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师专太极拳团体比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
20xx年5月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比赛地点
焦作师专田径场
三、比赛项目
陈氏十九势太极拳
四、组织单位
主办:焦作师专团委
承办:体育学院
五、参赛办法和人数
以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个学院组建参赛团队不超过2支,每队学生50人。南校区和北校区参照活动要求,自行组织比赛。太极拳比赛报名表报送至体育学院团委(操场观礼台内)。
六、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为集体项目。
2、比赛采用中国武术协会最新印制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3、比赛出场顺序赛前抽签决定。
4、比赛用音乐由参赛团队自备,于赛前按要求交到指定地点。
5、参赛队入场方式及队形自行编排,成套动作完成要与音乐
相符。
七、奖励办法
设置一等奖2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若干,最佳表演奖1个,优秀组织奖若干。如有积分相等则取其动作规格分高者,如仍有相等则名次并列。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焦作师专太极拳团体比赛评分细则
1、比赛的满分为10分,其中动作质量的分值为5分,演练水平的分值为3分,入场形式及精神面貌分值为2分。
2、动作质量(5分)
凡手型、步型、身型、手法、步法、腿法、平衡等与规则要求轻微不符者,每出现一次扣0.05分,显著不符者扣0.1分,严重不符者扣0.2分。一个动作出现多次错误时,最多扣分不超过0.2分。
同一手型,每出现一次轻微错误扣0.05分,二次0.1分,三次以上扣0.2分;同一步型、步法、腿法,出现一次显著错误扣0.1分,二次0.2分,三次0.3分,三次以上扣0.5分;规定套路中漏做或增加一个完整动作,扣0.3分。
3、演练水平(3分)
功力水平(劲力、协调)和演练技巧(精神、节奏、风格)各占0.5分,共1分。凡劲力、协调和精神、节奏、风格的任一方面与要求轻微不符者,扣0.05—0.1分;与要求显著不符者,扣0.15—0.3分;与要求严重不符者,扣0.35—0.5分。
整体配合分值为2分。其中个别人不统一,得分为1.7--2.0分;三分之一不统一,得分为1.3—1.6分;二分之一不统一,得分为0.9—1.2分;三分之二不统一,得分为0.5—0.8分;全体不统一,得分为0.0—0.4分。
其他错误扣分,服装影响动作和遗忘、失去平衡、晃动、移动、跳动、起收势不符、规定套路的动作路线和方向错误达45度,均扣0.1分;附加支撑扣0.2分;倒地扣0.3分;
运动员没有完成套路或中途退场,均不予评分。每队50人,参赛时缺一人,扣0.5分,以此类推;缺五人以上的不予评分。
4、本次比赛特设入场形式及精神面貌(2分)。
入场和退场形式整齐美观有新意,得0.5分
参赛人员服装统一整齐,得1分。
参赛人员精神面貌好,入场、退场主动向主席台和观众行抱拳礼,得0.5分。
第二篇:20xx太极拳比赛规程、二
邯郸市第二十五中学、育华中学
24式简化太极拳比赛竞赛规程
为弘扬祖国传统文化,推动“双爱好”活动开展,丰富校园文化和学生课余生活,激发学生参加业余锻炼的热情,展现我校学生的良好精神面貌。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此次比赛。特制订规程如下:
一.主办单位:
邯郸市第二十五中学、育华中学
二.承办单位:
政教处、体育教研室
三.比赛时间:
20xx年9月29日(校运动会开幕式后)
四.比赛地点:
新四中
五.参赛单位:
初二年级各班
六.竞赛项目:
简化二十四式太极拳
七.参赛方法:
1、 以班级为单位,教练一人,参赛队员不少于50——70人(建议56人)。
2、 比赛时按密集队形入场,入场到达指定比赛区域后自行散开成比赛队形(两路纵队)。
3、比赛所用伴音带由大会统一提供提供。
八.比赛流程:
集体比赛分别打分。
九.计分方式:
将各评委所记总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各队最终得分。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比赛设一等奖1—3名、二等奖2—6名、三等奖3—9名。另设最佳组织奖。 十一. 比赛评分细则:
(一)比赛要求
1、动作整齐划一,比赛过程中队形整齐,与音乐合拍。
2、技术动作规范,符合太极拳的特点与风格。
(二)评分标准
比赛满分为10分。
1、动作规格分值为3分
凡符合国家体委编排的二十四式太极拳动作标准者给予满分。轻微不符合者扣0.1—0.5分,显著不符合者扣0.6—1分,严重不符合者扣1.1—2分
2、径力、协调的分值为为1分
凡符合运动顺达、准确、连贯圆活,手眼身法步协调者给予满分。轻微不符合者扣0.1—0.3分,显著不符合者扣0.4—0.8分,严重不符合者扣0.9—1.5分。
3、精神、速度、风格分值为2分
凡符合意识集中,精神饱满,神态自然者,给予满分。轻微不符合者扣0.1—0.3分,显著不符合者扣0.4—0.8分,严重不符合者扣0.9—1.5分。
4、集体配合分值2分
凡队列整齐,服装动作协调一致给予满分,否则扣0.1—0.5分。
5、动作与音乐配合分值为1分
凡动作与音乐协调者给予满分,否则扣0.1—0.3分
6、服装整齐分值为1分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政教处、体育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