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个人建房用地报批
1、苍南县建设用地审查意见表;
2、乡镇人民政府签发的无房户及同意个人建房报告;
3、实地踏勘表;
4、乡镇政府出具的设施费#5@p;
5、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告及出具无举报证明;
6、村委会出具的无房户证明;
7、本村村民户籍证明;
8、县规划建设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村镇选址意见书;
9、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10、原批准农用地转用手续的批复及图纸;
11、县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总平面布置图;
12、建设用地现状图;
13、农村个人建房用地呈报表。
注:1、材料一式4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3份盖章、签字;
第二篇: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表
乡(镇)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