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改善偏远山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杨家湾村部分村民急需移六、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受法律保护。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民,经过我村与 村交涉,建房选址在 ,现就有关征地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征地地点、范围、面积:
征地地点位于新泉乡 村境内,地址: ,征地范围: 征地面积为 亩。
二、补偿办法:
根据国家土地征收政策,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江西省征用土地管理办法》、《江西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江西省县(市、区)分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规定,具体的征地补偿标准为:耕地中的水田每亩35000元,旱地每亩23450元,水塘每亩35000元。
三、付款办法:
以上合计: 元,大写为 ,协议签字后动工前一次性付清。
四、土地征收后,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土地使用权归甲方,乙方村民在征收的土地上抢种农作物和建筑物,不再予以补偿。
五、土地征收后,甲乙双方在征地问题上不存在任何纠纷,甲方在征地范围内施工乙方应保证畅通无阻。如有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
甲方(盖章):
户主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最新征地协议
征 地 协 议
立协议双方:
××乡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村 组 (以下简称乙方) ××县××工业园区建设已进入实质性阶段。为确保相关企业顺利进驻,现需征用土地。甲方受县土地收储中心的委托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管理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就征地中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征地四界及面积
乙方同意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其四界为:(见附图)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总面积为 平方米(折合 亩)的土地。 二、征地标准地类及补偿
1、甲方征用乙方的农用地 亩按 元/亩的标准补偿(含土地补偿费、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按 元/亩标准补偿。两项合计人民币 元;
2、甲方征用乙方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亩按 元/亩的标准
补偿(含土地补偿费、农业人口安置补偿费),计人民币 元;
3、经济作物的补偿费 元; 4、其他 元;
上述补偿费用合计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三、付款方式
1、上述第二项中土地补偿、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经济作物补偿费等自协议签字后30日内全部付清给乙方。
2、地面建筑物、构筑物、迁坟等补偿在通知搬迁时付50%,搬迁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
四、其它事项
1、已签协议拟征用的土地,根据项目工程建设需要使用; 2、在工程建设期间,甲方应督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保证安全,不得妨碍乙方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
3、该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共同遵守。
甲方(盖章): 代表(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盖章):
二0一五年 月 日
征 地 补 偿 协 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