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时间:2024.4.27

《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摘要: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成书于19xx年,六十多年过去了,再次随着费老的思路去看当年的乡村社会,不禁觉得恍如隔世,在费孝通先生笔下的中国农村社会是一个由熟人组成的社会,在这里,文字成为一种非必要的东西,人与人之间只需要面对面的交流就可以完成经验的传递,而年长者因为在经验上的优势而成为了乡村社会道德层面的“统治者”,由于商品交流的欠发达,乡村社会也是一个无为而治的社会,而由地缘关系和血缘关系连接的社会关系网络为无为而治和长老统治提供了生存的土壤,在乡土社会中人的欲望在社会道德和文化规则的指引下成为人们行为的依据,而当这种祥和的乡土社会遭遇了现代文明,现代的民主法治观念、商品经济的自由市场观念开始向乡村渗透,而如何让传统与现代找到一个完美的契合点是我读完这本书之后最大的思考。

关键词:熟人社会,差序格局,长老统治,无为而治,现代化的入侵。

书的开篇讲到: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表明了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特色,我们都知道费老的《乡土中国》著于上世纪四十年代后期,当时费老已指出中国社会已经有了从乡土社会中分离出去而独立存在的一种社会模式了,我想,这种区别于乡土社会的独立模式应该就是“城市社会”吧,放眼今天,六十多年过去了,中国虽然仍是一个以农业人口为主的,正向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积极迈进的农业大国,但是,真正以土地为生,从事传统耕作农业劳作的人已经很少了,近些年来,农民工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随着农民工群体的不断膨胀和流动性的加强,对于农民工数量上的激增,我想其中两个主要的原因就是:传媒的发达、文化的普及,使得许多生于乡土、长于乡土的人,不再安于“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乡土苦闷单调的生活,而是情愿怀揣着对美好优越生活的向往、对理想的执着和追求告别父母甚至妻儿,离开故土,涌入城市去实现自己的“淘金梦”,中国数千年的农业文明的传承,使得乡土性成为我们民族血液的一部分,以至于时过境迁,物换星移,国人大多还是有着“安土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这些都是乡土性的表现,但是反思当今的农村人大量涌入城市的现象,我们不得不思考现代性文明在给乡村社会带来了繁荣的物质产品和先进的文化制度的同时也将乡土社会原有的“土”味冲淡了。

看完《乡土中国》,结合当代中国农村的一些变化,明显地感觉到现代性对于传统阵地的入侵,费老通过对各个方面微观分析在诠释着传统中国的乡土特质,这样的解释是对于更好地为现代性所带来的问题做准备,比如“无讼”的问题,以法律施行的角度,就可以观察出原有社会是多么的“维护私人的道德”, 但是,以今天的眼光来看,“礼制秩序”已经是明日黄花了,在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中“无讼”也已经不是乡土常态,毕竟,六十多年过去了,费老所描述的那个正在流变的中国基层早已“面目全非”了,但费老对于许多概念的深刻生动地阐释还是让我们获益良多,“人依礼而治”的社会是一去不复返的了,而“人依法而治”的社会仍需要制度上的健全,对于“无讼”的状态,我觉得不能简单的对此表示可否,在如今的农村,还有少许老一辈的人在发生纠纷时侧重于诉诸这种方式来解决问题,甚至在他们看来,问题一旦诉诸法律,就变得“丢人”了,对于纠纷更愿意以一种“调节”的方式,按照传统和道德来解决,这种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对于维护乡村社会的稳定的确起到了不可小觑的作用,但毕竟随着社会的变迁,法制观念逐渐融入农村,这种传统的解决方法只能适用于一些小事上,

而在一些涉及较大利益的问题解决上人们更多的愿意诉诸法律,更多的人意识到或者说是更愿意用法律来作为维护自己权利和尊严的武器,这一点,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无疑是社会的进步,但我们也注意到,即便是现代的“法治中国”,道德与法律还常常会发生冲突,怎样将法律与道德进行和谐的统一,也还是一个需要协调的问题,而且,“法治”高倡,“道德”损抑而带来的一系列社会副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在我看来,法制和道德二者在维护社会秩序方面需要协调合作才能使社会和谐运作,健康发展。此外,费老在此书中提到一个重要概念——差序格局,一颗石子投入水中所溅起的波纹,一圈圈地由近及远推展开来,很形象地描述出乡土社会中的人际关系模式,而西方的团体格局则是超越于众人之上的,将人们固定地捆绑在一团,犹如“一捆柴”,明显地与乡土中国的模式不同了,由差序格局的提出,我们也可以理解费老为什么说乡土社会是充满着维系私人的道德,与“土”而分不开的乡土人,日常生活中的道德判断,自然是显现出由“己”而出的特质,与“己”无关之事,大谈特谈,当事情漂移到自己的波纹之中,当事者可就是闭口无语了,乡土社会由“己”而出的差序格局,也是一种传统印记,也正是这种差序格局才使得无讼社会成为可能,而究其原因我更倾向于用生产力来解释,正是由于生产力的滞后,导致人身固定在土地之上,从而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这样的生活方式,使得人际交往可以不需要文字,评判事物的标准可以是小范围地域内的道德准绳,因此,我们不能用西方的团体格局来解释乡土中国,也正是由于生产力的提高,使得地缘扩张,现代化在侵蚀的过程中与传统社会的特质发生冲撞,人际之间的关系才会受到现代性的影响,传统社会受到了挑战。

费孝通先生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中国传统社会的乡土性,先是以“文字下乡”为切入点,乡土的特质自然离不开“土”,也正是这个“土”字,带来了无穷无尽的“魔力”,它使得人们固定于土地之上,由此而衍生出与土地相关的生活方式、价值理念,生于斯,死于斯,一代代的乡土之人在熟人社会中悠然自得,他们不必去考虑那些与其无关的繁琐事物,只要守着自己祖宗留下的那份基业(土地),就生活乐无边了,由这样的生活环境梗概,费老接着阐述了文字下乡的现象,说到文字下乡,自然要谈一谈城里人与农村人的区别(是否愚昧),费老以敏锐地眼光指出,愚昧与否,并不是要懂得城里的多少规矩,也并非要认识多少的字句,智力上的差距并不体现于此,难道没有识字的老农,就会比城里的“达官贵人”愚笨么?只是他没有学习文字的必要罢了,由此可见,文字下乡是要考虑到现实需要的,而不能凭借主观判断,恣意妄为。乡土社会对文字的非必需性使乡土社会成为一个温馨的熟人团体,这种由熟人组成的差序格局社会不需要严苛甚至有点“无情”的法律,大多数时候这里是传统礼制和道德的天下,那么,进一步对组成这个熟人社会的有机体进行分析,就把目光放在了家族身上,这样一种地方自治共同体也会带有乡土由“己”而出的特色,只是“己”的范围在地缘上延伸了,家族是家庭的扩大化,而要控制好每个家族的势力,就会涉及到礼治秩序,礼治秩序是传统中国乡土社会运行的一大特色,每个成员自然不会时刻按照法律的戒律来要求自身,而更大程度上地依赖道德的力量,这样以“礼”而治的社会准则,是要求社会成员的普遍遵守,克己复礼从内心得到传递,家族的成员对于忤逆不道的份子,自然是清除出去,而传统法律的效用,也会深深地打上“尊礼”的烙印,所以,由西方团体格局而延伸的现代法律,与乡土生活是格格不入的。最后,费老又以血缘与地缘的关系分析,完全呈现出社会变迁的趋势,封闭的乡土社会是离不开血缘影响的,在家族之内的活动,完全受制于血缘因素,

那么,如果发生经济上的纠纷(借贷活动),熟人自然就不好说话了,脱离了熟人社会,成员的活动就宽松多了,他们可以不必考虑血缘的因素,而做出一些行为,可见,传统社会的特质正在逐步受到挑战,由社会变迁而引出的,是名与实的分离,乡土之人面对长老权利和商业利益的驱使也只能在一定程度上遵从于它,然而,表面的遵从与实际的想法可能是大相径庭,虚伪也就蔓延开来,从而,秩序的运行也就受到了挑战。经过变迁,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人们在行动指南上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乡土社会,个人只需依着欲望活动,原因有两点,首先,人们经过了社会的教化,欲望就受到了文化的规定,如同感情定向受到文化的规定一样,使得欲望不是生物事实而成为文化事实,其次,作为文化事实,欲望便是传统,是累积的经验,经过历史的检验和筛选的得以基本上符合生存条件,依着欲望总是利于生存的,然而,在现代社会依着欲望行动却是不行的,现代社会变迁很快,原来的文化很快不能带来有效的满足,欲望作为文化事实也不能带来有效的满足,旧的一套生活模式不管用了,人们不得寻求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联,按着生存的目的和生存的需要去发现新的行为方式,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人们的行动从盲目的被动的遵从变成了理性和自觉的,从没有选择地被教化变成了有选择的探索,行动指南从欲望变成了需要,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的一个里程碑,这也是乡土社会的传统规则随着文明的进步的命运变迁,由此可以看出,对于传统的规则,我们应该有所保留的进行继承和吸收,物质文明在进步思想文明也应该与时俱进。

费老的思想深刻之程度显然不是我用短短数千字能概括和表达的,随着费老的思路,我们了解了乡村社会的特点,以及在时代的变迁中其所面临的挑战和变化趋势,通读完全书,我深刻地了解到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基于这样的理解,我们更重要的是反观现实的社会,尤其是农村社会,传统的印记在有些地区可能斑驳了甚至是冲洗得一干二净,不由得使我们思考现实社会的特质,与此同时,对传统社会特质了解能帮助我们更好的理解现实社会,现代性的入侵导致传统社会的特质慢慢的土崩瓦解,取而代之的是现代性的特质或者说是两者相结合的混合特质,在这样一个由传统向现代的过渡中,我们应该如何让二者更好的结合,更好的造福于每一个人,这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思和为之努力的一份责任,然而社会是一个复杂的有机体,其中有更多深层次的文化记忆值得我们去探索思考。

参考文献: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大学出版社19xx年出版


第二篇:《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一、读物简介:

《乡土中国》一书是由我国著名的乡土社会学家费孝通根据其四十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土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写成的十四篇文章的集合。费孝通应当时《世纪评论》杂志之约,连载了十四篇文章,后由三联书店于1974年整理出版,1984年重刊。我所做的读书报告针对的是1984年重刊版的《乡土中国》。

二、内容概述:

全书的主题是:回答“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样一个问题。该书与费孝通另外所著的《江村经济》 《禄村农田》等调查报告性质不同,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一些概念,有关中国乡土社会特性的一些概念。作者以一名城市与乡村沟通者的身份极尽描写了中国乡土社会及乡土文化的各个方面。

全书结构简洁、紧凑,共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旧著《乡土中国》的重刊序言;

第二部分(该书的主体部分)是作者发表的十四篇关于描写中国乡土社会的论文的集合;

第三部分是作者后记,以手记的形式清楚地交代了这本书的写作经过,还包括作者在以上提到的两所大学中任教的经历。

其中,第二部分又分为十四章,其核心内容分别为:

第一章《乡土本色》:介绍中国乡土社会“土”气和其显著固定性的原因及现实性特点。

第二章《文字下乡》:挖掘乡土社会文字和语言的基础。从一个全新的角度论证了乡下人“不愚”的观点,引出文字语言相比于“特殊语言”(包括表情、肢体动作等)所天生固有的局限性,从而反思文字下乡运动的现实可操作性。

第三章《再论文字下乡》:补充前一章的观点,简单说明了时间上的阻隔对于文字产生的影响,强调了乡土社会所缺乏的文字产生、发展的土壤。

第四章《差序格局》:对比中西文化中社会关系上的差异,突出介绍了中国乡土社会中“以己为中心”(石子投入水中的波浪式)的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差序格局。

第五章《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以西方社会“团体格局”中的道德体系陪衬出中国乡土社会“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最大特点——“私”。

第六章《家族》:介绍了乡土社会中家族单系(只包括父系这方面)的结构原则及其区别于西方社会家庭的功能。

第七章《男女有别》:阐述了中西方两种截然不同的家庭爱情观,即主张安于现状的亚普罗式的文化和主张克服阻碍、不断创造的浮士德式的文化,并以这两种文化的差异来了解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在感情定向上的差别。从而揭示了乡土社会中保持“男女有别”这一原则的重要原因和意义。

第八章《礼治秩序》:“礼”是传统的维系,乡土社会是区别于法治社会的礼治社会。

第九章《无讼》:推行下乡的新的法律制度对礼治的乡土社会产生了副作用。

第十章《无为政治》:解释了横暴权力与同意权力,从历史的经验中找出了“无为”的价值。

第十一章《长老统治》:在横暴权力、同意权力之外,着重介绍了教化权力(长老权力)。

第十二章《血缘和地缘》:介绍了血缘社会(传统乡土社会)与地缘社会(现代商业化社会)各自的特点与差异,从血缘结合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

第十三章《名实的分离》:讨论乡土社会中的变动方式,承接第十、十一章,引出第四种权力——时势权力。

第十四章《从欲望到需要》:乡土社会中的人们靠欲望生活着,然而对于现代社会中的人们而言,自觉的生存条件则是理性的“需要”。

三、作者观点提炼:

1.社会学研究应坚持以中国的事实来说明乡土社会的特性。(结合全书内容与《后记》中的阐述)

2.以“文字下乡”和“司法制度下乡”为代表的一系列举动,只有在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之后才可能真正有效。(自《文字下乡》 《再论文字下乡》)

3.中西文化在社会生活方面有着天然性的巨大差异,想要以西方、现代化文明取代乡土文化无疑是阻碍重重。(结合全书内容)

4.中国的乡土社会终要一去不复返,这是将是一场充满痛苦的变革。(从非自觉的意义上理解)

四、心得体会:

初读《乡土中国》是在高三上学期,由于中学校园生活与现实社会隔离性实在不小,所以当时读起来比较吃力,比较费解。进到大学之后,也曾信手翻阅过几次,直到这次论文之前,才又再仔仔细细地研读了两次,由衷地感觉到了,费孝通对中国乡土社会了解之深入、剖析之详尽让人折服!

所谓乡土:从生产力的角度上看,农民离不开“土”,日出而作、日暮而息,农民依赖着土地,耕作、收入、成家立业,脚下的黄土是他们生活的全部;从社会关系的角度上看,农民离不开“乡”,在传统的社会形态当中,谁也不能够离开群体而独立存在、独立生活,哪怕是实现了生产消费上的自给自足(还会有自然、政治、安全问题上的制约),而这群体往往是固定存在而长久不变的。

这样的乡土社会,中国式的传统社会。不要忘了,今天,在中国超过80%的土地上,还生活着少说8亿的农民。那绝不仅是历史而已,巨大的现实性让我们每一个人无从回避与忽视!那么,怎样来界定它才能够真正地系统全面而公正客观?(以下4点是我读后自己做的一些总结)

1.乡土社会是儒、士、道精神杂糅的社会。乡土社会深受着三家文化的影响,而事实上,特别是儒家的文化,它像流淌在我们文化血液中的一种色素,无所不在地同时影响着现代社会的各方各面。

2.乡土社会是异常稳定的社会。这是由“乡”与“土”的生产关系天然决定的。的确,稳定在某个程度上意味着对于自由的约束、一成不变的落后,但相比于风险性极大的现代社会,在各式浮华动荡与光怪陆离的背后,乡土社会至少还可以给你一个心中尚未崩坏的地方!

3.乡土社会是“熟人的世界”。相比于现代工业社会、商业社会人们在相互间关系上的普遍性原则(因此,我暂时将其称为“陌生人的世界”),乡土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是带有特殊性的。“不同人不同对待”是其最突出的表现形式,举一个经典的例子:插队。在看来,让熟人插自己的队是可以接受的,而对于陌生人呢?因此而产生的纠纷绝不在少数。

4.乡土社会是“私人”的社会。正因为有着根本区别于西方基督教文明的儒家文明千百年来对中国传统社会的深深植根,所以对于在乡土社会中生活的人来说,任何像平等、博爱、公正这样的词都是是无价值、无意义甚至荒谬可笑的。正像书中所说的那样:“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摘自第四章《差序格局》)这并不是个人主义,而是自我主义。从这个定义上来看,乡土社会这个过分讲“私”的社会,永远也无法自觉地转变成为资本主义社会。

然而,最终没能转变成为资本主义社会的乡土社会,其长期以来稳固、延续的文化却被上世纪初(一二十年代)以来的暴民文化所打破。在我看来,现今被误以为是传统文化糟粕的种种不文明行为,实际上是暴民阶层文化的反映。在社会主义革命和改革开放的强烈驱使之下,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即将一去不复返,这是一场深远而痛苦的蜕变!它是社会发展与历史行进的必然,尽管有着剧烈的疼痛,却也不可避免。

可悲的是,乡土社会将去,但乡土思想未变!现代社会与乡土社会的格格不入,体现在各个方面,书中举了一个鲜明的例子(关于司法制度):“在中国传统的差序格局中,原本不承认有可以施行于一切人的统一规则,而现行法却是采用个人平等主义……在乡间普通人还是怕打官司的,但是新的司法制度已经推行下乡了……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摘自第九章《无讼》)

正是因为种种不可忽略的差异与矛盾,在与现代文明的接触与碰撞中,乡土文化常常会遭到其边缘化的排挤。在经济全球化、城市生活水平日益飙升的今天,乡土文化试图融入现代社会则更是难上加难!这同样可以反映到现实生活中部分人群的身上,举个例子:大学可算是一个多元文化的聚集地,然而大城市才是大学相对集中的区域,每年有众多的高中毕业生从农村来到城市特别是大城市读大学,而事实上这些同学恰恰是最容易遭受到边缘化排挤的人。他们仿佛就像是乡土社会的一些符号,对于现代化的城市文明非常敏感,在遭受排挤和冲击之后,甚至会表现出排斥和反感。(结合前段所提到的“司法制度下乡”在乡土社会中引起的副作用)

除去上述本人读《乡土中国》之后的个人体会,另外特别值得强调的是作者在写作本书文章时所用到的诸多写作技巧。(以下我用4点做简单概括)

1.首先让我深为折服的是费孝通先生对汉语言文字的精准把握。其用词的严谨程度近乎于咬文嚼字,最显著的表现就是首创了许多概念性的词汇。

例如:在比较中西群己关系和社会结构差距时提出的“差序格局”和“团体格局”这样的概念(出自《差序格局》 《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和《家族》);用“感情定向”一词来指一个人发展他感情的方向(出自《男女有别》);在讨论权力的性质时定义的四种权力——从社会冲突中所发生的“横暴权力”,从社会合作中所发生的“同意权力”,从社会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抑或称“教化性权力”)以及从社会变迁中所发生的“时势权力”(出自《无为政治》 《长老统治》和《名实的分离》)。

这些乍看上去让人有些摸不着头脑的新概念正极富张力地向读者展示着作者深厚的语言文字功力,以及为求文章的说明功能达到最佳的良苦用心。仔细读来,每一个独具首创精神的词语都恰到好处地辅助佐证了作者论据、观点的正确性,毫无半点巧言浮夸,并且作者每引进一个新概念时,作者总会附上一句简洁明了的解释,大大降低了文章产生歧义的可能性。

2.全书有一个非常突出的特点,就是贯穿始终的中西对比、城乡对比,作者在《后记》中自称此为“比较研究”。其中属中西对比最具感染力,以乡土社会中的文化主体“父子文化”与西方社会里的文化主体“夫妻文化”为代表,从深层刻画的强烈对比读来使人眼前一亮。以西方基督教文化作参照,反观乡土文化本身的特点,其目的不在于揭示乡土文化的局限、落后,而在于突出“乡土文化被现代化文明所取代有着极大的困难性”这一主题。

3.费孝通善于运用生动的比喻阐释自己的观点。例如:在《无讼》中,作者以足球比赛中裁判的作用为喻来说明乡土社会中人们对于讼事的看法。恰到好处的引喻是全书的一大亮点。

4.本书各章节之间的连贯性很好。之前所涉及到的观点、论证过的结论时常会在随后的章节当中再次出现,使全书的内容融会贯通,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我个人认为:《乡土中国》语言精炼,无处不体现作者的智慧与深刻的社会学哲理。全书虽篇幅不大,但若要论其学术性,不但不轻反而是相当重的,绝对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是一部非常出色的带着强烈现实主义色彩的乡土社会学研究巨作。

五、作者经典语录(部分):

1.“我们永远在削足适履,使感觉敏锐的人怨恨语言的束缚。”(摘自《文字下乡》)

2.“一个只有生产他生存必需的消费品的人并没有资格做奴隶。”(摘自《无为政治》)

3.“在最专制的君王手下做老百姓,也不会比一个孩子在最疼他的父母手下过日子为难过。”(摘自《长老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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