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稿
——13反二胡博文
大家好!今天,我主要讲的是反恐的区域性合作。
本堂课主要围绕以下两个问题展开:T3.国际反恐怖的区域性合作取得哪些进展?
T64.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的精髓是什么?
一、(T3.)国际反恐怖的区域性合作取得哪些进展?
由于恐怖主义活动的全球化和恐怖活动手段的日趋残酷,使得国际反恐合作的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主要表现为国际组织联合反恐、大国之间联合反恐、美国与其他国家联合反恐等形式。
从国际反恐合作的历程来看,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一)从恐怖主义产生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这一阶段恐怖主义主要在各国国内从事恐怖活动,对恐怖主义的惩治主要体现在各国的法律中。
如1865年美国时任总统林肯遇刺身亡,这一恐怖主义事件震惊了欧美各国。随即比利时、法国、卢森堡、美国、俄国、瑞典等国都先后在各自国内法律中增添了“惩罚谋杀条款”,并规定了只要实施组织、加入、发起、创立恐怖活动组织即构成犯罪。这一阶段开始出现国际社会联合起来对付恐怖主义的愿望。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为了维持国际社会的安定局面,在国际联盟主持下,19xx年制定了《防止和惩罚恐怖主义条约》和《建立国际刑事法院公约》草案。在这两份公约草案中,国联建议各会员国在其国内立法中将恐怖行为定为犯罪。依照国际惯例,应准许对上述犯罪嫌疑人予以引渡。在不能引渡的地点均应以同样的方式予以惩治。这两份公约草案是第一个国际反恐怖的法律文件,尽管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国际联盟很快解散,这两份公约草案未能实施,但它为以后的国际反恐立法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到冷战结束。这一阶段国际社会开始了对反恐合作的摸索与尝试。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在科学技术的革新,军工生产技术得到飞速发展的同时,核、生、化物品逐渐扩散,恐怖主义也从国内走向了国际。20世纪60年代,出现了暗杀、爆炸、绑架、劫机等恐怖活动。各国在加强国内打击恐怖行为的同时,开始酝酿合作反恐。19xx年第27届联合国大会首次把反恐合作问题列入大会议程,成立了由35国代表组成的国际恐怖主义问题特设委员会,以研究恐怖主义的危害,推动国际社会的合作。这一阶段,由于冷战尚未结束,各国面临的恐怖威胁程度不同,对恐怖主义危害的认识不同,因而合作领域有限。国际社
会还没有制定出一部综合系统的国际反恐怖公约,而是针对一些具体情况,如在航空交通方面、在针对非法劫持和绑架人质方面、在制止恐吓犯罪方面等,制定了专门性质的文件。
(三)从冷战结束到“9·11”事件发生前。这一阶段国际社会反恐合作步伐大大加快,由合作走向联盟。
20世纪90年代初,苏联解体,冷战结束。各种恐怖组织得以操控或依附于民族、种族和宗教的冲突,获得新的动力和掩护,恐怖主义蔓延而成“政治的瘟疫”。全球出现了一条恐怖活动高发地带:从英国的北爱尔兰到西班牙的巴斯克地区;从法国的科西嘉半岛到加拿大的魁北克;从南斯拉夫的科索沃到土耳其的库尔德地区;从斯里兰卡的泰米尔组织到菲律宾的阿布沙耶夫组织;从俄罗斯的车臣到印度尼西亚的亚齐;中亚的费尔干纳盆地成为恐怖、分裂、极端主义三股恶势力的集大成者;在我国新疆地区,“东突”分子活动频繁。面对被称为“20世纪瘟疫”的恐怖主义,联合国于19xx年12月和19xx年12月相继通过了《消除国际恐怖主义措施宣言》和《消除国际恐怖主义的措施》两个文件,这标志着国际反恐联盟已经初步形成。这一阶段,国际反恐合作已有了共同的目标、共同的政策、具体的合作手段。国际社会首次明确提出了“消灭一切形式和面貌的恐怖主义”,恐怖主义“不论引用何种政治、哲学、意识形态、种族、人种、宗教或任何其他性质的考虑作为借口,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可辩护的”;提出“各国按照国际法包括国际人权标准的有关规定”,采取19xx年7月30日七大工业国家集团和俄罗斯及19xx年4月23日美洲国家通过的反恐措施,作为联合国的措施;敦促成员国加入国际反恐的一系列公约和议定书,组织反恐特设委员会起草有关公约等。
(四)“9·11”事件发生后。“9·11”事件是恐怖活动与反恐怖斗争的转折点,国际反恐合作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顶峰,反恐联盟形成。
联合国安理会于“9·11”事件后的第二天和9月28日,以罕见的一致和速度通过1368号和1373号决议,重申必须根据《联合国宪章》,以一切手段打击恐怖主义行为对国际和平与安全造成的威胁,并要求所有成员国将“基地”组织的金融活动视为犯罪活动,交流情报资讯,并采取措施制止恐怖主义分子的流窜。“9·11”事件后,美国对其国家安全的威胁源有了新的认识,不再把中俄视为潜在的战略对手,而是把恐怖主义威胁定为国家安全的头号和现实威胁。美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主动调整、改善与各大国、尤其是与中俄的关系,将中俄称为“反恐合作伙伴”。美国的努力得到了各大国的积极回应。各大国对美国给予了有力的支持,中、俄两个大国率先表态支持美国反恐。事实上,美国一年多来在反恐方面有所得,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大国合作。由此,国际反恐联盟基本形成由联合国领导,美国主导,中俄积极合作,世界各国共同参与的格局。
1、西方盟国之间的合作
西方盟国之间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初期就建立了合作关系,尤其是情报与军事方面的合作,可谓是实质性的合作。早在19xx年美国与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就签订了安全合作协议,这是一种长期性的制度化的多边合作机制。通过反恐,其合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与美国有着传统特殊关系的英国,在反恐斗争中,始终与美国保持高度的协调,对“9·11”事件,英国做出了迅速、全面的反应。英国无论是从精神、政治、外交方面,还是从军事、情报方面,都给予美国“全方位的反恐合作”。“9·11”事件后,欧盟国家异口同声地对美国发起的这场全球范围内的反恐战争表示理解和支持。北约成员国首次启用了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条约的第5条款,即对一个成员国的进攻,要求所有各成员国按照各自宪法程序采取行动。20xx年11月,北约首脑在捷克首都布拉格举行峰会,通过了“北约战略新概念”,认定恐怖主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等为北约当前的最大威胁。澳大利亚政府也首度引用19xx年的《澳纽美公约》第4条,支持美国进行反恐。西方各国情报部门加强了反恐情报合作,“从前由美国人和盟国情报部门组成的、代码为`千瓦'的反恐怖主义斗争网络重新活跃起来了”。法国表示对美国的军事行动给予情报支援,法国的“国内反间谍局和国外安全总局向美国派出情报员执行秘密任务。情报局领导也与美国情报部门保持着日常联系。对于英国人和德国人来说,情况也大致相同。”
2、美、俄、中的合作
为确保各自的安全,美欧与俄罗斯的反恐合作在冷战结束后就已开始。19xx年4月,美国、加拿大、俄罗斯及东、西欧20多个国家的高级情报官员在索非亚召开了国际情报合作研讨会,会议决定各国在反对恐怖主义、毒品走私和非法武器交易等方面进行合作。“9·11”事件后,美俄扩大了反恐合作面。普京表示要从外交和情报方面协作美国铲除“基地”组织。俄罗斯不仅为美国提供大量有关国际恐怖分子的人员名单、训练基地分布、进行恐怖活动的情况等情报,而且还开放领空,支持阿富汗北方联盟,同意美军力量进入被俄视为“禁区”的中亚地区。美国也“投桃报李”,加大了对俄投资,向俄提供200亿美元裁减战略核武器专款,与俄达成能源协议等。恐怖主义成为冷战结束以来中美之间第一次有了明确的共同威胁,反恐使中美之间有了更多的共同利益。“9·11”事件后,中国政府强调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并与美国开展相关的情报合作。在中美外长会谈中,两国就交换关于恐怖活动的情报达成协议。两国还决定建立反恐合作机制。在美对阿富汗的战争中,中国配合美国冻结恐怖主义的资金,并向美提供了有关伊斯兰极端分子的有用情报。中国与美国积极合作,推动APEC会议表明反对恐怖主义的立场。作为回报,美国同意中国的要求,将“东突”列入安理会反恐名
单,冻结“东突”在美国的所有资产,禁止美国企业与它进行商业来往。这表明反恐合作已经成为中美建设性合作关系的重要部分。
3、与“仇家”的合作
目前,美国认为自己面临的最大威胁是恐怖主义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结合,因此将“支持恐怖主义国”和“扩散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国”两份清单都“榜上有名”的国家视为“仇家”。美国曾对其“仇家”课以严厉制裁,但“9·11”事件后,美国要求它们为搜集关于本·拉登的情报提供合作。苏丹向美国提供了有关拉登本人及其基地组织网络许多有价值的情报,并逮捕了一些犯罪嫌疑人。作为回报,美国除了在联合国赞成解除对苏丹的制裁外,美国国会预定的表决谴责苏丹政府镇压人权的法案的工作也被推迟。应美国的要求,利比亚为其提供了国内一个名为“伊斯兰战斗小组”的情报,该组织与“基地”组织有密切联系。根据这些情报,该组织的好几名成员已在欧洲被逮捕。利比亚还帮助西方国家解救被菲律宾阿布沙耶夫武装和塔利班等扣押的人质。利比亚的这些做法收到了一定成效,布什上台后,在指责朝鲜、伊拉克等为“邪恶轴心国”时,并没有将利比亚列入其中。叙利亚除与美国进行情报合作和逮捕一些犯罪嫌疑人外,还允许美国联邦调查局人员进入其境内展开有关调查。美国则通过在联合国“默许”叙利亚当选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对叙在反恐上的“积极”姿态给予鼓励。伊朗从黎巴嫩、苏丹与波士尼亚召回约700名情报人员或顾问,而这些人曾被西方指控为训练恐怖组织。
4、与东盟各国的合作
20xx年7月,东盟各国外长会议发表一项反恐联合宣言,在随后的东盟地区论坛会议上,反恐成了热门话题。会后,美国和东盟各国签署了《合作打击恐怖主义联合宣言》,承诺在情报、金融和移民机构等方面加强合作。在东南亚地区,恐怖活动实施者主要活跃在菲律宾、印尼和马来西亚。一些东盟国家已成为以美国为首的全球反恐战争的第二战场。政治上,美国不断向三国政府施加压力,要求三国政府增加侦察、镇压境内潜在的恐怖活动和组织,切断“基地”组织的资金来源渠道。作为回报,美已向印尼、菲律宾保证提供更多的政治、军事、经济援助。20xx年美菲两国开展了联合军事演习,以打击阿布沙耶夫恐怖武装组织。印尼在反恐问题上,一直是有雷声无雨点。直到巴厘岛爆炸案发生,印尼政府才猛醒。印尼政府接受了美国、澳大利亚、英国、德国、新西兰和日本提供的合作,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并采取一系列行动,遏制和打击恐怖主义。马来西亚根据美国的建议,在首都吉隆坡设立了“东南亚反恐中心”。中心向东盟和其他各国开放,有马来西亚和美国的专业人员举办各种技术训练以提高各国的反恐能力。20xx年8月11日,泰国警方与美国中央情报局合作逮捕了东南亚恐怖组
织“伊斯兰团”头目汉巴利和他的3个伙伴。汉巴利是当今世界最危险的恐怖分子之一,他的被捕是全球反恐战的一次重大胜利。目前,除美国外,澳大利亚、印尼、菲律宾、新加坡和马来西亚5国在通缉并要求引渡汉巴利。
因此国际反恐合作是有限的和有条件的。如何进一步深化国际反恐联盟,还需国际社会共同努力。
二、(T64.)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的精髓是什么?
1.加大普法和法制宣传、法律教育力度,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知法、懂法是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的前提条件。
2.法律的尊严在于遵守,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使更多的人遵守法律的工作上来。
3.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是治理非法宗教活动的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