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20xx年本科招生简章
一、招生名额及录取办法(摘要)
1、以上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以5月份在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站上
(/)公布的为准;
2、“外省考生按文化分择优录取”,即按文化分比值由高到低排序,
文化分比值=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外省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即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
综合分=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专业满分值+专业分
3、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各专业只面向江苏招收对口单招考生,其他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
4、广告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只招收普通类文科考生,专业免试,考生直接参加所属省文化高考,依据各省普通类本二文科分数线,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5、在外省不编制分省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
温馨提示:如教育部和各省20xx年艺术类招生文件对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专业录取办法有新规定,我校将严格按新规定执行。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当年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者;因触犯刑律而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者或正在服刑者;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三、报考规定
1、江苏省考生
①报考艺术教育(音乐教育)、绘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现代手工艺)、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只须参加江苏省音乐或美术专业统考;
②报考除以上专业外的其它专业的江苏省考生,须参加南京艺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即:校考)。参加校考的考生须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 zhaosheng.njarti. cn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打印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时间为20xx年1月4日—13日,1月16、17日考生须前往南京艺术学院46号楼北侧大厅进行信息确认。现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报考登记表、省考试院发给的《20xx年江苏省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原件;参加校考的江苏省考生只能在校内考点考试,在校外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③报考中国画、艺术与科技(展示设计)专业的江苏省考生,须参加江苏省美术专业统考并达本科合格标准。
2、外省考生
①我校在省内外均设有专业报考考点,各考点进行考试的专业不同,外省考生请根据拟报考的专业选择相应考点参加考试;
②报考南京艺术学院的外省考生,如选择在南艺校内考点参加考试的,须远程网上报名,请考生20xx年1月4日—13日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 zhaosheng.njarti. cn,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报名,打印报考登记表,并于1月16、17日前往南京艺术学院46号楼北侧大厅进行信息确认。现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报考登记表、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如选择校外考点参加考试的外省考生,须按所选择考点的规定时间、报名方式等要求进行报名、考试;
③根据河北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河北考生凡报考绘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现代手工艺)、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美术理论、书画鉴定、文物鉴赏与修复)、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文化产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书法学专业的,只能选择我校在石家庄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④ 根据湖南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湖南考生凡报考绘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现代手工艺)、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美术、美术学(美术理论、书画鉴定、文物鉴赏与修复)、艺术设计学(设计
理论与策划)、文化产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书法学、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工程)、音乐学(音乐理论)、艺术教育(音乐教育)专业的,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长沙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
⑤如选择我校在广东星海音乐学院设立的考点参加绘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现代手工艺)、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美术理论、书画鉴定、文物鉴赏与修复)、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文化产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书法学专业考试的外省考生,须在2月1-14日期间登陆星海音乐学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专业考试时间待定;
⑥报考中国画、艺术与科技(展示设计)专业的外省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属省美术专业统考,并达本科合格标准;
⑦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或联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招生办在录取时不予投档,即参加本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
⑧鉴于我校在组织专业考试时,有些省的艺术类省级统考工作可能尚未开始或成绩尚未公布,考生可以先参加校考;
⑨在外省招生的所有专业,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3、考试纪律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我校将其作弊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四、考试科目及内容
(表2)
五、报考时间及地点
※注:凡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附中学籍
的毕业生,报考对应主修专业时可免初试(报名时须凭所在学校注明主修专业的证明),
但仍需办理报名手续以及初试结束后的复试手续。 (表2)
六、优录政策
1、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对于外省考试院(或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
文化高考成绩达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普通类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
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对于江苏省考试院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七、有关说明
1、考生于20xx年4月初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是否合格,并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有关操作;
2、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在高考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
3、学校设置多项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特困学生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上各项具体规定可登陆我院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网址:
;
4、报考我校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5、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填报高考志愿;
6、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7、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虚假信息、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8、本校招生信息均以本简章和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对非本校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南京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文化课考试可到以下地点报名:
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志新桥志新东路 邮编:100083 电话:010-82837212) 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 邮编:510631 电话:020-38627813/ 38627826) 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地址:厦门市励志路5号 邮编:361003 电话:0592-5703107)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电话:00853-3969334)
香港考试局 (电话:00852-23280061)
十、学校地址、邮编、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院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 邮政编码:210013 学校网址:http://www.njarti. cn/ 招生网址:http:// zhaosheng.njarti. cn 学校招办:(025)83498055 83498382
美术学院:025——83498126 设计学院:025——83498147 工业设计学院:025——83498630 影视学院:025——83498284 传媒学院:025——83498169 人文学院:025——83498354 文化产业学院:025——83498641
第二篇:20xx年南艺本科招生简章
上海戏剧学院20xx年本科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1
2、以上为各专业招生预报计划数,最后以国家教育部、上海市教委下达的批准计划数为准。 3、招生计划不分省市,面向全国择优录取。各专业的录取名额将根据考生考试的实际情况总体平衡。
二、 报 考 条 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和中等专科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2、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无色盲、色弱。
表演专业要求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较标准,两眼裸眼视力一般不低于0.8。 3、表演(戏剧影视)专业年龄一般限在22周岁以下(19xx年9月1日后出生)。 舞蹈表演专业年龄限在16到20周岁(19xx年9月1日至19xx年8月31日出生)。
1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专业年龄一般在25周岁以下(19xx年9月1日后出生)。 广播电视编导、导演、舞蹈编导专业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xx年9月1日后出生)。
4、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报考,入学后保留军籍,毕业后由原选送单位负责分配就业。
5、华侨及港澳台青年,符合上述条件者可以报考。专业考试的时间、地点、科目均按照本简章执行。专
业考试报名时,需携带好护照或身份证件、学历证明、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当场填表报名。
6、外国留学生按《上海戏剧学院本科外国留学生管理办法》报考,报考要求参照上述第5条执行。
7、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⑴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含成人教育生);
⑵ 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取消学籍或被学校要求退学至报名结束之日不满一年的学生。
三、报名办法
1、 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文史类理工类考生兼收。
考生需先在我校本科招生网页(网址: zs.)上进行专业考试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12 月 18 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戏曲学院、舞蹈学院截止至20xx年1月6日,并在各考点规定确认时间内前往办理确认手续。
外地考生应该了解本省市艺术类考生专业与文化考试的报名办法,并参加本省市组织的艺术类考试报名和相关专业的统考,省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我院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如当地不组织相关专业统考或允准不必参加统考,可以直接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省市统考时间晚于我校专业考试的,可先报考我校专业考试。
2、20xx年12月26日(周日)9:00-16:00在华山路校区(华山路630号)举行20xx年本科招生咨询活动,外地考生可以通过本科招生网咨询。
3、网上报名后的确认手续:
(1)至报考点现场确认(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文化考试高考报名号要准确有效);
(2)交验身份证;
(3)交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每专业2张)。
所交材料不再退还。
4、报考费:初试100元,复试100元,三试100元,报名完毕退考者,一律不退报考费。
5、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灯光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剧场管理)、艺术
设计专业统一报名参加初试,进入复试后,考生可以兼报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表二);戏剧影视文学、艺术教育(戏剧)、广播电视编导3个专业初、复试统一报名考试,进入三试,根据所选专业分别报名进行面试。
6、考生不准重复报考同一专业方向,一经查出,重复报考的成绩即作废。
7、华侨及港澳台考生报名办法:
华侨及港澳台考生报考我校,应向我驻所在国(地区)使馆或有关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直接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设在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福建省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处报名,参加华侨及港澳台考生的文化高考。
四、专 业 考 试
2
各专业考试日期及地点: 见附表一 具体考试科目和内容:见附表二
五、文 化 考 试
各专业考试合格的结果,将于四月中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的《快讯公告》栏目公布,并可拨打声讯电话查询核对,专业合格的考生直接从我校本科招生网页中下载“专业合格通知书”,凭该通知书填报相应合格专业(方向)的高考志愿,参加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发通知(考生需了解具体分数,可拨打声讯电话16862316查询,也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页查询)。
六、 录 取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招生的相关规定,我校可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英语、语文等单科的分数线),凡我校专业考试合格,在自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分别按以下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其中:表演(戏剧影视、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国标舞)、舞蹈编导、导演(戏剧影视、戏曲
3
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分男女考生分列排序;表演(京剧、昆剧)根据行当分别择优
录取。
(三)各专业班专业第一至三名(15人及以上人数班级为3名,8-14人班级为2名,7人及以下人数
班级为1人)的考生可加文化分20分。
(四)同时兼报多个专业的合格考生,学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结合专业的成绩要求情况进行录取。
(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华侨和港澳台考生,以及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
数民族考生。
七、注 意 事 项
1、考生的报考费、往返路费和食宿等均由本人自理。
2、新生入学后一律缴费上学。每学年学费10,000元,如有变动,按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的新标准收取。京昆表演、京昆器乐专业学生的学费按上海市政府关于京昆专业助学奖学金的文件精神执行。住宿费、
教材费等按规定另行缴纳。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录取资格的复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以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招
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4、上海生源原则上实行走读制。
5、新生入学后实行专业甄别制,相关甄别课程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甄别退学处理,退回原单位或原地
区。
6、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舞台设计、灯光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三个方向的新生,在统一考试录取入学后,
根据本校教务处的《专业方向选择方案》进行选专业。详见本校网页(www.)教务处公告栏。
7、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勤工助学金制,各类奖助学金平均受奖面可占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50%左右。 近三年在国家级重大比赛与国际大赛中获奖以及专业考试第一名的新生入学后,将根据规定享受新生
入学奖学金。
八、试行专业人才常年选拔制度
20xx年本校继续试行常年专业选拔制度,主要为专业优秀的考生提供更多的选拔机会。
1、专业人才常年选拔制度实行常年报名、集中测试、专家考核的方法(专家组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组织),通过选拔的考生可直接取得专业考试合格通知。
2、考生须由三名以上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主要针对在国内外重要艺术赛事中获得大奖的优秀人才(各
专业优秀人才的认定办法,详见常年招生试行办法)。
华山路校区地址: 上海市华山路630号 (延安西路355号) 邮政编码:200040
咨询招生有关事宜,请拨打声讯电话:(021) 16867316
招生办公室电话: (021) 62488077 (如遇忙音,欢迎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招生咨询”栏目咨询) 询问专业考试成绩,请拨打声讯电话:(021) 16862316 招生监督电话: (021) 62495375
本校网页: www. 招生办:E-mail: sx_zsb@126.com
公交车:71、57、127、202、925、01、37(延安西路大门) 548、113、506、48(华山路大门)
轨道交通:地铁二号线到静安寺站下车,往西走约10分钟。
莲花路校区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莲花路211号(近平阳路) 邮政编码:201102
招办电话:(021)64803939 (如遇忙音,欢迎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招生咨询”栏目咨询)
轨道交通:地铁一号线到莲花路站下车,往北走约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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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交 车:122、729、867、946、700路至古美八村站下车
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 20xx年11月
附表一: 各专业考试日期及地点
(复试、三试的考试时间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可能会有所调整; 各考点确认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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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各专业初试、复试、三试科目与内容
(为保持良好的考试环境,考试期间,恕不接待考生家属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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