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物业管理感想及建议
在公司的安排下,12月7日到9日我们对重庆的住宅小区、写字楼、商业综合体、产业园等项目进行了参观交流。
由于青岛与重庆的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收费水平、服务意识和业主的被服务意识等之间有差异。在此基础上向领导汇报几点可借鉴的建议。
1、宠物粪便处理箱。内有收集宠物粪便的旧报纸,业主在园区遛狗时,如宠物排便,业主可自取旧报纸处理宠物排泄物。设置此处理箱即费用低,又能体现出物业公司的管理细节和引导业主自觉爱护园区环境。
2、设置在住处入口处的物业工作展示墙。我们公司也有类似的展板,但较小,对物业公司所做工作宣传效果不明显。我们要借鉴重庆物业公司的展示墙,图文并貌,面积大一点。让业主一目了然,更多的了解物业公司为业主做了哪些工作,让业主知道物业公司的工作内容和管理痕迹,体现出物业公司的价值。通过交流重庆物业公司是一个季度做一次,如果我们公司认为费用高,建议半年一次。
3、借鉴重庆物业公司的入户维修要收费的做法。我们公司往往为了好收费而免费维修,这不但损失了一部分收入还给一些业主养成了不维修不缴费的不良习惯,形成了恶性循环。
重庆物业公司在此事也经历了一个过程,一开始也受到了阻力。但现在业主的花钱卖服务的意识提高了。他们的做法是:首先,要与业主委员会及广大缴费业主沟通,让缴费业主知道,不缴费的业主与他们享受同等服务,正在占他们的 1
便宜,占用他们的资源,这样对缴费业主是不公平的。其次,让业主委员会和广大缴费业主授权中断不缴费业主的服务。这样,中断服务后不缴费的业主会与物业公司发生矛盾,物业公司可以这样答复:我们是得到业主委员会和广大缴费业主的授权的,如要不缴费得到服务,一个办法是缴费;另一个办法是得到业主委员会和广大缴费业主的书面签字授权,同意不缴费享受同等服务。这样做后,矛盾就转移了。
4、充分认识物业公司前期介入的重要性。
前期介入要建立一个班子,做好是要得到地产公司的支持和配合的。物业公司最好在一个新项目的设计间断就介入,旁听相关会议,提出建议。物业公司提出的一些建议可能不太专业,但不能全盘否决。要逐步培养提高物业公司的专业能力。前期介入的工程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由于项目建设时间较长,建议专人专职,最好有相关经验的人员担任。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要求书面和照片记录和存档,要通过工作联系单签收形式,以备追溯。建议让项目部资料员签收转发,不要让地产专业工程师签收。工程人员着重关注材料的外观尺寸的检查;隐蔽工程的照相存档(防水工程、管道的安装、);各种试验的参与(通水、通球、蓄水、压力、淋水)
5、网点的消防改造。
重庆与青岛都采用相同的管理方法。由业主向物业公司办理装修申请,业主自行找消防公司施工,提供图纸,由物业公司监管,完工后消防备案验收,最后物业公司存档验收备案复印件。此做法会出现经审批的施工图与实际不符,物业公司多次下整改通知书无效(业主不予理睬)。针对此种情况,建议不管是出售的和自持的物业,在出售和出租时,要与业主和租户签订消防改造协议,统一由 2
物业公司指定的有资质的消防公司进行改造施工,这样就可以避免因个别业主的过失而使物业公司受处罚的风险,还能保证消防系统的后期维护。
以上几点是我在重庆学习交流的一些感想与建议。不成熟之处,请领导指正。
林磊
2014/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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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重庆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重庆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时间:2010-01-08 14:57来源:未知 作者:佚名X 点击: 2259次
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 由于新的《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还在研究制定之中,为了便于正常工作,要求各 区、县(自治县、市)物价部门仍按《重庆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渝价[1999]398 号文)执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根据《实施
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
由于新的《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还在研究制定之中,为了便于正常工作,要求各
区、县(自治县、市)物价部门仍按《重庆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渝价[1999]398
号文)执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根据《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针对执行中各地反映的物
业服务及其收费中存在的问题,作如下补充通知,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20xx年2月28日前已按新的《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审批的,仍按其规定执行;
20xx年2月28日后,继续按《实施办法》执行。
二、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等级综合评定制度。即根据物业具备的条件和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
务内容、服务标准,按照申报所对应的分值表打分评定其等级,并根据不同等级实行不同的收费标
准。物业服务收费按建筑面积计算收取。
经考评达到101分以上为特级;90至100分为一级;80分至89分为二级;70分至79分为三级;
60分至69分为四级;60分以下为等外级。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见附表。
三、别墅、高级公寓(住宅)、厂房、市场、物业改变用途等类别的物业服务收费和特约服
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收费标准由服务和被服务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物管企业将双方约定的收
费标准报物价部门备案(主城九区报市物价局,其于区县、市报当地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