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20xx年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资料来源:吉林大学官网 资料整理:有格编导教育(QQ508567)
20xx年12月10日南京艺术学院已经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其“20xx年本科招生简章”,现将其中对于山东籍文学编导管理类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有用的信息摘抄如下:
南京艺术学院是我国最早独立建制的高等艺术院校之一,其前身可追溯到19xx年中国美术教育的奠基人刘海粟先生创办的上海美术院。在这所历史悠久的艺术殿堂中,曾先后涌现出一大批中国近现代史上杰出的艺术家、教育家和文化名人。他们为中国现代艺术教育做出过卓越的贡献,也为学院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过近一个世纪的风雨洗礼,如今的南京艺术学院汲六朝古都之文化滋养,得经济大省之雄厚实力,团结奋进,锐意创新,已发展成为艺术学科门类齐全,办学层次多样,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先进,集教学、创作、设计、表演及理论研究于一体,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南京艺术学院占地面积700余亩,座落于历史与现代交相辉映的南京主城区内,置身在传统与时尚交融的都市文化圈中。南依充满传说的石头城,北接风光秀丽的古林公园,东靠快速便捷的虎踞大道,西邻桨声灯影的秦淮河风光带。校园环境优美,错落有致,古老建筑飞檐翘角,雕梁画栋,现代建筑明快流畅,风格独特。一年四季花香草绿,如诗如画。学校艺术氛围浓郁,育人机制灵活,崇尚人文和谐,鼓励成才成功。现有在校全日制学生10000余名,其中博、硕士研究生近800名。教职工1000余人,专任教师7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00余人,博士生导师25人,硕士生导师109人,另聘有国内外客座教授、兼职教授30余人。
南京艺术学院下设美术学院、音乐学院、设计学院、影视学院、流行音乐学院、传媒学院、舞蹈学院、人文学院、工业设计学院、文化产业学院、尚美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等教学单位。还设有艺术学研究所、音乐学研究所等十多个科研机构。按教育部备案、颁布的专业目录,学校设有美术学、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戏剧影视文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舞蹈编导、摄影、艺术教育、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公共事业管理、导演、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等26个本科专业,涉及四个一级学科。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设置了近40个专业方向。现有专业中美术学、音乐学、设计艺术学为江苏省重点学科,其中美术学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艺术设计、绘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为江苏省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美术学、音乐学、工业设计专业为江苏省品牌专业及特色专业建设点;油画技法、中国画技法为国家精品课程。学校从19xx年开始招收培养研究生,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艺术学、美术学、音乐学、艺术设计学、电影学、数字媒体艺术、文化产业管理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同时学校还是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xx年获准设立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xx年获得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美术与设计》为全国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其中《美术与设计》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南京艺术学院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以培养德艺兼备的艺术人才为已任,牢固树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坚持质量立校,努力营造浓郁的学术氛围,注重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的训练。在实施一流教学、培养一流人才、创建一流学府的征程上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和优良传统,积累了丰富的艺术人才培养经验,具有较强的办学优势。20xx年,南京艺术学院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近年来,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建立了“南京艺术学院教务服务中心”、“南京艺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还设有刘海粟奖学金、陈之佛奖学金、谢海燕奖学金、王嘉廉奖学金、亚明奖学金、冯健亲奖学金、力联奖学金、南京艺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等20多项奖、助学金,建立健全了学生学习、生活“绿色通道”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凭借良好 1
的社会声誉和艺术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定期举办各种不同规模和类别的毕业生供需洽谈会、招聘会,积极为学生就业搭建平台,给学生提供择业机会,每年都会吸引大批知名企事业单位前来招聘毕业生,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
历经百年沧桑,今天的南京艺术学院沐改革开放之春风,历久而弥新。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学校将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继续秉承“闳约深美”的办学理念,弘扬“不息变动”的创新精神,着力培养“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抓住机遇,不断创新,为把南京艺术学院创建成为全国一流的综合性艺术大学而努力奋斗。
一、招生专业
传媒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面向全国文理兼招58人 在校学习四年
传媒学院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 面向全国文理兼招20人 在校学习四年
影视学院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 面向全国文理兼招10人 在校学习四年
影视学院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面向全国文理兼招21人 在校学习四年 影视学院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专业 面向全国文理兼招21人 在校学习四年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仅摘录南京考点)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01月01日—20xx年01月15日
网上报名网址:
现场确认时间:20xx年01月20日—考试前一天
现场确认地点:南京艺术学院46号楼北侧大厅
考试开始时间:20xx年1月21日
三、考试内容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于制作 初试:①自我介绍②回答考官提问③综合素质展示;复试:①故事续编②故事分镜头改编③影视作品分析。
戏剧影视导演 初试:①朗诵(自备作品,限3分钟)②命题集体小品③自我介绍;复试:①文艺常识②笔试(命题写作);三试:①面试(综合素质测试)②才艺展示③表演(命题小品)。
戏剧影视文学 初试:①文艺常识②笔试(命题写作);复试:①面试(文史知识,影视常识、综合测试)②命题说故事(限3分钟)。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 初试:笔试综合试卷(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考试内容:文艺常识、思维测试题、评述题(800字)、材料分析题(800字);复试:面试(1),考试时间:5人一组,每组20分钟,考试内容:专业素质及创意能力测试。
四、录取原则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录取
备注:1、以上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以5月份在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站上
(/ )公布的为准;
2、“外省考生按文化分择优录取”,即按文化分比值由高到低排序,
文化分比值=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外省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即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
综合分=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专业满分值+专业分 2
3、艺术类专业在外省不编制分省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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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南京艺术学院20xx年本科招生简章
南京艺术学院20xx年本科招生简章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当年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者;因触犯刑律而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者或正在服刑者;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3、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①音乐表演(声乐、流行音乐演唱、音乐剧)专业:发声器官无疾病,听觉器官无疾病,男身高1.70米 以上、女身高1.60米 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②音乐表演(器乐演奏类)专业:听觉器官无疾病;
③表演、播音主持艺术专业: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男身高1.73米 以上、女身高
1.63米 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④舞蹈表演专业:男身高1.75米 以上、女身高1.65米 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⑤录音艺术专业:听觉器官无疾病。
二、报考规定
1、江苏省考生
①报考音乐学(师范)、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只须参加江苏省音乐或美术专业统考。
广告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只招收普通类(非艺术类)或艺兼文、艺兼理考生,考生直接参加所属省文化高考,专业免试,依据各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分数线,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②报考除以上专业外其它专业的江苏省考生,须参加南京艺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即:校考)。参加校考的考生须于20xx年1月1日—15日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
(),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缴费前请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将报名缴费信息及时打印并签字确认,于20xx年1月20日 开始至考生选报专业考试开考前一天,前往南京艺术学院46号楼北侧大厅现场打印准考证。现场打印准考证时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省考试院发给的《20xx年江苏省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原件、考生报名缴费信息确认表。参加校考的江苏省考生只能在校内考点考试,在校外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考生网上确认缴费后不予退费。
③报考雕塑、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专业的江苏省考生,美术专业统考成绩须达江苏省公办艺术本科(美术统考)省控线,否则,上述专业校考成绩无效。
2、外省考生
①我校在省内外均设有专业报考点,各考点进行考试的专业不同,外省考生请根据拟报考的专业选择相应考点参加考试。
②报考南京艺术学院的外省考生,如选择在南艺校内考点参加考试的,须远程网上报名,请考生于20xx年1月1日—15日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缴费前请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将报名缴费信息及时打印并签字确认,于20xx年1月20日 开始至考生选报专业考试开考前一天,前往南京艺术学院46号楼北侧大厅现场打印准考证。现场确认须出示身份证原件、考生报名缴费信息确认表、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如选择校外考点参加考试的外省考生,须按所选择考点规定的时间、报名方式等要求进行报名、考试。
考生网上确认缴费后不予退费。
③根据河北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河北考生凡报考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艺术史论、书法学专业的,只能选择我校在石家庄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我校设在石家庄的考点,只允许河北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④根据湖南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湖南考生凡报考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艺术史论、书法学专
业的,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长沙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须登陆“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网址:/ks]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确认,考生网上确认缴费后不予退费。考试地点待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湖南省考试院统一安排;报考上述专业的外省考生,须前往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现场报名。
湖南考生凡报考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专业的,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长沙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须登陆“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网址:
/ks]进行网上报名,缴费确认时间(地点)详见“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上公布的“省外高校来湘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考点及考试时间安排表”;报考上述专业的外省考生,须前往湖南师范大学(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音乐学院现场报名。
湖南考生凡报考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专业的,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长沙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须登陆“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网址:/ks]进行网上报名,缴费确认时间(地点)详见“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上公布的“省外高校来湘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考点及考试时间安排表”;报考上述专业的外省考生,须前往湖南师范大学(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新闻与传播学院现场报名。
⑤根据甘肃省考试院有关规定,甘肃考生凡报考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剧、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流行音乐创作)、音乐学(音乐传播、乐器修造)专业的,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兰州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
⑥根据福建省考试院有关规定,福建考生凡报考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艺术史论、书法学专业的,只能选择我校在福建师范大学设立的考点参加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⑦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山西省考生凡报考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专业的,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南京艺术学院考点或山西太原师范学院(晋中市榆次区山西高校新校区大学街319号)设立的考点进行考试。
山西省考生凡报考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专业的,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南京艺术学院考点或山西艺术职业学院设立的考点进行考试。
山西省考生凡报考我校上述专业之外的专业,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南京艺术学院考点进行考试。
⑧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山东省考生凡报考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专业的,须登录山东省招考院网站(网址:http://wsbm./art)进行报名、缴费。考生网上确认缴费后不予退费。开始时间为20xx年2月2日 ,截止时间为我校在青岛考点开考前2天,春节期间(20xx年2月11日—24日)网报系统关闭。考试前一天考生下载打印校考准考证。
我校设在青岛的考点,只允许山东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⑨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或联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招生部门在录取时不予投档,即参加本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
⑩鉴于我校在组织专业考试时,有些省的艺术类省级统考工作可能尚未开始或成绩尚未公布,考生可以先参加校考。
⑾在外省招生的所有艺术类专业,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3、报名交验的材料
①在南艺校内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交验身份证原件、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后打印的考生报名缴费信息确认表、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
②在外省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交验身份原件及其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本人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
③所有考生,均须验证无误后方可报名。身份证原件如丢失或未办理需提供临时身份证或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需贴有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
4、考试纪律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我校将其作弊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三、招生名额及录取办法(摘要)
※注:
1、以上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以5月份在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的为准;
2、“外省考生按文化分择优录取”,即按文化分比值由高到低排序,
文化分比值=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外省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即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
综合分=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专业满分值+专业分
3、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各专业只面向江苏招收对口单招考生,其他艺术类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
4、广告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只招收普通类(非艺术类)或艺兼文、艺兼理考生,考生直接参加所属省文化高考,专业免试,依据各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分数线,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5、艺术类专业在外省不编制分省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详见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计划专刊。
四、考试科目及内容
(表2)
五、报考地点及时间
1、凡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附中学籍的毕业生,报考对应主修专业,专业考试时可免初试(初试成绩计入总分的专业除外)。但仍须办理报名手续以及初试结束后的复试手续,并出示所在附中注明主修专业的证明。凡专业初试成绩计入总分的,必须参加初试。
2、凡参加南京艺术学院社会水平考级(音乐类)获8级以上优秀证书的考生,报考对应主修专业,专业考试时可免初试(初试成绩计入总分的专业除外)。但仍须办理报名手续以及初试结束后的复试手续,并出示相应考级证书。凡专业初试成绩计入总分的,必须参加初试。 (表2)
六、优录政策
1、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对于外省考试院(或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达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普通类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对于江苏省考试院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2、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音乐剧)、舞蹈表演、舞蹈表演(昆舞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前三名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分别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第一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
3、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为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专业“特优”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20%。具体报考和选拔及奖励办法见《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优秀新生选拔办法》。
七、有关说明
1、考生于20xx年4月初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是否合格,并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有关操作;
2、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在高考所在地报名,按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
3、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按时填报高考志愿;
4、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5、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6、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虚假信息、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7、学校设置多项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特困学生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上各项具体规定可登陆我院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网址:;
8、本校招生信息均以本简章和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对非本校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南京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八、 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人士报考要求
华侨及港、澳、台人士报考我院必须参加我院专业考试(可任意选择专业考点),专业报名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专业考试合格者,凭我院《专业合格证》(网上自行下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港、澳、台、华侨文化课联合考试。
考生文化课考试可到以下地点报名:
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志新桥志新东路,邮编:100083,电话:010-82837212)
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邮编:200235,电话:
021-64946010、 64511200)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地址: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7819345)
厦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地址:厦门市火炬二路269号,邮编:361006,电话:0592-5703107) 广州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园东瘦狗岭路377号,邮编:510610,电话:020-87205925)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电话:00853-83969345)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新蒲岗办事处 (电话:00852-36288787、36288711)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函〔2011〕18号 )要求,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请直接咨询我校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电话:025—83498038。
九、外籍人士报考要求
外籍人士报考我院,请与我院留学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5——83498266。
十、学校地址、邮编、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院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 学校网址:http://www./
邮政编码:210013 招生网址:http:// zhaosheng.njarti. cn 学校招办:025—83498055、83498382 咨询联系人:宋老师、徐老师
美术学院:025—83498126、83498127 咨询联系人:王老师
设计学院:025—83498147 咨询联系人:曹老师、顾老师
工业设计学院:025—83498630 咨询联系人:魏老师
音乐学院:025—83498131 咨询联系人:王老师
流行音乐学院:025—83498176 咨询联系人:华老师
影视学院:025—83498189 咨询联系人:朱老师
舞蹈学院:025—83498273 咨询联系人:王老师、吴老师
传媒学院:025—83498169 咨询联系人:陶老师、马老师
人文学院:025—83498354 咨询联系人:彭老师
文化产业学院:025—83498640 咨询联系人:卢老师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025—83498186 咨询联系人:陈老师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025—83498038
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025—83498266
声 明
我校从未委托校外机构及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对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中介公司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提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举报电话:025-83498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