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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12)
(征求意见稿)
一、大师级人才认定标准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3、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文学、经济学奖)。
4、沃尔夫奖获得者。
5、菲尔兹奖获得者。
6、普利兹克奖获得者。
7、图灵奖获得者。
8、美国、俄罗斯、法国等发达国家的国家科学院、工程院院士。
9、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
二、杰出人才认定标准
1、担任以下职务、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之一者:
(1)国家“863计划”领域专家组组长、副组长;
(2)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总体组技术总师、副总师,项目负责人;
(4)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重大项目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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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含外籍)”、“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主持人;
(7)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9)中央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人选;
(10)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特聘教授;
(11)中央直接联系掌握重点专家;
(1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1)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5名,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前3名;
(2)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5名,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名;
(3)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5名,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3名;
(4)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
(5)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
(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特别荣誉奖、专著类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7)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著作奖、论文奖前2名;
(8)鲁迅文学奖;
(9)茅盾文学奖;
(10)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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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长江韬奋奖;
(12)梁思成建筑奖;
(13)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奖;
(14)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奖;
(15)中国专利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16)中华技能大奖;
(17)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奖;
(18)中国青年科学家奖;
(19)中国青年科技奖;
(20)白求恩奖章;
(21)奥运会金牌、银牌(含运动员及单项总教练、主教练);
(22)海南省人才功勋奖。
3、在Nature(《自然》)、Science(《科学》)、Annals of Mathematics(《数学年报》)、Physical Review Letters(《物理评论快报》)、Chemical Review(《化学评论》)、Cell(《细胞》)、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新英格兰医学杂志》)等7份国际顶级自然科学杂志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者。
三、领军人才认定标准
1、担任以下职务、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之一者:
(1)国家“863计划”领域专题组组长、副组长,课题组组长(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
(2)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承担研究任务的项目专家组成员,课题组组长(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 3
(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
(4)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重大项目课题主持人、重点项目主持人(课题、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
(6)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
(7)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副主任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前2名;
(8)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
(9)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10)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工程人选;
(11)国家知识产权局“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
(12)海南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13)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已通过验收)主任、省部级工程实验室(已通过验收)主任、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已通过验收)主任、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通过验收)主任。
2、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1)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含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转化奖和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名;
(2)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前3名;
(3)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一等奖前3名;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专著类一等奖(第二 4
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5)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6)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7)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特等奖(第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8)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9)全国模范教师;
(10)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须为个人获得且排名第1,含子项5个:文艺类图书、电影、电视剧片、戏剧、歌曲);
(11)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单项奖(文华剧作奖、文华导演奖、文华音乐创作奖、文华舞台美术奖、文华表演奖)最高等级奖第1名;
(12)中国广播影视大奖最高等级奖(须为个人获得且排名第1,含子项3个: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
(13)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前2名;
(14)全国技术能手奖;
(15)中国青年创业奖;
(16)全国农村优秀人才奖;
(17)奥运会铜牌,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前3名,亚运会、全运会冠军(含运动员及单项总教练、主教练)。
3、教育部“985工程”院校国家重点学科教授、中国科学 5
院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与琼属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签订正式工作协议,来琼工作每年不少于3个月者。
4、在职在岗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第一负责人。
四、拔尖人才认定标准
1、担任以下职务、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之一者:
(1)国家“863计划”课题组副组长(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
(2)国家“973计划”课题组第二、第三负责人(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
(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第二、三负责人(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
(4)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课题第二、三负责人(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面上项目、地区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课题、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
(6)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第一负责人(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
(7)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8)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
(9)海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
(10)海南省特级教师;
(11)“515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2、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1)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含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转化奖 6
和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2名;
(2)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3)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二等奖前2名;
(4)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二等奖前2名;
(5)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6)全国优秀教师;
(7)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最高等级奖(须为个人获得且排名第1);
(8)文联奖(须为个人获得且排名第1,含子项12个:中国电影金鸡奖、大众电影百花奖、中国戏剧奖、中国美术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摄影金像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中国杂技金菊奖、中国电视金鹰奖等12个奖项的最高等级奖);
(9)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10)海南省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奖;
(11)海南省椰岛友谊奖;
(12)海南省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奖;
(13)海南省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奖;
(14)海南省十大专利发明人;
(15)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16)海南省模范教师;
(17)亚运会、全运会银牌、铜牌(含运动员及单项总教练、主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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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中在职在岗的省级以上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4、在职在岗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
五、优秀人才
1、入选以下计划者:
(1)“515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
2、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1)海南省椰岛纪念奖;
(2)海南省青年科技奖;
(3)海南省有突出贡献技师奖;
(4)海南省技术能手奖;
(5)海南省优秀教师;
(6)海南省中小学十佳校长奖;
(7)海南省中小学十佳班主任。
3、取得正高级职称者。
4、取得副高级职称者。
5、取得高级技师资格者。
6、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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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审)标准
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审)标准
珠海市高层次人才通过认定和评审两种方式产生。对符合下
列认定条件的直接进行认定;对高新技术、高端制造、高端服务
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优秀人才,虽不符合下列认定条件,但其
实际贡献、业绩及专业水准已达到或接近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认
定条件的,通过评审确定。
一、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审)的基本要求:
(一)凡在我市工作或来我市创新创业的人员,以及我市高
新技术、高端制造、高端服务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柔性引进
(与该单位签订3年以上协议,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
6个月)的人员,达到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审标准的,均可申报
认定、评审。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
作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三)近5年来在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其从事
的主要工作与本人专业专长高度相关且专业水准在所从事的领域
中处于领先地位,在业内具有较高声望。
(四)符合规定的年龄要求。申报认定、评审“高层次人才
(一级)”者,除两院院士外,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申报认
定、评审“高层次人才(二级)”者,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申
报认定、评审“高层次人才(三级)”者,年龄应在50周岁以
下。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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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珠海市高层次人才(一级)”认定标准(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广东省领军人才。
2、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
1)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前3名;
2)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名;
3)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5名;
4)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3名;
5)长江学者成就奖;
6)中国青年科学家奖;
7)茅盾文学奖;
8)鲁迅文学奖;
9)“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荣誉称号;
10)中国专利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1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创意金奖人物奖;
12)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著作奖、论文奖前2名;
13)南粤功勋奖和南粤创新奖;
14)珠海市杰出人才奖。
3、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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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负责人,且项目通过验收;
2)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负责人;
3)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承担研究任务的项目专家组成员;
4)国家“863计划”领域专家组组长、副组长;
5)国家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
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7)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8)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4、近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含外籍)”、“重大项目基金”资助的项目主持人,完成该基金所资助课题研究,且取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结题通知者;
5、近5年,中组部“千人计划”入选者;
6、近5年,在Nature或Science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者;
7、近5年,直接培养出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冠军的主教练员;
8、在海外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拥有核心技术国内发明专利在珠海创业,其专利技术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所创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9、近5年,获得“中华技能大奖”荣誉称号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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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珠海市高层次人才(二级)”认定标准(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含副省级市)级以上优秀专家;省工艺美术大师;省名中医称号获得者。
2、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
1)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5名;
2)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3名,省部级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名,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
3)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4)教育部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
5)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6)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1名;
7)“全国德艺双馨电视艺术工作者”(百佳电视艺术工作者)荣誉称号;
8)长江韬奋奖;
9)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含子项5个:文艺类图书、电影、电视剧片、戏剧、歌曲)主要作者(含编剧、导演)和主要演员前3名;
10)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 “文华奖”单项奖(文华剧作奖、文华导演奖、文华编导奖、文华音乐创作奖、文华舞台美术奖、文华表演奖)一等奖、二等奖第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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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子项2个: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主要作者(含编剧、导演)和主要演员前3名;
12)全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广播播音员主持人奖、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奖);
13)中国专利优秀奖、省专利奖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14)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
15)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2名;
16)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2名;
17)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2名;
18)中国IT年度人物奖;
19)国务院侨办“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杰出创业奖”;
20)珠海市突出贡献人才奖。
3、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者: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第一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2)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课题第一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3)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课题组第一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4)国家“863计划”专题组组长、副组长,且专题通过验收; - 5 -
5)“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且项目通过验收;
6)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项目第一负责人,且完成项目通过验收;
7)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副主任前2名,国家工程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
8)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省部级工程实验室主任,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9)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项目第一负责人;
10)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1)珠江学者特聘教授;
12)文化部优秀专家;
13)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
14)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
4、近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基金”,或“重大项目基金”资助的课题第一负责人,完成该基金所资助课题研究,且通过结题验收;
5、近5年,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
6、近5年,国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7、近5年,入选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
8、近5年,广东省委宣传部“十百千工程”人才第一层次培养对象;
9、近5年,教育部“211工程”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博士生导师,且来珠海高校担任博士生导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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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近5年,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国家级培养对象;
11、近5年,全国名校长、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获得者,教育部“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
12、近5年,直接培养出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第二、三名运动员的主教练员;
13、近5年,培训2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4年内取得奥运会冠军的主教练员;
14、近5年,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
(三)“珠海市高层次人才(三级)”认定标准(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
1)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省部级技术发明奖二等奖、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第1名;
2)省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1名;
3)市(地级市以上)科学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第1名;
4)教育部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1名;
5)省教育厅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第1名;
6)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7)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第1名;
8)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第1名;
9)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单项奖(文华剧作奖、文华导演奖、文华编导奖、文华音乐创作奖、文华舞台美术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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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表演奖)三等奖第1名;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 “文华奖”分项奖文华艺术院校奖一等奖第1名(桃李杯舞蹈比赛、民族乐器演奏比赛、小提琴演奏比赛);
10)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优秀节目奖获奖人第1名(舞蹈、戏剧、曲艺类的编导或主要表演者,音乐类作曲者,美术、书法、摄影类作者);
11)中国文联奖(须为个人获得)(子项12个:中国戏剧奖、大众电影百花奖、电影金鸡奖、音乐金钟奖、全国美术展览奖、曲艺牡丹奖、书法兰亭奖、杂技金菊奖、摄影金像奖、民间文艺山花奖、电视金鹰奖、舞蹈荷花奖)最高等级奖第1完成人;
12)省专利奖优秀奖(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13)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
14)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
15)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
16)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
2、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者: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第二、三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2)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课题第二、三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3)国家“973计划”课题组第二、三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4)国家“863计划”课题组组长、副组长,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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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第一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6)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主要参加人员前3名,且完成项目通过验收;
7)市(地级市以上,下同)、厅(重点)实验室主任、市技术中心主任、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市工程实验室主任,省工程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
8)担任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9)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
10)高等院校省重点学科带头人;
3、近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4、近5年,广东省委宣传部“十百千工程”人才第二层次培养对象;
5、近5年,教育部“211工程”院校国家重点学科教授或研究员,来珠海高校聘为教授或研究员者;
6、近5年,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
7、近5年,获得省名校长、省名教师称号,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
8、近5年,直接培养出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第4至8名次运动员的主教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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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近5年,培训2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4年内取得奥运会第2至3名次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3人次冠军(成绩为近5年取得)的主教练员;
10、近5年,直接培养出获得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冠军、亚军的主教练员;
11、取得博士学位并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出站后来珠海工作的人员;
12、在海外知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且在海外从事相关专业领域研究、工作3年以上人员;
13、近5年,获得省级技术能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珠海市优秀技能人才一等奖的高技能人才。
三、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评审标准
(一)“珠海市高层次人才(一级)”评审标准
近5年来,在工作领域取得的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做出重大的贡献,或拥有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项目且项目发展潜力巨大,实际专业水准、业绩和贡献达到或接近高层次人才(一级)认定标准,在国内相关业界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拔尖人才。
(二)“珠海市高层次人才(二级)”评审标准
近5年来,在工作领域取得的研究成果达到全省领先水平,或做出较大的贡献,或拥有处于省级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的技术项目且项目发展潜力较大,实际专业水准、业绩和贡献达到或接近高层次人才(二级)认定标准,在业界有较大影响力的优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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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
(三)“珠海市高层次人才(三级)”评审标准
近5年来,在工作领域取得的研究成果处于省内较先进水平,工作成绩显著,或拥有水平较高的技术项目且项目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实际专业水准、业绩和贡献达到或接近高层次人才(三级)认定标准,在业界有一定影响力的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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