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时间:2024.4.21

读《乡土中国》关于中国人情的感想

近日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后颇有感触。费老先生关于中国传统乡村的认识可谓鞭辟入里,其中读到他论述中国传统乡村是熟人的社会更是深有触发。虽然,中国社会经过改革开放以来有了很大变化,但中国传统文化中顽强的抵抗力使中国社会的生活的方式,特别是乡村人民的生活方式依旧没有西方化,所以费老先生在上世纪40年代给中国乡村的定位依然适用。古老的智慧其实总是闪光的,正如如今每当经济危机人们还会去翻看《资本论》一样。废话少叙,我来谈谈在读《乡土中国》对中国熟人社会的认识。

中国乡村是“自来熟”的人的聚集地,他们彼此间很少用契约(只有在重大事情上才会用,如地产、房子等转让)。他们彼此的熟悉是城里的人无法想象的。人们从出生开始,别人是在自己眼中过活的,自己是在别人眼中长大的。他们对周围每个人的性格,每家的具体情况甚至某家有什么可以借用的工具都了如指掌,可能正是因为这种熟悉降低了人们交往的心理成本,大家才彼此放心。而城里是由陌生人组成,不但因为厚厚的墙壁阻碍了人们的视野,更重要的是因为相互间了解的缺失而有一层使人不“放心”的心理壁垒。而城里人的流动性带来物质流通的同时也夹杂了衣角的风尘,这种风是凉的,使人们的心被吹冷,形成天然的防护膜。

在乡村与城市的二元分割下,不仅因为前者是自己从土地中获得自给,后者由工资生存。更重要的是生活的方式或者说文化的不同。也许费孝通先生说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在纵向上是历史趋向,而横向上应该就可以看做农村和城市了。正因如此,前者生活不紧张但也不清闲,在农村人们从不像城市人那样过重的看着时钟过日子(除学生、教员等少数人外),他们早起一会儿或稍晚些无碍于生活,但他们农活忙起来也不是某些过惯了平稳生活、干惯了一如既往的程序工作和不变强度工作的城市人所能承受的。

从血缘上来说,乡村的社会团结和城市相比优势并不太大,因为中国人自古以来的血缘浓度都没有被稀释过,无论走到哪里中国人摆在第一位、首先想起和相信的依然是血缘。中国人“家”的概念是不能用两三句话说清的。因为它包含和承载的太多。也正因如此,中国城市建筑的水泥再坚硬也没有阻隔血缘的凝聚,只是相对于农村大家比邻而居,城里人相互的日常联系和见面的频数少了。但这相对于农村宗族团结与城市经济团结的差距就小得多了。

从法理上说,在中国农村政府的行政、政策是在人们心里有些另类的。这么说是因为在人们心里约定俗成的习俗办事规则和宗族内的通人情的族规是从心里内化的或者说是自己的,无论怎样自己的和外来的总有个亲疏远近和差异。而后者总有强行介入的外来者形象。当然农村人嘴上很少如此说出,但心里对此的界定还是较明晰的,这从他们对待民事和官事的态度和行事方式可以明显的看出。而在城市似乎礼俗的东西并不被人信服,大家办事还是最好用契约条例、用规章落笔成文较为安心。而这种安心与村里人的相比也只是在违反承诺时有据可查而已,至于心里上使对方不安或使对方承受周围人的“另眼相看”而带来的压力则小的多,因为这里是陌生人的社会,人们更多的是过着事不关己的生活。而在熟人社会里则是要对失信承担更大的边际成本的,如果某人失信了,他生活的圈子中的人或者说他生活村庄的人会都知道。在大家谴责过后,下次要准备与他打交道的人都会心存芥蒂。而城市即使失信的某个人被准备与他打交道的人知道,那个准备与他打交道的人也会因为认为有契约做保证来和他交往。

传统乡村社会日常的请人办事是不需要送礼的,而城市是较注重送礼的。因为大多数情况下在中国的传统乡村大家是由一份“人情”来记住别人的好处的,以便于将来有机会还一份更大的“人情”。这不但是自己的心里债务偿还了,在更多还债的同时让对方有一种要返还债务的感觉。费老先生认为这也是乡村社会维系往来、维系社会团结的原因。这也出现了《乡土中国》中费老先生所写到的:“我常见隔壁邻舍大家老远的走上十多里在街集上交换

清楚之后,又老远地背回来。他们何必到街集上去跑这一趟呢,在家门前不是就可以交换的么?这一趟是有作用的,因为在门前是邻居,到了街集上才是“陌生”人。当场算清是陌生人间的行为,不能牵涉其他社会关系的。”这主要是绕开邻居间的“人情”。而城市更加市场化的交易则不会有如此现象。所以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主要区别和制约因素与这个“人情”是分不开的。

城市的陌生人社会由于不是靠大家一致熟悉的礼俗来维持社会关系,而由工作或者说是为生活必须的劳动关系形成的契约关系来维持的。代际传递虽也在传统思维下有很强的复制性,但也不再是简单循环的了,不同职业间的代际流动已是主要趋势。在城市由于受礼俗的长老统治较为宽松,维持在契约下的关系的变动性更强,特别是相对于乡村,城市的功能在需要完善的动力下促生社会的更快速分工。社会分工的加快使整个社会的团结更加紧密,但缩小到个体层面,则使个体有更多选择性。从长的时间层次上看,则更像是生物物种突变更多亚种后经过生存斗争、优胜劣汰的过程,也就是城市陌生社会更接近于进化论。当然这里也只是相对于传统乡村社会来说的。

如今中国社会的传统乡村在工业化、城市化的冲击下已有大批人进入城市务工,与此同时大量城市文化进入乡村,特别是信息传播的加速带来的影响,使得上述“社会继替”在农村已更趋同于城市的进化论式了。但这种分工带来的影响依然没有完全改变乡村的社会结构,乡村不同于城市的自治系统,依然由家族、长老等传统势力所把持,由于中国人传统的民主思想的缺失,农村的民主选举依然大部分由村庄内大的家族控制。这回归到我们从《乡土中国》中看到的,依旧是“人情”长老制与理性契约的差别。即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的不同。 我对费老先生作品的认识也只是蜻蜓点水的一点,这里也是他对我启发挂一漏万的一些感想。相信老先生学贯中西的智慧结晶将启迪更多的中外学者对中国社会的认识。


第二篇:《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一、读物简介:

《乡土中国》一书是由我国著名的乡土社会学家费孝通根据其四十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土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写成的十四篇文章的集合。费孝通应当时《世纪评论》杂志之约,连载了十四篇文章,后由三联书店于1974年整理出版,1984年重刊。我所做的读书报告针对的是1984年重刊版的《乡土中国》。

二、内容概述:

全书的主题是:回答“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样一个问题。该书与费孝通另外所著的《江村经济》 《禄村农田》等调查报告性质不同,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一些概念,有关中国乡土社会特性的一些概念。作者以一名城市与乡村沟通者的身份极尽描写了中国乡土社会及乡土文化的各个方面。

全书结构简洁、紧凑,共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旧著《乡土中国》的重刊序言;

第二部分(该书的主体部分)是作者发表的十四篇关于描写中国乡土社会的论文的集合;

第三部分是作者后记,以手记的形式清楚地交代了这本书的写作经过,还包括作者在以上提到的两所大学中任教的经历。

其中,第二部分又分为十四章,其核心内容分别为:

第一章《乡土本色》:介绍中国乡土社会“土”气和其显著固定性的原因及现实性特点。

第二章《文字下乡》:挖掘乡土社会文字和语言的基础。从一个全新的角度论证了乡下人“不愚”的观点,引出文字语言相比于“特殊语言”(包括表情、肢体动作等)所天生固有的局限性,从而反思文字下乡运动的现实可操作性。

第三章《再论文字下乡》:补充前一章的观点,简单说明了时间上的阻隔对于文字产生的影响,强调了乡土社会所缺乏的文字产生、发展的土壤。

第四章《差序格局》:对比中西文化中社会关系上的差异,突出介绍了中国乡土社会中“以己为中心”(石子投入水中的波浪式)的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差序格局。

第五章《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以西方社会“团体格局”中的道德体系陪衬出中国乡土社会“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最大特点——“私”。

第六章《家族》:介绍了乡土社会中家族单系(只包括父系这方面)的结构原则及其区别于西方社会家庭的功能。

第七章《男女有别》:阐述了中西方两种截然不同的家庭爱情观,即主张安于现状的亚普罗式的文化和主张克服阻碍、不断创造的浮士德式的文化,并以这两种文化的差异来了解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在感情定向上的差别。从而揭示了乡土社会中保持“男女有别”这一原则的重要原因和意义。

第八章《礼治秩序》:“礼”是传统的维系,乡土社会是区别于法治社会的礼治社会。

第九章《无讼》:推行下乡的新的法律制度对礼治的乡土社会产生了副作用。

第十章《无为政治》:解释了横暴权力与同意权力,从历史的经验中找出了“无为”的价值。

第十一章《长老统治》:在横暴权力、同意权力之外,着重介绍了教化权力(长老权力)。

第十二章《血缘和地缘》:介绍了血缘社会(传统乡土社会)与地缘社会(现代商业化社会)各自的特点与差异,从血缘结合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

第十三章《名实的分离》:讨论乡土社会中的变动方式,承接第十、十一章,引出第四种权力——时势权力。

第十四章《从欲望到需要》:乡土社会中的人们靠欲望生活着,然而对于现代社会中的人们而言,自觉的生存条件则是理性的“需要”。

三、作者观点提炼:

1.社会学研究应坚持以中国的事实来说明乡土社会的特性。(结合全书内容与《后记》中的阐述)

2.以“文字下乡”和“司法制度下乡”为代表的一系列举动,只有在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之后才可能真正有效。(自《文字下乡》 《再论文字下乡》)

3.中西文化在社会生活方面有着天然性的巨大差异,想要以西方、现代化文明取代乡土文化无疑是阻碍重重。(结合全书内容)

4.中国的乡土社会终要一去不复返,这是将是一场充满痛苦的变革。(从非自觉的意义上理解)

四、心得体会:

初读《乡土中国》是在高三上学期,由于中学校园生活与现实社会隔离性实在不小,所以当时读起来比较吃力,比较费解。进到大学之后,也曾信手翻阅过几次,直到这次论文之前,才又再仔仔细细地研读了两次,由衷地感觉到了,费孝通对中国乡土社会了解之深入、剖析之详尽让人折服!

所谓乡土:从生产力的角度上看,农民离不开“土”,日出而作、日暮而息,农民依赖着土地,耕作、收入、成家立业,脚下的黄土是他们生活的全部;从社会关系的角度上看,农民离不开“乡”,在传统的社会形态当中,谁也不能够离开群体而独立存在、独立生活,哪怕是实现了生产消费上的自给自足(还会有自然、政治、安全问题上的制约),而这群体往往是固定存在而长久不变的。

这样的乡土社会,中国式的传统社会。不要忘了,今天,在中国超过80%的土地上,还生活着少说8亿的农民。那绝不仅是历史而已,巨大的现实性让我们每一个人无从回避与忽视!那么,怎样来界定它才能够真正地系统全面而公正客观?(以下4点是我读后自己做的一些总结)

1.乡土社会是儒、士、道精神杂糅的社会。乡土社会深受着三家文化的影响,而事实上,特别是儒家的文化,它像流淌在我们文化血液中的一种色素,无所不在地同时影响着现代社会的各方各面。

2.乡土社会是异常稳定的社会。这是由“乡”与“土”的生产关系天然决定的。的确,稳定在某个程度上意味着对于自由的约束、一成不变的落后,但相比于风险性极大的现代社会,在各式浮华动荡与光怪陆离的背后,乡土社会至少还可以给你一个心中尚未崩坏的地方!

3.乡土社会是“熟人的世界”。相比于现代工业社会、商业社会人们在相互间关系上的普遍性原则(因此,我暂时将其称为“陌生人的世界”),乡土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是带有特殊性的。“不同人不同对待”是其最突出的表现形式,举一个经典的例子:插队。在看来,让熟人插自己的队是可以接受的,而对于陌生人呢?因此而产生的纠纷绝不在少数。

4.乡土社会是“私人”的社会。正因为有着根本区别于西方基督教文明的儒家文明千百年来对中国传统社会的深深植根,所以对于在乡土社会中生活的人来说,任何像平等、博爱、公正这样的词都是是无价值、无意义甚至荒谬可笑的。正像书中所说的那样:“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摘自第四章《差序格局》)这并不是个人主义,而是自我主义。从这个定义上来看,乡土社会这个过分讲“私”的社会,永远也无法自觉地转变成为资本主义社会。

然而,最终没能转变成为资本主义社会的乡土社会,其长期以来稳固、延续的文化却被上世纪初(一二十年代)以来的暴民文化所打破。在我看来,现今被误以为是传统文化糟粕的种种不文明行为,实际上是暴民阶层文化的反映。在社会主义革命和改革开放的强烈驱使之下,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即将一去不复返,这是一场深远而痛苦的蜕变!它是社会发展与历史行进的必然,尽管有着剧烈的疼痛,却也不可避免。

可悲的是,乡土社会将去,但乡土思想未变!现代社会与乡土社会的格格不入,体现在各个方面,书中举了一个鲜明的例子(关于司法制度):“在中国传统的差序格局中,原本不承认有可以施行于一切人的统一规则,而现行法却是采用个人平等主义……在乡间普通人还是怕打官司的,但是新的司法制度已经推行下乡了……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摘自第九章《无讼》)

正是因为种种不可忽略的差异与矛盾,在与现代文明的接触与碰撞中,乡土文化常常会遭到其边缘化的排挤。在经济全球化、城市生活水平日益飙升的今天,乡土文化试图融入现代社会则更是难上加难!这同样可以反映到现实生活中部分人群的身上,举个例子:大学可算是一个多元文化的聚集地,然而大城市才是大学相对集中的区域,每年有众多的高中毕业生从农村来到城市特别是大城市读大学,而事实上这些同学恰恰是最容易遭受到边缘化排挤的人。他们仿佛就像是乡土社会的一些符号,对于现代化的城市文明非常敏感,在遭受排挤和冲击之后,甚至会表现出排斥和反感。(结合前段所提到的“司法制度下乡”在乡土社会中引起的副作用)

除去上述本人读《乡土中国》之后的个人体会,另外特别值得强调的是作者在写作本书文章时所用到的诸多写作技巧。(以下我用4点做简单概括)

1.首先让我深为折服的是费孝通先生对汉语言文字的精准把握。其用词的严谨程度近乎于咬文嚼字,最显著的表现就是首创了许多概念性的词汇。

例如:在比较中西群己关系和社会结构差距时提出的“差序格局”和“团体格局”这样的概念(出自《差序格局》 《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和《家族》);用“感情定向”一词来指一个人发展他感情的方向(出自《男女有别》);在讨论权力的性质时定义的四种权力——从社会冲突中所发生的“横暴权力”,从社会合作中所发生的“同意权力”,从社会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抑或称“教化性权力”)以及从社会变迁中所发生的“时势权力”(出自《无为政治》 《长老统治》和《名实的分离》)。

这些乍看上去让人有些摸不着头脑的新概念正极富张力地向读者展示着作者深厚的语言文字功力,以及为求文章的说明功能达到最佳的良苦用心。仔细读来,每一个独具首创精神的词语都恰到好处地辅助佐证了作者论据、观点的正确性,毫无半点巧言浮夸,并且作者每引进一个新概念时,作者总会附上一句简洁明了的解释,大大降低了文章产生歧义的可能性。

2.全书有一个非常突出的特点,就是贯穿始终的中西对比、城乡对比,作者在《后记》中自称此为“比较研究”。其中属中西对比最具感染力,以乡土社会中的文化主体“父子文化”与西方社会里的文化主体“夫妻文化”为代表,从深层刻画的强烈对比读来使人眼前一亮。以西方基督教文化作参照,反观乡土文化本身的特点,其目的不在于揭示乡土文化的局限、落后,而在于突出“乡土文化被现代化文明所取代有着极大的困难性”这一主题。

3.费孝通善于运用生动的比喻阐释自己的观点。例如:在《无讼》中,作者以足球比赛中裁判的作用为喻来说明乡土社会中人们对于讼事的看法。恰到好处的引喻是全书的一大亮点。

4.本书各章节之间的连贯性很好。之前所涉及到的观点、论证过的结论时常会在随后的章节当中再次出现,使全书的内容融会贯通,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我个人认为:《乡土中国》语言精炼,无处不体现作者的智慧与深刻的社会学哲理。全书虽篇幅不大,但若要论其学术性,不但不轻反而是相当重的,绝对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是一部非常出色的带着强烈现实主义色彩的乡土社会学研究巨作。

五、作者经典语录(部分):

1.“我们永远在削足适履,使感觉敏锐的人怨恨语言的束缚。”(摘自《文字下乡》)

2.“一个只有生产他生存必需的消费品的人并没有资格做奴隶。”(摘自《无为政治》)

3.“在最专制的君王手下做老百姓,也不会比一个孩子在最疼他的父母手下过日子为难过。”(摘自《长老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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