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红高粱家族》简介
莫言的代表作,属于寻根文学。由《高粱酒》《高粱殡》《狗道》《奇死》《红高粱》五部组成!深受冯德英《苦菜花》《山菊花》《迎春花》的影响。
《红高粱家族》虽然是一部以抗战时期为背景,描写战争题材的长篇小说。但却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以往抗战题材的小说给人的感觉都是正义与邪恶的强烈对比,塑造的是几乎完美的正义的爱国英雄。而《红高粱家族》中塑造的一些列抗日的英雄却是正义与邪恶的化身,他们是一群独特的,特属于红高粱的英雄,有着鲜活的生命与人性。
主人公余占鳌是个热血男儿,正义又野蛮。他杀死了一个与自己守寡多年的母亲发生关系的和尚,而后母亲也吊死了。他为了女人杀人放火,霸占了后来成了他妻子的戴凤莲。他为了报仇雪耻,苦练枪法,将曾非礼过他妻子的土匪花脖子一伙一网打尽。他为了还一个村姑的清白,不惜将酒后施奸的亲叔枪毙。为了小妾恋儿不惜和妻子闹翻并分居。他为了民族大义,毅然抗日但最终全军覆没......他为了爱情而拼搏,为了报仇而残忍,为了正义而果决,为了荣誉而战......作者莫言在文中对他如此评价:“ 他一辈子都没弄清人与政治、人与社会、人与战争的关系,虽然他在战争的巨轮上飞速旋转着,虽然他的人性的光芒总是冲破冰冷的铁甲放射出来。但事实上,他的人生即使是能在某一瞬间放射出璀璨的光芒,这光芒也是寒冷的、弯曲的,掺杂着某种深刻的兽性因素。”确实他抗日,但却没有真正地认识到
战争的实质。他的身上固然散发着鲜活的人性,同时又充满了野蛮无知的兽性。
在小说中可以看到作者对余夫人戴凤莲的评价甚高,她是个传奇性的女子。莫言这样写道:“ 我奶奶的一生“大行不拘细谨,大礼不辞小让”,心比天高,命如纸薄,敢于反抗,敢于斗争,原始一以贯之。”确实她是个有着花一样容貌、火一样性格的女子。 她因为憎恨父母将其嫁于麻血病人而将其父拒之门外;她为了拯救自己与占鳌,集中生智,拜县长为干爹,逃过一劫; 她因为爱,毅然地与名义上的杀夫仇人而实为救命恩人的余占鳌结合;她为了维护爱情,赶走了恋儿;她为了报复刺激余占鳌和黑眼厮混;她为了支持抗日,让唯一的儿子前去战场,她自己也玉颜埋没高粱地。在那样一个封建保守、女性意识受到压制的年代,她确实算得上是个了不起的奇女子。 余占鳌、戴凤莲是《红高粱家族》中高粱英雄的两个典型。他们不十分明白抗日的实质,但在那样一个动荡的年代,他们以自己的方式表达了对苦难的反抗与不满。他们坚强地守护自己的自由,傲然地活出生命的强度。他们是一群流着高粱血统、浑身散发着鲜活人性的红高粱地英雄。
《红高粱家族》是莫言向中国当代文学奉献的一部影响巨大的作品,被译成近二十种文字在全世界发行。他本书中创造了他的文学王国“高密东北乡”,通过“我”的叙述,描写了抗日战争期间,“我”的祖先在高密东北乡上演了一幕幕轰轰烈烈、英勇悲壮的舞剧。“我”的家族里的先辈们,爷爷、奶奶、父亲、姑姑等,一方面奋起抗击残
暴的日本侵略者,一方面发生着让子孙后代相形见绌的传奇般的爱情故事。书中洋溢着莫言独有的丰富饱满的想象力、令人叹服的感觉描写,并以汪洋恣肆之笔全力张扬中华民族的旺盛生命力,堪称当代文学中划时代的史诗精品。
第二篇:《转型时期农民问题研究系列成果》课程心得——读莫言的《酒国》和《红高粱家族》
《转型时期农民问题研究系列成果》课程心得
——读莫言的《酒国》和《红高粱家族》
黄好 2012306201825 12级张之洞班(文管)
当初选这门课,大概是因为想到我们学校是个农业类大学,而我选的专业又是农林经济管理,所以想着多了解农村、了解农民到底有所裨益,便选修了这一整个系列的课程。而究竟农村、农民是什么样的概念呢?我稍微百度了一下:“农村”,从定义上来说是不同于城市、城镇而从事农业的农民聚居地。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未来社会中,城市与农村的本质差别将消失;“农民”,则指长时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从定义来看,浮现在我脑海中的大约是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一般的图景,这样看来,农村似乎都是乐土,而农民都该是悠然自乐的。然而想到画作《拾穗者》、《父亲》??似乎田园生活并不似诗中美好。作为一个生长在城市的孩子,或许我对这个课题有着先天的不足,到底我还是怀着疑问与好奇来到这课堂上。
到底生活与艺术是有着截然的不同, “农民权利”、“农村光棍”、“自杀”、“农业经济”??老师介绍课程安排时的这些词句终是让我感受到我将要学习的是现实社会中正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的问题,与许多活生生的人息息相关的问题。除却课上的理论学习,老师建议我们可以在课下通过阅读来理解课程内容。我选取了推荐书目中莫言的《酒国》与《红高粱家族》两本,读罢感触很深。
《酒国》是莫言于19xx年完成的长篇小说,主要讲述了省人民检察院的特级侦察员丁钩儿奉命到酒国市去调查一个特殊的案子:酒国市的官员吃掉了无数婴儿。但到酒国市的人没有能经得起诱惑的,丁钩儿虽不断提醒自己不喝酒,最后却醉酒淹死在茅厕里。《酒国》由三重文本组成:检察院侦察员丁钩儿去酒国市调查所谓“红烧婴儿”案件的过程;酒国市酿造大学的写作爱好者李一斗与作家莫言的一组信件;李一斗寄给莫言的一系列小说。三重文本相互穿插,相互渗透,虚实交加,真假互映,构成了一个光怪陆离的文学世界。借助多重叙事,该文呈现出一种极为复杂的结构和重叠交错、自相悖谬的立场,或许在莫言看来,不如此不足以表达当下中国现实生活的复杂性和荒诞性。惟其荒诞,才显写实。
比起作品正文,反倒是序言与后记更让我印象深刻。后记中提到:“原想远避政治,写这奇妙液体与人类生活的关系。写起来才知道是不可能的。当今社会,喝酒已变成斗争,酒场变成了交易场,许多事情决定于觥筹交错之时。由酒场深入进去,便可发现这社会的全部奥秘。”在书中的酒国里,酒变了形,它不再是精神的归宿,不再是生命的家园,不再是温暖和希望,反而变成了一种权力、金钱的交易斗争中的公开的秘密武器。但凡善饮者,譬如金部长、袁教授等均以酒为剑,以酒桌为战场,凭借着海量平步青云,掌控了酒国的种种大权,为所欲为,肆意地纵容着自己的欲望,甚至到了蚕食婴儿的无法无天的程度。 而那些不善饮者,譬如丁钩儿则在酒中烂醉,在酒中沦陷,失去了所有意识与诉求,成为了掌权者的阶下囚。 作者究竟想借此讽刺什么我们到底不得而知,然而我看到了一种对于官场腐败的厌弃:“官员的腐败,是所有社会丑恶现象的根本原因。”而作者厌恶腐败的缘由又在何处呢?是因为腐败直接间接的损害了农村、农民的利益,引起深爱乡土的作者的不满,亦或是作者身深受腐败其害,又或是作者性格
使然?所有的答案都只在作者,而他说他爱这土地,他说讨厌腐败,而他说的不错,属于农村和农民的难道没有或多或少的被腐败?处于弱势的农村、农民,如果能多得到一些,再多得到一些,会不会过得更好?
《红高粱家族》是莫言于19xx年发表的长篇小说,由《高粱酒》、《高粱殡》、《狗道》、《奇死》、《红高粱》五部组成,讲述了有关抗日战争的历史,看似叙述的是一个宏大的主题,然而,由于穿插了“我爷爷”和“我奶奶”惊世骇俗的爱情传奇,使得小说更像是一种非官方的“野史杂说”。主人公余占鳌是个热血男儿,正义又野蛮。他杀死了一个与自己守寡多年的母亲发生关系的和尚,而后母亲也吊死了。他为了女人杀人放火,霸占了后来成了他妻子的戴凤莲。他为了报仇雪耻,苦练枪法,将曾非礼过他妻子的土匪花脖子一伙一网打尽。他为了还一个村姑的清白,不惜将酒后施奸的亲叔枪毙。为了小妾恋儿不惜和妻子闹翻并分居。他为了民族大义,毅然抗日但最终全军覆没。是莫言经典的“寻根文学”代表作之一。
对比《酒国》——莫言为数不多的以城市为背景的作品与《红高粱家族》,我们不难发现作者感情上的巨大差异。在《酒国》当中,你非但感受不到作者对于大地、故乡、亲人、高粱的浓浓爱意与歌颂,反而会体会到一种混乱的、滑腻的、肮脏的、灰色的城市情调。吃人的官员、美丽而凶悍的女司机、游荡着无数驴魂的驴街,畸形却得道的余一尺,这些暗色扭曲的意向构成了读者对酒国的最初印象。而在《红高粱家族》中,莫言用艳丽的色彩渲染这片土地:血红、玫红、凝紫、暗青、湛蓝、雪白、土黄??我们呢看到的是一个明媚而厚重的高密乡,鲜亮而沉郁,他大把大把肆无忌惮地涂抹这些色彩,看人看到一个比真实更加真实的中国乡土。在他的笔下,高密乡人民就是这么傻,这么传统,这么义无反顾,这么一厢情愿。 高密乡人民就是这么烈,这么豪放,这么狂妄奔放,这么忠于土地。在文中,莫言毫不吝惜他的热情,他的热爱。从这种差异来看,莫言毫无疑问对于城市采取的是否定的态度,即使是少量的描写城市的作品,也是作为一种参照物,为了与充满生命力的高密大地行成更为鲜明的对比。
莫言如此热爱的乡土,如此厌弃的城市,现实却与他笔下大为不同。截止到20xx年,中国城镇化率达到53.7﹪,然而刨去农民工约略为33.92﹪,可以说,农村人口仍占我国绝大多数,不过大部分农村人口已不再主要从事农业活动,逐步脱离了农民群体,可这并不能算得上一个好消息。20xx年中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8896元,而城镇居民人纯收入26955元,尽管收入绝对差在逐年减少仍有数十倍的差异。与收入不相称的是沉重的负担,多数城镇居民,每个家庭中只有1~2个孩子,而在农村,一家里动辄4、5个兄弟姐妹,无怪乎中国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截止20xx年为7.3年而生于城镇的孩子多半都能读完高中。随着农业技术的进步,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增长几乎是不可抑制的趋势,而缺乏高等教育的这批“失业”的农民是否能顺利融入城市生活,适应新的需求?从这个角度来看,我想农民教育问题,无论是农业技术方面或是高等教育方面的,是一个需要数十年才能逐渐看到成效的问题,而如何将提高农民素质与农业科技的进步与
发展协调起来,不使终有一天由于种种原因不得不离开土地的农民仅能成为廉价的城市劳工,是一个亟待解决而需要不断探索的问题。
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或许莫言的作品存在的意义是唤醒更多的人关注美丽朴实的乡村,从而看到美丽的土地在存在的这样那样的问题,思考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我相信,如果越来越多的人愿意着眼农村和农民问题,越来越多的有志青年能深入乡镇,亲身着手调研和解决农民问题,在转型的路上,农民可以少走一点弯路,少吃一点苦。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城乡差距仍是巨大的,所谓的城乡一体,离我们,还很远。而给像我这样从小远离山林原野的城里孩子打开窥探乡村的一扇窗,触动从未亲身去往乡村的普通学生了解农村和农民面临的困苦和磨难,去思考如何帮助他们,我想,这也是这门课之于我的意义。
同时十分感谢授课的李厚刚老师及武汉大学的两位老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