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可汗观后感

时间:2024.5.8

我的名字叫可汗观后感

我的名字叫可汗>观后感(一)

最近老师花了两天时间给我们讲解了一部电影《我的名字叫可汗》,这部影片曾经获得过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这部电影主要讲的是男主人公可汗是一个印度的穆斯林,他患有一种叫Asperger综合症的病。这种病的病状就是害怕黄色的东西,讨厌尖锐的声音,也害怕新的人与事物。他和她相爱的女主人公结婚了,可是因为在9.11事件后种族歧视的关系,他们的儿子Sam被杀了,Mandira很生气,就把可汗赶走了,说:如果你想再回来,就去告诉美国总统不是所有的穆斯林都是恐怖分子。于是可汗真的照做了,最后他通过自己的努力,真的见到了美国总统。从这部影片里面,我学到了很多东西。

第一:要用爱解决问题,不要用恨。

在电影里面,可汗和女主人公Mandira结婚之后,9.11事件发生了,而可汗刚好是穆斯林。9.11发生以后,他们的儿子Sam死了,其实是因为Sam和其他孩子发生了冲突才会这样的。可是警察给出的解释是因为种族歧视的原因,所以Mandira很生气,认为Sam会死都是因为自己和一个穆斯林男人结婚了,所以他把可汗赶走了。可汗问他自己什么时候可以再回来,她说:'如果你想再回来,就去告诉美国总统:我的名字叫可汗,但是我不是恐怖分子。'她这个就是想用恨来解决问题,但是用恨解决问题只会越来越恨。Mandira用恨来解决问题,把可汗赶走后,她自己也非常不好受,是她用恨把他们俩分开。而可汗在去见总统的过程中,并没有因为美国人杀死了自己的儿子就讨厌他们,而是在美国人需要帮助的时侯去帮助他们,比如在一个地方洪水爆发时,他就急忙赶过去帮忙。他这样的行为感动了很多人,所以更多的人也都去那个地方给予帮助。这件事情非常轰动,所以才会由记者把它的>故事给报道出来。Mandira也看到了新闻,然后去找可汗。最后总统也知道了,所以可汗就有机会见到总统。假如可汗也用恨去解决问题的话,他基本没可能能见到总统,也很难再和Mandira团聚。可汗用爱达到了Mandira用恨永远达不到的目的。

在我的生活中,我也要用爱,不要用恨。有一次,我做了一些事情,结果导致我的朋友冤枉了我,我就用了爱解决问题,我向她说明了情况并请她理解后,她也对我道了歉。而相反,假如我就硬撑着和他对干的话,我就可能以后不会和她再做好朋友了。 第二:要做自己,为自己而活,不能活在别人的看法里。

在电影里9.11事件爆发后,美国人一直都很讨厌穆斯林,因为9.11事件就是穆斯林干的。所以他们一直都对穆斯林很不尊敬,在街上当众骂他们,还去他们店里砸东西。而那些穆斯林没有勇气,所以都不敢反抗,就乖乖地忍着。他们为了不让别人认出自己,还把胡子刮掉,把头巾拿掉,把姓改了,原因只是因为怕被美国人羞辱,怕被瞧不起。这说明了他们都没有勇气去面对别人的看法,也没有勇气去表达自己的身份,所以他们才会害怕。这就没有做自己。而可汗就做自己了,他从来都没有隐瞒自己是穆斯林,相反,他在告诉所有人,他是穆斯林,但他不是恐怖分子!而看到可汗的行为之后,有很多穆斯林都行动起来,当别人羞辱他们的时候,他们会站起来反抗。我以前也没做自己,老师说我怎么样不好,我就真的成那样了。以后假如再有人说我不好的地方,我会改正,不会去做他说的那样,我还要用我的行动表明,我不是那样的!

第三:懂得原谅别人,要接受事实。

电影里的Mandira在他儿子Sam死后,就不肯接受现实。在她儿子没死前,她和儿子做的各种情感互动也在表明,她好像是为儿子活,儿子死了,她也活不成。背后就说

明了她很依赖儿子,所以他的儿子死了,她才会那么不接受现实。就是因为她很不接受现实,所以她才会把可汗赶走。

可汗就会接受现实,Sam也是他的儿子,Sam死了,虽然可汗也很伤心,但是他还是接受了现实,没有像Mandira那样乱发脾气,还抱怨,他日子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 可汗也懂得原谅,当他在机场被美国人粗暴地检查搜身而耽误飞机后,他没有生气,而是说:没关系,我可以坐大巴去。因为那些美国人也是出于好意,怕他是恐怖分子,他们也是想保护自己。

而我就经常不懂得原谅,别人做错了什么事,而他们向我道歉的时候,我经常不会原谅他们,结果搞得我们之间关系越来越僵。假如我当时原谅了他们的话,就不会有这种结果,我们也会接着友好相处。以后假如再出现这种情况,我会原谅别人,并站在别人的角度设身处地的想一想,然后去理解他们。

总结:

1、要用爱解决问题,不要用恨,因为用恨的话不能达成目的,只会越来越狠。

2、要做自己,不要做别人,假如别人说什么你就是什么的话,那你就没有尊重自己,就是在做别人。

3、懂的原谅别人,要接受事实,因为事情已经发生了,你不接受它也改变不了事情的结果。

看完这部电影后,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以后,假如遇到了一些事情,我一定要用爱去解决,也要原谅,去接受事实。我也不会去做别人,我会做自己,为自己而活! 我的名字叫可汗观后感(二)

影片根据真实故事改编。信奉伊斯兰教的里兹瓦·罕(沙鲁克·罕 Shahrukh Khan 饰)从小患有阿斯伯格综合症,母亲去世后,他追随弟弟扎克尔(吉米·舍尔吉勒 Jimmy Shergill 饰)的脚步从印度孟买移民美国旧金山。里兹瓦在帮弟弟的化妆品公司推销美容产品时认识了经营#f@1的单身母亲曼迪娅(卡卓尔 Kajol 饰)。里兹瓦不顾弟弟的反对执意与印度教的曼迪娅结为夫妇,一家人和谐美满。9.11恐怖袭击的发生使美国国内掀起了反对、歧视穆斯林的风潮,里兹瓦与曼迪娅的#f@1被迫关张,而曼迪娅的独子山姆(Yuvaan Makaar 饰)更是在一场由种族歧视引发的少年争斗中意外身亡。悲愤的曼迪娅将愤怒发泄在了里兹瓦的穆斯林姓氏'罕'上,说只有里兹瓦告诉美国人民及美国总统他的姓氏并非与恐怖分子相关,才会与他再次相见。就这样,执着的里兹瓦踏上了艰难的觐见总统之途……影片的结尾 里兹瓦经过不懈的努力见到了总统

如果你是没有信仰的人,如果你对伊斯兰存在一些误解,如果你想单纯的爱一个人,如果你遇到了人生难以逾越的痛苦,我想请你看一下这部电影。关于信仰,关于爱情,关于执着,这部电影的主题很简单,风格有些印度,但是内容很感人。前半部分你会笑,后半部分你会哭,结束的时候你会感动。

以前我对伊斯兰教存在抵触情绪,认为他们攻击性太强,但是看完这部电影,看到男主角KHAN的礼拜,古兰经的经文直达我的内心,非常震撼。这部电影,一定有很多人叫好,被感动,被励志,被启发。好比当年的阿甘。可是,阿甘身后站着的是他伟大的母亲,可汗身后站着滴是一位恐怖的编剧。可汗的母亲告诉我们,这个世界上只有好人和坏人,编剧又透过影片告诉我们,不能因为一个坏人而去否定其他的好人,可是他们都没有告诉我们另外一个事实:更不能因为一个好人而去忽视其他坏人的存在。 尽管这部电影确有发人深省之处,但是,作为msl的主创人员又在这部电影里注入了太多私货,令这部电影及其偏激。美国白人在电影里非黑即白(其实基本都是黑的),说明这部电影的主创人员观念的非黑即白,这是电影的致命伤,也反映出这帮msl主创班底对美国人的无知与偏见,更可笑的是,这部电影本身就是说偏见这事儿的……

我们离开电影,看看我们这个星球上的世界。有个浅显的现象:各个世俗国家如欧美,中印等等,莫不是多民族多信仰的混合体,而那些各个ysl国家在这点上做的不好。在ysl国家,异教徒被迫害是自古至今未变的事实和现实,电影中,美国人因为911而对msl产生恶感,这点固然偏颇,但是,电影中一个劲儿的放大美国人的这种偏颇,却提都没提现实中,美国人曾经自发组织保护msl学校不受激进组织的侵害这一简单事实,甚至影片里所表达的观点我在9年前就看到有美国人表达过。论对宗教的宽容和和平共处,世俗国家做的比ysl国家好太多了,世俗国家内的世俗平民比msl做的好的太多了,这点,msl的主创人员也是一点儿没提。无论是以前的平民窟里的百万富翁还是这部可汗,都对当年极端印度教徒对msl的一次小规模屠杀念念不忘,却丝毫不想想这些年来,作为msl的恐怖分子这些年在印度、在泰国、在中国杀掉了多少人,而这些亚洲国家毕竟和欧美国家不同,他们没有对msl做出过什么战争甚至是简单出格的行为。应该明确一点,这并不是一部典型的印度电影,甚至和真正的印度无关。

哪怕从影片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一个简单事实:真正不接纳别人的是,正是msl自己。可汗要结婚,出于宗教考虑而断绝亲情的,是他的msl亲弟弟;在只允许msl进入的qzs里宣传极端思想煽动恐怖行为的,也是msl.这可不是电影情节,这是现实。而相反,接纳别人的,却是msl眼中的异教徒。要知道,无论是msl大批移入的欧美,还是一早就接受msl生活的各个亚洲国家,都还允许他们保留信仰和服装传统,但是ysl国家做的什么样?他们一直有这么个逻辑:在我们ysl国家,你们得尊重我们的风俗和信仰,在你们世俗国家,你们得尊重我们的风俗和信仰。以电影为例,可汗可以穿着它那身msl服装这走那走,没人抓他,没人扒去他的衣服,但是在ysl国家,其他国家的女人不戴头巾会怎么样?我们应该为了一部电影中的一个角色,就忽视了世界上存在的简单事实嘛?我们应该为了一个好人而去忽视世界上的其他坏人吗?


第二篇:我的名字叫红读后感


20xx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授予了一位土耳其作家奥尔罕?帕慕克。作为帕幕克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唯一一部中文译本的《我的名字叫红》(以下简称《红》)最近引起了国内观众广泛的关注。我也从《南方周末》的介绍中被其深深吸引,便迫不及待地购买了。它也成了我最近稍微远离网络的唯一借口,愿安拉保佑(伊斯兰的习俗),我希望自己还会顽强地继续远离网络的诱惑,直到他的另外两部作品《雪》和《白色城堡》来临。故事发生在400多年前,在外游历的青年黑接到姨父的邀请,回到了阔别十二年的故乡伊斯坦布尔。国王苏丹想秘密绘制一本伟大的书籍,颂扬他的生活与帝国,并作为特别礼物赠送给意大利威尼斯的统治者,作为友好的象征。为此,他委任姨父作为监工,将当朝最优秀的四位细密画家——高雅、蝴蝶、橄榄、颧鸟一一召集到一起,让他们分工合作,用欧洲的画法精心绘制一本旷世之作。然而,当黑刚刚回到伊斯坦布尔,一边和姨父商量编撰文稿,一边想找机会接近他的旧情人——他姨父的女儿谢库瑞时,却意外得知镀金师高雅猝然地死于一次谋杀,而凶手极有可能就是其他三个画家之中的一人。文章就是在这样的恐怖的气氛中开始了,就如许多推理小说那样,充满了未知和神秘。一开头便是“如今我已是一个死人,成了一具躺在井底的死尸。尽管我已经死了很久,心脏也早已停止了跳动,但除了那个卑鄙的凶手之外没人知道我发生了什么。”这是高雅死后的留言。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叙事方式呢,死人也可以说话?许多读者和我一样都感到非常好奇,帕慕克在《红》里面创造了一种十分特别的叙事方法,就是始终以第一人称的角度来描述故事情节,无论他有无生命,且不停切换主体。比如有章节名字叫“我的名字叫黑”的出现了11次,“我,谢库瑞”出现8次,“我是你们的姨夫”5次等等。甚至干脆就是“人们将称我为凶手”。第一人称的好处就是能大量地体现内心世界,并带来身临其境般的感观体验:读者仿佛附着在他身上,和他用同一双睛看到四周,与用他靠同一双耳朵收听各种声音,并用他的嘴来滔滔不绝地讲述道理。你甚至都能听到他的呼吸,一起一伏,他就是那个神秘的凶手么?或许是。但你始终无从了解真正的凶手是谁,因为作者帕幕克终始终将读者的视角死死限制住。据说,著名语言大师艾柯也有类似的推理著作《玫瑰之名》,但那纯粹的是走推理小说的路线。帕幕克年轻时学习建筑学,在《红》这篇小说中,他将笔下的故事情节如同建筑一般精心构造。但,如果说《红》只是一个

设计精巧规模宏大的建筑的话,那还远远不够。《红》的主题却是以展现文化冲突的。細密画(miniature)是波斯(现今伊朗一带)艺术的重要门类,始于《古兰经》的边饰图案。主要用作书籍的插画及封面和扉页上的装饰图案。在伊斯坦布尔,属于宫廷绘画艺术细密画,仅仅服务于帕夏(总督)国王,有着极其保守的传统。一个合格的细密派画家得从小在宫廷画坊接受最严格的训练,遭受无数呵斥甚至鞭打,年轻时就可能成为驼背,年老时更可能因过度用眼而导致失明。而细密画的最高境界,让我们都非常震惊地,竟然就是双目失明!因为它坚信“就算是最拙劣的画家,一副画也只有靠记忆才可能产生......当失明细密画家的记忆到达安拉身边时,那里是绝对的安静、幸福的黑暗,以及一张白纸的永恒无限”据说,大师谢赫.阿里完成了不朽的画卷《胡斯莱夫与席琳》之后,被自私的黑羊王朝吉罕王刺瞎了眼睛,后投奔到白羊王朝,但他靠惊人的的记忆力重新画出了原作。“是的,没错,我是瞎了。”他解释说,“但我记得最近十一年来所绘的手抄本中所有的优美,包括每一根线条、每一个笔触。而我的手也能够在我看不见的情况下凭记忆再画一遍。伟大的陛下,我可以为您画出绝世经典。因为我的眼睛不再受世间的污秽所扰,我将能以记忆中最纯净的模样,描绘出安拉的一切美丽。”于是,白羊王朝最终依靠这个精神力量,击败了强大的黑羊王朝。“它是一个人绘画的极致:它是在安拉的黑暗中看见事物。”说这句话的是奥斯曼大师,当时的画坊总监。他和黑都有幸目睹了历代的经典画卷,然后,他选择了用先师的金针刺瞎了自己的双眼,走上了同样的道路。看看当今的武侠小说,剑于心中甚于剑于手中,所表达的也几乎同样的一个境界。遗憾的是,我没有找到关于它对于网球的灵感,网球最终还是要睁着双眼,靠球拍去打的。在帕幕克的笔下,伊斯兰和西方的艺术领域,它们没有接触前,原本是两个高速旋转的不相关的星体。当它们碰撞之后,它们的内部便发出了激烈的反应,许多物质喷涌而出。于是,帕幕克用了一种全新的方式来描述这样的撞击,他令人惊讶地这种第一人称推广到非人物甚至无生命的事物中,如一颗树,一匹马,一枚金币,甚至是一种颜色——红。在他笔下,人可以叙事,树也能说话,金币也能开口。这真是,离奇诡异却是精彩异常的多声部合唱曲!关于细密画的第二个焦点,就是有关绘画的风格问题。服务于宗教的细密画,它要求是严格的传承和延续精神,如同生物的物种

一样将先代的故事一成不变地记录下来,供后人敬仰。因而,画家是不能有自己的风格和签名的。所有的绘画技巧,通过口传身教,如同荣耀的《古兰经》一样永恒不变。一幅画,通常是由不同的画师来分工合作,各司其责完成的,最后的结果是不能辨认出哪个部分是谁完成的。“有时候,鸟的翅膀、树叶悬附在枝丫的模样、屋檐的弯曲、云朵飘浮的姿态或女人的笑脸会代代相传,通过展示、教导和记忆由大师传给学生,几个世纪以来就这样流传了下来。”忘记个性,对于每个执着的艺术追求者来说,无疑是极其残酷的。但倘若稍加冒犯,结果可能非常严厉,大师会用历史上一位画家偷偷加上自己签名后被刺瞎双眼这样的示例来告诫后来者。所以,有好几次他们都想试图加入自己的个性,但是都惧怕于传统的威慑而放弃了。不过,逐渐流入伊斯兰领域的西方绘画艺术却讲究个性和美感,并对细密画家们产生了莫大的诱惑。一个技艺更为纯熟的法兰克画师告诉另一位说:“新风格的绘画需要这样一种才能,当你画了这座森林中的一棵树后,看过画的人来到这里,若他愿意的话,便可从所有树木里准确无误地找出那一棵树。”有趣的是,反而是那些微不足道的部分,那些无关图画重点的各种琐碎,如马的鼻子,蹄子,岩石和旁人的姿态,才可能隐含了一个细密画师的真实风格——那些不经意流露的重复技巧。也就是这种特别签名,成了后来找获真凶的线索。最后的焦点,也是情节的重点,就是关于绘画的技巧和对象。传统的细密画,是以安拉的眼光来看世界的,宗教事物永远占据画面的主要位置。而法兰克派为代表的西方画法创造的透视画法,却利用类似于焦距的手法来体现事物的大小和距离。“用远景画法把一只马蝇和一座清真寺画得几乎同样大小——借口说清真寺是远景——以此亵渎了我们的宗教,嘲笑了前往清真寺参加祷告的穆斯林。”“采用透视科学和威尼斯大师的技法,纯粹是撒旦的诱惑!”坚持细密派风格的高雅说道。被同样遭到细密画派排斥的还有西方的阴影技巧。当奥斯曼大师被迫要求模仿一幅威尼斯油画后,感觉到巨大的耻辱。让细密画派们更无法忍受的还有西方画无处不在的描绘对象,细密画认为:古老的神话、传说和故事,才应该是绘画的主题。任何私欲的自我欣赏对象,都不能成为动笔的对象的。包括西方人喜爱的肖像画。虽然在文中描述的年代,细密画风的继承精神显然已经随着伊斯兰经济和政治的衰退而不再那么坚韧,所以大师们尽管一边坚持那些口头上的原则,一边偷偷画些

小作来赚取外快。但是当他们发现最后一个任务,也就是第十幅画的全貌后,还是造成了巨大的信仰冲击。这竟然是一幅用西方透视技巧画出的苏丹肖像画!更可怕的罪过——在我们的绘画中引进法拉克技巧的必然结果——则是要依照真人大小描绘苏丹陛下的肖像,还要画出他脸上所有的细节!于是,他们的反应各不相同:毅然阻挡的,默认的,悄悄改良的。最终的结果就是两个反差最大的画家出项了严重冲突,高雅被杀!然而,肖像画是描绘人类的美好容颜,这样基本的需求又如何是能被阻挡?就连一个最坚定的细密画家也会对于画自己的肖像画而怦然心动,尽管他已经失去描绘自己容貌的信心和勇气。在我看来,文中描写的情节非常有代表性和现实性。当文化艺术和经济政治利益相冲突的时候,往往是前者被迫让位于后者,我甚至联想到让我悲泣的一些古村落。苏丹陛下为了讨好日益强大的西方列国,不得不迎合他们的喜好,用西方的艺术手法来获取他们的好感。就如我们的年代,许多传统文化的逐渐消亡和变味,无不是经济利益使然!《我的名字是红》这个书名也是很令人思索的,红是一种颜色,代表一种宗教信仰。两个失明的画家在谈论时说“颜色的意义在于它出现在我们面前,而我们看到了。”另一位说“我们无法向一个看不见的人解释红色。”如果脱离了宗教信仰,而仅仅从美学的观点看待绘画艺术,细密画是无法被人理解的,也没有无生存空间的。文章的结尾,从英国来的大时钟安放在伊斯坦布尔的高处,不停地鸣响。这座成为全伊斯坦布尔愚夫愚妇惊奇焦点的时钟,不出所料因为象征异教徒的力量,成为虔诚教徒和苏丹陛下的眼中钉。直到一天半夜,苏丹艾哈迈德似乎得到安拉的启示,抓起长矛从后宫跑下御花园,把时钟和上面的雕像砸个粉碎。我非常喜欢他笔下的故乡——伊斯坦布尔,那儿永远都是冰冷,忧郁和孤独,但又是充满爱恋。正如我的故乡,每次回去都是冰冷的冬日,我已经不记得那儿春日的翠绿,夏日的阳光,秋日的余晖。黑说,这是他分离十二年的感觉,我似乎也快了吧。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词称“他在对家乡忧郁灵魂的探求中发现了文化冲突与融合的新象征。”我深以为然!我本来没这么优柔寡断的,但是今天下午我喜欢的男生和我摊牌告白了,我挺冷地回了一句话说明天答复。实质上我吓了一跳!!他是我朋友guy的二哥,guy的爷爷是英国人所以他们兄妹俩有点混血儿,尤其他哥,可以说得上很好看了,而且身材也很好,学习也很好,还送过我很喜欢的东西。可是就

是这样我就算很喜欢他但也不敢答应他,他那么好,我今天答应了他,说不定哪天他就会提出分手。可是如果我拒绝了,他毕竟是我朋友的哥哥早晚都得见嘛!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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