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汽车加油加气站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年4月30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汽车加气站(以下简称加气站)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管理规范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内加气站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 经营条件
第三条 本公司区域内的加气站,必须依照《东莞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第四条 加气站建设项目,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验收。
加油加气站的避雷装置应每半年检测一次。
第五条 加气站必须与外界有明显的隔离设施和明确的出口、入口,站区内不得设立与加气站业务无关的其它单位。
第六条 加气站应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并认真落实。
第七条 加气站应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一)加气站应制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作业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隐患整改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防静电、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安全管理制度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加气站应制定加气操作规程、计量操作规程、卸气操作规程。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八条 加气站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对本站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落实本站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九条 加气站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站所从事的加气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十条 加气站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督促本站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第十一条 加气站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专业技能培训及企业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准进行操作。
第四章 站内建筑物的管理
第十二条 加加气站内宿舍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宿舍的门窗不得朝向站内油罐区和加气机;
(二)严禁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留宿;
(三)宿舍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电炉;
(四)站内宿舍应指定一名负责人按照本站宿舍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检查、管理。 第十三条 加气站的营业室、休息间等场所禁止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生成明火取暖和生活使用。
第十四条 站房内热水锅炉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锅炉间应设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隔墙与其它房间隔开。
(二)锅炉间的门窗不宜直朝向加气机、卸气点及通气管管口、放散管管口。
(三)锅炉选用额定供热量不大于140kW的小型锅炉,锅炉烟囱出口应高出屋顶2m及以上,且应采取防止火星外逸的有效措施。
第五章 站内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加气站罩棚高度不得低于4.5m,罩棚边缘与加气机的平面距离不得小于2m。 第十六条 加气机与站房的距离不得小于5m。 第十七条 埋地油罐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50m;液化石油气罐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00m。
第十八条 油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级站为30m,二级站为25m,三级站为18m。
地上液化石油气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级站为45m,二级站为38m,三级站为33m。
地下液化石油气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级站为30m,二级站为25m,、三级站为18m。
若采用油气双回收系统时,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相关规定适当减少。 第十九条 加气站的380/220V供配电系统宜采用TN-S系统,供电系统的电缆金属外皮或电缆金属保护管两端均应接地,供配电系统的电源应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第二十条 架空通信线和电力线不得跨越加油加气站。 第二十一条 设置在罩棚下的照明灯应选用防护型灯具。 第二十二条 加气站内可设置小型内燃发电组,内燃机的排烟管口应安装阻火器。 第二十三条 空调主机和室外机应安装在非爆炸危险区域内。
第二十四条 加气站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
第六章 消防设施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 加气站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伍,每月开展一次消防知识学习,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演练,要做到“三知,三会”,即知易发生火灾的部位,知事故应急预案,知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第二十六条 加气站的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每2台加气机应设置不少于1只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2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加气机不足2台按2台计算; (二)地下储罐应设置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1个。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设置;
(三)泵、压缩机操作间(棚)应按建筑面积每50㎡设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只,总数不应少于2只;
(四)加气站应设消防给水系统;
(七)提倡配备使用新型高效灭火器材。
第二十七条 消防器材应设专人管理,定时检查,定点摆放,定期更换,保证完好有效。
第七章 现场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 加气站应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安全警示语、警示牌。
警示语内容包括:
(一)站内严禁烟火;
(二)站内严禁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三)机动车辆加气时必须熄火;
(四)不准在加气现场使用手机。
第二十九条 加气站每班应有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情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报告站长,加气站能解决的,应立即整改;加气站暂时无法解决的,要书面向主管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三十条 加气站的从业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服装。 第三十一条 加气作业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严禁对无引擎盖的车辆进行加气;
(二)遇到高强电闪、雷击频繁时,以及加气站内、站外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停止加气作业;
(三)非加加气站的工作人员不得进行加气工作。
第三十二条 卸气作业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液化天然气罐车卸车场地,应设卸车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宜设置能检测跨
接线及监视接地装置状态的静电接地仪;
(二)卸气点附近必须配备灭火器材;
(三)卸气过程中,驾驶员和接卸人员均不得离开现场,随时检查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接卸;
(四)卸气过程中,禁止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五)卸气完毕后,驾驶员应全面检查,确认状况正常后,方可发动车辆移开接卸现场;
(六)遇到雷雨天气、附近有明火、管道设备大量泄漏气、液压异常等情况,严禁进行卸气作业;
(七)非加气站的工作人员不得进行卸气工作。
第三十三条 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上级安全部门,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动火。动火过程中,应停止加气作业,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第三十四条 非加气站的人员严禁进入单独设置的气罐区。 第三十五条 加气站内加气车辆之间的间距应符合紧急疏散的条件。
第八章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十六条 加气站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编制符合本站实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机构,涉及的应急救援人员分工和职责划分,应急设备设施,紧急处置、人员疏散、抢险、医疗等急救措施方案,社会支持救助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等。
第三十七条 加气站的应急预案要每季度演练一次,并有演练记录和演练现场照片。 第三十八条 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福田汽车客运站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20xx03(已合成)
编 号:STDG.FTZ.ABG 版本号:002
福田汽车客运站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
(20xx年3月第2版)
福田汽车客运站
二〇一〇年三月
4.6 事故应急与处理
4.6.1 事故报告与施救
1)车站可能发生的事故可划分为以下类别:轻伤、重伤、死亡事故;火灾、踩踏、群体性事件、卫生疫情、站内交通事故、车辆检查维修事故等。
2)车站制订事故报告制度程序。
3)车站发生事故和险情后,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本市相关部门、车辆所属单位或相关经营者等。
4.6.2 应急组织指挥
1)车站建立应急指挥系统,明确应急指挥系统的职责、组织程序;实行统一指挥、分级管理。
2)车站建立应急通讯网络,保证应急指挥系统的信息畅通。
安全事故报告与施救详见《福田汽车客运站安全标准化制度体系》之《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置管理程序》。
4.6.3 应急预案与演练
1)车站制定有关自然灾害、客运量突增、公共卫生、消防、安全保卫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通信联络、应急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补充。
2)车站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
3)车站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培训,定期演练,评价演练效果,评审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演练有记录,且记录至少要保存2年。
应急预案与演练详见《福田汽车客运站安全标准化制度体系》之《应 18
目 录
1. 目的与范围〃〃〃〃〃〃〃〃〃〃〃〃〃〃〃〃〃〃〃〃〃〃〃〃〃〃〃〃〃〃〃〃〃〃〃〃〃〃〃〃〃〃〃〃〃〃〃〃〃4
2. 引用文件〃〃〃〃〃〃〃〃〃〃〃〃〃〃〃〃〃〃〃〃〃〃〃〃〃〃〃〃〃〃〃〃〃〃〃〃〃〃〃〃〃〃〃〃〃〃〃〃〃〃〃4
3. 术语与定义〃〃〃〃〃〃〃〃〃〃〃〃〃〃〃〃〃〃〃〃〃〃〃〃〃〃〃〃〃〃〃〃〃〃〃〃〃〃〃〃〃〃〃〃〃〃〃〃〃5
3.1 汽车客运站〃〃〃〃〃〃〃〃〃〃〃〃〃〃〃〃〃〃〃〃〃〃〃〃〃〃〃〃〃〃〃〃〃〃〃〃〃〃〃〃〃〃〃〃〃〃〃〃5
3.2 一级车站〃〃〃〃〃〃〃〃〃〃〃〃〃〃〃〃〃〃〃〃〃〃〃〃〃〃〃〃〃〃〃〃〃〃〃〃〃〃〃〃〃〃〃〃〃〃〃〃〃〃5
3.3 配客点〃〃〃〃〃〃〃〃〃〃〃〃〃〃〃〃〃〃〃〃〃〃〃〃〃〃〃〃〃〃〃〃〃〃〃〃〃〃〃〃〃〃〃〃〃〃〃〃〃〃〃〃5
3.4 客运站经营〃〃〃〃〃〃〃〃〃〃〃〃〃〃〃〃〃〃〃〃〃〃〃〃〃〃〃〃〃〃〃〃〃〃〃〃〃〃〃〃〃〃〃〃〃〃〃〃6
3.5 营运客车〃〃〃〃〃〃〃〃〃〃〃〃〃〃〃〃〃〃〃〃〃〃〃〃〃〃〃〃〃〃〃〃〃〃〃〃〃〃〃〃〃〃〃〃〃〃〃〃〃〃6
3.6 三品〃〃〃〃〃〃〃〃〃〃〃〃〃〃〃〃〃〃〃〃〃〃〃〃〃〃〃〃〃〃〃〃〃〃〃〃〃〃〃〃〃〃〃〃〃〃〃〃〃〃〃〃〃〃6
3.7 安全标准化〃〃〃〃〃〃〃〃〃〃〃〃〃〃〃〃〃〃〃〃〃〃〃〃〃〃〃〃〃〃〃〃〃〃〃〃〃〃〃〃〃〃〃〃〃〃〃〃6
4. 主要内容〃〃〃〃〃〃〃〃〃〃〃〃〃〃〃〃〃〃〃〃〃〃〃〃〃〃〃〃〃〃〃〃〃〃〃〃〃〃〃〃〃〃〃〃〃〃〃〃〃〃〃6
4.1 负责人与责任〃〃〃〃〃〃〃〃〃〃〃〃〃〃〃〃〃〃〃〃〃〃〃〃〃〃〃〃〃〃〃〃〃〃〃〃〃〃〃〃〃〃〃〃〃〃6
4.1.1 负责人〃〃〃〃〃〃〃〃〃〃〃〃〃〃〃〃〃〃〃〃〃〃〃〃〃〃〃〃〃〃〃〃〃〃〃〃〃〃〃〃〃〃〃〃〃〃〃〃〃〃6
4.1.2 方针与目标〃〃〃〃〃〃〃〃〃〃〃〃〃〃〃〃〃〃〃〃〃〃〃〃〃〃〃〃〃〃〃〃〃〃〃〃〃〃〃〃〃〃〃〃〃〃7
4.1.3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8
4.1.4 安全生产责任制〃〃〃〃〃〃〃〃〃〃〃〃〃〃〃〃〃〃〃〃〃〃〃〃〃〃〃〃〃〃〃〃〃〃〃〃〃〃〃〃〃〃9
4.1.5 安全生产投入〃〃〃〃〃〃〃〃〃〃〃〃〃〃〃〃〃〃〃〃〃〃〃〃〃〃〃〃〃〃〃〃〃〃〃〃〃〃〃〃〃〃〃〃9
4.2 风险管理〃〃〃〃〃〃〃〃〃〃〃〃〃〃〃〃〃〃〃〃〃〃〃〃〃〃〃〃〃〃〃〃〃〃〃〃〃〃〃〃〃〃〃〃〃〃〃〃〃〃9
4.2.1 范围与评价方法〃〃〃〃〃〃〃〃〃〃〃〃〃〃〃〃〃〃〃〃〃〃〃〃〃〃〃〃〃〃〃〃〃〃〃〃〃〃〃〃〃〃9
4.2.2 风险评价〃〃〃〃〃〃〃〃〃〃〃〃〃〃〃〃〃〃〃〃〃〃〃〃〃〃〃〃〃〃〃〃〃〃〃〃〃〃〃〃〃〃〃〃〃〃〃10
4.2.3 控制措施〃〃〃〃〃〃〃〃〃〃〃〃〃〃〃〃〃〃〃〃〃〃〃〃〃〃〃〃〃〃〃〃〃〃〃〃〃〃〃〃〃〃〃〃〃〃〃11
4.2.4 风险控制〃〃〃〃〃〃〃〃〃〃〃〃〃〃〃〃〃〃〃〃〃〃〃〃〃〃〃〃〃〃〃〃〃〃〃〃〃〃〃〃〃〃〃〃〃〃〃11
4.2.5 风险信息更新〃〃〃〃〃〃〃〃〃〃〃〃〃〃〃〃〃〃〃〃〃〃〃〃〃〃〃〃〃〃〃〃〃〃〃〃〃〃〃〃〃〃〃11
4.3 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11
4.3.1 法律法规〃〃〃〃〃〃〃〃〃〃〃〃〃〃〃〃〃〃〃〃〃〃〃〃〃〃〃〃〃〃〃〃〃〃〃〃〃〃〃〃〃〃〃〃〃〃〃11
4.3.2 符合性评价〃〃〃〃〃〃〃〃〃〃〃〃〃〃〃〃〃〃〃〃〃〃〃〃〃〃〃〃〃〃〃〃〃〃〃〃〃〃〃〃〃〃〃〃〃12 2
4.3.3 安全管理制度〃〃〃〃〃〃〃〃〃〃〃〃〃〃〃〃〃〃〃〃〃〃〃〃〃〃〃〃〃〃〃〃〃〃〃〃〃〃〃〃〃〃〃12
4.3.4 安全操作规程〃〃〃〃〃〃〃〃〃〃〃〃〃〃〃〃〃〃〃〃〃〃〃〃〃〃〃〃〃〃〃〃〃〃〃〃〃〃〃〃〃〃〃12
4.3.5 修订〃〃〃〃〃〃〃〃〃〃〃〃〃〃〃〃〃〃〃〃〃〃〃〃〃〃〃〃〃〃〃〃〃〃〃〃〃〃〃〃〃〃〃〃〃〃〃〃〃〃〃13
4.3.6 安全管理档案〃〃〃〃〃〃〃〃〃〃〃〃〃〃〃〃〃〃〃〃〃〃〃〃〃〃〃〃〃〃〃〃〃〃〃〃〃〃〃〃〃〃〃13
4.4 安全教育培训〃〃〃〃〃〃〃〃〃〃〃〃〃〃〃〃〃〃〃〃〃〃〃〃〃〃〃〃〃〃〃〃〃〃〃〃〃〃〃〃〃〃〃〃〃13
4.4.1 培训机构〃〃〃〃〃〃〃〃〃〃〃〃〃〃〃〃〃〃〃〃〃〃〃〃〃〃〃〃〃〃〃〃〃〃〃〃〃〃〃〃〃〃〃〃〃〃〃13
4.4.2 培训计划〃〃〃〃〃〃〃〃〃〃〃〃〃〃〃〃〃〃〃〃〃〃〃〃〃〃〃〃〃〃〃〃〃〃〃〃〃〃〃〃〃〃〃〃〃〃〃13
4.4.3 培训内容〃〃〃〃〃〃〃〃〃〃〃〃〃〃〃〃〃〃〃〃〃〃〃〃〃〃〃〃〃〃〃〃〃〃〃〃〃〃〃〃〃〃〃〃〃〃〃14
4.4.4 培训时间〃〃〃〃〃〃〃〃〃〃〃〃〃〃〃〃〃〃〃〃〃〃〃〃〃〃〃〃〃〃〃〃〃〃〃〃〃〃〃〃〃〃〃〃〃〃〃14
4.4.5 教育培训管理〃〃〃〃〃〃〃〃〃〃〃〃〃〃〃〃〃〃〃〃〃〃〃〃〃〃〃〃〃〃〃〃〃〃〃〃〃〃〃〃〃〃〃14
4.5 运营作业安全管理〃〃〃〃〃〃〃〃〃〃〃〃〃〃〃〃〃〃〃〃〃〃〃〃〃〃〃〃〃〃〃〃〃〃〃〃〃〃〃〃〃15
4.5.1 场站设备设施管理〃〃〃〃〃〃〃〃〃〃〃〃〃〃〃〃〃〃〃〃〃〃〃〃〃〃〃〃〃〃〃〃〃〃〃〃〃〃〃15
4.5.2 乘客进站“三品”检查〃〃〃〃〃〃〃〃〃〃〃〃〃〃〃〃〃〃〃〃〃〃〃〃〃〃〃〃〃〃〃〃〃〃〃〃〃15
4.5.3 进站车辆安全检查〃〃〃〃〃〃〃〃〃〃〃〃〃〃〃〃〃〃〃〃〃〃〃〃〃〃〃〃〃〃〃〃〃〃〃〃〃〃〃16
4.5.4 出站车辆检查登记〃〃〃〃〃〃〃〃〃〃〃〃〃〃〃〃〃〃〃〃〃〃〃〃〃〃〃〃〃〃〃〃〃〃〃〃〃〃〃17
4.6 事故应急与处理〃〃〃〃〃〃〃〃〃〃〃〃〃〃〃〃〃〃〃〃〃〃〃〃〃〃〃〃〃〃〃〃〃〃〃〃〃〃〃〃〃〃〃18
4.6.1 事故报告与施救〃〃〃〃〃〃〃〃〃〃〃〃〃〃〃〃〃〃〃〃〃〃〃〃〃〃〃〃〃〃〃〃〃〃〃〃〃〃〃〃〃18
4.6.2 应急组织指挥〃〃〃〃〃〃〃〃〃〃〃〃〃〃〃〃〃〃〃〃〃〃〃〃〃〃〃〃〃〃〃〃〃〃〃〃〃〃〃〃〃〃〃18
4.6.3 应急预案与演练〃〃〃〃〃〃〃〃〃〃〃〃〃〃〃〃〃〃〃〃〃〃〃〃〃〃〃〃〃〃〃〃〃〃〃〃〃〃〃〃〃18
4.6.4 事故调查处理〃〃〃〃〃〃〃〃〃〃〃〃〃〃〃〃〃〃〃〃〃〃〃〃〃〃〃〃〃〃〃〃〃〃〃〃〃〃〃〃〃〃〃19
4.7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19
4.7.1 安全会议〃〃〃〃〃〃〃〃〃〃〃〃〃〃〃〃〃〃〃〃〃〃〃〃〃〃〃〃〃〃〃〃〃〃〃〃〃〃〃〃〃〃〃〃〃〃〃19
4.7.2 安全检查〃〃〃〃〃〃〃〃〃〃〃〃〃〃〃〃〃〃〃〃〃〃〃〃〃〃〃〃〃〃〃〃〃〃〃〃〃〃〃〃〃〃〃〃〃〃〃20
4.7.3 隐患整改〃〃〃〃〃〃〃〃〃〃〃〃〃〃〃〃〃〃〃〃〃〃〃〃〃〃〃〃〃〃〃〃〃〃〃〃〃〃〃〃〃〃〃〃〃〃〃20
4.8 绩效考核〃〃〃〃〃〃〃〃〃〃〃〃〃〃〃〃〃〃〃〃〃〃〃〃〃〃〃〃〃〃〃〃〃〃〃〃〃〃〃〃〃〃〃〃〃〃〃〃〃22
4.8.1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22
4.8.1完善安全标准化的实施计划和措施〃〃〃〃〃〃〃〃〃〃〃〃〃〃〃〃〃〃〃〃〃〃〃〃〃〃22
3
福田汽车客运站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
1. 目的与范围
为规范车站安全生产活动,实现车站安全生产和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旅客生命和财产安全,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状况,制定本文本。
本规范适用于车站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xx年1月18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xx年10月13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7号)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xx年第10号)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xx年第9号) 4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xx年第7号)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 200-2004)
《广东省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办法》
《广东省汽车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技术规范》
《广东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等。
3. 术语与定义
3.1 汽车客运站
汽车客运站是公益性交通基础设施,是道路旅客运输网络的节点,是道路运输经营者与旅客进行运输交易活动的场所,是为旅客和运输经营者提供站务服务的场所,是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的载体。
3.2 一级车站
设施和设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JT/T200-2004《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中有关一级站的相应配置,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日发量在10000人次以上的车站;
2)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辖市、自治州(盟)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所在地,如无10000人次以上的车站,可选取日发量在5000人次以上具有代表性的一个车站;
3)位于国家级旅游区或一类边境口岸,日发量在3000人次以上的车站。
福田汽车客运站符合上述要求,属于一级车站。
3.3 配客点
指道路沿线(客运班线)设立的旅客上落点。
5
3.4 客运站经营
指以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有关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3.5 营运客车
指用于营业性旅客运输的汽车。
3.6 三品
指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化学品及弩。
3.7 安全标准化
指从业单位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各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达到和保持规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实现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进。
4. 主要内容
车站安全标准化管理是运用科学、系统、规范、标准的方法,采用计划(PLAN)、实施(DO)、检查(CHECK)、改进(ACT)动态循环的模式,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实现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绩效。
本规范主要由8个一级要素、32个二级要素组成。
4.1 负责人与责任
4.1.1 负责人
1)车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是车站最高管理者,负责本单位生产经营决策权。
2)车站按照“一岗双责”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者既对 6
分管业务负责,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3)站长是车站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车站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是安全主要责任人,对车站安全生产负监督管理责任。车站安全办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车站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4)站长全面负责车站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提供资源支持。
5)车站分管安全领导负责具体执行和落实客运站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6)车站领导树立正确的行为榜样;安全管理人员带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岗位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义务。
7)车站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原则,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
4.1.2 方针与目标
1)安全生产方针:车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把住安全生产源头关,有序预防和减少因车站源头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2)安全生产目标:
① 安保部:
A安全、消防检查不合格处理率100%。
B旅客行包检查率100%。
C车辆出站检查率100%。
D车辆回场必检率100%。
E进站经营单位违规处理98%以上。
② 业务部:
A车辆、司机证照检查率100%。
7
4.6 事故应急与处理
4.6.1 事故报告与施救
1)车站可能发生的事故可划分为以下类别:轻伤、重伤、死亡事故;火灾、踩踏、群体性事件、卫生疫情、站内交通事故、车辆检查维修事故等。
2)车站制订事故报告制度程序。
3)车站发生事故和险情后,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本市相关部门、车辆所属单位或相关经营者等。
4.6.2 应急组织指挥
1)车站建立应急指挥系统,明确应急指挥系统的职责、组织程序;实行统一指挥、分级管理。
2)车站建立应急通讯网络,保证应急指挥系统的信息畅通。
安全事故报告与施救详见《福田汽车客运站安全标准化制度体系》之《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置管理程序》。
4.6.3 应急预案与演练
1)车站制定有关自然灾害、客运量突增、公共卫生、消防、安全保卫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通信联络、应急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补充。
2)车站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
3)车站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培训,定期演练,评价演练效果,评审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演练有记录,且记录至少要保存2年。
应急预案与演练详见《福田汽车客运站安全标准化制度体系》之《应 18
生产管理制度,督促相关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车站配备8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熟悉各岗位的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负责监督、检查并组织实施车站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管理架构详见《福田汽车客运站安全标准化制度体系》附件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名单详见《福田汽车客运站安全标准化制度体系》附件五。
4.1.4 安全生产责任制
车站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站长安全生产职责》;制订《分管安全站长安全生产职责》;制订《安全办负责人主要职责》;制订《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详见〈福田汽车客运站安全标准化制度体系〉附件部分)。
4.1.5 安全生产投入
1)车站依据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建立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2)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不低于上年度车站运代理费总额的0.5%,专项用于车站的: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费用;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品的费用;安全设施,如报警、安全通讯、消防、监测、应急救援等设施的投入和维护保养的资金投入;保证重大隐患治理所需费用;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检查工作所需费用;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的费用;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等。
车站安全生产投入详见《福田汽车客运站安全标准化制度体系》之《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程序》。
4.2 风险管理
4.2.1 范围与评价方法
1)车站分管安全监督管理领导直接负责风险评价工作,组织制定风险 9
评价程序,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选择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和评价准则,进行风险评价。
2)车站鼓励各类管理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
3)风险的评价目的:通过对车站风险源的查找、识别和分析评价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的危险性和严重性,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消减风险,确保安全。
4)风险评价范围:车站消防安全,包括消防验收及隐患整改、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应急等状况;车站人车分流物理隔离与人员控制状况;车站“三品”查堵监控状况;车站内部办公场所、商业设施的安全影响因素;车站周边商业、环境的安全影响因素;旅客安全因素控制(包括站内疫情监控、在途旅客基本情况监控;驾驶员管理控制;客运车辆及其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控制;车站运行流程缺陷分析与管理控制;当地气候及其自然灾害因素分析与控制等。
4.2.2 风险评价
车站确定评价方法、评价准则,进行风险评价。
1)车站评价方法:在对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对危险源进行分类,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以消减安全事故。
2)评价准则: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标准,对影响车站安全的危险源提供科学合理及可行的管理方案和技术,以消除或降低风险。
3)风险评价,车站从影响车站安全的人、车辆和场站进行评价,根据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风险: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 “三品”进站上车;故障车辆出站;超载车辆出站;非法车辆进站载客;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节假日旅客运输高峰等。
4)车站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性,以及社会关注程度,确定重大风险,并记录重大风险和确定风险控制措施 10
4.2.3 控制措施
车站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优先控制的顺序,采取措施消减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预防事故的发生,车站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技术措施:严把车辆技术关,对服务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设施运行正常。
2)管理措施: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业务规程和作业规范;
3)教育措施:开展员工安全意识培训,督促经营单位加强司乘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每年组织专项应急预案培训等。
4)应急措施:车站备齐各项应急预案应备的应急设备设施,制定各项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切技能,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4.2.4 风险控制
车站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落实所选定的风险控制措施。
车站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项目,应建立档案。
4.2.5 风险信息更新
车站不间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车站内潜在风险和隐患,并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
当发生事故或运输经营重大变更时,车站及时进行风险识别。
风险管理详见《福田汽车客运站安全标准化制度体系》之《风险管理程序》。
4.3 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
4.3.1 法律法规
1)车站建立机制,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 11
标准及其他政府规范性文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获取的渠道和方式,建立《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外来文件,并及时进行更新。
2)车站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其他政府规范性文件,作为制定和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依据,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
3)车站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其他政府规范性文件,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旅客相关方。
4.3.2 符合性评价
车站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其他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法现象和行为。
法律法规管理详见《福田汽车客运站安全标准化制度体系》之《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及管理程序》。
4.3.3 安全管理制度
车站制订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三品检查管理制度;客运站消防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客运站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客运站驾乘人员休息管理制度;进站营运车辆例行安全检查制度;出站车辆检查登记制度;车站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车站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详见《福田汽车客运站安全标准化制度体系》之《安全管理制度管理程序》;《驾乘人员休息制度程序》;《场站维护治安秩序管理程序》;《消防安全检查管理程序》;《夜间车辆管理程序》。
4.3.4 安全操作规程
车站根据潜在风险编制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并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对各岗位工作人员有关安全生产的活动予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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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操作规程详见《福田汽车客运站安全标准化制度体系》之《安全操作规程程序》。
4.3.5 修订
车站明确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的时机、频次,并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的。
4.3.6 安全管理档案
车站各部门在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过程中,应做好并保持相应的规范记录,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登记台帐和档案,妥善保管备查,并以作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依据。建立的基本安全管理档案有:从业人员管理档案(包括责任人任命书);进站车辆管理档案;安全会议记录档案;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档案;安全监督检查记录档案(包括车辆调度日志);事故隐患整改记录档案;应急预案培训及演练记录档案;事故报告及处理档案;车辆安全例检档案;其他必须的管理档案。
安全档案管理详见《福田汽车客运站安全标准化制度体系》之《安全档案管理程序》。
4.4 安全教育培训
4.4.1 培训机构
车站生产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任部门为安保部和综合部,责任人为安保部和综合部负责人,或根据实际情况,委托相关机构具体承担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4.2 培训计划
1)车站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年度及长期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年度培训时间,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2)车站应依据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年度安全培训实施方案。 13
4.4.3 培训内容
车站生产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政府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4.4.4 培训时间
1)车站负责人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
不得少于12学时。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人每年
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 小时。
3)新招用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的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
时。
4.4.5 教育培训管理
1)车站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培训教育;建立从业人员的
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2)车站依据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
求;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3)安全培训教育的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培训教育,做好
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4)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并定期对培训效果进
行评价。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详见《福田汽车客运站安全标准化制度体系》之《安
全教育培训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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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运营作业安全管理
4.5.1 场站设备设施管理
1)车站设施由场地设施和建筑设施构成。车站根据地形特征和外部交
通环境,合理组织客流、车流和行包流线,尽可能避免车站内外各类流线的交叉干扰和对城市道路交通的影响。
2)车站所属站前广场、停车场、发车位、站房、辅助设施等的规模应
符合《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200-2004)一级站的规定。
3)客运站车辆进出站口与城市道路或人行道的交汇点设置符合规定的
交通信号装置
4)车站统一划分停车区域,车辆实行划线、定量有序停放,定时发车
的长途客班车辆按指定库位进库,短途流水发班的车辆按线路划分停车、上客区域,确保车道畅通。
5)车站确保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安全出口设置通用标
志及照明设施。
6)车站在发车场、停车场应设室外消火栓和适用扑灭汽油、柴油、燃
气等易燃物质燃烧的消防设施。消防设备设施配置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7)车站防火系统的配置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的有关规定。
场站设备设施管理详见《福田汽车客运站安全标准化制度体系》之《场
站设备设施管理程序》。
4.5.2 乘客进站“三品”检查
1)车站应实行封闭式管理,人车分流,配备安检员严查“三品”,把“三
品”堵截在站外、车下,确保“三品”不上车。
2)车站制定“三品”检查工作程序,明确各环节责任,严把进站口、
检票口、车门口等关键环节,严禁旅客携带“三品”进站、上车,对查获 15
的“三品”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或按规定处理。
3)车站在售票厅、候车厅、发车场等处悬挂“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乘车”等醒目的安全标语、图片、宣传画和安全警告标志等,广播室应反复宣传携带“三品”乘车的危害和有关处罚规定。
4)车站行包员对托运的行包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行包中夹带“三品”时不予受理,或按有关规定通知安全办处理。
乘客进站“三品”检查详见《福田汽车客运站安全标准化制度体系》之《乘客进站“三品”检查程序》。
4.5.3 进站车辆安全检查
1)严格落实“三不进站”要求;即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
2)车站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与进站车辆经营者签订进站合同、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和车辆安全检查合同,明确双方权责,并建立进站车辆档案及始发站电子台帐。
3)车站设立客运车辆安全例行检查机构,具体负责对客运车辆出站前的安全检查。
4)客运车辆安全例检机构的是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工作的责任主体,加强对安全例检机构及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与安全例检人员签订安全责任状,并对安全例检结果负责。
5)车站建立营运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制度,按照《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项目及要求》,对营运客车进行安全例行检查,并采取措施防止不检或漏检的车辆(因车辆结构原因需拆卸检查的除外)出站运行。建立健全客运车辆安全例检档案,将有关记录存入档案备查。
6)客车每天收车后或发班前应进行一次例检。
7)客运车辆安全例行检查项目和技术要求符合《汽车容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项目及要求》和《广东省汽车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技术规 16
范》要求。
8)《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 24小时内有效。业务部在调度客车发班
时,对其《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进行检查,确认完备有效后才准予报班。
9)进站报班时,服务员核实进站载客人数,调度员负责检查车辆运行
手续、车辆例检合格证、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证件是否齐全有效,否则不予排班运行。
进站车辆安全检查详见《福田汽车客运站安全标准化制度体系》之《进
站车辆安全检查程序》。
4.5.4 出站车辆检查登记
1)严格落实“五不出站”要求,即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行检查不
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签字审核不出站。
2)车站建立出站车辆检查制度,对出站客车和驾驶员的相关情况进行
检查,严禁不符合条件的客车和驾驶员出站运营。
3)对出站客车主要检查《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行驶证》、《道路运
输证》、《客运标志牌》、核定载客人数和实载旅客人数等;对驾驶员主要检查《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件》等;经出站检查符合要求的客车和驾驶员,车站出站检查员在《出站车辆登记表》上进行记录,并经受检客车驾驶员签字确认,明确责任后方可出站运营。
4)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汽车,必须
配备2名以上驾驶员,防止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小时,严禁疲劳驾驶。
5)服务员在发车前除及时向旅客宣传安全乘车注意事项外,还必须督
促班车乘务员绕车一周排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指挥驾驶员发车。
出站车辆检查详见《福田汽车客运站安全标准化制度体系》之《出站
车辆安全检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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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事故应急与处理
4.6.1 事故报告与施救
1)车站可能发生的事故可划分为以下类别:轻伤、重伤、死亡事故;火灾、踩踏、群体性事件、卫生疫情、站内交通事故、车辆检查维修事故等。
2)车站制订事故报告制度程序。
3)车站发生事故和险情后,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本市相关部门、车辆所属单位或相关经营者等。
4.6.2 应急组织指挥
1)车站建立应急指挥系统,明确应急指挥系统的职责、组织程序;实行统一指挥、分级管理。
2)车站建立应急通讯网络,保证应急指挥系统的信息畅通。
安全事故报告与施救详见《福田汽车客运站安全标准化制度体系》之《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置管理程序》。
4.6.3 应急预案与演练
1)车站制定有关自然灾害、客运量突增、公共卫生、消防、安全保卫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通信联络、应急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补充。
2)车站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
3)车站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培训,定期演练,评价演练效果,评审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演练有记录,且记录至少要保存2年。
应急预案与演练详见《福田汽车客运站安全标准化制度体系》之《应 18
急预案与演练程序》。
4.6.4 事故调查处理
1)事故发生后,车站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按照事故的不同类别与等级,组建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2)事故调查包括整理有关证据、资料,确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以及事故责任等。
3)事故调查处理应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4)事故调查组负责编制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事故基本情况、事故经过、原因分析、事故教训与预防措施、事故责任分析,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等。
5)车站建立事故台帐。内容包括事故时间、事故类别、伤亡人数、损失大小、事故经过、救援过程、事故教训、“四不放过”处理等内容。
事故调查处理详见《福田汽车客运站安全标准化制度体系》之《事故调查管理程序》。
4.7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
4.7.1 安全会议
1)车站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如遇特殊情况应随时召开有关安全会议。
2)发生重、特大事故后,车站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分析通报会, 对事故当事人的聘用、培训、考核、上岗以及汽车客运站运营管理等情况进行倒查,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安全会议详见《福田汽车客运站安全标准化制度体系》之《安全会 19
议制度程序》。
4.7.2 安全检查
1)车站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查、考核,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
2)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找不安全因素,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措施。
3)安全检查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各种安全检查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记录》。
4)车站根据安全检查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
①综合检查,对车站各个部门、每台车辆、每个环节进行全面综合检查。综合检查应每季度组织一次。
②专项检查(包括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运输车辆、场站设施设备等进行检查。专项检查应每月组织二次。
③季节性检查,根据气候特点组织对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防滑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季节性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
④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人员检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岗位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
⑤各种安全检查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记录》逐项检查,并与责任制挂钩。
安全检查详见《福田汽车客运站安全标准化制度体系》之《安全检查程序》。
4.7.3 隐患整改
1)车站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控车站的安全生 20
产运营,向站长或者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负责,报告安全隐患,提出预防措施和整改建议。
2)站长或者分管安全生产领导积极采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出的预防措施和改进建议,并及时组织人员予以落实和整改。
3)车站根据需要,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对车站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报告,对安全生产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和处理,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4)车站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号码、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充分发挥乘客、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对车站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作用;对接到的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及时予以调查和处理。
5)车站对各种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6)对事故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
7)车站无力解决或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及时书面向客货中心或有关直接主管部门报告。
8)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管理部门及时汇总并存档。对各种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9)对事故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
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及隐患整改详见《福田汽车客运站安全标准化制度体系》之《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及隐患整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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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绩效考核
4.8.1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
车站建立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每年对安全标准化至少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4.8.1完善安全标准化的实施计划和措施
车站不断完善安全标准化的实施计划和措施,提高安全管理绩效,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持续改进。
绩效考核详见《福田汽车客运站安全标准化制度体系》之《安全绩效考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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