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挂靠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适应市场的需要,乙方自愿将全资自购车辆以甲方名称上户的 重型半挂牵引车 辆挂靠甲方经营(发动机号: ),现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定以下协议。
一、车辆产权属乙方所有。乙方自有车辆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车辆上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
二、乙方车辆挂靠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挂靠合同仅为车辆挂靠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用、雇用的人员不属甲方员工,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乙方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四、甲乙双方应尽事务如下:
1.代收代付费用:经甲方同意代办的车辆费、税、险、GPS等费用,乙方每月应及时交付甲方代为办理。
2.代办手续:经甲方同意代办的车辆费、税减免手续等,乙方应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3.乙方在挂靠之日,应向甲方交纳车辆牌、证押金 元整(不记利息)。
4.乙方在挂靠期间,车辆挂靠费用为 元整/月,税金 元整/月,乙方每月应及时交付甲方。
5.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养路费、四自道路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收、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过路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车辆运营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以及乙方因经营所需要的聘请、雇用的驾驶员、相关工作人员等的工资、经营资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等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从业资质证明等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7.乙方以及乙方雇用人员应遵纪守法,如在行驶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违章违纪行为、发生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8.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其它费用。
五、乙方应切实做好安全机务管理,并做好以下职责:
1.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机务、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车辆养护、按规定进行正常车辆检验;如发现乙方车辆不符合甲方车辆机务、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行驶的,甲方有权制止车辆运行;遇公安、环保、城管等各类有关的车容车貌、尾气排放等投诉、乙方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如乙方不按规定执行,甲方有权指定修理厂强制进行整改,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车辆挂靠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车辆改型、改造、转让和拍卖,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牌、证。经甲方同意的车辆改型、改造、换厢大修,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牌、证要遵守甲方的牌、证管理规定,如有损失或损坏、乙方要承担所补办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挂靠期间,车辆产权仍属乙方,车辆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应及时将各项由甲方代付代办的费用及时交给甲方,如交款不及时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发生营运纠纷和交通事故,需甲方处理的,甲方参加处理人员的各种费用(含工资、差旅费等)由乙方处理。
九、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银行或个人、借款及其他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乙方在挂靠运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及税收、物价政策,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一、违约责任及处理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乙方违约:
①违反甲方相关机务、安全规定,拒不整改的;
②挂靠期间,私自转让车辆、转让牌、证;
③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
④不按规定交纳管理挂靠费用。
2.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车辆所有运行所需牌、证,甲方有权收回车辆所有运行所需牌、证,甲方有权追回乙方所欠款项,并按欠款额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乙方应文明、优质、诚信服务,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和信誉,服从甲方
的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考核、检查、监督和处理。
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时间:
电话:
地址: 时间: 电话:
第二篇:车辆挂靠经营合同书2
车辆挂靠经营合同书2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 性别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协商,就乙方经营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以使双方共同履行。 乙方挂靠为 号牌为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营运证号为
乙方挂靠时间为 年 月 日起实行。
一、该车辆所有权为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对乙方的车辆进行处置;
二、乙方在签定挂靠合同时,本公司不收乙方任何的保险押金,在营运中所发生的一切交通刑事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所有的一切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挂靠期间,一切经营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车辆和人员的任何费用,车辆的经营活动,由乙方自主经营,自担风险,按期交费。
四、甲方对乙方安全管理,机务管理,#5@p管理及服务管理做好一切#b@2手续。
五、乙方因交通肇事、刑事犯罪,严重违法违纪,自行承担事故处理费和有关部门罚款及赔偿款,或甲方先行支付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车辆使用期到达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报废年限,公安部门签定已不具备运行条件时,甲方有权停止办理车辆各种营运手续,实行强制报废,即将该报废车送进市回收公司为止。
七、乙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甲方应该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处理,及时办理保险索赔工作,以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
八、因甲方自身发生的纠纷导致乙方的车辆作为甲方财产被查封或拍卖,由甲方以及 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必须共同履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纠纷,由 人民法院处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