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民发?20xx?71号 签发人:贾文财
隆昌县民政局
关于审核内江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隆昌分
库投资项目的请示
隆昌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督管理领导组:
根据内江市发改委、内江市民政局“关于下达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和大型避难场所灾后重建年度建设方案的通知”(内发改社会【20xx】167号)以及内江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民政局“关于调整内江市防灾减灾规划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发改社会[20xx]309号文件精神,新建内江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隆昌分库,我局经多方努力完成了项目可研、环评、用地预审、规划许可、立项审批、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造价审核等前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内江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隆昌分库。
二、建设地点:隆昌县云丰工业园区(白塔路)
三、建设规模:占地面积5亩,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
四、预算审核:
1、内江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隆昌分库建设项目送审金额2720331.11元,审计局审定金额为2584629.62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209639.74元,暂列金额174989.88元,专业暂估价200﹑000元)。
2、未纳入县审计局审核建设投资资金250万元。其中: ⑴救灾物资专用设备(装卸设备、物资保管维护设备、交通工具、网络系统、监控系统)暂估价100万元;
⑵管理用房二次装修暂估价40万元;
⑶绿化工程暂估价10万元;
⑷土地用地价款每亩20万元,共计100万元。
五、资金来源:实际总投资408.462962万元(含仓库、办公及附属用房、仓库专用设备等)。其中:上级补助217万元,其余资金地方匹配(约191.462962万元,不含土地用地价款100万元)。
为确保在20xx年按期完成修建任务,特此请示县投资监管领导组对该投资项目进行审定:
1、将地方配套资金到位;
2、将土建和相关设备配置按照政府投资财政评审组评
审后的预算投资金额分别实施比选和政府采购。
妥否?请批示。
附件:县审计局关于内江市救灾物资仓库隆昌分库预算审核情况
隆昌县民政局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