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权力是一种能力,表现为影响力和支配力;制度是一种准则,表现为指导性和制约性。“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权力不受约束必然产生腐败”,唯有用制度监督、规范、约束权力,才能保证权力不被滥用,保障权力发挥其应有的力量,保护权力的公平正义。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一、权力是否有效地被“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核心在于“三个机制”。
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这三个机制实际上就是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反腐倡廉体系的制度化标准。尤其是在那些腐败问题多发高发的地方和领域,必须尽快围绕三个机制建设,建立起纲纪严明的制度规范,持之以恒地加以贯彻,严密细致地加以完善,让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对权力与制度关系的形象概括,也是回归权力本质的必然要求。
对共 产 党的领导干部而言,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权力天然具有腐败的潜质,能令掌握它的人滋生欲望、迷失本性。即便有笼子的震慑,也按捺不住蠢蠢欲动的心,总想挑战一下制度的权威。要想让权力在制度的笼子里安分守己,需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唯有经常性的反腐
倡廉,才能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让权力时刻保持警醒;唯有长期性的拒腐防变,才能保持党的纯洁性,清除权力妄为的土壤。
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束缚,也是保护。
“关”不是要让权力在笼子里僵死或“睡大觉”,而是要让权力恰如其分地发挥作用,实现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价值;是要让掌权之人不专权、不越权、不谋私,不沦为“老虎”。这是实现廉洁政治的根本,也是取信于民的关键。
实践证明,要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