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 地 协 议
甲方:郏县东城街道办事处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郏县东城街道八里营社区居委会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速郏县产业集聚区发展,受县政府国土资源局委托,本次
征收八里营社区居委会 组土地用于公益事业 建设项目。依据省政府(2009)87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如下:
一、该宗地的位置及面积
1、宗地位置:西至路中心,东至 路中心线,北至渠南线杆,
南至 北墙。
2、宗地面积:总面积 亩,其中 组 亩, 组 亩。
二、该宗地的补偿标准
该宗土地补偿款每为3.7万元/亩,青苗费2000元/每亩,附属物
按平政(2009)14号文件支付。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合同签订时,保证土地征收补偿金30日内全部付给乙方。
2、青苗费按2000元/每亩支付给乙方。
3、根据平政(2009)14号文件支付乙方附属物款。
4、按征地方案及相关政策规定落实乙方权益。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征地方案及相关政策规定的权益。
2、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以方便甲方打款。
3、按政策做好被征地农户补偿金分配兑付工作,不能以任何事由干扰甲方在征用土地上的正常施工。
4、负责解除以前有关土地争议问题,与甲方无关。
5、按时清理地面附属物。
五、违约责任
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擅自改变合同条款或干涉合同执行,否则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存档一份,甲乙双方 县土地储备中心各持一份。
甲方:郏县东城街道办事处(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郏县东城街道八里营社区居委会(盖章)
负责人(签字):
二0 年 月 日
附:被征地农户签字表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