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20xx年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时间:2024.4.21

南京艺术学院20xx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南京艺术学院是我国最早独立建制的高等艺术院校之一,也是江苏省唯一的综合性艺术院校,其前身可追溯到19xx年中国美术教育的奠基人刘海粟先生创办的上海图画美术院。在这所历史悠久的艺术殿堂中,曾先后涌现出一大批中国近现代史上杰出的艺术家、教育家和文化名人。他们为中国现代艺术教育做出过卓越的贡献,也为学院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过近一个世纪的风雨洗礼,如今的南京艺术学院汲六朝古都之文化滋养,得经济大省之雄厚实力,团结奋进,锐意创新,已发展成为艺术学科门类齐全,办学层次多样,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先进,集教学、创作、设计、表演及理论研究于一体,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南京艺术学院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颁发南京艺术学院普通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学校网址为:http://www.。

二、招生计划

南京艺术学院20xx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2000余人,实行按专业招生。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准予报考: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3、普通高中或具有同等学力、中等专业艺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4、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三)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1、音乐表演(声乐、流行音乐演唱)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听觉器官无疾病;器乐演奏类专业方向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 2、音乐表演(音乐剧)专业要求:具备良好的发声条件,基本掌握歌唱发声方法,能完整演唱中外艺术歌曲或咏叹调及音乐剧选段。具有良好的乐感,音准,节奏,口齿清楚,语言规范,具备一定的歌唱、表演、舞蹈能力。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3、表演及播音主持专业要求:身高男1.73米以上、女1.63米以上,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4、舞蹈表演专业要求:身高男

1.75米以上、女1.65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5、录音艺术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

(四)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国家招生规定体检标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四、录取原则

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公平、公正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xx年普通本科新生录取工作仍将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一)南京艺术学院20xx年普通本科新生江苏省录取办法:(略)

(二)南京艺术学院20xx年普通本科新生外省录取办法:

对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相应规定的外省考生,我校将按照下列办法录取:

1、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美术学(美术理论)、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戏剧影视文学、美术学(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A. 本校美术学(美术理论)、美术学(书画鉴定)、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专业统称为理论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B. 本校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书法学、音乐学(音乐理论)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学(乐器修造)、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绘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现代手工艺)、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动画、数字媒体艺术、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音乐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工程)、艺术教育(音乐教育)、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表演、舞蹈学(舞蹈理论)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A.本校绘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现代手工艺)、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统称为美术设计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对文化达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在确定录取的专业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专业分数线,在此分数线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B.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工程)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专业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6、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古典舞)、舞蹈表演(民间舞)、舞蹈表演(国标舞)、舞蹈表演(昆舞)、艺术教育(舞蹈教育)专业,对文化高考

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4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在山东省录取期间,如该省尚未公布第二批普通本科分数线,则依据相当于第二批普通本科省控线(如军检线),按照我校相应专业规定的比例数,确定山东省考生的文化分数线。

在浙江省(包括其他省)录取期间,如该省尚未公布第二批普通本科分数线,将参考该省往年相关分数线,酌情研定我校各专业在浙江省(包括其他省)招生的文化分数线。

8、进档考生按按专业类别,采用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专业同分考生,参照高考文化分,如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参考高考文化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如仍相同参照英语科目成绩。

注:A.外省考生按文化分择优录取,即按文化分比值排序,

文化分比值=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B.外省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即按综合分排序,

综合分=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专业满分值+专业分。

9、考生所在省有专业联考(或统考)达标要求的,我院均遵照执行。

10、凡未尽事宜均参照考生所在省规定执行。

11、外省考生优录政策:

(1)、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对于外省考试院(或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达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普通类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2)、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展示)专业前三名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分别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第一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

(3)、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为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专业“特优”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20%。具体报考和选拔及奖励办法见《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优秀新生选拔办法》。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学费:4600元/年-12000元/年(不同专业学费标准不一样,以招生简章公布的标准为准),住宿费:1200~1500元/年。

学校设有20多项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特困学生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上各项具体规定可登陆我院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网址:/。

六、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七、信息公开

按照“阳光工程”要求,我校将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继续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结果均可在本校网站或相关招生宣传资料上查询。请各位考生不要道听途说,务必警惕招生诈骗。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3498055, 83498382

传 真:025-83498113

招生网站:/

电子邮箱:metd016@

通信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3

九、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本章程由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篇:南京艺术学院20xx年本科招生简章


南京艺术学院20xx年本科招生简章

一、招生名额及录取办法(摘要)

南京艺术学院20xx年本科招生简章

南京艺术学院20xx年本科招生简章

1、以上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以5月份在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站上

(/)公布的为准;

2、“外省考生按文化分择优录取”,即按文化分比值由高到低排序,

文化分比值=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外省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即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

综合分=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专业满分值+专业分

3、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各专业只面向江苏招收对口单招考生,其他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

4、广告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只招收普通类文科考生,专业免试,考生直接参加所属省文化高考,依据各省普通类本二文科分数线,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5、在外省不编制分省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

温馨提示:如教育部和各省20xx年艺术类招生文件对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专业录取办法有新规定,我校将严格按新规定执行。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当年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者;因触犯刑律而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者或正在服刑者;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三、报考规定

1、江苏省考生

①报考艺术教育(音乐教育)、绘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现代手工艺)、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只须参加江苏省音乐或美术专业统考;

②报考除以上专业外的其它专业的江苏省考生,须参加南京艺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即:校考)。参加校考的考生须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 zhaosheng.njarti. cn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打印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时间为20xx年1月4日—13日,1月16、17日考生须前往南京艺术学院46号楼北侧大厅进行信息确认。现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报考登记表、省考试院发给的《20xx年江苏省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原件;参加校考的江苏省考生只能在校内考点考试,在校外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③报考中国画、艺术与科技(展示设计)专业的江苏省考生,须参加江苏省美术专业统考并达本科合格标准。

2、外省考生

①我校在省内外均设有专业报考考点,各考点进行考试的专业不同,外省考生请根据拟报考的专业选择相应考点参加考试;

②报考南京艺术学院的外省考生,如选择在南艺校内考点参加考试的,须远程网上报名,请考生20xx年1月4日—13日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 zhaosheng.njarti. cn,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报名,打印报考登记表,并于1月16、17日前往南京艺术学院46号楼北侧大厅进行信息确认。现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报考登记表、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如选择校外考点参加考试的外省考生,须按所选择考点的规定时间、报名方式等要求进行报名、考试;

③根据河北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河北考生凡报考绘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现代手工艺)、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美术理论、书画鉴定、文物鉴赏与修复)、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文化产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书法学专业的,只能选择我校在石家庄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④ 根据湖南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湖南考生凡报考绘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现代手工艺)、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美术、美术学(美术理论、书画鉴定、文物鉴赏与修复)、艺术设计学(设计

理论与策划)、文化产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书法学、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工程)、音乐学(音乐理论)、艺术教育(音乐教育)专业的,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长沙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

⑤如选择我校在广东星海音乐学院设立的考点参加绘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现代手工艺)、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美术理论、书画鉴定、文物鉴赏与修复)、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文化产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书法学专业考试的外省考生,须在2月1-14日期间登陆星海音乐学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专业考试时间待定;

⑥报考中国画、艺术与科技(展示设计)专业的外省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属省美术专业统考,并达本科合格标准;

⑦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或联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招生办在录取时不予投档,即参加本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

⑧鉴于我校在组织专业考试时,有些省的艺术类省级统考工作可能尚未开始或成绩尚未公布,考生可以先参加校考;

⑨在外省招生的所有专业,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3、考试纪律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我校将其作弊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四、考试科目及内容

南京艺术学院20xx年本科招生简章

南京艺术学院20xx年本科招生简章

南京艺术学院20xx年本科招生简章

(表2)

南京艺术学院20xx年本科招生简章

五、报考时间及地点

南京艺术学院20xx年本科招生简章

南京艺术学院20xx年本科招生简章

南京艺术学院20xx年本科招生简章

※注:凡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附中学籍

的毕业生,报考对应主修专业时可免初试(报名时须凭所在学校注明主修专业的证明),

但仍需办理报名手续以及初试结束后的复试手续。 (表2)

六、优录政策

1、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对于外省考试院(或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

文化高考成绩达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普通类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

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对于江苏省考试院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七、有关说明

1、考生于20xx年4月初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是否合格,并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有关操作;

2、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在高考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

3、学校设置多项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特困学生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上各项具体规定可登陆我院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网址:

4、报考我校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5、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填报高考志愿;

6、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7、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虚假信息、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8、本校招生信息均以本简章和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对非本校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南京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文化课考试可到以下地点报名:

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志新桥志新东路 邮编:100083 电话:010-82837212) 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 邮编:510631 电话:020-38627813/ 38627826) 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地址:厦门市励志路5号 邮编:361003 电话:0592-5703107)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电话:00853-3969334)

香港考试局 (电话:00852-23280061)

十、学校地址、邮编、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院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 邮政编码:210013 学校网址:http://www.njarti. cn/ 招生网址:http:// zhaosheng.njarti. cn 学校招办:(025)83498055 83498382

美术学院:025——83498126 设计学院:025——83498147 工业设计学院:025——83498630 影视学院:025——83498284 传媒学院:025——83498169 人文学院:025——83498354 文化产业学院:025——83498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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