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 逻辑学 存在论 导读

时间:2024.4.29

黑格尔 逻辑学 存在论 导读(1) 2013-12-28 11:54:26| 分类: 默认分类|字号 订阅

何新:黑格尔《逻辑学·存在论》导读

(1)

【引言】

黑格尔《逻辑学》素称难解。据说黑格尔临终前曾抱怨,在我所有的学生中,只有一个人理解我(指罗森克兰茨),《黑格尔全集》编者),但他的理解也是错误的。

黑格尔的逻辑学有两部,《逻辑学》(大逻辑)和《小逻辑》。 事实上,这两部《逻辑学》自19世纪初出版以来到今天的200年里,可以说一直未被解读者所真正理解。国内有几种解本,无非是对原文或望文生义或生吞活剥的编述。国外的新黑格尔主义著作也多是主观臆测,不知所云。

我自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开始研读黑格尔的著作,由小逻辑到大逻辑,迄今已近四十余年。此前我已出版几部哲学和逻辑方面的研究,对黑格尔哲学做出了一系列新的诠释。

本书基于我的读书札记。如果以后精力和身体可能,我拟全

部整理出来。在此书中,我将以逐段诠释的方式,对黑格尔《逻辑学》予以通解。

何新

201年12月25日于上海

【说明】本文为作者的未定稿。中国古代学术本来就缺乏本体论、认识论以

及逻辑工具论的系统研究。近代中国仅仅在上个世纪的30—60年代出现了少数几位对西方哲学有较深研究的学者。80年代以后则只有翻译者,妄解者,缺乏真正理解西方古典哲学内涵,而确实具有真知灼见的研究者。

在当今这个精神极其浮躁、学术高度商业化的市场主义的时代,

西方古典哲学的奥义在中国可以说已经失传。所以本文只是提供给很少的人——对黑格尔哲学和西方古典哲学既感兴趣,此前又对西方哲学史有一定阅读基础者研究、参考。

笔者在本博发表此文目的是为免此学将来在中国终究会成为绝

学。本书所有内容均出自笔者的原创,是作者40年哲学思考的总结。何新的很多学术原创性观点经常被无耻者所剽窃。所以笔者在本书正式出版前,只能在这里发表极小部分内容的摘要。

[以下黑字部分均为贺麟译本黑格尔《小逻辑》的原文,红色字则为何新写

的导读。]

第一篇 存在论(Die Lehre vom Sein) §84 存在只是潜在的概念。

【何新导读:所谓存在,就是存在的世界和万物。

黑格尔认为:一切存在物的本质是一种概念,一套概念,是概念的集合体。这个说法,不易理解。实际上,他的整个逻辑学就是阐述这个道理。这里先初步地解释一下。

所谓概念,就是“名”或“语名”,来自对事物的命名。例如指谓一块石头,就必须用关于这石头的概念、语名来指谓它。一个人的称代、称呼,也是他的语名。

[老子的《道德经》开头著名的两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里所说的“名”,也是关于万物的语名、概念的问题。孔子提出正名问题,《荀子》有“正名论”,公孙龙有“指物论”,这是先秦哲人对名实问题的初步讨论。可惜这个问题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只是浅尝辄止,后来没有人系统地更深入研究。详论可以参考《何新古经新解》中的《老子新考》一书。]

关于概念与物的关系是既合一,又分离。著名的曹操望梅止渴故事,就是曹操以酸梅的语名消除士兵饥渴的存在现实的故事。表明名与物、概念与存在,在人的精神中是可以合一的。

分裂看,存在物与此物的语名并非一体。但是在思维中,任何物只能是作为一个抽象的语名而存在。离开语名——概念,人则无法进行思维,也无法进行表述。

以现代观点,语名,概念,实质都是事物的符号、指号(已经设定意义的符号叫指号)。

一个概念或语名,就是以符号对一种事物的归类和模拟。

语名、概念系统是人类思维和语言中的符号模型。只有人类具有这种能力——发明抽象符号,再以之为客观世界的万事万物来建模的能力。所以也只有人能够进行抽象的思维。

由此又出现的问题是:名与物——概念与存在,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

这是一个极其古老的哲学问题,即所谓“思”与“有”的问题。在中国古代,只有战国学者公孙龙曾经在“指号论”(参考何新最新的《心经诠释》一书)中讨论了这个问题。

但是,在西方古典哲学中,关于“思”与“有”的问题,从小亚细亚—爱欧尼亚的古代哲人,到东罗马以及中世纪意大利、法国及西欧的经院哲学,再到近代的培根、洛克、休谟、笛卡尔、莱布尼兹、康德、黑格尔以及现代的胡塞尔、海德格尔等一直都在不同方面、不同角度、不同深度上研究和讨论这个问题。

概括言之,关于“思”与“有”这个问题的基本要义如下:

人,作为主体,所面对的是两个世界。一个是被人直接感知的物理性的世界(客体、客观世界,休谟、洛克、康德称之为”经验世界“)。

另一个是人用语名和概念所建模的虚拟性的符号世界(抽象世界,概念和语名的世界,也即所谓主观世界)。

问题在于:

1、那个直接能感知的物理世界,它的存在是有问题的——它究竟是什么?或者说它的本原、本质究竟是什么?——这是一个极其古老的本体论的问题。对黑格尔的逻辑学来说,这是在他的“有论”或者“存在论”中讨论的问题。

[实际上,黑格尔用“有无的同一论”——“纯有就是纯无”,纯粹存在就是非存在这种命题,解构了我们所经验到的物理世界。但是这种解构,“有就是

无”这个命题并不是什么新鲜命题。中国先秦的老子通过所谓“有生于无”以及有无互生的命题也进行了这种解构。后来魏晋时代的清谈派的“有无论”、中古的佛哲学提出万物皆空,四大皆空,也早就对物理存在世界做了同样的概念解构。

但是诚如黑格尔在《哲学讲演录》(第4卷)中曾经说:对物理性的存在的概念空无性解构,是进入哲学思维的第一步,是一个理解哲学思维的基本点。他曾经讽刺而幽默地说:不理解这种物理虚幻性的人还不如一头驴——因为驴并不相信物理世界存在的真实和绝对性——面对一槽草料,它不会执着它们的物理存在是永恒的,它会吃掉它,使得这些草料变成无——从而证明物理存在本体的虚幻性。

不理解物理世界的虚无性本质、虚幻性本质的人,是无法理解任何哲学本体论问题的。]

2、人类在头脑中,通过思维,利用符号所建构的那个语词——概念的世界,它如何能用于解释和认知物理世界?这两个世界究竟处在一种什么关系?——这也就是古典哲学所谓”认识论“的问题。

康德认为,经验世界与抽象的符号世界——这两个世界之间相隔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人工符号世界只能似是而非地模拟、描写那个物理的经验世界。

[关于黑格尔对经验的定义,可以参看小逻辑导论:“哲学的内容就是现实(Wirklichkeit)。我们对于这种内容的最初的意识便叫做经验。”]

物理世界(客体)和经验世界(意识、思维)是两个世界。沟通、联结这两个世界的是人的感觉(通过人的五官眼耳鼻舌身,人获得感知的工具)、知觉(佛学的七识)和意识(阿赖耶识)。

但是感觉、知觉本身是完全不可靠的,人的感知能力为时空所限制也是极其有限的。

而且感知在意识中组成为印象。这种主观的印象包含许多错觉和幻象(例如

人看到的阳光,似乎是白色或者黄色的,而实际上它却是复杂七色光的混合体);等等。

那么,人类通过意识中的组织能力(康德称作“统觉能力”),把感知印象及忆象(记忆印象),借助语言代号(语名、语词)以及书写代号(文字)构造成语词和概念,再把语词和概念组织起来用于模拟和表述经验的物理世界,这个符号化的过程就是思维。

康德和黑格而把这个符号化的建模过程称作“智能”、智力或者智性(旧译“知性”,德文原文Verstand)。

编制这个语言以及概念的符号系统,需要遵循一系列共同化(人们普遍遵守)的组织规则,才能使得抽象符号的意义能够被解读和所理解。这种组织和运用语言符号和概念的规则、秩序,就是语法和逻辑。

[参看导论:§8这种经验知识,在它自己范围内,初看起来似乎相当满意。但还有两方面不能满足理性的要求:第一,在另一范围内,有许多对象为经验的知识所无法把握的,这就是:自由、精神和上帝。这些对象之所以不能在经验科学的领域内寻得,并不是由于它们与经验无关。因为它们诚然不是感官所能经验到的,但同样也可以说,凡是在意识内的都是可以经验的。

这些对象之所以属于另一范围,乃因为它们的内容是无限的。

有一句话,曾被误认是亚里士多德所说,而且以为足以表示他的哲学立场:“没有在思想中的东西,不是曾经在感官中的(nihil est in intellectu,quod noneuerit in sensu.)”如果思辩哲学不承认这句话,那只是由于一种误解。但反过来也同样可以说:“没有在感官中的东西,不是曾经在思想中的(nihil est in sen-su,quod non euerit in intellectu)。”]】

存在的各个规定或范畴都可用“是”去指谓。

【导读:所谓“存在的各个规定或范畴”,就是描述世界的符号——各种语

词和概念。它们与被描述者的关系通过肯定系词“是”而联结起来。例如以下的描述语句:

——喜马拉雅山“是”(存在于)世界的最高山脉。

——喜马拉雅山“是”(存在)岩石和冰雪之山。

最高山脉、岩石冰雪之山,就是描述喜马拉雅山的规定或范畴】

把存在的这些规定分别开来看,它们是彼此互相对立的。

从它们进一步的规定(或辩证法的形式)来看,它们是互相过渡到对方。

【何释:这几句话非常重要,这些话已经交代了黑格尔逻辑学和辩证法的本质。需要深入解释一下。比如,我们看以下的一组陈述语句:

——何新是一个孩子

——何新是一个成人

——何新是一个老人

孩子、成人、老人这三个语名(黑格尔称之为“存在的这些规定”),描述的是同一个人“何新”。而这三个语名是处于逻辑的对立关系的,这三个语句因此构成了互相抵牾和矛盾的语句。

但是,如果从演变的观点看,这三个语句——“它们是互相过渡到对方。”实际上这三个语句可以组成描述同一个何新的一组“历史形态集合”。

所以黑格尔在本书导论中说:”认识到思维自身的本性即是辩证法,认识到思维作为理智必陷于矛盾、必自己否定其自身这一根本见解,构成逻辑学上一个主要的课题。】

这种由此方向对方过渡的进程,一方面是一种由内向外的设定,因而是潜在存在着的概念的开展,并且同时也是存在的向内回复或深入于其自己本身。

因此在存在论的范围内去解释概念,固然要发挥存在的全部内容,同时也要扬弃存在的直接性或扬弃存在本来的形式。

【释:从演变的角度观察存在物,必然引出两种存在的概念:即现存在和潜存在,现在和潜在。例如:成人是孩子的潜在概念。老人是成人的潜在概念。

现在的存在,是已经发生的存在者。而潜在的存在,则是隐伏的、还未出现的存在者。往往后者,才是令人更为关注的存在者。

理解这个道理,对黑格尔以下所说就不难理解了。他说:事物的发展过程,就是”向对方(对立面)过渡的进程,一方面是一种由内向外的设定——因而是潜在存在着的概念的开展(潜在概念从内容中内伏的东西展开出现),并且同时也是存在者向内回复或深入于其自己本身(现存的概念被内化、虚无化,成为消逝者、过时的概念)。】

§85 存在自身以及从存在中推出来的各个规定或范畴,不仅是属于存在的范畴,而且是一般逻辑上的范畴。

这些范畴也可以看成对于绝对的界说,或对于上帝的形而上学的界说。

【导读:范畴这个概念的初始意义,在本体论上是万有的本原,在语言及逻辑的意义上是最大的范类或者谓词。

[范畴(爱欧尼亚希腊文κατηγορια),也称范类,亚里士多德赋予的意义是指最高概念。

爱奥尼亚哲学以四大基本元素为万物本原范畴:土、水、空气和火。 柏拉图提出了五种陈述内容的范畴: 我、非我、差异(区别)、变化和永恒。

“汉语的“范畴”语名来自《尚书》中的“洪范九畴”。“九畴”中的第一畴是我们熟悉的“五行”:水、火、金、木、土。五行不仅是一个对基本物质的分类系统,而且具备“相生相克”这一关系推演系统,而五行体系的最大特征是在于“行”这一字上,体现了生灭流转、变化不息的运行的宇宙观。另外八畴包括政治、天文、气象、修养、道德和人生幸福,这已超出了我们在此的讨论范围。

范畴这个概念在汉语语用学意义上常与范围混淆,常指某一领域,比如说“科学范畴”,“理性范畴”等)。通常范畴性概念所涵盖的对象范围是最大的,在分类学中应当作为最高层次的范类。]

传为亚里士多德的遗著有《范畴篇》,书中讨论了事物的十大基本范畴——实体、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姿态、状况、活动和遭受,他认为范畴也就是一切谓词的十大范类。

[亚里士多德对各种形式的存在作了如下定义:一个存在是任何一个可以用“是”或“有”来描述的对象。要对存在的范畴进行研究,就要首先决定在什么情况下,我们对事物可以用“是”或“有”来陈述,这种可描述性的本质到底是什么。一个范畴是指事物的一个最大的分类 — “事物”在此是指可被称谓但不能还原成其它类的任何对象。亚里士多德的范畴论提出了第一个哲学的分类系统,并有助于促使哲学家去考虑哲学的研究对象究竟是什么。

直观上,一个对所有存在的完美的分类系统应该满足如下3个条件:

有限的: 类的数量是有限的。

覆盖的: 任何存在都属于某一类。也就是说类的集合包含宇宙万物。

无交叉的: 任何存在都只属于某一类。也就是说不同的类之间没有相交。] 康德把范畴作为先验的逻辑范式,他认为亚里士多德的10范畴体系并不完备,他提出一个新的范畴体系。康德的范畴表包括四大类别:量的范畴、质的范畴、关系的范畴和模式的范畴。

量的范畴:单一性、复多性、总体性;

质的范畴:实在性、否定性、限制性;

关系范畴:偶性与常性、原因性与结果性、交互互动性;

模式范畴:可能性与不可能性、发生性与不发生性、必然性与偶然性 这个范畴表,被黑格尔逻辑学所接受。】

然而确切地说,却总是只有第一和第三范畴可以这样看,因为第一范畴表示一个范围内的简单规定,而第三范畴则表示由分化而回复到简单的自身联系。因为对上帝予以形而上学的界说,就是把他的本性表达在思想里;但是逻辑学却包括了一切具有思想形式的思想。反之,第二范畴则表示一个范围内的分化阶段,因此只是对于有限事物的界说。但当我们应用界说的形式时,这形式便包含有一种基质(Substrat)浮起在我们观念中的意思。这样一来,即使绝对——这应是用思想的意义和形式去表达上帝的最高范畴——与用来界说上帝的谓词或特定的实际思想中的名词相比,也不过仅是一意谓的思想,一本身无确定性的基质罢了。

因为这里所特别讨论的思想或事情,只是包括在谓词里,所以命题的形式,正如刚才所说的那个主体或绝对,都完全是某种多余的东西(比较§31和下面讨论判断的章节〔§166以下〕)。

【导读:三一体式,源于基督教的三位一体概念。

康德提出了范畴的三一结构,即:正概念,反概念,合概念。例如:

(量的范畴)正:单一性——反:复多性,综合:总体性(既是单一也是复多);

(质的范畴)正:规定性——反:否定性,综合:限制性(既是规定也是否定);

(关系范畴)正:偶性——反:常性、正:原因性——反:结果性,综合:交互互动性;

(状态范畴)正:可能性——反:不可能性、正:发生性——反:不发生性, 综合:必然性与偶然性

黑格尔总结出三一定律:正命题——反命题,综合命题。

黑格尔认为:这一定律(后来也被称作”否定之否定规律“),是万物演化的普遍模式,也是泛演化逻辑学的基本规律和范式。这就是他说的宇宙的普遍辩证法。对此定律,我们在解读逻辑学的概念论时再做深入的讨论。】

黑格尔附释:

逻辑理念的每一范围或阶段,皆可证明其自身为许多思想范畴的全体,或者为绝对理念的一种表述。譬如在“存在”的范围内,就包含有质、量、和尺度三个阶段。

质首先就具有与存在相同一的性质,两者的性质相同到这样程度,如果某物失掉它的质,则这物便失其所以为这物的存在。

反之,量的性质便与存在相外在,量之多少并不影响到存在。譬如,一所房子,仍然是一所房子,无论大一点或小一点。同样,红色仍然是红色,无论深一点或浅一点。

尺度第三阶段的存在,是前两个阶段的统一,是有质的量。

一切事物莫不有“尺度”,这就是说,一切事物都是有量的,但量的大小并不影响它们的存在。不过这种“不影响”同时也是有限度的。通过更加增多,或更加减少,就会超出此种限度,从而那些事物就会停止其为那些事物。

【导读:我们看黑格尔逻辑学的目录,会发发现基本按照正反合的三段式构造组织:

[有论—存在论]正:质,反:量,合:度

(正:存在(Sein),反:定在(Dasein), 合:自为存在(Fürsichsein)) [本质论]正:本质作为存在根据,反:现象,合:现实】

[概念论]正:主观概念,反:客体(客观概念),合:理念(绝对概念) 黑格尔说:“思辨的东西(das Spekulative),在于这里所了解的辩证的东西,因而在于从对立面的统一中把握对立面,或者说,在否定的东西中把握肯定的东西。这是最重要的方面,但对于尚未经训练的、不自由的思维能力说来, 也是最困难的方面。”(《逻辑学》导论)

这里黑格尔谈了三一律,也谈了对立统一律。】

于是从尺度出发,就可进展到理念的第二个大范围,本质。

这里所提及的“存在”的三个形式,正因为它们是最初的,所以又是最贫乏的,亦即最抽象的。

直接的感性意识,因为它同时包含有思想的成分,所以特别局限在质和量的抽象范畴。这种感性意识通常被认作最具体的,因而同时也常被看成是最丰富的。但这仅是就其材料而言,倘若就它所包含的思想内容来看,其实可以说是最贫乏的和最抽象的。

【附录】逻辑学结构的三一体式

第一篇 存在论(Die Lehre vom Sein)(§84—111)

A.质(Die Qualit?t)(§86—98)

(a)存在(Sein)(§86)

(b)定在(Dasein) (§89)

(c)自为存在(Fürsichsein)(§96)

B. 量(Die Quantit?t)(§99-106)

(a)纯量(Reine Quantit?t)(§99)

(b)定量(Quantum) (§101)

(c)程度(Grad)(§103)

丙、度

C. 尺度(Das Ma?)(107—111)

第二篇 本质论(Die Lehre vom Wesen)(§112—159)

A. 本质作为实存的根据(Das Wesen als Grund der Existenz)(§112—130)

(a)纯反思规定(Die reine Reflexionsbestimmungen)(§115) ( 1 )同一(Identit?t)(§115)

( 2 )差别(Der Unterschied)(§116)

( 3 )根据(Grund)(§121)

(b)实在(Die Existenz)(§123)

(c)物(Das Ding)(§125)

B.现象 (Die Erscheinung)(§131—141)

(a)现象界(Die Welt der Erscheinung)(§132)

(b)内容与形式(Inhalt und Form)(§133)

(c)关系(Das Verh?ltnis) (§135)

C.现实(Die Wirklichkeit)(§142—159)

(a)实体关系(Das Substantialit?ts-Verh?ltnis)(§150) (b)因果关系(Das Kausalit?ts-Verh?ltnis)(§153) (c)相互作用(Die Wechselwirkung)(§155) 第三篇 概念论(Die Lehre Vom Begriff)(§160—244)

A. 主观概念(Der Subjektive Begriff)(§163—193) (a)概念本身(Der Begriff als Solcher)(§163) (b)判断(Das Urteil)(§166)

( 1 )质的判断(Qualitatives Urteil)(§172)

( 2 )反思的判断(Das Reflexions-Urteil)(§174) ( 3 )必然的判断(Urteil der Notwendigkeit)(§177) ( 4 )概念的判断(Das Urteil des Begriffs)(§178) (c)推论(Der Schluss)(§181)

( 1 )质的推论(Qualitativer Schluss)(§183) ( 2 )反思的推论(Reflexions-Schluss)(§190)

( 3 )必然的推论(Schluss der Notwendigkeit)(§191)

B. 客体(Das Objekt)(§194—212)

(a)机械性(Der Mechanismus) (§195)

(b)化学性(Der Chemismus)(§200)

(c)目的性(Die Teleologie)(§204)

C.理念(Das Idee)(§213—244)

(a)生命(Das Ieben)(§216)

(b)认识(Das erkennen)(§223)

(c)绝对理念(Die absolute Idee)(§236) 】

黑格尔逻辑学存在论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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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草根郎中

读何老的【奋斗与思考】关于宗教。艺术,哲学,量化的物理化学数学之间的关系,理顺和明白了很多问题。很多人拿自然科学领域的数理化作为终极崇拜,认为定性定量【也就是给出数据】就是绝对真理,否则就是迷信不科学,这样的结论显然不对。宗教不接受质疑,很多人还是在纠结宗教创建人到底有多高多重多大多小是否实有。但是中医到底是一门什么样的学科呢?我还在想。---可能说错了请博主海涵。

一刻钟前

何新博客管理员 回复 草根郎中

何新曾经这样说过:中医与西医本来不在同一范畴,中医并不在西方意义的科学范畴。但是中医是能治病的方术,而且能治疗西方治不了的一些病,有时会有奇效。但中医疗法缺乏普遍性、必然性,无论医生还是患者皆往往因人而异。好的老中医现在基本已经没有了。中医在理念上被西医化,中医要学英语,靠西医的化验单看病。真正的中医已经快绝根了。中医的脉学基本已经绝传,现在号脉的多数在装蒜。中医现在基本只剩下一些单方、方剂、成药。由于药检等原因,一些中成药重要成分也在改变(如以水牛角替代犀角、人工牛黄替代牛黄、禁用雄黄等含重金属的药材)。再过10年20年,我们可能看不到什么中医了。

1小时前

小三通

这些方面远远超出了个人学识所能搞定的范围。不过听说黑格尔是哲学的终极。这些领域不敢碰。

1小时前

16g

概念是概念,存在是存在。白马非马,简洁明了,白话就是读死书不如不读书,今天初看完心经,思路捋顺不少。对儒家思想与封建等级观念混淆也是这个原因,

3小时前

qingsongzhubai

期盼了很久。小逻辑常立志断断续续读了10几遍,无奈功力不够,每回都浅尝辄止。希望在老何的点拨下能读通它。多播点龙种吧,苍茫大地,冥冥未来,谁知道呢。

3小时前

普世假肢

请教何老,德国古典哲学中的“知性”与“理性”究竟有什么区别?“理性”这个词在现实中,好像被滥用了。

3小时前

天道自衡

http://163.fm/gBNUZ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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