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两规终期评估报告(6.23正稿)

时间:2024.4.27

临市妇儿工委字?2011?3号

临沧市实施20xx年—20xx年云南妇女儿童发

展规划终期评估报告

各县(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市直各成员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云南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xx年)终期评估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1?28号)及《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2001—20xx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云南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评估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云妇工委发[2011]2号)和全省“两纲、两规”终期统计监测评估工作会议等精神。结合临沧实施20xx年—20xx年妇女儿童发展计划的工作实际,编制了《临沧市实施20xx年—20xx年云南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 1

期评估报告》,报告已送临沧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上报省妇儿工委办公室。

临沧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 妇儿工委 发展规划 终期评估 报告 报: 省妇儿工委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送: 县(区)妇儿工委 市直成员单位 临沧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20xx年5月17日印发 校对:胡永林 (共印1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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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实施20xx年—20xx年云南妇女儿童发

展规划终期评估报告

二○一一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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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摘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全面推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确保“两纲”目标的实现。全市妇女儿童工作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关心支持帮助下,始终坚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为了如期实现我市“两个计划”目标任务。20xx年2月,在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市妇儿工委办公室提出《请求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计划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的建议》的意见,引起了市委、人大、政府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高度关注。20xx年4月22日,召开全市人大常委会二届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妇女儿童发展计划实施情况报告,临沧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妇儿工委主任马迎春同志就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报告,她在报告中指出:“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始终坚持把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列入政府的主要议事日程,作为推动临沧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文明进步的大事,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谋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全市妇女的政治地位和整体素质得到提升,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健康状况不断改善、维权机制不断健全,妇女儿童发展计划的43个可量化指标中,36项以达到目标要求,形成了全社会自觉尊重妇女,关心和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良好格局”。市委、人大、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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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主报告

一、临沧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状况

截止20xx年底末,全市总人口243.18万人,其中女性115.5万人,占47.5%;0-4岁人口20.1万人,其中女性9.8万人;0-17岁人口77.0万人,其中女性38.8万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9003元,比上年增长26.0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87元,比上年增加10.8%;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3279元,比上年增加20.11%。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妇女儿童事业全面进步提供了坚实基础。

二、评估的方法及工作过程

整个评估工作由市妇儿工委组织、领导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到有分管领导负责,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履行职责,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20xx年4月25日,市妇儿工委对《两纲》末达标项目,召开责任单位专题会议,分领域对两纲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认真分析,要求各《两纲》指标实施责任单位对末达标的指标项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推动指标落实。真实、客观、科学地反映了10年来我市的妇女儿童发展工作中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并对妇女的经济、决策管理、教育、健康以及儿童的教育、健康、法律保护等情况进行评估分析。

三、评估主要结果

临沧市妇女儿童发展计划(2001---2010)共设9大目标,其中妇女发展计划5大目标,儿童发展计划4大目标;共设指标50 5

大项,其中妇女发展计划33项,儿童发展计划17项; 可量化指标20大项, 其中妇女发展计划13项,儿童发展计划7项;非量化指标30大项,其中妇女发展计划20项,儿童发展计划10项。

临沧市妇儿工委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云政办发[2011]28号文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云南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终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和云妇儿工委发[2011]2文件《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2001—20xx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云南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评估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结合云南妇女发展规划(2001—20xx年)定量指标数据表54项中,临沧涉及43项;云南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xx年)定量指标数据表50中,临沧涉及50项。

四、临沧市实施两个规划情况评估

(一)实施两个规划组织领导情况评估

十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始终把推动“两个计划”的实施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统一部署、采取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经济社会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发展计划的实施取得明显成效,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权益和儿童的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权进一步得到保障和落实,妇女儿童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有了新提高。主要表现在:妇女经济地位和就业水平得到提高,社会保障力度加大,贫困人口中妇女儿童逐步减少;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 6

理的群体不断加大,参政议政能力增强;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受教育权利,男女受教育程度差距缩小;保障妇女儿童享有基本的卫生保健服务,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得到提高,加大对艾滋病的预防和控制,减少对妇女儿童的危害;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坚决打击侵害和损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行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提高妇女儿童生活质量;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等观念逐步深入,全社会逐步形成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的良好氛围。

对“两个计划”实施过程进行全面评估,既是推动“两个计划”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也是“两个计划”实施过程的必要环节。为认真做好“两个计划”的中期评估工作,根据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监测评估工作要求,去年12月份,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召开了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对我市“两个计划”的终期评估进安排部署。整个终期评估,主要围绕临沧“两个计划”中的10个领域,实事求是、动态地反映妇女儿童发展目标的达标状况,总结经验、分析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主要问题,提出建议,为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修订“计划”提供可靠依据。同时,进一步推动了各级政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实施“两个计划”的工作力度,为如期完成“两个计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促进临沧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两个规划实施情况评估

1、妇女就业状况改善,社会保障力度加大

面对劳动力资源大量增加及经济危机和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就业压力,全市积极拓宽妇女就业领域,努力消除就业歧视, 7

在招聘录用过程中,坚持男女平等就业的原则,落实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内外项目支持,开展妇女,特别是边疆少数民族妇女的职业技能培训,有计划地进行劳务输出,努力提高妇女的就业竞争力,促进少数民族妇女就业,全社会妇女就业人数占就业总数的比例逐年提高。20xx年全社会从业女性61.6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总数的44.3%。女性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的步伐加快,就业结构逐步改善。20xx年在全市实施了“贷免扶补”项目,为拓展妇女创业提供了有力保障。妇女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加快,妇女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大社会保险中享有与男性同等的社会保障权利,妇女参保人数逐年增加,社会保障对妇女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在就业人员中,女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68万人,比20xx年增加1.45万人,增长1.14倍;女性参加基本医疗保险9.92万人,比20xx年增加5.02万人,增长1.02倍;女性参加失业保险2.89万人,比20xx年增加1.1万人,增长61.93%;参加工伤保险1.61万人,比20xx年增加0.38万人,增长30.89%;参加生育保险1.3万人,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达70.10%。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逐步落实,保障的程度和水平逐步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不断加大。

2、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水平不断提高 妇女参政议政是实现民主政治的重要保证。一是采取有力措施,营造女干部参政议政的良好环境。市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云组发?2002?11号文件切实提高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程度的意见》,对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作了明确规定, 8

把女干部的培训、挂职锻炼、轮岗交流列入议事日程,为女干部的成长创造条件。二是注重女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逐步提高。20xx年,全市女干部达3400名,占干部总数的31.1%,其中:厅级女干部5名;处级女干部83名,占处级干部总数的12.7%,其中:正处级15名,占正处级干部总数的7.69%,副处级干部68名,占副处级干部总数的14.95%。三是市县(区)所有党政领导班子均配备女干部。其中:女县委书记、女县长各1名;市级党政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为38.5%;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有94%的班子配备了女干部。四是村“两委”班子中,均配有女干部。全市897个村“两委”班子中,村党组织女书记有24名,占总数的2.68%;女副书记83名,占总数的12.5%,有女支委721名,占总数的19.26%;村委员会女主任22名,占总数的2.45%;女副主任111名,占总数的12.37%;村“两委”女委员1566名,占总数的22.3%。村“两委”中女性正职、专职副书记、副主任“三职”干部217名,占总数的24.1%。五是市人大的女代表和市政协女委员,分别占代表和委员的28.7%和31.61%;县(区)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分别占代表和委员总数的25.2%和27.22%。六是全市有女共 产 党员21018名,占党员总数的20.81%。

3、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受教育权利,男女受教育程度差距逐步缩小

一是九年义务教育成效显著。到20xx年,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为99.6%,比20xx年增加0.8个百分点,其中:女童为99.6%,男童99.5%,女童比20xx年增加0.9个百分点;达到 9

计划提出的99%目标要求。小学生辍学率为1.02%,比20xx年下降1.81个百分点,其中:女童辍学率为1.02%,男童辍学率为1.01%,都在2%以下,达到计划目标,基本控制了小学适龄女童的失辍学。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8.4%,比20xx年增加39.5个百分点,其中女童为98.5%,超过95%的计划目标要求。普通初中学生辍学率为1.64%,比20xx年下降5.18个百分点,其中:女童为1.5%,控制在3%以下。二是女性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瓶颈”制约得到缓解。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由20xx年的12.9%上升到20xx年的67.2%,提高了54.3个百分点。尽管如此,临沧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30%的计划目标要求。三是特殊教育学校实现了九年一贯制办学,学生人数逐年增多,20xx年全市残疾儿童在校生1327人,其中:残疾女生498人,占残疾儿童在校生总数的37.53%。随着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女性受教育的机会日益增多,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7.39年.

4、妇女儿童享有基本的卫生保健服务,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

“十一五”期间,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市8个县(区)实施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简称“降消项目”),开展贫困救助,鼓励住院分娩,积极创造条件,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建立绿色通道,做到“有呼必应、有急必救”,借助卫生国际合作项目,支持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妇幼卫生事业发展;在8县(区)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努力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20xx年,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在指标控制之内,农村孕产妇住院 10

分勉率、全市新法接生率、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勉率、抢救危急孕产妇成功率在上升。实现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勉全免费,并将住院分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结合,对农村住院分娩孕产妇给予交通、食宿等补助,提高对住院分娩孕产妇的保障。

孕产妇保健水平不断提高,死亡率明显下降。监测数据显示,全市孕产妇死亡率逐年下降,由20xx年的173/10万下降到20xx年的56/10万,降低了117/10万,已达到80/10万的计划目标。全市住院分娩率78.2%,比20xx年增加56.4个百分点,已达到计划目标40%的要求;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6.5%,比20xx年增27.1个百分点,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率为90.13%,已达到计划目标90%的要求。

5、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广泛开展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维权意识。增强妇女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妇女应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市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意识。

严厉打击侵害妇女的一切犯罪行为,依法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利。20xx年全市共破获强奸妇女案78起,破获拐卖妇女案32起,解救被拐卖妇女5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介绍、容留妇女卖淫案1件,有力地打击了各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 建立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机制和市、县(区)两级建立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站)8个,使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由市、县 11

(区)延伸到77个乡镇、897个村委会和31个社区。设有妇女法律援助中心60个,妇女维权岗7个,家庭暴力投诉站(点)26个,还聘请了两批维权志愿者,共19人。还建立反暴机构,全市公安部门拟建立反家暴网络,建立“110报警中心”9个,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伸张正义。20xx年,全市获得法律援助的妇女有63人,比20xx年增加43人,增长2.15倍;获得法律援助的儿童有121人,比20xx年增加66人,增长1.8倍。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6、妇女儿童生存环境进一步改善,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积极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改善人居环境。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由20xx年的48.9%上升到20xx年的57.7%,已达到省级计划目标50%的要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人口覆盖率)由20xx年的50.8%提高到20xx年75.3%,达到70%的规划目标;农村改水受益率由20xx年的为73.5%提高到了20xx年的89.5%,已达到20xx年计划目标85%的要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20xx年完成70%,已达到计划目标50%的要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20xx年完成50%,已达到计划目标35%的要求。随着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逐步推进,环境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7、重视儿童卫生保健服务,儿童健康状况明显改善

儿童健康和免疫条件不断改善,死亡率大幅下降。20xx年,全市婴儿死亡率16‰,比20xx年下降22.7个千分点, 5岁以 12

下儿童死亡率19.3‰,比20xx年下降27.9个千分点。从监测报表数据看,以上两项目标均已达到20xx年婴儿死亡率降至25‰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至35‰的目标要求。

在儿童免疫方面,认真宣传贯彻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继续规范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卡介苗、脊灰疫苗、白百破三联制剂、麻疹疫苗四苗接种率巩固在98%以上,乙肝疫苗接种纳入计划免疫,乙肝疫苗接种率由20xx年的63%上升到99.34%,农村计划免疫安全注射接种点达到100%,计划免疫对疾病的有效控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xx年全市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高于1‰的县为0个,20xx年是3‰,下降了3‰。

8、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

“十一五”以来,市委、市政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临沧的历史进程中,高度重视并不断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实施临沧市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等推进全市“两基”工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年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投入;加快“普九”进程;认真实施各项建设工程,解决好学生“入学难”问题;不断完善救助体系,解决好贫困学生“留不住”问题;深化教学体制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市儿童受教育水平及质量稳步提高,教育中的性别差距不断缩小。

“两基”攻坚稳步推进,高中教育发展较快。20xx年3~6岁幼儿在园(班)3.9万人,比20xx年增长56%。在九年义务教育阶 13

段,20xx年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99.6%,实现保持在99%的计划目标。十年来,小学学生辍学率也保持在1%左右,实现了计划提出的辍学率降低到2%以下的目标;20xx年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4%,较20xx年提高了39.5个百分点,达到规划目标95%的要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县(区)由20xx年的2个增加到20xx年的8个,8县(区)实现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教师学历合格率提高,教师职称结构更加合理。“十一五”期间,全市通过开展各种培训和进修班,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20xx年全市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率为100%,达到20xx年90%计划目标,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9、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工作,依法保障儿童合法权益 把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全市普法规划,在全市范围内举办“争做遵纪守法小公民”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及“法在我心中”知识教育竞赛等系列活动。全市各学校法制教育基本做到了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政法部门与学校挂钩联系制度也得到较好巩固。为增强广大青少年学生抵御毒品、艾滋病侵袭的能力,全市成立了学校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把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年初教学计划,在大中专学校、中小学开设禁毒防治艾滋病专题知识讲座。市、县(区)两级“毒品预防教育活动示范学校”严格按市禁毒委等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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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不断改善儿童生存、发展的社会环境

为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自然环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农村自来水普及、农村改水受益率均已达到20xx年计划目标要求,为儿童的成长及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创造良好的氛围。尊重儿童、爱护儿童,使儿童免受一切形式的歧视和伤害,增加和改善儿童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广播电视事业迅速发展,基本形成城市和农村联通,卫星、无线、有线结合的多形式多层次的广播电视传输网络,人口综合覆盖率逐年上升 。电台、电视台积极发挥大众传媒的优势,积极营造有益于儿童成长的文化环境。

五、本地实施规划的有效做法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1、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我市继续将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纳入可持续发展战略当中,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地位,为全市妇女儿童发展提供保障。同时,各种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优势和导向作用,从正反两面加大宣传监督力度,进一步增强妇女儿童自我发展、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树立科学的性别文化观念。改变重男轻女的世俗,树立男女平等的思想,消除性别歧视,落实各种控制性别失调的政策措施,努力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平衡。

3、注重女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工作。加大宣传,强化妇女参政议政意识,转化观念,不断优化女性参政议政的社会环 15

境。各级党政机关根据女干部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类培训,把培养和选拔女干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实行领导责任制。特别是把有发展前途的女干部选到重要岗位、综合部门任职,通过多岗位、多层次、多领域的锻炼将其培养成为复合型人才,充实实职岗位和正职岗位,为德才兼备的女干部提供发挥聪明才智的平台,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妇女参政议政和参与社会管理,更好地发挥“半边天”作用。

4、不断完善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平等就业的法规政策。广开就业渠道,为妇女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大力发展适合妇女就业的第三产业和社区服务,积极引进个体经济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努力为妇女就业创造更多的岗位。根据妇女职业的需求和妇女从业的特点,大力开展向妇女的转岗培训、技能培训,提高妇女从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在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中,使妇女充分享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保险待遇。帮助下岗女职工转变就业观念好个人价值。政府开发就业岗位,为下岗失业妇女提供更多适合女性工作的岗位。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1、加强宣传,增强保健意识。加大《母婴保健法》的宣传贯彻力度,提高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的意识,增强婚前、产前医学检查的自觉性。

2、做好妇女儿童保健工作。进一步加大妇幼保健网站基本建设,发展社区妇幼卫生服务,在社区形成行政、卫生、计划生育、妇联等参与的服务和管理网络,为妇女提供精神健康教育、 16

自我保健知识、心理咨询、常见病诊疗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加强对乡镇卫生院产科的管理,改善住院条件,提高农村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高度关注农村儿童预防保健的薄弱、落后等突出问题,促使儿童事业快速、健康、全面发展。

3、采取坚决措施,从源头上抵制艾滋病、性病病毒的感染。努力加强对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妇女和高危人群预防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采取措施加以遏制。认真加强自我保护的能力,提高防范意识,从源头上杜绝艾滋病、性病病毒的侵害。

(三)强化举措,努力提高素质

继续发展学期教育,特别是农村学期教育,鼓励农村因地制宜创设各类灵活多样的早期教育形式,巩固和提高幼儿入园率和受教育率,加大“春蕾计划”的实施力度,保证女童接受义务教育,杜绝新文盲的产生。严格控制流失率,以提高普及程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改善办学条件为重点,切实抓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大力发展高等和中等教育,扩大高、中等教育招生规模,为我市妇女提供更多的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促进我市女性整体素质的提高。

六、问题及挑战分析,工作措施及政策建议

1、努力提高对妇女儿童发展计划的再认识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在全社会还没有完全形成共识,一些部门和领导在发展妇女儿童事业上还没有站 17

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平安和谐临沧、促进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和重视,没有把妇女儿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两个计划”的实施、监测重视不够,未能准确判断“两个计划”实施进程和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没有妥善处理如机构建设滞后、部门协调不畅、人员编制不到位、工作经费不落实等事关“两个计划”目标实现的实际困难;甚至个别监测指标不仅没有保持住20xx年的水平,反而出现反弹。

2、“两个计划”已实现的目标起点低,与全省平均水平有差距

在“两个计划”中,云南妇女发展规划(2001—20xx年)主要监测的43个量化指标中,尚有部分指标未能实现,即:女性就业人员比例目标48%,实际完成44.3%,相差3.7%;生育保险覆盖率目标90%,实际完成70.1%,相差19.9%;州(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比目标60%,实际完成42.2%,相差17.8%;公务员的女性比例目标40%,实际完成29.5%,相差10.5%;在云南儿童发展规划量化指标33,未完成的有,既:婚前医学检查率目标80%,实际完成76.5%,相差3.5%;居民合格碘食盐用率目标99.5%,实际完成97.1%,相差2.6%;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目标70%,实际完成57.7%,相差12.3%;城市绿化覆盖率目标30%,实际完成21%,相差9%。已完成的指标中,部分指标由于受当时的条件限制,目标起点低,与全省平均水平有差距。

3、女性就业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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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机构改革和企业改革的全面深化,女性职工失业、下岗问题仍然成为影响城镇妇女发展的一大难题。20xx年,全市失业人员0.69万人,其中:女性有0.35万人,占失业人员的50.72%,解决女职工零就业任务逐年增加。目前还存在以下因素:一是县域经济重体力劳动较多,不适合女性。二是家庭妇女比重还很大,即使有就业岗位也无法上岗。三是在劳动力供求矛盾相对突出的情况下,招聘用工过程中的性别歧视现象与违法使用童工依然存在。四是相当一部分失业女性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职业技能偏弱,再就业难度较大。五是女性就业结构,就业层次有待进一步合理优化。

4、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水平与计划目标有一定差距 一是担任各级实职女领导干部比例偏低,担任副职多,正职少;二是市级女性比较集中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司法、发改委、经委等10个部门的领导班子中,仅有6个部门配备了女领导干部,配备率仅达60%,达不到目标要求;三是县乡各级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所占比例均未达到计划目标要求。

5、教育方面有几个薄弱环节需要加强

学前教育存在着幼儿园数量少、标准低、布局不合理、城乡发展失衡、入园率低等诸多问题;二是高中阶段的瓶颈制约仍然突出,入学率与计划目标要求有差距;三是特殊教育滞后,与计划目标要求有差距;四是边远贫困山区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读书供男不供女的现象依然存在,在今后工作中值得关注。 19

6、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及健康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婚前医学检查有待进一步普及。全市除卫生部门开展婚检外,计生部门也积极做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项目,凤庆县为省级试点县,云县、临翔、沧源县为省级重点县,双江、耿马、永德、镇康县也有等待进一步推广普及。二是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和艾滋病母婴传播问题应高度重视;三是个别县孕产妇死亡率出现反弹现象。

7、数据质量有待提高,性别统计还有差距

数据质量是监测评估的核心和生命线,只有真实、可靠的监测评估数据才能反映妇女儿童发展的真实状况,才能有效地督查“两个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才能为党和政府提供科学有效的决策依据。虽然我市中期监测数据绝大部分已达到甚至超过了“计划”目标,但实际情况却并不容乐观,因为一些数据是监测点数据或工作过程数据,存在着瞒报、错报、漏报或人为干预等现象;指标口径、范围不全;样本量小,样本老化,从而缺乏代表性等。因此,落实准确数据,提高数据质量,仍然是各成员单位今后监测评估工作中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其次,还存在性别统计工作滞后的问题。目前未把性别统计全面纳入政府综合统计范畴,即纳入国家统计局常规统计报表制度,而只是把其作为部门统计,导致工作缺乏制度化,也难于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由于性别统计不健全,导致在法律、政策、方案、项目等做出决定之前,性别分析不足,无法采取针对性措施。第三,统计调查指标体系与妇女儿童发展计划监测统计指标相互衔接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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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人员工作能力有待提高

市县(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从进入到妇儿工委办公室以来,从未参加过任何专业的知识培训,知识面较窄,工作协调能力弱,很难满足当前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需要。

临沧市还有部分数据空缺,现就空缺数据进行说明:除卫生、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的数据,妇儿工委办从20xx年以来的数据库中调取,其他单位因跨年度太长,档案已上交,无法查到,只能提供近几年的数据。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1)高等教育毛入学率、青壮年文盲率、青壮年复盲率等数据因教育和统计部门都没有进行统计,只能测算出20xx年的数据;(2)平均预期寿命,20xx年为65.5岁,20xx年为68岁,按人口普查的基础数据进行测算得出。(3)中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合格率,教育部门也不纳入统计,只能测算出20xx年的数据;(4)建立少年法庭数,20xx年以后,因法院进行机构改革后撒并;(5)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市绿地率建设部门不纳入统计,只能提供20xx年的数据。(6)部分数据不能分出城市、农村、男、女,因为当时统计年报口径没有提出分类统计。

临沧市妇儿工委办对我市“两个计划”指标进行了认真梳理,在可量化指标中,我市在云南妇女发展规划(2001—20xx年)定量指标数据表54项中,临沧涉及43项,其中:我市可量化指标28项,有4项不达标,实际完成85.7%,其中:( 1)女性就业人员比例(目标48%)实际完成44.3%,相差3.7%;(2) 生育保险覆盖率(目标90%)实际完成70.1%,相差19.9%; (3) 州(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 (目标60%)实际完成42.2%,相差 21

17.8%;(4) 公务员的女性比例(目标40%)实际完成29.5%,相差10.5%。我市在云南儿童发展规划(2001—20xx年)定量指标数据表50项中,临沧涉及50项,其中:量化指标33项,有4项不达标, 实际完成87.9%,其中:(1)婚前医学检查率(目标80%)实际完成76.5%,相差3.5%;(2)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目标99.5%)实际完成97.1%,相差2.6%;(3)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目标70%)实际完成57.7%,相差12.3%;(4) 城市绿化覆盖率(目标30%)实际完成226.8%,相差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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