋、模板安装及其它预留、预埋半成品。
3踏步包角保护)。
4、其它成品保护工作。
十一、奖罚办法
对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综合管理等各项要求之奖惩措施见相应条文,甲方每旬组织一次现场综合考评,对乙方进行综合评定,甲方将严格按照项目综合考评奖罚办法对考评结果兑现。如乙方各项指标均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将适当给予奖励。
十二、甲乙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场地(乙方自带行李、自备食堂)。
2、乙方上岗前,甲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教育培训。
3、甲方负责替乙方办理有关证件(暂住证、项目出入证等),#b@2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乙方工作,并对乙方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及技术指导,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5、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材料及施工机具。
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给乙方结算、支付劳务费用。
7、提供临时水源、电源至各楼层。
乙方职责:
1、乙方进场时,必须将班组成员身份证双面复印件交于甲方施工员,以便甲方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若未按时将身份证复印件交于甲方的,按每人每天罚款60元计算,并且发生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需严格按工地施工员要求填写相应资料,若不及时完整资料的,罚款/次。
2、乙方必须派出甲方所需的在政治、技术水平等各方面均合格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乙方必须缴纳质量保证金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统一指挥调度。
5、乙方必须把所需材料计划提前三天报甲方,并按照施工预算核定领用材料,乙方在施工中要有材料节约意识,不得长材短用,不得浪费、偷窃,如有浪费或偷窃,按损失材料价值的双倍进行赔偿。
6、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7、乙方必须按照工程图纸、甲方施工方案、工艺标准、技术交底、以及甲方其它要求组织施工作业;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所承包的分项工程。
8、负责各楼层分配电箱以后的用电线路架设及维护、楼层出水口以后用水管线的安装维护(含材料)。
9、文明礼貌、自觉维护周围环境、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不扰民。
10、生活用水、用电装表计量(设定标准,超出部分由其自负)
十三、其它事项
1、乙方指定为现场负责人。乙方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且每日早、晚均要向甲方对口专业管理人员报到,偶尔离开须向甲方请假并委托代理负责人,如未请假离开或未委托代理负责人,每次罚款 元。乙方其他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时侯(包括节假日及双抢期间)均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每发现一人次罚款 元/天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节假日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减少,每减少一人,罚款60元/天。
2、施工过程中,如无甲方指令,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否者,乙方须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并根据对工程影响大小,罚款1000至10000元。
3、乙方承包工作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不得转包。
4、乙方必须做好承包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工作,并不得破坏其它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否则按损失状况,加倍处罚。
5、乙方应有较强的经济基础,甲方由于其它原因不能按时结账,乙方应自行保证施工人员2-3个月生活费。
6、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不听指挥和不听安排的人员;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对其工期、质量、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各种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须随时做好雨、雪天施工的准备,配备雨、雪天施工所需的雨衣、雨鞋等劳动保护用品。
8、乙方劳务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9、如乙方不履行合同,其余款及质量保证金作为支付甲方的违约金。
10、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修改另注条款。 十四、合同终止
(一)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率达90%以上,本合同自行终止。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劳动人事部、质安部各执一份备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甲方现场代表签章 乙方现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第二篇:建筑工程脚手架劳务合同协议条款
建筑工程脚手架劳务合同协议条款
架子搭设工程使用方: (简称甲方) 架子搭设工程服务方: (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友好协商以及乙方对本程充分了解,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结合当前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更好地完成建筑工程脚手架搭设任务,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工程条款:
一、建筑工程名称:
建筑工程地点:
二、脚手架搭设形式:落地式及悬挑钢管双排脚手架 脚手架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
脚手架搭设材料:钢管、竹榀、防火安全网、工字钢、卸料平台等乙方施工所需材料。
三、脚手架搭设建筑面积:
脚手架搭设单价:
满堂支撑架单价:
第二条 脚手架使用期限和搭设工期:
一、根据本建筑工程进度的实际情况,商定本脚手架使用期限为550天,以施工日记为准,如需延期每月补贴2元/M2(不含地下室建筑面积)
二、脚手架搭设工期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应顺延:
1、甲方不能提供材料堆放场地,脚手架基础场地未平整、障碍物未清除而影响进场施工。
2、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或设施未到位而影响进度(需甲方提供材料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3、非乙方原因使监督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4、未按合同规定拔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期。
5、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三条 计算方式和付款方法:
一、计算方法
脚手架搭设面积按单位工程零点以上外架搭设按建筑面积平方米计算,脚手架搭设总价款以总建筑面积乘以单位计算。
二、付款方法
按月进度每月付款。满堂支撑架按月进度搭设完成支付80%,主体结构完成付至90%,结构验收后付至100%;外架搭设完成支付80%,每拆除5层完成后付所拆除完成量90%,材料退场后付至100%。若有变更部分,按实结算。
第四条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质量要求:
一、乙方所搭设的外架及模板支撑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规定搭设方法的验收标准及施工方案要求,并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如违反操作所发生的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
二、按照现行泉州市政府、市建设局及洛江区有关规定的文件精神及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的有关标准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确
保通过“泉州市文明示范工地”的验收合格。
三、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严格按所指定的搭设方案及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交底要求搭设。
四、脚手架搭设操作工须经专业化安技培训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复印件注明使用工地并经脚手架公司盖章。
五、根据工程需要配足带班人员、作业人员及架子材料等,保证工序顺利施工,如拖延进度每天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人民币2000元。
六、负责做好成品保护,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修补,并承担其费用。
七、脚手架搭设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为确保脚手架搭设的工期和质量,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责任,按期及时拔付架子搭设劳务款。
2、负责对整个工程的协调、管理及监督。
3、甲方应及时对进场的架子工操作工作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4、脚手架按建筑工程施工要求搭设完毕,甲方应按时组织中间验收,及时签证,做好交接班手续,未经签收验证,甲方提前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事故,甲方应自行承担责任。
5、甲方施工使用架子时,不得随意破坏连墙点和加固措施,不得随意拆除架体外侧的防护网;装饰脚手架的架上荷载不得超过200kg/m2,上下皮脚手架堆物不得超过50kg/m2,不得往架上乱丢砖
头、石头等杂物,否则造成连墙点被毁,顶撑脱落,脚手板脱落,架子围护被拆除失稳等而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由甲方负责。
6、建筑工程由于中途停建、缓建或变更设计造成架子搭设延误或返工,甲方应赔偿乙方的返工、倒运、停工及人员、材料调迁和积压的损失。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遵守各级安全监督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各级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组织操作工人及材料进场,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交付的任务,架子搭设应与工程施工同步,超过主体施工层1.2米,不得影响施工进程,否则拖延工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架子经验收及签证交付使用时,乙方应在施工期间负责对架子工程的巡查、维护和加固。若因搭设质量和防护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4、乙方对甲方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架子搭设工程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并做好整改后的复核签证,平时应主动配合做好架子搭设的分段验收、交接班手续和签证工作。
5、自觉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得堆放材料,做好工完料尽,做好安全网的挂设,保证整个外架的垂直、牢固、整齐和清洁。
6、劳保用品乙方自理。
7、乙方应无条件提供给木工组加固剪力墙的钢管及扣件。
8、乙方必须提供有效材料检测报告及合格证。
第六条 对事故的处理和责任:
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合同,互相支持和配合,杜绝事故的发生,万一发生事故,应根据事故的性质,按照事故的报告规程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并根据查处事故责任的规定,及时组织调查,查清原因,查明责任,并追究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经济赔偿,严肃查处事故的责任者。
第七条 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因故未能履行合同签约的责任,应在顾全大局的情况下,双方协商、妥善解决。双方协商未果时,可邀请管辖的建筑安全监督站协商解决。
第八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为加强合同的管理和监督,合同应送建筑安全监督站备案 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执行中若有变更或出现尚未考虑事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 双方认为其他需明确的条款:
一、本合同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
二、“四口”、“五临边”防护、基坑临边防护、施工电梯防护棚、施工电梯平台架、安全通道、塔吊与建筑物过道及其他防护棚由乙方搭设,不另计费。
三、本工程搭设脚手架必须保证有16层以上的使用。
四、后浇带留用支撑架超过一个月后按8元/M。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期: 年 月 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