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大纲

时间:2024.4.20

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初步设计报告

(编制大纲)

1工程概况

1.1工程所在区域自然、社会、经济概况

1.2工程现状及历年运行情况

1.2.1工程现状(包括原工程设计、竣工等情况,工程特性表)

1.2.2历年运行情况(近5年来机组出力、效率、发电量、利用小时、设备故障及现场性能测试等情况)。

1.3 改造方案综述

2现状分析及改造必要性评价

2.1 现状分析

2.1.1水资源问题

因原设计引用水文资料不准、装机规模选择不当、投产后水资源变更等导致水资源利用不合理等。

2.1.2水工建筑物问题

2.1.2.1 取水建筑物

取水能力、结构强度等

2.1.2.2 引水系统

过流能力、渗漏、水头损失、结构强度等。

2.1.2.3 前池及压力管道土建工程

2.1.3机电设备问题

2.1.3.1水力机械

- 1 -

包括水轮机、调速器、油、气、水系统、起重机械等选型设计不当、性能差和老化问题。

2.1.3.2电气部分

包括发电机、励磁装置、主变压器、输电线路及控制、保护、测量等一二次设备的容量匹配、绝缘等级、事故率和老化损耗等问题。

2.1.3.3金属结构及其它

包括闸门、拦污栅、启闭设备等问题。

2.2 增效扩容改造的必要性

3 水文分析及水能复核

3.1水文资料分析整理

根据河流规划及最新水文资料,对资源利用条件进行分析与评价,重点关注可能增加或减少流量和可能提高或降低工作水头的条件,可利用的弃水量,以及减少水头损失和流量损失的条件。

3.2 水能复核计算

对原电站的入库流量、水位、弃水等有关资料整理分析,从资源合理利用角度,论证是否具备扩容条件。须提供出力保证率曲线、装机-发电量关系曲线等计算成果。

4.工程地质

对涉及电站厂房扩建,挡水、引水系统新建或改建的规则,应补充地质勘察工作,提出相应的地质建议。若增效扩容工程不存在以上情况且不存在影响工程安全的特殊地质问题时,初步设计阶段可不进行地质勘察工作,但须进行必要的评价或说明。若存在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的项目,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2 -

5工程任务与规模

5.1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简述设计依据、复核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及相应洪水标准,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应执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

5.2 复核工程任务(有无新增工程任务,主要针对有水库调节的工程)

5.3 特征水位复核

复核特征水位,主要是正常蓄水位。主要说明电站建成以来的运行情况,梯级衔接上是否存在问题,库区是否出现过与上游的矛盾,如无特殊情况,以维持原设计水位为宜,如需调整原设计水位,应进行回水计算。

5.4装机容量选择

应综合考虑涉及的水工建筑物现状及改造的可能性,在水能计算和电力电量平衡的基础上,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合理拟定装机规模及机组型号。

6 增效扩容改造设计

6.1 水工建筑物改造

6.1.1 取水建筑物改造设计

包括扩建、加固取水建筑物、增加区间取水、结构强度校核等

6.1.2引水系统水力改造设计

包括过流能力、渗漏、水头损失和调节保证计算、结构强度校核等。

6.2.3前池及压力管道土建工程改造设计

包括改造、加固、结构强度校核。

- 3 -

6.2 机电设备改造

6.2.1水轮机及其辅助设备

6.2.1.1 水轮机改造(包括更换与改造方案比较、水轮机选型设计)。

6.2.2.2 改造前后水轮机性能比较(效率、出力、空蚀、稳定等性能)。

6.2.2.3其它辅助设备改造(包括调速系统、油、气、水系统、起重机械改造)。

6.2.2发电机及其他电气设备

6.2.2.1 主接线设计

6.2.2.2 短路电流计算

6.2.2.3发电机改造(包括设备更换与改造方案比较、设备选型、容量匹配等)。

6.2.2.4 主变压器设计

6.2.2.5 其他电气设备设计

6.2.3 自动化系统

6.2.4 暖通及消防

6.3 金属结构改造

包括闸门、拦污栅、启闭设备等改造。

6.4 送出工程改造

6.4.1 升压站改造

6.4.2 输电线路改造

6.5 其他工程

7 工程管理

7.1 工程管理机构

- 4 -

按照《水利系统农村水电站岗位设置标准》提出工程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定管理机构的人员编制.

7.2 运行管理方案

7.3 可持续发展措施

8 施工组织

8.1施工条件

8.2施工导流

8.3主体工程施工

8.4施工总布置

8.5施工总进度

9 工程概算和经济评价

9.1工程概算

9.2经济评价

附件

1工程地理位置图

2工程平面布置图(现状及改造后)

3工程土建施工图(平面、立面、剖面)

4水轮机运转特性曲线图(现状及改造后)

5电气主接线图(现状及改造后)

6主要机电设备布置图

7工程概算书

参考资料: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指导意见、《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规程》(GB/T50700-2011)、《小型水电站初步设计报 - 5 -

告编制规程》(SL179-2011)、以及涉及到的水利工程设计规范

备注:

1、以上编制大纲综合考虑的是一般性增容改造工程的各个方面,对于具体工程,其改造设计必须按以上提纲的角度全面考虑,设计报告原则上按此大纲格式编写,同时也要有针对性地突出改造重点,重点内容须阐述详尽、论证充分,非重点或无关章节,可适当简化或略去。

2、如果改造项目涉及挡水、泄水、引水系统和电站厂房改建比较大的,按《小型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179-2011)的相关内容编写。

- 6 -


第二篇:初设编制规程


ICSXXXXXX

XXXX

初设编制规程

备案号XXXXX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 XXX-XXXX

替代DL5021-93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编制规程

Code for Compiling perminnilary design report of

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power project

(送审稿)

2007 - - 发布 2007 - -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

前 言

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提高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工作质量,根据水利部水利技术标准制定与修订计划,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对原电力工业部和水利部联合批准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DL5021-93)进行了修订。

DL5021-93重点规定了水库、水力发电等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内容,本次修订主要对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时各专业的编制内容和深度进行了调整。修订后的《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共包括17章、109节和2个附录。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调整了工作浓度,强调了影响工程规模及投资的各专业的方案比选内容。

2、增加了对防洪、河道、灌溉、城市供水、跨流域调水等工程的编制内容及要求。

3、补充了水土保持设计、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节能设计等内容。

4、对工程管理设计,按工程不同类别提出具体要求。

5、财务评价中,增加了资本金测算内容。

本规程的强制性条文:

本规程所替代的标准历次版本为:SD169-85、DL5021-93。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主持机构: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解释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出版单位:

主要起草人:

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

体例格式审查人:

I

目 次

1 总则 ............................................ 1

2 综合说明 ........................................ 3

3 水文 ............................................ 5

3.1 流域概况 ......................................................... 5

3.2 气象 ............................................................. 5

3.3 水文基本资料...................................................... 5

3.4 径流 ............................................................. 6

3.5 洪水 ............................................................. 6

3.6 排水流量与排水模数 ................................................ 7

3.7 泥沙 ............................................................. 7

3.8 水位流量关系曲线 .................................................. 7

3.9 江河水位与潮水位 .................................................. 7

3.10 水面蒸发和冰情 ................................................... 8

3.11 水文自动测报系统 ................................................. 8

3.12 附表、附图和专题报告 ............................................. 8

4 工程地质 ....................................... 10

4.1 概述 ............................................................ 10

4.2 区域构造稳定性和地震动参数 ....................................... 10

4.3 水库区工程地质 ................................................... 10

4.4 大坝工程地质..................................................... 11

4.5 泄水建筑物工程地质 ............................................... 11

4.6 发电引水建筑物工程地质 ........................................... 11

4.7 厂房及开关站等工程地质 ........................................... 12

4.8 通航和过鱼建筑物工程地质 ......................................... 12

4.9 施工导截流等临时建筑物工程地质 ................................... 13

4.10 泵站工程地质.................................................... 13

4.11 水闸工程地质.................................................... 13

4.12 供水建筑物工程地质 .............................................. 14

4.13 堤防工程地质.................................................... 14

4.14 河道及河口整治工程地质 .......................................... 15 II

4.15 灌溉与排水区水文地质 ............................................ 15

4.16 天然建筑材料.................................................... 16

4.17 附图及附件...................................................... 16

5 工程任务和规模 .................................. 1

5.1 工程任务 ......................................................... 1

5.2 防洪 ............................................................. 1

5.3 治涝 ............................................................. 2

5.4 河道及河口整治 .................................................... 2

5.5 灌溉 ............................................................. 3

5.6 供水 ............................................................. 4

5.7 水力发电 ......................................................... 5

5.8 综合利用水库工程 .................................................. 6

5.9 其他 ............................................................. 8

5.10 附表与附图....................................................... 9

6 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 11

6.1 设计依据 ........................................................ 11

6.2 工程等级和标准 ................................................... 11

6.3 坝(闸、厂、站)轴线及渠(管)线选择 ............................. 11

6.4 主要建筑物型式 ................................................... 11

6.5 工程总布置及其他建筑物型式 ....................................... 11

6.6 挡水建筑物....................................................... 12

6.7 泄水建筑物....................................................... 12

6.8 发电引水建筑物 ................................................... 13

6.9 发电厂房(泵房)及开关站(变电站) ............................... 13

6.10 边坡工程 ....................................................... 14

6.11 灌溉与排水建筑物 ................................................ 15

6.12 供水建筑物...................................................... 15

6.13 通航建筑物...................................................... 16

6.14 过鱼建筑物...................................................... 17

6.15 堤防工程 ....................................................... 18

6.16 河道及河口整治建筑物 ............................................ 18

6.17 交通建筑物...................................................... 19 III

6.18 工程安全监测.................................................... 19

6.19 建筑环境与景观 .................................................. 20

6.20 附表、附图及专题报告 ............................................ 20

7 水力机械、电工、金属结构及采暖通风 ............. 22

7.1 水力机械 ........................................................ 22

7.2 电工 ............................................................ 22

7.3 金属结构 ........................................................ 25

7.4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 26

7.5 附图与附表....................................................... 26

8 消防设计 ....................................... 28

8.1 消防总体设计..................................................... 28

8.2 工程消防设计..................................................... 28

8.3 附表与附图....................................................... 28

9 施工组织设计 ................................... 29

9.1 施工条件 ........................................................ 29

9.2 料场的选择与开采 ................................................. 29

9.3 施工导截流....................................................... 29

9.4 主体工程施工..................................................... 31

9.5 施工交通运输..................................................... 32

9.6 施工工厂设施..................................................... 32

9.7 施工总布置....................................................... 33

9.8 施工总进度....................................................... 33

9.9 主要技术供应..................................................... 34

9.10 附表与附图...................................................... 34

10 工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 ........................ 36

10.1 概述 ........................................................... 36

10.2 工程建设征地范围 ................................................ 36

10.3 工程建设征地实物 ................................................ 36

10.4 农村移民安置.................................................... 36

10.5 城(集)镇迁建规划 .............................................. 36

10.6 专业项目恢复改建和工业企业处理 .................................. 37

10.7 防护工程 ....................................................... 37 IV

10.8 库底清理 ....................................................... 37

10.9 附件 ........................................................... 37

11 环境保护设计 .................................. 38

11.1 设计依据 ....................................................... 38

11.2 生态保护 ....................................................... 38

11.3 水环境保护...................................................... 38

11.4 土壤环境保护.................................................... 38

11.5 人群健康保护.................................................... 39

11.6 污染防治措施.................................................... 39

11.7 其他环境保护.................................................... 39

11.8 环境管理及监测 .................................................. 39

11.9 附图与附件...................................................... 39

12 水土保持设计 .................................. 40

12.1 概述 ........................................................... 40

12.2 水土保持措施布置和设计 .......................................... 40

12.3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 40

12.4 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设计 .......................................... 40

12.5 附表与附图...................................................... 40

13 工程管理设计 .................................. 42

13.1 工程管理体制.................................................... 42

13.2 工程运行管理.................................................... 42

13.3 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 42

13.4 工程管理设施与设备 .............................................. 43

13.5 附表与附图...................................................... 43

14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 44

14.1 劳动安全 ....................................................... 44

14.2 工业卫生 ....................................................... 44

14.3 安全卫生设施.................................................... 44

15 节能设计 ...................................... 45

15.1 设计依据 ....................................................... 45

15.2 工程能耗分析.................................................... 45

15.3 工程节能设计.................................................... 45 V

15.4 节能效益评价.................................................... 45

16 设计概算 ...................................... 47

16.1 编制说明 ....................................................... 47

16.2编制原则及依据 ................................................... 47

16.3 设计概算成果.................................................... 48

16.4成果分析 ......................................................... 51

17 经济评价 ...................................... 52

17.1 概述 ........................................................... 52

17.2 费用估算 ....................................................... 52

17.3 国民经济评价.................................................... 52

17.4 财务评价 ....................................................... 52

17.5 利用外资项目经济评价 ............................................ 53

17.6 附表与附图...................................................... 53

附录A XX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工程特性表 ............. 55

附录B: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格式 ....................... 65

标准用词说明 ...................................... 66

VI

1 总则

1.0.1 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原则、工作内容和深度要求,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不同类型的工程,根据其任务特点对本规程的条文内容可有所取舍。除险加固项目可参照执行。

1.0.3 初步设计报告应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进行编制。

1.0.4 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时,应认真进行调查、勘测、试验、研究,取得可靠的基本资料。设计应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密切结合实际,满足节水节能要求,节约投资,注重经济效益。初步设计报告应有分析、论证和必要的方案比较,并有明确的结论和意见,文字应简明扼要,图纸应完整清晰。

1.0.5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说明工程任务及具体要求,复核工程规模,确定运行原则,明确运行方式。

2 复核并确定水文成果。

3 查明各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及工程地质问题,必要时对天然建筑材料进行复核。

4 复核工程的等级和设计标准,确定工程总体布置、主要建筑物的轴线、线路、结构型式和布置、控制尺寸、高程和工程数量。

5 选定水力机械、电工、金属结构、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等设备的型式和布置。 6 确定消防设计方案和主要设施。

7确定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的设计方案,确定主要措施。

8 复核施工导流方式,确定导流建筑物结构设计、主要建筑物施工方法、施工总布置及总工期。提出建筑材料、劳动力、施工用电用水的需要数量及来源。

9 复核工程建设征地的范围、淹没实物指标,确定移民安置规划。

10 确定各项环境保护专项措施设计方案。

11 确定水土保持工程和非工程措施设计。

12 提出工程节能设计。

13 提出工程管理设计。

14 编制工程部分设计概算、水库淹没及建设征地补偿设计概算、环境保护专项设计概算和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概算,提出工程设计总概算。

1

15 复核经济评价指标。

1.0.6 下列资料可列为报告的附件:

1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及与工程有关的其他重要文件。

2 咨询、论证或审查会议的纪要。

3 水文分析复核报告。

4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重大工程地质问题研究报告。

5 工程建设征地补偿与移民安置专题报告。

6 其他重要专题报告。

1.0.7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章节安排应将“综合说明”列为第一章,以下章节应按本规程第3~17章的编制要求依次编排。

1.0.8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2 综合说明

2.0.1 综合说明的第一部分为绪言,可按以下内容编写:

1 简述工程地理位置、兴建缘由、工程任务与规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结论; 2 简述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主要勘测设计工作过程、以及各相关部门及地方达成的协议。

2.0.2 水文与工程地质宜简述以下内容:

1 工程所在流域自然地理概况,包括气象、水文、泥沙、水质、冰情等资料情况,说明主要特征值和分析计算成果;

2 区域地质、工程区(含水库)及建筑物场址的地质概况、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及其结论性意见,天然料场及人工建筑材料勘查和试验的主要成果。 2.0.3 工程任务和规模宜简述以下内容:

1 工程有关地区的经济发展及所在河流(含跨流域)开发概况、本工程在流域治理开发中的任务和主次顺序,对担负防洪、治涝、河道及河口整治、灌溉、供水、水利发电、综合利用水库等功能,应说明其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所发挥的作用。具有供水和发电效益的工程,应说明其供求关系、资源配置、现状和发展等情况;

2 工程规模、水利水能和泥沙计算成果、各项特征值、调度运用原则和运行方式、综合利用效益以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2.0.4 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宜简述以下内容:

1 工程总体布置方案,坝(闸、厂、站)轴线及渠(管)线选择与比较; 2 各主要建筑物(含边坡工程)的规模、等级、标准、布置、型式和主要尺寸、地基处理措施等;简述重点安全监测与建筑物环境美观设计。

2.0.5 水力机械、电工、金属结构及采暖通风宜简述以下内容:

1 主要机电设备(机组、水泵等)的型式和布置;接入电力系统、电气主接线、监控和通信方式;

2 主要金属结构选型和布置、采暖通风的主要设备型式和布置。

2.0.6工程消防宜简述总体设计方案、工程消防设计和主要消防设施。

2.0.7 施工组织设计宜简述施工条件、料场选择、施工导截流方案、主要建筑物施工方法、主要场内外交通、施工总布置、总工程量及主要建筑材料用量、施工进度及总工期。

2.0.8 工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宜简述以下内容:

1 水库淹没洪水标准、工程建设征地及移民范围;

3

2 实物指标调查的内容、方法和成果;

3 农村移民安置方式;

4 城(集)镇迁建规划;

5 专项改建和工业企业处理、防护工程等;

6 工程建设征地补偿与安置概算。

2.0.9 环境保护设计宜简述设计依据、主要环境保护及措施、环境管理与监测、环境保护设计概算编制依据及投资。

2.0.10 水土保持设计宜简述以下内容:

1 设计依据;

2 主要水土保持措施布置和设计;

3 施工组织设计;

4 监测与管理;

5 水土保持设计概算编制依据及投资。

2.0.11工程管理设计宜简述工程管理机构设置、性质、人员编制、管理及保护范围、主要管理设施、工程调度运用方式及工程安全监测管理、工程管理费用及来源。 2.0.12 节能设计宜简述建设项目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能耗指标,节能措施,主要节能措施和效益。

2.0.13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宜简述以下内容:

1 主要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2 主要工作场所配电装置、机械设备等安全措施;

3 防噪声、防振动的限制标准和综合防护措施;

4 相关安全、卫生管理机构设施配置。

2.0.14 工程设计概算宜简述概算的编制原则及依据、价格水平年和工程静态总投资、总投资及其投资构成,与可行性研究阶段相比投资变化的原因。

2.0.15 工程经济评价宜简述经济评价的主要成果及结论,利用外资时还应简述财务分析成果。

2.0.16 结论与建议宜综述工程建设总的结论意见,并提出今后工作建议。 2.0.17 综合说明宜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文件

2.0.18 综合说明宜附以下表和图:

1 工程特性表,格式见附录A,《XX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工程特性表》;

2 工程量汇总表;

3 总概算表、分年度投资表;

4

4 河流流域和工程地理位置示意图;

5 工程总体布局或总布置图;

6 工程地质图、主要建筑物区地质剖面图;

7 工程总布置图和主要建筑物剖面图;

8 接入电力系统地理位置接线图及电气主接线图;

9 施工导流布置图;

10 施工总布置图;

11 施工总进度图;

12 工程建设征地(含库区淹没)范围图;

13 移民安置规划图。

3 水文

3.1 流域概况

3.1.1 宜简述流域自然地理概况、流域和河流特征、水土保持概况。

3.1.2 宜简述工程所在河流已建和在建的水利水电工程位置以及各工程的主要任务。

3.2 气象

3.2.1 宜简述流域和工程邻近地区气象台、站分布与观测情况。

3.2.2 应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以后新增加的气象资料,复核流域及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特征值。

3.3 水文基本资料

3.3.1 可说明设计流域内水文测站分布情况,工程场址以及设计依据站和参证站的流域特征值。宜简述设计依据站、参证站的水文测验和资料整编等情况。

3.3.2 可说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以后,新增加资料的复核情况,对新出现的大洪水宜详细说明。宜对水文基本资料的可靠性进行评价。

5

3.4 径流

3.4.1 宜概述径流补给方式、径流的地区来源以及上游已建、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对径流的影响。

3.4.2 宜说明径流还原计算、系列插补延长情况,以及径流系列计算时段的选择情况。

3.4.3 宜复核天然径流系列的一致性和代表性。

3.4.4 可说明增加资料后有关断面及区间的径流计算成果,宜与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成果进行比较,并确定径流系列和径流计算成果。

3.4.5 说明设计地区的地下水储量、空间分布以及水质情况,应确定可开采量。

3.5 洪水

3.5.1 宜概述流域暴雨、洪水特性。

3.5.2 应复核历史洪水洪峰流量、时段洪量以及历史洪水与实测特大洪水的重现期。

3.5.3 宜概述上游水利水电工程对洪水的影响、洪水系列的还原和插补延长情况。

3.5.4 可根据以下资料,说明工程场址设计洪水计算:

1 根据流量资料计算设计洪水时,说明增加资料后的洪水系列年限、经验频率计算公式、设计洪水复核成果,与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洪水成果进行比较并确定采用的设计洪水成果。

2 根据暴雨资料推算设计洪水时,说明增加资料后的设计暴雨成果和产汇流计算方法、设计洪水复核成果,与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设计洪水成果进行比较并确定采用的设计洪水成果。

3.5.5 说明复核后的入库设计洪水成果,宜与可行性研究阶段成果进行比较并确定采用成果。

3.5.6 说明复核后的可能最大暴雨成果和可能最大洪水成果,宜与可行性研究阶段成果进行比较并确定采用的可能最大暴雨和可能最大洪水成果。

3.5.7 说明汛期分期设计洪水计算时,宜对分期洪水成因、分期划分、洪水系列统计原则和参数计算等进行合理性检查,并确定分期设计洪水成果。

3.5.8 可根据施工设计要求,说明非汛期分期时段,分期洪水计算方法,并应确定分期设计洪水成果。

3.5.9 说明设计洪水地区组成时,对防洪控制断面位置、大洪水的地区组成规律和 6

洪水遭遇情况,防洪控制断面以上设计洪水地区组成方法,典型洪水年份,放大方法,洪水演进参数,复核后的设计成果进行说明,宜与可行性研究阶段成果进行比较并确定采用的计算成果。

3.5.10 应基本确定与供水工程相交的沿线沟渠洪水和交叉建筑物设计洪水成果。

3.6 排水流量与排水模数

3.6.1 宜说明涝区流域特征值、资料情况、计算方法。

3.6.2 说明增加资料后排水流量和排水模数的复核成果,宜与可行性研究阶段成果进行比较并确定采用成果。

3.7 泥沙

3.7.1 宜简述泥沙来源以及上游水利水电工程拦沙影响,实测与插补的泥沙系列情况。

3.7.2 说明复核后的成果,并宜确定采用的多年平均悬移质、推移质年输沙量成果,以及泥沙粒径和矿物成份资料。

3.8 水位流量关系曲线

3.8.1 宜说明设计断面位置、采用的资料情况、水位流量关系曲线推求方法。

3.8.2 说明增加资料复核后的水位流量关系曲线与可行性研究阶段该成果的差别,经可靠性分析后,应推荐采用的设计断面水位流量关系曲线。必要时,可分析工程建成后的水位流量关系曲线。

3.9 江河水位与潮水位

3.9.1 概述江河水位的计算方法、增加资料后的水位系列,复核成果,宜与可行性研究阶段成果进行比较,并确定江河设计水位。

3.9.2 说明工程地区潮水规律及特征水位,分析潮水与洪水遭遇情况,增加资料后的复核成果,宜与可行性研究阶段成果进行比较,并确定设计潮水位及潮水位过程线。对于过海工程,还宜复核设计断面水深、海流流向和流速分布等特征值。 7

3.10 水面蒸发和冰情

3.10.1 说明蒸发皿类型及观测情况,不同蒸发皿的蒸发换算系数,大水体与蒸发皿蒸发量的换算系数,确定大水体的多年平均年、月水面蒸发量。

3.10.2 说明增加资料以后,复核的冰情特征值,并宜提出多年平均流冰量以及最大冰块尺寸资料,分析冰情对工程施工和运行的可能影响,提出防冰、排冰措施的建议。

3.11 水文自动测报系统

3.11.1 宜说明设计流域水文、气象现状站网和站点情况,资料观测年限,已建、拟建的水文自动测报系统情况与通信方式。

3.11.2 应提出水文自动测报系统总体设计。

3.12 附表、附图和专题报告

3.12.1 本章应附以下表:

1 设计依据站历年水文测验情况统计表;

2 年、月径流(或雨量)系列表(设计依据站、工程场址及区间); 3 洪峰、洪量(暴雨量)系列表(设计依据站、工程场址及区间); 4 典型洪水和设计洪水过程线表;

5 悬移质输沙量系列表;

6 其他有关附表。

3.12.2 本章可附以下图:

1 流域水系图(标明水文站、气象站和本工程及已建、在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位置);

2 径流、洪水、暴雨、泥沙等相关插补图;

3 年(期)径流、年(期)降水频率曲线图;

4 洪峰、洪量或暴雨频率曲线图;

5 典型洪水及设计洪水过程线图;

6 悬移质泥沙颗粒级配曲线图;

7 主要水文站和设计断面的水位流量关系曲线图;

8 其他有关附图。

8

3.12.3 本章可附水文自动测报系统总体设计报告;如水文成果与可研阶段变化较大,可附水文复核专题报告。

9

4 工程地质

4.1 概述

4.1.1 说明前期勘察工作过程及完成的主要勘察成果。

4.1.2 说明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及结论、审查、评估意见。

4.1.3 说明本阶段勘察工作内容、本阶段及以前完成的主要勘察工作量。

4.2 区域构造稳定性和地震动参数

4.2.1 宜说明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所在区域构造稳定性与地震动参数的结论。

4.2.2 当场地及其附近存在与工程安全有关的活断层时,应进一步论证其规模和活动性,评价其对工程安全的影响。必要时,应结合监测成果评价断层活动性。

4.3 水库区工程地质

4.3.1 应简述水库存在渗漏、浸没、库岸稳定地段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及水文地质条件等。

4.3.2 对水库渗漏问题,可根据水库可能渗漏地段透水层与隔水层的分布特征、岩溶发育特征、岩溶通道及延伸情况、古河道的空间分布、组成物质及渗透性等确定渗漏的途径、边界条件和渗漏型式等。

4.3.3 应评价水库渗漏对工程安全、效益及环境的影响,提出防渗范围及观测的建议。

4.3.4 宜确定毛细管水上升高度、地下水临界埋深等参数,确定可能浸没地段的范围,评价浸没程度以及造成的影响,提出防止浸没处理措施的建议。

4.3.5 宜根据可能失稳库岸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及水文地质条件等,确定可能失稳库岸的分布范围、体积和边界条件,确定主要岩(土)体及滑带土的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评价施工期和水库运行期失稳的可能性、失稳形式及危害,提出监测和处理措施的建议。

4.3.6 宜分段评价水库防护工程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确定主要岩土层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

10

4.3.7 当可行性研究阶段预测可能发生较强烈的水库诱发地震时,应复核水库诱发地震的发震条件、地点及强度,评价对水工建筑物及震中附近工农业设施、居民的影响;提出进行监测的必要性,必要时,应进行监测台网方案设计。

4.4 大坝工程地质

4.4.1 宜简述坝址的工程地质条件。

4.4.2 可根据各比较坝线的工程地质条件及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提出坝线比选的地质意见。

4.4.3 可根据选定坝线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物理地质现象、地下水位与水质、岩(土)体的透水性等,评价坝基抗滑、变形、渗透稳定与渗漏等工程地质问题,提出坝型选择地质意见。

4.4.4 宜确定坝基主要岩(土)体的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

4.4.5 宜进行坝基岩体质量分类,提出坝基防渗范围、建基标准、开挖边坡等。

4.4.6 针对坝址存在的地质缺陷,宜提出工程处理措施建议。

4.5 泄水建筑物工程地质

4.5.1 可根据各比较方案的工程地质条件及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提出方案比选的地质意见。

4.5.2 对于选定泄水建筑物,应根据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覆盖层、岩体风化带特征及分布、地下水及地应力等情况,进行工程地质分段或围岩分类;提出溢洪道闸室段及挑坎的建基标准;评价泄洪隧洞进口边坡、溢洪道边坡及消能段边坡的稳定性。

4.6 发电引水建筑物工程地质

4.6.1 可根据各比较方案的工程地质条件及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提出方案比选的地质意见。

4.6.2 对选定的引水建筑物,应根据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岩体风化、地下水位、岩(土)体透水性和地应力等完成以下内容:

11

1 工程地质分段或围岩工程地质分类;

2 评价进出口地段地基、边坡和围岩的稳定性及渗透稳定性,提出地基、边坡处理以及隧洞围岩支护措施建议;

3 确定岩(土)体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

4.6.3 评价调压井的工程地质条件及围岩稳定情况,提出工程处理措施建议。

4.7 厂房及开关站等工程地质

4.7.1 可根据各比选方案的工程地质条件及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提出方案比选的地质意见。

4.7.2 对于选定的地面厂(站)址,应根据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第四纪覆盖层及岩体风化、岩(土)体透水性及地下水位等完成以下内容:

1 提出建基标准和开挖边坡建议;

2 确定岩(土)体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

3 针对存在的地质缺陷,提出工程处理措施建议。

4.7.3 对于选定的地下厂房,应完成以下内容:

1 根据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岩体风化、岩(土)体透水性及地下水位、地应力等进行围岩工程地质分类。对于大跨度地下厂房,结合顶拱、边墙、端墙及洞室交叉段分部位进行围岩工程地质分类;

2 根据地层岩性、主要结构面和地应力等情况,提出地下厂房轴线选择的地质意见;

3 评价地应力、在害气体或放射性元素对工程施工的影响,提出防范建议; 4 确定有关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

5 针对存在的地质缺陷,提出工程处理措施建议。

4.8 通航和过鱼建筑物工程地质

4.8.1 可根据各比选方案的工程地质条件及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提出方案选择的地质意见。

4.8.2 对于选定的通航及过鱼建筑物,应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第四 12

纪覆盖层及岩体风化、岩(土)体透水性及地下水位、水质等方面,评价闸室段及上、下引航道地基及开挖边坡稳定等工程地质问题,提出工程处理措施建议;确定岩(土)体的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

4.9 施工导截流等临时建筑物工程地质

4.9.1 可根据上、下游围堰地基的岩(土)体组成和结构、物理力学性质及透水性等,评价地基稳定和渗透稳定问题,提出建基标准及防渗范围等。

4.9.2 宜对导流洞进行围岩工程地质分类,评价进出口边坡的稳定性,针对存在的地质缺陷提出处理措施建议。

4.9.3 可根据导流明渠的地基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地下水位及透水性等,分段评价明渠边坡的稳定性,针对存在的地质缺陷提出处理措施建议。

4.9.4 宜评价拌和系统、筛分系统、缆机平台及大型桥梁等的基础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

4.10 泵站工程地质

4.10.1 可根据泵站的工程地质条件及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提出泵站轴线比选的地质意见。

4.10.2 可根据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下水位、岩(土)体的透水性等,分部位(包括泵房、引渠、前池及进水池、出水管道、出水池及压力水箱等)评价泵站工程地基稳定与变形等工程地质问题,提出地基加固、防渗处理建议;确定岩(土)体的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地基允许承载力及基坑降排水设计、地基处理所需的地质参数。

4.11 水闸工程地质

4.11.1 可根据水闸的工程地质条件及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提出水闸轴线比选的地质意见。

4.11.2 可根据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下水位、岩(土)体的透水性等,评价闸室段、上下游翼墙等部位存在的地基变形、渗透稳定等工程地质问题,提出工 13

程处理措施建议;确定岩(土)体的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地基允许承载力及基坑降排水设计、地基处理所需的水文地质参数。

4.12 供水建筑物工程地质

4.12.1 可根据局部线路各比选方案的工程地质条件及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提出局部线路比选的地质意见。

4.12.2 对于隧洞工程,应根据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岩体风化、岩(土)体透水性及地下水位、地应力等完成以下内容:

1 围岩工程地质分类;

2 评价进出口边坡的稳定性及有害气体、放射性元素、地应力、地温等对施工的影响;

3 预测施工中发生突水(泥)、塌方及变形的可能性;

4 确定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提出地质缺陷的处理措施建议。

4.12.3 对于渠道工程,应根据渠道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完成以下内容:

1 渠道工程地质分段;

2 分段评价渠道边坡稳定、渗漏及可能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提出工程处理措施的建议;

3 确定岩(土)体的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

4.12.4 对渡槽、倒虹吸、涵闸等建筑物,宜评价存在的地基稳定、变形等工程地质问题,提出加固处理措施的建议;确定岩(土)体的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包括允许承载力和桩基础的有关参数。

4.12.5对交通桥等交叉建筑物,宜评价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确定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

4.13 堤防工程地质

4.13.1 论述堤线比选方案的工程地质条件及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宜提出堤线比选的地质意见。

4.13.2 对于新建堤防,宜根据堤防沿线的地形地貌、堤基岩(土)层的组成和结构, 14

特别是影响堤基稳定的不良地层的分布和性质,以及含水层的分布、结构和渗透性等,划分堤基地层结构,进行工程地质分段,分段评价堤基抗滑稳定、渗透变形、沉降变形等工程地质问题,提出工程处理措施建议;确定岩(土)体的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评价穿堤建筑物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提出工程处理措施建议。

4.13.3 对于已建堤防,除符合第4.13.2条的规定外,还应结合堤身结构、堤身土组成和物理力学性质、险情隐患及以往加固处理情况等,评价堤身质量及存在的问题;结合地基险情隐患分布、特征和地形地质条件,分析产生险情或隐患的地质原因等;对地基及堤身存在的险情、隐患,提出工程处理措施建议。

4.14 河道及河口整治工程地质

4.14.1 宜分段评价河道及河口整治段的岸坡稳定性、整治工程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

4.14.2 宜提出主要岩(土)层的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

4.15 灌溉与排水区水文地质

4.15.1 宜概述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包括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主要含水层及其补、迳、排条件,以及水质情况和土壤调查成果。

4.15.2 宜简述灌(排)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包括地形地貌、土壤的矿物组成和类型、含水层的分布和结构、地下水化学类型与矿化度、农业灌溉用水的水质等。

4.15.3 可根据灌(排)区土壤的组成、结构、分布、物理化学性质、含盐量、毛细水饱和带高度、给水度以及产生浸没的地下水临界深度等,评价工程建成后灌(排)区水文地质条件的变化情况和引起土壤次生盐碱(渍)化、沼泽化的范围和严重程度,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

4.15.4 可根据灌(排)区的土壤盐碱(渍)化类型、程度及其分布特征,分析地下水与土壤的水盐动态平衡,提出控制地下水位的标准和土壤改良的建议。

4.15.5对农业开发地下水,宜评价对环境所产生的影响。

15

4.16 天然建筑材料

4.16.1 宜说明本工程所需各类天然建筑材料的种类、数量和质量要求。

4.16.2 宜说明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天然建筑材料料场进行详查的成果,包括储量、质量及开采运输条件;

4.16.3 当料场与可行性研究阶段相比发生变化时,应对料场的储量、质量进行复核;对于新选料场,应进行详查。

4.17 附图及附件

4.17.1 本章可附以下图:

1 水库区综合地质图;

2 坝(闸、厂、站)址及主要建筑物工程地质图、剖面图;

3 各比较坝线工程地质剖面图;

4 坝(闸、厂、站)址基岩地质图(包括基岩等高线图);

5 坝(闸、厂、站)线渗透剖面图;

6 专门性问题工程地质图;

7 供水线路及主要建筑物工程地质图、剖面图;

8 堤防、河道及主要建筑物工程地质图、剖面图;

9 灌区与排水区水文地质图;

10 天然建筑材料料场分布图;

11 其他专门性问题工程地质图等。

4.17.2 物探及有关专题报告可作为本章附件。

16

5 工程任务和规模

5.1 工程任务

5.1.1 宜概述工程所在地区的自然地理、经济社会及资源开发利用状况。

5.1.2 宜说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对本工程的要求、修建本工程的必要性,及可行性研究阶段所确定的工程开发任务和任务的主次顺序。

5.2 防洪

5.2.1 可概述防洪保护区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情况、发展规划和防洪工程现状、防洪要求。

5.2.2 宜说明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主要设计成果和审批意见。

5.2.3 可简述地区洪水组成、防洪工程体系及洪水调度方案。

5.2.4 简述工程总体布局、主要建设内容和防洪保护范围、保护对象及防洪标准。

5.2.5 论证堤防工程规模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概述河道特点、河床演变等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简述堤防沿革和险工险段、穿堤建筑物、跨河建筑物、河滩阻水障碍物情况及对河道行洪的影响;

2 简述河道、堤防的防洪标准、线路布置及堤距,复核各河段安全泄量; 3 对水面线的推算,应说明本阶段增加的资料,分析代表性河段设计水位与流量的关系,确定尾闾及主要控制点设计水位;分析设计主槽和滩地的糙率,推算河道水面线和闸、桥、渡槽等拦河建筑物壅水高度,说明计算方法和成果。

对于特别重要的防洪河段,可进行河工模型试验,验证洪水水面线。 4 复核河道清障的范围、清理措施及工作量。

5.2.5 论证蓄、滞洪区工程规模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说明蓄、滞洪区工程的任务、在防洪工程体系中的作用以及蓄、滞洪区工程的正常运用和非常运用洪水标准,复核分洪水位、水量和流量;

2 蓄、滞洪区水利计算,应说明蓄、滞洪区调度运用的原则和方式;确定起调水位,复核各种频率的泄量、设计库容、校核库容及相应的水位,列出调洪计算成果;

3 推算蓄、滞洪区回水曲线,列出蓄、滞洪区各控制断面回水水位; 1

4 复核蓄、滞洪区挡水、进水、退水建筑物的规模和主要参数;

5 确定蓄、滞洪区预警、转移、通信等保安措施及安全建设、开发利用和工程管理方案,提出防洪保险意见等。

5.2.6 论证水库工程规模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说明可行性研究阶段水库防洪运用原则和规模的论证、选择结果及审批意见; 2 说明所采用的不同频率洪水及典型过程线、地区洪水组成、下游河道和水库的防洪标准,复核调洪计算的基本资料与方法;

3 说明下游防洪要求,复核防洪控制断面的允许安全泄量或防洪水位;

4 说明洪水调度原则,确定本工程洪水调节方式;

5 说明水库防洪、库区淹没等方面对汛期限制水位的要求,复核水库汛期限制水位;视需要对水库分期防洪水位进行分析,选定后汛期限制水位;

6 确定防洪库容、防洪高水位、泄洪建筑物规模及设计洪水位、校核洪水位;分析水库洪水调节计算成果;

7 有防凌要求的水库,应确定水库防凌调度运用方式,复核防凌库容。

5.3 治涝

5.3.1 可概述涝区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概况、发展规划和治涝工程现状、治涝要求。

5.3.2 宜说明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主要设计成果和审批意见。

5.3.3 宜简述治涝原则、治涝标准、治涝范围;说明各治涝分区的自然特点及存在的问题,确定治涝分区。

5.3.4 宜概述洪涝水调度原则、治涝工程总体布局和主要建设内容。

5.3.5 论证治涝工程规模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说明涝区地形、地貌及各排水控制点的条件,复核涝区排涝流量;

2 确定骨干排涝河道(渠道)、涵闸和堤防的设计水位与设计流量,承泄区水位和滞泄区水位、容积,以及抽排泵站的设计水位、流量、装机容量和主要参数;

3 确定治涝工程调度运用原则和运行方式。

5.3.6 宜选择有综合代表性的典型区,进行治理工程设计。

5.4 河道及河口整治

5.4.1 宜概述工程区暴雨、洪水、台风、潮汐、泥沙等特性和地形地质条件、生态 2

环境状况、河道河口现状及防洪御潮、排涝、航运和滩涂利用、工农业开发等要求。

5.4.2 可说明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主要设计成果和审批意见。

5.4.3 可说明河道、河口的治理范围、治理标准和设计治导线。

5.4.4 宜简述河道、河口整治工程总体布局、主要河段控制节点位置、挡水(潮)堤线及主要建设内容。

5.4.5 论证河道、河口整治工程规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分析复核治理河段(区域)的设计水位、设计流量、设计河宽及治理河口的设计潮位、河口设计断面宽度、滩面控制高程和长度等;

2 说明代表性河段的设计水位与流量关系,基本确定设计主槽与滩地糙率;推算河道水面线,说明其计算方法和成果;入河口(或湖口、海口)河段的堤防应分析水位顶托影响;

3 复核控导工程、河道疏浚、堤防加固、河口挡洪(潮)闸等工程的主要规模和参数,及须改造的跨河及穿堤建筑物的数量和规模。

5.4.6 对河口挡洪(潮)闸,宜基本确定闸下冲刷、防淤调度运用方式。必要时,应专题研究闸下冲刷防淤措施和工程调度运用方案。

5.4.7 对河道、河口围垦工程,宜说明垦殖区范围、面积、开发利用方式及防洪、防潮和引水、排水设计标准,复核挡水堤线、设计洪水位、挡潮水位,以及挡水堤、围堤、涵闸和围垦区供排水等主要工程的设计规模与主要参数。5.4.8 对水(潮)流形态复杂的河道及河口整治工程,应进行专题研究和模型试验。

5.4.8 分析本项目对河道、河口、港湾及其他方面的影响,宜确定影响处理措施与规模。

5.5 灌溉

5.5.1 宜概述灌区自然及经济社会状况及土地利用、农业水利、人畜饮水现状和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主要设计成果和审批意见。

5.5.2 宜复核灌区范围和灌溉面积及设计水平年、灌溉设计保证率、灌区人畜饮水供水保证率。

5.5.3 应论述灌区土地分类评价、水土资源和农业生产条件、水文气象、灌溉方式及农林牧业生产结构;分析作物组成、轮作制度、复种指数及不同作物的灌溉制度。

5.5.4 宜分析灌区农业灌溉定额、乡镇工业用水定额、人畜饮水定额,复核各业需水量、耗水量;确定灌溉水利用系数;说明灌区供需水量平衡计算成果,确定灌区总 3

需水量及不同保证率典型年的年内分配。

5.5.5 可根据旱、涝、渍、盐等综合治理及水资源综合利用的原则,确定灌区水源工程、灌排渠系、建筑物、道路、林带、村庄、电力线路、通信线路等总体布置方案。

5.5.6 水源工程规模论证,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水库工程,应说明河道水文径流特性和上下游规划用水情况,确定满足灌溉用水要求的兴利调节库容;分析复核正常蓄水位;说明灌区引水口高程布置要求和水库泥沙淤积情况,选定死水位;选定其他特征水位;

2 直接从河道取水的引水枢纽和泵站工程,应选定设计引水流量和设计水位; 3 说明径流调节计算的基本资料与方法,分析长系列径流调节计算成果,提出灌溉设计引水量、多年平均引水量、灌溉保证率等指标。

5.5.7 灌溉渠道工程规模论证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确定干支渠渠线及渠系建筑物的位置;

2 复核骨干灌溉渠道的设计流量,确定主要节点设计水位;

3 确定渠道交叉建筑物、泵站、灌区内部调蓄水库、泥沙处理、排洪等工程的规模与主要参数。

5.5.8 可说明改良和预防盐渍化措施,确定灌区排水工程布置和规模。

5.5.9 宜根据灌溉分区选定典型地区,对田间灌排渠系及平整土地进行布置和典型区设计。

5.5.10 宜提出改进灌水技术、科学用水、节水节能和防止土壤盐碱(渍)化的灌溉节水措施。

5.6 供水

5.6.1 宜概述受水区水资源(地表水、地下水)总量,说明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各部门用水量、耗水量和现有水源工程供水情况。

5.6.2 可说明受水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用水需求,复核供水范围、供水目标、供水对象、设计水平年及各用水对象的供水保证率。

5.6.3 宜简述受水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对水资源的需求,分析不同水平年各部门的需水量和现有水源可供水量,复核受水区缺水量、需供水量和供水过程线。

5.6.4 可说明区域水资源配置方案,复核供水工程总体布局和主要建设内容。

5.6.5 宜根据以下不同工程和情况,确定水源工程、调蓄工程、输水工程的设计规模和主要参数:

4

1 水库水源工程和调蓄工程应说明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对正常蓄水位、死水位的选择成果和审查意见,分析本阶段基本资料和计算条件的变化情况,复核确定正常蓄水位和调节库容;说明输水工程布置对取水口高程的要求和泥沙淤积情况,选定死水位;选定其他特征水位;

视需要论证确定分期蓄水位及特枯水年应急供水的措施、供水量和最低供水位; 2 直接从河道取水的引水枢纽、泵站工程,应说明河道径流特性和上游用水变化情况,分析河道径流供水保证程度,确定设计引水流量和设计水位;

3 从多泥沙河流引水应论证确定泥沙处理工程的规模和主要参数;

4 输水工程应复核、确定骨干输水渠道(管道、箱涵)工程的设计流量,主要节点设计水位和主要分水口门、交叉建筑物、泵站等工程的规模与主要参数。

5.6.6 对于跨区域、跨流域调水工程,可说明水量调出区河道生态环境及各部门用水要求,分析供水工程对水量调出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复核水源工程的可调出水量、流量,分析供水可靠性;确定补偿工程措施和主要工程规模。

5.6.7 可说明水源现状水质和用水情况,提出水源保护与监测的要求。

5.6.8 确定供水工程运用原则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拟定供水工程综合调度运用原则和调入水量与受水区当地水资源联合调度方案;

2 分析受水区、水量调出区水资源状况和供水工程特性,通过长系列调节计算,确定供水工程的设计年供水(引水)量、多年平均年供水(引水)量等指标;

3 说明水量调出区和受水区的降雨径流丰枯遭遇情况,分析连续干旱枯水年供水保证程度,提出应对特殊干旱情况的应急供水保障措施。

5.7 水力发电

5.7.1 宜概述本电站可能供电范围内的经济社会发展、能源特点、电力供需状况和电力系统特性、电源结构,分析本电站在电力系统中的任务、作用和供电范围。

5.7.2 宜说明进行水利动能计算的基本资料、计算原则和方法,分析其合理性;拟定水库、水电站运行方式;确定发电设计保证率。

5.7.3 特征水位、设计流量选择应考虑以下因素:

1 说明可行性研究阶段对水电站上、下游特征水位和引水流量的选择成果及审查意见;

2 综合分析梯级衔接水位、河道用水要求、水电站动能经济指标、水库淹没影响、 5

工程地质和建设条件,复核确定水库正常蓄水位、死水位,选定其他特征水位;

3 复核引水式电站的设计引水流量和引水口、前池设计水位。

5.7.4 装机容量和机组机型选择应考虑以下因素:

1 概述电力系统负荷预测、电源结构与负荷特性、电力开发计划及其他电站的特性、水库调节性能和运行特性、工程建设条件等;

2 说明可行性研究阶段对水电站装机容量的选择成果及审查意见。分析电力系统和调节计算基本资料的变化情况,复核确定装机容量。对装机规模和在电力系统中作用较大的电站,要分析电站容量构成;

3 必要时,分析电站装机程序和预留机组方案,研究分期装机规模;

4 说明水库和水电站运行特性和特征水头,分析水头、流量变化对机组容量受阻和电能指标的影响,经技术经济综合比较选择机组台数、单机容量和额定水头。

5.7.5 宜计算分析电站保证出力和多年平均发电量等指标;必要时提出分时段电量。

5.7.6 宜分析电站引水和调峰发电对下游河道内、外用水和生态与环境的影响,确定补偿措施。

5.8 综合利用水库工程

5.8.1 根据工程的综合利用开发任务,说明各项综合利用任务,提出防洪、灌溉与排水、供水、发电、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及通航、渔业、旅游等方面对水库工程的要求。

5.8.2 综合利用水库工程应重点协调各综合利用任务的关系,论证满足各主要任务并尽可能满足其他任务要求的库容和特征水位等主要规模指标,复核确定正常蓄水位和汛期限制水位,确定兴利库容、防洪库容,选定死水位和其他特征水位,选定装机容量。

5.8.3 水库径流调节计算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说明所采用的基本资料、计算方法,分析与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变化;

2 说明供水、灌溉、发电及下游生态、航运基流对水库放水过程与顺序、最小放水流量、保证率等方面的要求,提出本水库径流调节及有关水库群径流补偿调节的原则和控制条件;

3 综合分析径流调节成果及本工程对各部门用水的满足程度。

5.8.4 正常蓄水位选择应包括以下内容:

6

1 说明可行性研究阶段对正常蓄水位的选择成果和审查意见;

2 分析正常蓄水位选择的主要影响因素,复核确定正常蓄水位。 视需要分析分期蓄水位。

5.8.5 死水位选择应包括以下内容:

1综合分析发电、灌溉、供水、航运、渔业、旅游及生态环境、水库淤积条件与排沙措施等方面对水库最低水位的要求;

2 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选定死水位,对需动用死库容应急供水的水库,确定最低供水位。 视需要分析分期死水位。

5.8.6 洪水调节和防洪特征水位确定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说明可行性研究阶段选择的汛期限制水位方案和审查意见;

2 说明下游防洪要求、洪水调度原则及本工程的洪水调节和泄洪方式;

3 说明汛期限制水位选择范围原则,协调防洪与供水、发电等任务的关系,综合分析库区淹没范围、兴利目标与效益及工程建设与地质条件等因素,复核确定水库汛期限制水位;视需要对水库分期防洪水位进行分析;

4 选定防洪库容、其他防洪特征水位(防洪高水位、设计洪水位、校核洪水位)及泄洪建筑物规模;分析水库洪水调节计算成果;

5 必要时,说明水库非常溢洪措施和启用条件;分析上游水库失事对本工程的影响,复核防洪安全与规模。

5.8.7 装机容量与机组机型选择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说明进行水利动能计算的基础资料、基本方法与条件,分析发电用水与水库供水、灌溉及河道生态环境用水的关系;

2 可按综合利用供水要求和“5.7 水力发电”的有关内容与要求论证电站规模,复核确定装机容量,基本选定机组机型。

5.8.8 水库泥沙冲淤分析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概述水库泥沙冲淤计算的方法及主要参数的选择,提出计算成果;

2 对多泥沙河流上的水库,应提出长期保持有效库容的措施和运行方式; 3 分析水库淤积对库尾淹没范围的影响,提出减少淤积影响的运行方式; 4 研究提出引水建筑物防沙运行方式、运行水位和防沙排沙措施;

5 研究提出通航建筑物上下游引航道防淤措施,视需要对变动回水区泥沙冲淤对航道的影响进行计算分析;

6 对泥沙淤积影响严重的水库应进行库区泥沙模型试验并提出泥沙观测规划。

5.8.9 回水及其他分析计算应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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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回水计算,应说明计算用的基本资料、条件、方法及库区不同淹没影响对象的洪水标准,进行回水计算并绘制回水曲线,与同频率天然水面线对比,确定回水尖灭点;对泥沙淤积影响较明显的水库,应提出不同淤积年限的库区沿程泥沙淤积分布成果,分析对回水的影响;可根据要求进行施工期不同洪水标准的回水计算;对冰情严重的地区,应分析冰凌特性、冰坝冰塞形成的规律和条件,分析冰坝壅水高度、回水范围,确定处理措施与规模;

2 如水库水电站进行日调节、发电下泄流量变化较大且下游河道又有较重要的通航或取水要求时,应进行下游河道不稳定流计算并阐明其影晌;如有放低、放空库水位的特殊要求,需进行放低、放空库水位的计算,并提出对泄流能力和泄流设施的要求;必要时进行溃坝洪水计算,分析溃坝对下游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3 当水库下游有减淤要求或有重要城市、堤防、取水口,水库运行对其有影响时,要进行下游河道冲淤计算,确定防护措施与规模。

5.8.10 水库运行方式、多年运行特性和初期蓄水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根据水库综合利用要求和选定的参数,并考虑其他工程的作用,提出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分别绘制水库供水、发电、防洪调度图和综合利用调度图,并提出长系列计算成果,分析多年运行特性,表列选定径流系列的调节计算成果;

2 说明本工程投入运行时上、下游有关部门的用水要求,提出不同水文代表年(时段)的水库初期蓄水和发电、供水计划及运行方式,提出对泄流设施的要求;

3 阐明建库前后河道水量、流量变化情况,分析水库供水、发电运行对下游河道内、外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用水的影响。

5.8.11 应分析工程综合利用效益。宜说明本工程对综合利用各部门需要的满足程度和作用,提出各部门效益指标。提出水库多年平均年供水量、不同代表年的供水量、不同对象的供水量和供水保证率,对特枯年份需应急供水的水库,分析可利用的水量和效益;水电站保证出力和多年平均年发电量等指标;河道生态流量、枯水期通航流量及保证率。

5.9 其他

5.9.1 其他综合利用工程规模确定应考虑以下内容:

1 对具有综合利用和综合治理任务的其他枢纽工程,应说明各项任务的主次顺序,提出枢纽整体工程调度运用原则和各单项工程的调度运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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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协调各建筑物之间的关系,复核确定工程的主要任务和主要建筑物的规模。

5.9.2 对除险加固改工程,宜说明工程原设计规模和以往历次加固、改扩建内容与规模,以及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近期安全检测鉴定结果,根据现行工况复核工程原设计任务的满足程度和安全性,按恢复原设计功能和原设计规模的原则,确定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

5.9.3 其它工程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本章有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5.10 附表与附图

5.10.1 本章可附以下图:

1 工程总体规划布置图;

2 防洪、治涝、河道(口)整治工程总体布置图;

3 灌区工程总体布置图;

4 供水工程总体布置图;

5 典型年用水过程线及水量平衡图;

6 水电站设计水平年最大日、年电力负荷曲线图、电力和年电量平衡图; 7 水库水位~库容~面积曲线图(天然及淤积后);

8 水库水位与泄水建筑物泄水能力关系曲线图;

9 水库调洪图(包括水库水位、进出库流量过程线);

10 水库淤积纵横断面及回水曲线图;

11 不同正常蓄水位、不同死水位与水利、水能指标关系曲线图;

12 水电站发电出力保证率、发电水头保证率曲线图;

13 供水保证率曲线图;

14 水电站代表年、日电力系统电力电量平衡图;

15 水库调度图;

16 建库前后典型年、月(旬)下泄流量比较图;

17 水库多年运行特征图(包括供水、发电出力、水位、来水流量过程线); 18 日调节不稳定流计算成果图;

19 其他

5.10.2 本章可附以下表:

1 受水区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表;

2 河道设计水面线表;

9

3 水库正常蓄水位方案比较表; 4 水库汛期限制水位方案比较表; 5 径流调节计算成果表; 6 电站装机容量方案比较表; 7 水库回水计算成果表; 8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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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6.1 设计依据

6.1.1 宜概述各主管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评估、审批意见。

6.1.2 可说明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设计所需的相关专业基本资料。

6.1.3 可说明设计依据的主要技术标准。

6.2 工程等级和标准

6.2.1 应复核工程等别、主要建筑物级别和相应洪水标准。

6.2.2 应复核地震动参数设计采用值及相应设计烈度。

6.2.3 宜说明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的主要设计允许值。

6.3 坝(闸、厂、站)轴线及渠(管)线选择

6.3.1 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成果的基础上,经比较论证选定坝(水闸、水电站、泵站)轴线及其他建筑物轴线。

6.3.2 对选定的灌排渠线和供水线路、堤线等,可进行重点局部线路比较,复核所选线路。

6.4 主要建筑物型式

6.4.1 经综合论证比较,应选定坝型以及水闸、水电站、泵站的型式。

6.4.2 经综合论证比较,应选定新建或加固堤防的堤型。

6.4.3 经综合论证比较,应选定输水方式及主要输水建筑物型式。

6.4.4 经综合论证,应选定河道整治措施或人工河道建筑物型式。

6.5 工程总布置及其他建筑物型式

6.5.1 经综合论证比较,应选定水库枢纽总布置及引水、输水、泄水、发电、通航、过鱼等建筑物型式,以及水闸、水电站、泵站总布置及其他建筑物型式。

6.5.2 宜根据堤防及河道整治工程现状,相关的防洪、灌溉与排水、交通等要求,确定堤防及河道整治工程布置及其他建筑物型式。

6.5.3 经综合论证比较,应选定灌溉或供水线路总布置及渠系建筑物、管道及配套建筑物、交叉建筑物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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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挡水建筑物

6.6.1 应选定挡水建筑物的工程布置、结构型式、结构尺寸和主要控制高程等。确定与岸坡或其他建筑物的连接方式,以及建筑物结构、构造设计。

6.6.2 坝体材料及质量要求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明确混凝土容重、坝体混凝土分区与强度等级、抗渗和抗冻等级、碾压混凝土材料及质量要求、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成果;

2 明确土石坝各分区材料料源、级配、含水量、填筑标准(压实度、相对密度、孔隙率)等;

3 明确砌石料及土工合成材料等其他材料质量要求。

6.6.3 可根据建筑物地基(包括岸坡)的地质条件和稳定、强度、变形和渗透等特性,确定建筑物地基开挖原则,基本选定防渗及加固处理措施、不良地质条件地基处理措施及范围。

6.6.4 挡水建筑物设计计算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确定挡水建筑物(包括地基、岸坡和坝肩)的稳定、应力、变形、渗透及渗流稳定等的计算条件、荷载及其组合、计算方法和成果,对专门问题应进行单独论证;

2 混凝土坝应提出温度控制和温度应力的设计和要求;

3 如有分期蓄水和分期实施要求时,应对挡水建筑物结构进行专门设计。

6.6.5 可提出挡水建筑物的主要工程量。

6.7 泄水建筑物

6.7.1 可从地形地质条件、泥沙、工程布置、单宽流量、水流流速、流态、消能防冲(蚀)措施、工程量、施工、投资和运行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比较,选定泄水建筑物的布置方案。

6.7.2 宜选定泄水建筑物的结构型式、消能方式和主要控制高程、结构尺寸。对有排沙、排冰、排污、排漂要求及高速水流的泄水建筑物,应确定相应的结构布置及防空蚀、抗磨抗冲措施。

6.7.3 宜说明泄水建筑物地基开挖原则,选定防渗及地基加固处理措施、不良地质条件地基处理措施。

6.7.4 对泄水隧洞,应选定支护、衬砌型式及加固措施,并基本选定灌浆、防渗及排水范围、措施。

6.7.5 设计计算及水工模型试验应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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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说明泄水建筑物的运行方式、泄流能力、水流流态、水力坡降线、消能、上下游水力衔接、泄水排沙、下游冲淤及其影响等水力条件,说明计算条件、方法,提出相应计算成果。对重要工程的泄水建筑物,其计算结果应经水工模型试验(泥沙试验)验证;

2 说明主要建筑物稳定、应力、变形及主要结构的配筋计算成果。对重要工程或体型复杂的泄水建筑物,其计算结果应经物理模型试验验证;

3 说明隧洞衬砌计算条件、方法,并提出相应计算成果。

6.7.6 提出泄水建筑物的主要工程量。

6.8 发电引水建筑物

6.8.1 可从地形地质条件、泥沙、水流流态、工程布置、工程量、施工、投资、交通、运行及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比较,选定发电引水建筑物的型式和布置。

6.8.2 发电引水建筑物布置及结构型式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选定进水口的布置、结构型式、高程、断面尺寸、有压进水口淹没深度、孔口和渐变段的型式及拦污栅、闸门、操作平台及底部排沙设施等布置;

2 选定引水道(包括交叉建筑物)的位置、结构型式、高程、断面尺寸、坡度、隧洞衬砌型式等;

3 选定调压室(前池)位置、结构型式、控制高程及主要尺寸、工作水位、泄水及必要的排沙设施等;

4 选定压力管道的布置、型式、高程、断面尺寸、长度、材质等。

6.8.3 应基本选定发电引水建筑物地基处理措施。

6.8.4 宜说明引水建筑物的水力计算、各建筑物稳定和结构计算的条件和方法,并提出计算成果。

6.8.5 应提出发电引水建筑物的主要工程量。

6.9 发电厂房(泵房)及开关站(变电站)

6.9.1 可从地形地质条件、位置、工程布置、施工、工程量、投资、交通、机电设备布置及运行等方面综合分析比较,选定主副厂房(泵房)及开关站(变电站)的型式和布置方案。对地下厂房应比较论证厂房轴线位置及与其他洞室的布置关系。

6.9.2 发电厂房(泵房)及开关站(变电站)的布置及结构型式的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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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选定厂区布置;

2 选定主副厂房(泵房)的布置、结构型式、控制高程和主要尺寸等;

3 选定尾水建筑物的结构型式、控制高程、断面尺寸、长度、尾水闸门及其操作平台布置、调压设施等;

4 选定引渠、前池及进水池、进出水流道、出水管道、出水池、调压设施的布置及结构型式;

5 应选定开关站(变电站)的位置、场地布置、面积、高程等。

6.9.3 宜基本选定发电厂房(泵房)及开关站(变电站)地基处理措施。

6.9.4 宜提出各建筑物水力计算、稳定和结构计算的条件、方法和计算成果。

6.9.5 应提出发电厂房(泵房)及开关站(变电站)建筑物的主要工程量。

6.10 边坡工程

6.10.1 应对直接影响建筑物安全的人工开挖边坡、或因工程影响而受到改变的自然或人工边坡进行分类,确定边坡工程级别和稳定安全系数。

6.10.2 可根据地形地质条件、工程运用和施工要求,基本选定边坡布置,提出单坡高度和坡比、永久马道、台阶和截排水沟的设置;属于减载开挖的边坡,其布置需满足以减载为目的的特殊要求;对地质和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稳定性差或邻近有主要建筑物的边坡,其布置应结合处理方案比选,经论证后提出。

6.10.3 边坡稳定分析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简述边坡水文和工程地质条件,判别边坡稳定性和可能发生破坏带来的不利影响、边界范围和破坏型式;

2 提出边坡稳定和变形分析的计算方法、设计参数、计算工况、安全系数及计算成果,必要时,应根据计算成果对边坡稳定性进行评价和边坡失稳风险分析,并进行模型试验验证。

6.10.4 边坡处理与加固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根据边坡破坏型式、类型,基本选定边坡治理与加固设计原则和措施;

2 对需要控制变形的边坡,应根据边坡周边环境和重要性,基本选定控制边坡变形的技术措施;

3 分析滑坡体危害和崩塌边坡滑坡类型、诱发因素、滑动体特征,结合地质条件和工程重要性,基本选定综合治理措施;

4 提出治理加固后的边坡稳定分析和结构计算成果。

6.10.5 应提出边坡工程的主要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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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灌溉与排水建筑物

6.11.1 可从地形地质条件、环境影响、工程总体布置、水流流态、工程量、施工、投资、运行条件等方面综合分析比较,选定渠首、灌排建筑物布置方案;选定各组成建筑物的具体位置、布置、结构型式、控制高程及主要尺寸。

6.11.2 水力计算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说明渠首、灌溉输水、排水建筑物的流量、水位、水力坡降线、水流流态、冲刷、淤积等水力计算条件、方法,提出计算成果;

2 说明取水、分水、控制、泄水、退水等建筑物的过水能力、水力衔接条件、消能防冲计算方法,提出计算成果;

3 说明河道与渠道(管涵)交叉建筑物的冲刷和淤积计算方法,提出计算结果,确定河渠交叉建筑物防冲保护范围。

6.11.3 主要建筑物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选定主要建筑物的工作水位、工程布置、结构型式、高程、坡降、断面尺寸及运行条件;

2 基本选定地基处理措施;

3 说明主要建筑物稳定、应力、变形等计算方法,提出计算成果,选定主要建筑物防渗、抗冻胀等措施;

4 对河道与渠道(管涵)交叉建筑物防冲保护措施进行方案比较,选定保护措施、范围及结构型式。

6.11.4 调蓄建筑物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根据调蓄建筑物的规模、运行条件,选定调蓄建筑物的型式。选定调蓄建筑物挡水建筑物的顶部高程、布置型式、结构尺寸等;

2 说明建筑物稳定和结构计算条件、方法,提出计算成果,基本选定建筑物地基处理措施。

6.11.5 田间工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选定典型区,确定各典型区设计方案;

2 对各典型区进行设计,计算各典型区田间工程量和田间工程工程量。

6.11.6 宜提出灌溉与排水建筑物的主要工程量。

6.12 供水建筑物

6.12.1 供水建筑物的布置及结构型式选定应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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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地形地质条件、环境影响、工程总体布置、水流流态、工程量、施工、投资、运行条件等方面综合分析比较,选定水源工程、输水渠系(管涵)建筑物、交叉建筑物、管道配套建筑物等布置方案;

2 各组成建筑物的具体位置、布置、结构型式、控制高程和主要尺寸。

6.12.2 水力计算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说明输水建筑物的流量、水位、水力坡降线、水流流态、冲刷、淤积等水力计算条件、方法和计算成果。说明水力控制设施的水力学分析计算的条件、方法和成果;

2 说明取水、分水、控制、泄水、退水等建筑物的过水能力、水力衔接条件、消能防冲计算方法和计算成果;

3 说明河道与渠道(管涵)交叉建筑物的冲刷以及淤积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确定河道与渠道(管涵)交叉建筑物防冲保护范围。

6.12.3 供水建筑物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选定主要建筑物的运行条件、工作水位、工程布置、结构型式、高程、坡降、断面尺寸;

2 基本选定地基处理措施;

3 说明主要建筑物及其配套建筑物的稳定、应力、变形等计算方法和计算成果,选定供水主要建筑物防渗、抗冻胀等措施;

4 对河道与渠道(管涵)交叉建筑物防冲保护措施进行方案比较,选定防冲保护措施、保护范围及结构型式。

6.12.4 有调蓄建筑物的供水工程,调蓄建筑物设计应符合6.11.4的规定。

6.12.5 应提出供水建筑物的主要工程量。

6.13 通航建筑物

6.13.1 通航方案比较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根据航道运输要求、航道条件和投资效益分析,结合河道治理措施,通过方案比较,基本选定航道布置方案;

2 选定船闸设计参数与尺度,说明船闸闸址与枢纽泄水建筑物、发电厂房下泄水流的相互影响,以及船闸上下游引航道的冲淤情况。

6.13.2 航道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选定航道线数、宽度、转弯半径和水深等控制尺度;

2 与相邻跨河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

3 确定不同航运条件下的通航水位、水深及流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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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选定航道设计参数和工程措施。

6.13.3 船闸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选定船闸通航净空、设计高程,闸室段和上下引航道平面布置和控制尺度;说明船闸通航水流条件、泥沙防治措施,选定引航道口门区和连接段布置、锚地和前港区要求;明确船闸系船设备、信号、标志、通讯、动力照明和检修防护设施;

2 选定闸室结构布置,说明闸墙和底板结构选型、控制尺寸和分缝、止水型式;根据输水系统、闸门、阀门选型和启闭机布置及地基条件,选定闸首结构型式、闸首建筑物组成、主要控制高程和尺寸;

3 选定导航、靠船建筑物及护坡护底工程布置、结构型式和相关尺寸;

4 确定船闸地基处理方案和相应处理措施。

6.13.4 宜选定升船机型式、采用方案的构件组成、动力系统、闸门、提升系统和上下引渠等附属建筑物布置和设计参数。

6.13.5 设计计算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说明天然和渠化河流航道水深、宽度和过河建筑物通航净空计算成果;

2 说明船闸过船能力、不同过闸方式的进出闸平均速度、过闸时间及耗水量、耗电量;

3 说明闸室水力学计算、廊道阀门段水力学计算成果;

4 按照船闸过水流量、充水、泄水、流速及运用要求,船闸地基条件、荷载及组合情况,说明船闸结构整体抗滑、抗倾和抗浮稳定,地基承载力和沉降变形、渗透稳定及边坡稳定和结构各部位强度限裂等计算条件、方法和计算成果。

6.13.6 应提出通航建筑物的主要工程量。

6.14 过鱼建筑物

6.14.1 可根据过鱼鱼种、洄游路线、习性调查和过鱼季节枢纽泄洪、发电下泄水流流速、水温的影响,通过方案比较,选定过鱼建筑物的布置方案和鱼道(梯)布置型式。

6.14.2 鱼道布置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选定鱼道设计流速,进口、槽身和出口布置、控制高程和尺寸;选定鱼槽、池室体形及进出口集鱼、诱鱼和拦鱼设施;

2 根据过鱼种类的重要性,说明是否设置下行鱼拦鱼设施,提捞和转移设备,以及诱鱼、导鱼设施;

3 提出水力学模型试验的目的、任务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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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3 过鱼建筑物设计,应提出过鱼建筑物体型尺寸及水力计算内容、方法和成果。

6.14.4 宜提出过鱼建筑物的主要工程量。

6.15 堤防工程

6.15.1 宜选定堤线长度和堤防断面型式;选定各类穿堤建筑物及跨堤建筑物的位置和结构型式。

6.15.2 堤防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选定堤防筑堤材料的质量要求和筑堤标准,确定堤顶高程、堤顶宽度和防汛路面结构型式,根据河道位置、河势影响、冲刷情况,确定迎水侧护坡防护型式;

2 根据加固及改建堤防安全鉴定或检测意见、险情调查,以及抗滑、渗透稳定计算分析成果,提出加高培厚断面设计;

3 根据堤身和堤基渗流、稳定和变形要求,经计算、调查和检测,选定堤防加固处理措施。

6.15.3 对经受风浪、水流、潮汐和船行波作用时,可能发生破坏的堤岸,宜选定采取的防护范围、型式和措施。

6.15.4 宜选定穿堤(跨堤)建筑物结构型式、顶部高程、断面尺寸、与两侧堤防的联结方式,以及建筑物地基防渗型式和加固措施。

6.15.5 堤防工程稳定计算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说明渗流和渗透稳定计算成果,判别渗透变形类型;

2 说明土堤的边坡稳定,基岩上防洪墙的抗滑、抗倾稳定和土质地基上防洪墙的基底应力、不均匀系数等计算成果;

3 说明堤防沉降计算成果,提出地基和堤身沉降量控制标准。

6.15.6 应提出堤防工程的主要工程量。

6.16 河道及河口整治建筑物

6.16.1 对河道整治建筑物布置方案应进行技术经济综合比选,选定满足防洪、排涝、航运、灌溉和供水等要求的治理方案和整治建筑物布置方案。对于人工河道和潮汐河口段河道治理和整治建筑物布置,需专门研究。

6.16.2 选定各类穿堤、跨堤、跨河、拦河及临河整治建筑物的工程总体布置和各类建筑物的结构型式、控制高程和主要尺寸。基本选定地基加固处理措施。

6.16.3 河道整治建筑物水力计算应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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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说明河道整治河段河床演变分析、冲淤计算和整治工程水力计算方法和成果,河道整治工程必要时应进行河工模型试验验证。

2 说明整治建筑物水力和冲刷计算,以及必要的渗流分析、稳定和结构等计算方法和成果。

6.16.4 应提出河道整治建筑物的主要工程量。

6.17 交通建筑物

6.17.1 工程永久交通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根据坝区、厂区的永久对外交通要求,确定对外交通道路布置及与永久公路(道路)的连接型式,以及新建或扩建(加固)交通道路线路选择、纵坡设计、道路级别、路基、路面宽度和路面型式;

2 对外永久交通道路涉及新建或加固桥涵时,确定桥涵的桥(涵)位置、型式、桥长、跨径、桥面宽和荷载标准,选定结构型式,基本选定地基处理方案。

6.17.2 对水利工程因穿越各类道路而需建设的桥梁和涵洞,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说明交叉位置的地形地质条件、水文水力条件、道路现状和两岸连接要求等设计条件;

2 复核桥梁的数量、位置、规模、等级和设计标准;

3 确定桥梁的结构型式、桥长、跨径、桥面宽和荷载标准,确定涵洞的结构型式、断面尺寸,基本选定地基处理方案。

6.17.3 应提出交通建筑物主要工程量。

6.17.4 宜说明道路主管部门对桥梁建设的意见并附相关的审批文件。

6.18 工程安全监测

6.18.1 工程安全监测系统布置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说明工程安全监测设计原则、总体设计方案及主要建筑物安全监测布置范围; 2 根据不同建筑物级别、规模、结构型式及所在位置的地形地质条件、运行要求等,选定建筑物监测项目。

6.18.2 监测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分别提出不同建筑物监测项目精度要求,说明各监测项目的监测方法、工作基点数量、监测断面设计及仪器型号选择;

2 确定水位、泥沙、水量等监测项目的布置原则,进行监测位置选择和测点设计, 19

提出采用的监测仪器、设备和监测方法;

3 对除险加固、改扩建工程的监测系统进行更新改造时,应根据现行规程、规范要求,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并保持监测资料的连续性。

6.18.3 自动化监测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根据可行性研究阶段初定的安全监测总体布置方案,选定总体设计各项目自动化监测内容、功能、主要技术指标及设计参数,提出选用仪器、设备型号及使用方法;

2 选定专项设计站网布置,数据采集型式及装置,以及通讯电路及传输系统选择原则和方案,说明数据处理功能、计算机系统配置方案、数据处理流程及成果分析。

6.18.4 应提出安全监测主要工程量。

6.19 建筑环境与景观

6.19.1 对大坝、水电站厂房、水闸和泵站等主要建筑物,应进行建筑效果、顶面和立面设计,并应提出不同建筑风格的设计方案和效果图。

6.19.2 应结合当地气象条件、地理位置和人文景观要求,提出工程管理区范围内的环境美化和景观设计方案。

6.19.3 应提出各类建筑物主要工程量。

6.20 附表、附图及专题报告

6.20.1 本章可附以下表:

1 工程总体布置方案比较主要指标表;

2 各永久建筑物项目表;

3 主要建筑物稳定及应力计算成果表;

4 工程量汇总表。

6.20.2 本章可附以下图:

1 工程总体布置方案比较图;

2 选定工程总体布置图;

3 坝、闸、渠(管)、堤轴线及型式方案比较图;

4 坝、闸、渠(管)、堤工程布置图;

5 坝、闸、渠(管)、堤剖面图(包括土石坝材料分区图、混凝土坝标号分区图); 6 坝、闸、渠(管)、堤地基处理设计图;

7 坝、闸、渠(管)、堤稳定及应力计算成果图(附表);

20

8 泄水建筑物方案比较图;

9 泄水建筑物工程平、剖面布置图;

10 发电引水建筑物方案比较图;

11 发电引水建筑物平、剖面布置图;

12 厂房(泵房)布置方案比较图;

13 水电站厂房(泵房)及开关站(变电站)平、剖面布置图; 14 边坡工程平面布置图及处理措施剖面图;

15 灌溉与排水主要建筑物平、剖面布置图;

16 供水建筑物平、剖面布置图;

17 通航建筑物方案比较图;

18 通航建筑物平、剖面布置图;

19 过鱼建筑物方案比较图;

20 过鱼建筑物平、剖面布置图;

21 地方工程布置图;

22 河道整治方案比较图;

23 河道整治建筑物平、剖面布置图;

24 工程观测设备布置图;

25 永久性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布置图;

26 工程场地(区)及其景观规划图;

27 工程场地(区)主要建筑透视图。

6.20.3 根据需要,本章可附以下专题报告:

1 重要建筑物的计算专题报告;

2 水工模型试验报告;

3 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型结构使用的专题论证报告。

21

7 水力机械、电工、金属结构及采暖通风

7.1 水力机械

7.1.1 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选择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选定水轮发电机组型式、水轮机额定水头、装机台数及单机容量、机组主要参数。基本选定水轮机型号及安装高程;

2 选定水轮机附属设备的型式、数量及布置;

3 复核机组调节保证计算成果;

4 对水流含沙量较大的水电站,基本选定水轮机主要过流部件抗磨蚀的措施; 5 当设备有特殊要求、设备有超大、超重运输或有现场组装等特殊问题时,应提出相关措施。

7.1.2 水泵及其附属设备选择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选定水泵型式、装机台数及单机流量、特征扬程、电动机单机配套功率及机电主要参数。基本选定水泵型号及安装高程;

2 选定水泵附属设备的型式、数量及布置;

3 选定进、出水流道型式及断流方式。基本选定进、出水流道型线; 4 选定水泵机组运行方式;

5 对水源含沙量较大的泵站,基本选定水泵主要过流部件抗磨蚀措施;

6 当设备有特殊要求、设备有超大、超重运输或有现场组装等特殊问题时,应提出相关措施。

7.1.3 辅助机械及辅助设备系统的选择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选定厂内起重设备的型式、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2 选定技术供排水、油、气及水力监测系统设备的型式、数量、主要技术参数及布置。

7.1.4 输水压力管道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复核输水全系统水力过渡过程计算成果;

2 选定空气阀及调节阀、泄水阀及检修蝶阀、流量计的规格、数量及布置。

7.2 电工

7.2.1 接入电力系统方式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22

1 概述水电站和供电工程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气象、地质条件,水电站的总装机容量、单机容量和装机台数,供电工程的总用电负荷、单台设备最大容量、总用电负荷占所接入变电站的变压器容量的比例等,以及水电站在电力系统中的主要任务和作用及所在地区的电力发展现状和电力发展规划等基本概况等。说明电力系统对本工程运行方式、主要设备参数、无功补偿及系统稳定措施等方面要求;

2 应根据可行性研究阶段审定的水电站或供电工程接入电力系统设计成果,明确供电工程的电力送出电压等级、送出输电线路回路数与电力系统的连接地点、距离。

7.2.2 供电工程的供电方式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提出用电负荷统计成果,确定负荷等级;

2 在对选用电网供电或选用自备电源供电进行方案比较论证后,选定供电方式。

7.2.3 电气主接线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根据确定的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方式或确定的供电系统设计方式等综合因素,进一步进行电气主接线方案技术经济综合比较,并经分析论证,选定电气主接线方案;

2 选定厂(站)用电源的引接方式、永久建筑设施和工程管理设施的供电方式,经方案技术经济综合比较,选定厂(站)用电系统接线方案。

7.2.4 主要电气设备选择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提出短路电流计算成果;

2 经方案技术经济综合比较,选定发电机、电动机、主变压器、高压配电装置、发电机断路器、高压电缆、母线等主要电气设备型式、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和数量;

3 选定电动机的启动方式及启动装置设备型式、主要技术参数和数量;

4 基本选定供电工程的输电线路的线路长度、杆塔型式、导线截面等主要技术参数;

5 当电力设备有特殊要求或特殊运输问题时,应作专题论证,明确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

7.2.5 主要机电设备布置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通过技术经济综合比较,选定主变压器、高压配电装置布置型式和位置。 2 通过技术经济综合比较,选定进、出线方式。说明主、副厂房主要电力设备及布置。

7.2.6 过电压保护及接地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基本选定绝缘配合原则和中性点接地方式,提出过电压保护方案;

2 基本选定全厂(站)接地设计方案,提出接地电阻计算成果。对高电阻率地区的接地设计,应进行分析论证,并提出解决措施。

23

7.2.7 监控、保护和通信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说明水库枢纽(水电站、水闸、泵站等)在电力系统、灌区、防洪工程等系统中的地位及与其他单位调度管理的关系,初步确定监控调度、运行管理方案及远动或其他信息交换内容;根据工程需要,选定监控(远动)调度运行管理系统及各级调度控制中心设计方案,以及各级监控调度中心位置及布置方案;

2 选定水库枢纽(含水电站及闸门系统)、供水及灌排工程(含水闸、泵站)等的监控(含监测监视、电气传动)方案,以及各监控系统的结构、主要设备配置及布置;

3 选定机组励磁方式、机组及工程公用设备自动控制系统设计方案及其主要设备和自动化元件配置;

4 大型监控(控制、监测、监视或传动控制等)系统应进行专题设计,并选定其设计方案、主要设备配置及布置;

5 选定水库枢纽(含水电站、泵站、变配电站等)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配置方案,初步进行设备的选型及布置;

6 根据系统要求,选定系统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设备配置及相应的通道; 7 选定水电站、泵站及变配电站等的测量、同期、信号、操作闭锁等二次接线系统设计方案;

8 确定电流电压互感器的配置,并提出主要技术要求;

9 确定操作控制电源并初选设备;

10 确定电工试验室的规模及其主要设备配置;

11 根据接入系统的通信设计要求(系统调度运行要求),选定水库枢纽(水电站、泵站、变配电站等)系统通信方式和主要设备;

12 根据调度管理要求、工程布置及特点,选定工程内部通信及对外通信方式和主要设备;

13 根据水文气象和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对通信的要求,选定通信组网方式和主要设备;

14 根据工程需要,选定行、蓄洪区及河道的预警系统设计方案;

15 大型通信工程应进行专题设计,并选定设计方案、主要设备配置及布置; 16 选定自动化监控(含监测、监视、电气传动等)、继电保护、励磁系统、操作控制电源及通信等主要设备布置方案;

17 选定泄水、引水、输水、排水、通航、过木等水工建筑物闸门启闭机及过坝设施的电力拖动和自动控制系统方案,以及系统结构、主要设备配置及布置。 24

7.3 金属结构

7.3.1 泄水建筑物的闸门(阀)及启闭设备的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选定闸门(阀)的布置方案、型式、数量、主要尺寸和技术参数,并对选定设计方案进行比选说明;提出制造、运输、安装、检修条件;说明操作运行方式;基本选定金属结构设备防止腐蚀、冰冻、淤堵、空蚀、磨损、振动等的设计方案和措施;

2 选定启闭机布置、型式、容量、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说明操作运行条件和操作控制方式,提出启闭机的动力保证措施;

3 选定闸门和启闭机等检修场所的布置方案及其主要设备的配置;

4 对于技术复杂和采用新门(机)型、新技术的单项金属结构设备及其关键技术,应提供试验成果和分析结论,并提出专题论证报告。

7.3.2 引水建筑物的闸(阀)门及启闭设备选择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选定闸(阀)门、拦污栅及启闭机的布置方案、型式、容量、数量和主要尺寸及参数,并对选定设计方案进行比选说明;

2 初步选定防止腐蚀、冰冻、淤堵、磨损等的设计方案和措施,论述正常及事故情况下运行的可靠性,提出制造安装和维护检修条件,并说明充水平压及通气措施、操作方式和拦污栅的排污、清污措施。

7.3.3 尾水建筑物的闸门及启闭设备选择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选定水电厂(泵站)尾水(出口)闸门、拦污栅和启闭机的布置方案、型式、容量、数量、主要尺寸和技术参数;

2 初步选定防止腐蚀、淤堵等措施,提出操作运行方式、充水平压及通风措施、检修条件和贮存场所。

7.3.4 通航、鱼道及其他建筑物的闸门和机械设备选择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选定船闸、升船机及其他过坝设施的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的布置方案、结构型式、主要尺寸和技术参数,并对选定方案进行论证说明;说明有关设备制造运输安装条件、操作方式、以及运行的可靠性、运转周期和运转能耗;

2 选定过坝建筑物金属结构及机械设备等的检修场所及其起吊设备的配置; 3 对于技术复杂或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或与原基本选定方案有重大改变的单项金属结构设备及其关键技术,应提供试验成果和分析结论,并提出专题论证报告。

7.3.5 施工导截流建筑物的闸门和启闭机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选定导截流、封孔所用闸门和启闭机的布置方案、型式、容量、数量、主要尺寸和技术参数;

25

2 说明操作运用条件、下闸截流水位和流量条件、截流及封堵的可靠性、设备回收或重复利用的可能性;

3 基本选定防止腐蚀的设计方案和措施。

7.3.6 其他水工建筑物的金属结构设备选择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选定其他水工建筑物金属结构设备的布置方案、型式、容量、数量、主要尺寸和技术参数;

2 说明操作运行方式、制造、安装及维护检修等条件;基本选定防止腐蚀的设计方案和措施。

7.3.7 应力计算分析及启闭力的计算和布置原则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应提出各选用方案中的闸门结构计算分析报告及主要受力构件的应力汇总表; 2 说明启闭力的计算方法和启闭容量等主要技术参数的选用原则;

3 提出液压启闭机的泵站布置方案和主要元件的选用原则,以及其他类型启闭机的传动方案。

7.3.8 宜列出金属结构设备的工程量。

7.4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7.4.1 宜提出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方案,以及主要设备的型式、数量和布置。

7.4.2 对坝内式、半地下式或地下式厂房,应提出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事故排烟计算成果,选定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事故排烟设计方案。对于地下洞群有害气体,应采取有效排除措施。选定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主要设备的型式、数量及布置。

7.5 附图与附表

7.5.1 本章可附以下表:

1 水力机械设备汇总表;

2 电工设备汇总表;

3 金属结构设备汇总表;

4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汇总表。

7.5.2 本章可附以下图:

1 水轮机(水泵)运行特性曲线;

2 水泵单机、多机并联调速运行各种工况综合特性曲线;

3 输水全系统水力过渡过程各种工况水压力沿程分布曲线及蝶阀开度等曲线; 26

4 水电厂(泵站)油、气、水及水力监测设备系统图;

5 主、副厂房设备布置图;

6 水电站(泵站)接入电力系统地理位置图;

7 选定方案电气主接线图;

8 选定方案厂(站)用电接线图;

10 开关站(变电站)设备布置图;

11 自动化监控(含监测监视、传动控制)系统、通信系统结构及配置图; 12 自动化监控(含监测监视、传动控制)、继电保护、励磁系统、操作控制电源等主要设备布置图;

13 各级调度监控中心主要监控(监测、监视)、通信等设备布置图;

14 水电厂(泵站)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的平面图、横剖面图(或透视图); 15 各部位工程闸门及启闭机总布置图、主要闸门门叶及门槽总图、启闭机总图;主要零部件总装配图;液压启闭机系统原理图;

16 过坝设施金属结构布置图及主要设备的总图。

27

8 消防设计

8.1 消防总体设计

8.1.1 可简述工程概况及其特征。

8.1.2 可说明消防设计依据和设计原则。

8.1.3 可说明消防总体设计方案。

8.2 工程消防设计

8.2.1 宜确定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

8.2.2 主要场所和主要机电设备的消防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分项提出各主要生产场所、主要机电设备的消防设计方案,基本选定主要消防设备;

2 对坝内式、半地下式、地下式或有特殊要求的生产场所,提出防烟、排烟等设计要求。

8.2.3 宜选定消防水源、供水设施、消防给水量和水压力,以及主要设备及其布置。

8.2.4 可基本选定消防用电源,基本选定各主要生产场所火灾事故照明、疏散标志等。

8.2.5 火灾自动警报系统设计宜基本选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方案及主要设备。

8.3 附表与附图

8.3.1 本章应列出消防主要设备表。

8.3.2 本章可附以下图:

1 工程消防系统总体设计方案图;

2 消防管网总布置图;

3 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系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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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施工组织设计

9.1 施工条件

9.1.1 应说明以下工程条件:

1 工程所在地点、对外交通运输条件、上下游可资利用的场地面积和利用条件; 2 主体工程及工程管理各建筑物的组成、型式及布置,列出工程量表; 3 工程的施工特点以及与其他行业有关单位的施工协调要求;

4 施工期间通航、供水、环境保护及其他特殊要求;

5 主要建筑材料及工程施工中所用大宗材料的来源和供应条件,当地水源、电源的情况,以及当地可能提供修配、加工的能力;

6 国家、地方或项目法人对本工程施工准备、工期等的要求。

9.1.2 应概述以下自然条件:

1一般洪枯水季节的时段、各种频率的流量及洪量、水位与流量关系、冬季冰凌情况及开河特性、洪水特征、施工区支沟各种频率洪水、泥石流以及上下游水利水电工程对本工程施工的影响;

2 地形、地质条件以及气温、水温、地温、降水、冰冻层、冰情和雾的特性。

9.2 料场的选择与开采

9.2.1 可根据砂砾料、石料、土料等各料场的分布、储量、质量、开采、运输及加工条件、开采获得率和开挖弃渣利用率及其主要技术参数,进行混凝土骨料和填筑料的设计和试验研究,进行技术经济综合比较,复核并确定料场。

9.2.2 宜说明料场规划原则;可根据建筑物各部位不同高程用料的数量和技术要求、各料场的分布高程、数量和质量、开采运输和加工条件、受洪水和冰冻等影响的情况、拦洪蓄水和环境保护、占地及迁建赔偿、以及施工机械化程度、施工强度、施工方法、施工进度及造价等条件,提出满足综合平衡要求的料场开采规划。

9.2.3 可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各类料场的开采方式、运输方式、堆存方式、设备选型、加工工艺、弃料处理方式等。

9.3 施工导截流

9.3.1 应复核与导流标准有关的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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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同施工时段划分的选择意见及其成果。

2 导流建筑物级别、各期施工导流的洪水标准和流量。

3 坝体拦洪度汛的洪水标准和流量。

4 对大型或有特殊要求的水利水电工程确定导流标准时可进行风险度分析。

9.3.2 确定施工导流方式及各期导截流工程布置,提出水力计算的主要成果。必要时,应提出导流模型试验验证成果。

9.3.3 导流建筑物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选定导流挡水、泄水建筑物型式和布置,提出稳定分析、应力分析的主要成果及工程量。

2 确定导流建筑物与永久工程的结合方案及具体措施。

9.3.4 导流工程施工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论述导流隧洞、明渠、涵管的开挖、衬砌或支护的施工程序、施工方法、施工布置、施工进度及所需主要机械设备;

2 选定围堰施工程序、施工方法、施工进度及备料场;论述围堰拆除的技术措施;估算基坑抽水量,选择排水方式和所需设备。

9.3.5 截流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选定截流时段和流量;

2 确定截流施工布置、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备料计划和所需主要机械设备,必要时,应提出截流试验验证成果。

9.3.6 下闸蓄水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说明蓄水进度计划,包括蓄水的速度和水位要求,以及满足下游用水要求的措施;

2 选定封堵时段、下闸流量和封堵方案,分析施工条件,确定施工进度,提出工程量和所需主要机械设备。

9.3.7 施工期通航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说明有关部门对施工期(包括蓄水期)通航的要求;调查核实施工期通航过坝(闸)船只的数量、吨位、尺寸及年运量,确定设计运量;

2 经技术经济综合比较,提出施工期各导流阶段通航的工程措施和设施、结构布置和工程量;

3 分析可通航的天数和运输能力,可能碍航、断航的时间及其影响,并研究解决措施;

4 论证临时与永久通航过坝设施结合的可能性以及二者衔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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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主体工程施工

9.4.1 主要建筑物施工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确定土石方开挖的施工程序、方法、布置及进度,确定挖方的利用、堆渣地点和运输方案;

2 确定地基处理(灌浆、排水、断层破碎带处理等)的施工程序、方法、布置及进度;

3 说明混凝土各期的施工程序、方法、布置、进度及所需准备工作,确定混凝土拌和出料高程、浇筑强度,选定各期机械设备,确定各期机械设备的埋设件施工与土建工程的配合、各种施工和结构缝的处理和灌浆、以及分期蓄水的要求和措施; 4 提出温控设计基本资料的分析与计算、坝体各部位和季节的温控措施与要求、基础部位或与老混凝土结合的温控措施,以及灌浆期坝体降温、混凝土表面保护及防止裂缝措施;

5 确定碾压混凝土坝混凝土配合比(包括掺和料),提出层间结合措施、上游面防渗结构的施工方案、分缝分块及通仓碾压施工措施;

6 确定土石坝的备料、运输、上坝、填筑、碾压及拦洪蓄水的施工程序、方法、机械设备、工艺、布置、进度及拦洪度汛措施;

7 说明土石坝各期的料物开采、运输、填筑的平衡和开挖弃渣利用以及施工强度和进度安排,必要时应进行碾压试验;

8 提出施工质量控制的要求以及保温、防雨措施;

9 确定地下工程的开挖方法,提出施工支洞布置、通风散烟、爆破、支护、排水、照明,以及预防坍滑和安全保护措施的要求;

10 确定开挖与混凝土浇筑的平行流水作业方式,以及机电和金属结构安装等工程的衔接和协调;

11 确定支洞封堵、回填灌浆及固结灌浆施工技术措施和进度安排。

9.4.2 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安装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提出主要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等的施工特性、安装工程总量和第一期工程量、安装进度、分期投入运行和渡汛对安装施工的要求;

2 提出主要金属结构的堆存、制作加工、运输、吊装总体规划及与土建工程协作配合的要求。

31

9.5 施工交通运输

9.5.1 对外交通运输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调查核实原有对外水陆交通情况,包括线路状况、运输能力、近期拟建的交通设施、计划营运时间和水陆联运条件等资料;

2 提出工程对外运输总量、逐年运输量、平均昼夜运输强度以及重大部件的运输要求;

3 复核对外交通线路布置及公路等级标准,说明转运站、桥涵、隧洞、渡口、码头、仓库和装卸设施的规划布置,以及重大部件的运输措施,提出水陆联运及与现有运输干线的连接方案,以及对外交通工程的施工进度安排;

4 选定施工期间过坝交通运输方案。

9.5.2 场内交通运输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确定场内主要交通线路的运输量和运输强度;

2 复核场内交通主要线路的布置及公路等级标准;

3 复核场内交通设施和工程量。

9.6 施工工厂设施

9.6.1 混凝土及制冷(热)系统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概述混凝土总量、分期浇筑(衬砌)强度和不同标号(等级)、不同品种混凝土需要量;

2 确定混凝土拌和系统的布置、生产能力、主要设备及厂址;

3 选定工艺流程及制冷、加冰、供热系统的容量,提出技术和进度要求; 4 提出建厂计划安排和分期投产措施;

5 提出本系统所需主要机械设备。

9.6.2 砂石料加工系统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概述成品砂石料需用总量、高峰时段月平均成品料需用量;

2 确定砂石料加工系统布置、生产能力、主要设备和厂址;

3 提出工艺流程设计,确定毛料、半成品和成品料的堆场容量和占地面积; 4 提出建厂计划安排和分期投产措施;

5 提出本系统所需主要机械设备。

9.6.3 机械修配及综合加工系统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说明施工期间所需主要施工机械、主要材料加工、运输设备、金属结构等种类 32

及数量,提出修配加工能力;

2 选定机械修配厂、汽车修配厂、综合加工厂(包括钢筋、钢管、木材和混凝土预制件)等施工工厂的厂址,确定平面布置和生产规模;

3 确定场地和生产建筑面积。

9.6.4 风、水、电及通信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确定分区压缩空气最高负荷;选定供风系统规划与分区供风安排,压气厂及主要管线布置;提出建筑面积及所需主要设备;

2 确定分区供水最高负荷;选定供水系统规划与分区供水安排及水源;选定抽水站、沉淀、净化、贮水池和供水管线的布置的主要设备;提出建筑面积、工程量、所需主要设备和管材;

3 确定施工用电最高负荷;选定电源、电压及输变电方案、工地发电厂(包括备用电源)及变电站规模和位置;提出场地及建筑物面积、工程量及所需的主要设备;施工期供电应尽量与永久供电结合;

4 选定对外通信方式;提出线路的规划、汛期预报通信系统规划和所需主要设备;施工期通信应尽量与永久通信结合;

5 基本确定施工排水的排水口位置和排水量,提出施工排水处理设计。

9.7 施工总布置

9.7.1 应确定施工总布置的规划原则。

9.7.2 应确定施工总体布置和施工分区布置,分区布置包括施工工厂、生活设施、交通运输、料场和堆弃渣场等。

9.7.3 应提出土石方工程总量,确定土石方挖填平衡利用规划及弃渣场地布置。

9.7.4 宜说明工程筹建期和施工准备期工程项目在布置、进度、施工之间的衔接和协调。

9.7.5 应计算施工占地面积;提出分区分期施工的征地计划。

9.8 施工总进度

9.8.1 施工总进度设计依据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说明施工总进度安排的原则和依据,以及国家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或项目法人对本工程投入运行期限的要求;

2 说明枢纽主体工程、对外交通、施工导截流、场内交通及其他施工临建工程、 33

施工工厂设施等建筑安装任务及控制进度的因素。

9.8.2 施工分期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论证并提出工程筹建期、工程准备期、主体工程施工期、工程完建期四个阶段的控制性关键项目及进度安排、工程量及工期,进行施工强度、劳动力、机械设备和土石方平衡;

2 说明工程筹建期工程项目的内容和任务划分依据;按合同管理要求,分析确定由业主和承包单位分别完成的工程筹建期的工程项目,明确两者的衔接和协调要求,确定工程筹建期的进度安排。

9.8.3 工程准备期进度编制应阐述工程准备期的内容与任务,确定准备工程的控制性施工进度。

9.8.4 施工总进度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说明施工总进度的关键线路及分阶段工程形象面貌的要求,研究提前受益的措施;

2 说明导截流工程截流、基坑抽水、拦洪、渡汛、后期导流和下闸蓄水,以及主体工程控制进度的因素和条件;

3 说明主体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协调和施工强度平衡,确定投入运行(蓄水、通水及第一台机组发电)日期及总工期;

4 列表说明主体工程及主要临建工程量、逐年计划完成主要工程量、逐年最高月强度、最高人数、平均高峰人数及总工日数。

9.9 主要技术供应

9.9.1 对于主体工程和临建工程,可分项列出所需钢材、钢筋、木材、水泥、油料、炸药等主要建筑材料需要总量。

9.9.2 对于施工所需主要及特殊机械和设备,可按名称、规格、数量列出汇总表。

9.10 附表与附图

9.10.1 宜列出施工工厂设施项目、生产规模、主要机械设备规格及数量表。

9.10.2 本章可附以下图:

1 施工对外交通示意图;

2 施工总布置图;

3 施工转运站规划布置图;

34

4 施工导流方案综合比较图;

5 各期施工导流程序及工程布置图;

6 导流建筑物结构布置图;

7 主要建筑物开挖、施工程序及地基处理示意图;

8 主要建筑物混凝土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及施工布置示意图; 9 主要建筑物土石方填筑施工程序、施工布置示意图; 10 金属结构安装施工方法示意图;

11 砂石料系统生产工艺布置图;

12 混凝土及制冷系统布置图;

13 建筑材料开采、加工及运输线路布置图;

14 施工总进度图、施工网络图。

35

10 工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

10.1 概述

10.1.1 宜简述工程建设征地情况。

10.1.2 宜简述工程建设征地涉及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情况。 10.1.3 宜简述可研审批情况。

10.2 工程建设征地范围

10.2.1 可根据洪水回水计算复核和水库区地质工作成果复核水库淹没影响处理范围。

10.2.2 可根据本阶段确定的施工总布置复核坝区和其他水利工程的征地范围。

10.3 工程建设征地实物

10.3.1 宜对因建设征地范围变化引起的实物变化进行补充调查。

10.3.2 必要时,可全面复核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的实物,编制建设征地实物复核调查报告。

10.3.3 与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的实物调查成果相比有较大变化时,应分析其变化原因。

10.4 农村移民安置

10.4.1 应复核移民安置的规划设计水平年、人口自然增长率和安置标准等。以行政村(组)为单位复核农村生产安置人口和搬迁人口。

10.4.2 应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复核农村移民安置环境容量、农村移民安置去向和农村移民生产安置规划,并进行生产开发设计。

10.4.3 应复核农村移民搬迁地点,提出农村移民居民点基础设施设计。 10.4.4 应编制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文件。

10.4.5 应提出移民后期扶持措施。

10.5 城(集)镇迁建规划

10.5.1 应确定城(集)镇迁建规划的依据和原则。

36

10.5.2 必要时,可复核城(集)镇人口和用地规模。宜查明城(集)镇迁建新址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提出基础设计设计文件编制城镇迁建规划和集镇建设规划。

10.6 专业项目恢复改建和工业企业处理

10.6.1 各专业项目应按本规程要求的设计深度提出专题报告。

10.6.2 必要时,可复核工业企业迁建或处理方案。

10.7 防护工程

10.7.1 应复核防护方案。

10.7.2 按本规程要求的设计深度提出专题报告。

10.8 库底清理

10.8.1 应复核库底清理内容。

10.8.2 应按库底清理的要求和内容进行库底清理设计。

10.9 附件

10.9.1 宜附各单项规划或设计专题报告。

10.9.2 可附有关部门的协议、合同和承诺等文件。

10.9.3 也可其他必需的图表。

37

11 环境保护设计

11.1 设计依据

11.1.1 宜简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主要评价结论、环境保护措施总体布局及审批意见。

11.1.2 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和工程设计调整情况,对环境影响预测成果进行必要的复核评价。

11.1.3 应复核保护对象,确定保护标准。

11.2 生态保护

11.2.1 应复核评价工程调度运用方式是否满足生态用水要求。

11.2.2 应确定珍稀、濒危、特有植物保护工程措施设计方案。

11.2.3 应确定珍稀、濒危动物保护工程及管理措施设计方案。

11.2.4 应提出水生生物保护设计方案。

11.3 水环境保护

11.3.1 应复核评价工程调度运用方式是否满足环境用水要求。

11.3.2 宜确定水源地保护措施设计方案。

11.3.3 宜确定水温恢复措施设计方案,并复核增温效果。

11.3.4 应确定河流纳污能力恢复与补偿、水库富营养化防治措施方案。

11.4 土壤环境保护

11.4.1 应确定防止土壤次生潜育化、沼泽化和次生盐碱(渍)化的防渗、排水工程措施设计方案。

11.4.2 应确定防止土地沙化的工程、林草及管理措施设计方案。

11.4.3 应确定污染底泥处置方案,提出限制利用要求。

38

11.5 人群健康保护

11.5.1 应提出施工场地卫生清理方案。

11.5.2 应确定血吸虫病疫区的灭螺、防螺措施设计及施工人员血防方案。 11.5.3 宜制定水库库周及移民安置区灭鼠计划。

11.5.4 应提出移民安置区和施工区饮水安全保障措施。

11.5.5 应提出施工区和移民安置区疫情调查和检疫计划。

11.6 污染防治措施

11.6.1 宜确定施工期及运行期管理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防治设计方案。

11.6.2 宜确定爆破、砂石料加工、交通产生粉尘和燃油废气的消减与控制措施设计方案。

11.6.3 宜确定噪声影响对象的降噪措施方案。

11.6.4 宜确定各类固体废物的处置方案。

11.7 其他环境保护

11.7.1 复核评价移民安置方案的环境合理性,提出移民安置区环境保护设计和保护要求。

11.7.2 提出景观的保护、恢复和补偿措施等,并明确施工保护要求。

11.8 环境管理及监测

11.8.1 宜确定环境管理的目标、任务、体制、机构和职责,制定环境管理的组织和实施计划等。

11.8.2 宜制定施工期及运行期环境监测计划。

11.9 附图与附件

11.9.1本章可附以下图:

1 环境保护措施总体布局图;

2 各类环境保护措施设计图。

11.9.2 还可附相关的附件。

39

12 水土保持设计

12.1 概述

12.1.1 宜简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主要内容和结论性意见。

12.1.2 应复核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防治目标、防治分区和水土保持总体布局,对其中调整内容说明原因。

12.2 水土保持措施布置和设计

12.2.1 可根据主体工程设计,确定各防治分区水土保持措施布置。 12.2.2 宜确定水土保持工程设计的各项标准。

12.2.3 可按各防治分区,逐项、逐小班提出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设计和植物措施设计。 12.2.4 应计算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工程量。

12.3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12.3.1 可根据主体工程设计,提出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12.3.2 宜确定各类水土保持措施施工进度。

12.4 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设计

12.4.1 宜提出水土保持监测设计。

12.4.2 宜提出水土保持管理设计。

12.5 附表与附图

12.5.1 本章可附以下图:

1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图;

2 水土流失现状图;

3 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图;

4 各分区水土保持措施配置图;

5 各类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设计图;

6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横道图;

40

7 水土保持监测点布置图。 41

13 工程管理设计

13.1 工程管理体制

13.1.1 可说明本工程的类别和工程管理单位性质。

13.1.2 可说明本工程特点和有关部门对本工程管理方面的意见与要求,宜明确工程管理体制和隶属关系。

13.1.3 宜明确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等内容,并说明各部门职责。

13.2 工程运行管理

13.2.1 可明确工程日常维护、安全检测、对外经营、调度运行等方面的管理内容。对于包含多项子工程的项目,应明确各子工程的管理关系。

13.2.2 宜拟定工程调度运用规程,明确工程主要建筑物和设施的操作运用规程要点,提出主要建筑物维护、检修的条件和技术要求。

13.2.3 可制订工程安全运用的管理办法,提出主要管理措施。

13.2.4 可说明工程建成后维持工程运行所需的运行维护费用及来源。对有水费或电费等财务收入的管理单位,可提出水量计量、水费电费收取办法。

13.2.5 应附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批准本工程运行期管理单位性质的文件及批准运行期管理单位组建方案的文件。对于属于事业性质的水管单位,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支付水管单位工程年运行费的承诺文件,以及相关部门对水、电等承销的承诺函或相应文件。

13.3 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13.3.1 应复核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13.3.2 应复核土地征用数量。

13.3.3 宜提出管理范围的土地利用设计方案,并提出相应的管理办法 13.3.4 宜提出保护范围的土地利用限制要求,并提出相应的管理办法。 42

13.4 工程管理设施与设备

13.4.1 应复核工程管理单位所需管理区面积和用地数量,明确管理区位置。13.4.2可提出工程的生产区、生活区以及主要设施规划;宜确定生产、生活用电电源及供水设施。

13.4.3 应复核工程管理所需的生产、生活设施项目内容和数量。对于改扩建和除险加固项目,应说明管理单位现有设施及使用情况。

13.4.4 宜说明核定的工程观测和监测设施及设备数量,并提出设施及设备的维护管理要点和技术要求。对水库诱发地震、滑坡及其他特殊观测项目,应提出专门的监测设施和技术要求。

13.4.5 可说明划归本项目管理的水文、通信等设施设备内容及维护管理要点和技术要求。

13.5 附表与附图

13.5.1 本章应附工程管理主要设施汇总表。

13.5.2 本章可附以下图:

1 工程管理范围区段划分示意图;

2 工程管理区位置及生产、生活设施布置示意图。

43

14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14.1 劳动安全

14.1.1 应简述各类建筑物火灾危险性分类及防火措施、设施、消防工具和消防通道布置,以及厂房(泵房)内外油气系统的防爆装置等。

14.1.2 应提出各种工作场所配电装置、电气设施防电气和防雷电伤害的安全措施。 14.1.3 宜说明坝顶及引水、发电、通航等建筑物进出口各种起重运输机械安全通道、声光报警系统、安全标志等防机械伤害、防坠落伤害等设计内容和临时疏散、抢救规定。

14.1.4 宜提出坝区、厂区各种防洪、防淹和防地质灾害措施,各种排水措施应有统一布局,防淹设施应由两个以上独立电源和手动控制系统。

14.2 工业卫生

14.2.1 宜说明各种工作场所防噪声、防振动的限制标准,根据噪声、振动声源、种类、性质,提出隔声、吸声、消声和减振阻尼等综合防护措施。

14.2.2 应根据不同季节、不同工作环境条件确定温度和湿度控制标准。采取通风措施的地下工作场所,除应确定人工通风标准外,还应采取必要的防渗、防潮措施。 14.2.3 宜说明工作场所天然采光和人工照明控制标准,提出相应的防护措施。宜根据工作环境需要,提出防尘、防污、防腐蚀、防有害气体和防电磁辐射要求及相应的防护措施。

14.2.4 宜说明永久建筑物配置的生产、试验、管理及生活福利用房等安全卫生设施布局及卫生设施配置情况,确定卫生、生活管理机构及相关仪器设备的组成和配备。

14.3 安全卫生设施

14.3.1 可结合工程特点,确定辅助用房和安全卫生管理机构。

14.3.2 应提出安全卫生设施配置的设计。

44

15 节能设计

15.1 设计依据

15.1.1 宜明确项目应遵循的合理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

15.1.2 可说明工程所在地域的自然条件。

15.1.3 可说明工程所在地的能源供应状况、能源消耗状况及主要指标,以及国家、地方和行业制订的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和节能目标。

15.2 工程能耗分析

15.2.1 可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条件,分析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状况。

15.2.2 针对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应确定建设项目建设期及运行期用能总量及用能品种。

15.2.3 可根据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区的节能目标要求,结合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建设项目建设期及运行期的能耗指标。

15.3 工程节能设计

15.3.1 宜根据工程任务,确定工程总体布置及相关建筑物选型的节能原则和节能要求。

15.3.2 宜对工程的各类建筑进行分类,提出不同类型建筑节能设计的原则和标准、建筑热工设计的总体原则,围护结构热工设计的要求,以及相应建筑能耗指标。 15.3.3 可根据工程的施工条件,提出施工组织设计的总体和附属企业布置、天然建筑材料的开采和运输方式、施工程序和机械选择等的节能原则和要求。

15.3.4 可根据工程的开发任务和运行方式,提出机组型式和台数、电气主接线、公用设备系统(包括通风空调系统)、厂用电系统、控制保护系统的节能设计原则,以及主要设备的节能评价值。

15.3.5 宜提出相关设备及管道保温要求。

15.4 节能效益评价

15.4.1 应分析工程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节能设计的要求。 45

15.4.2 宜对工程的总体布置、施工组织及机电设备等进行节能评价。 15.4.3 宜工程建设中采用的节能措施进行节能效益综合评价。 46

16 设计概算

16.1 编制说明

16.1.1 简述工程概况,可包括河系、兴建地点、工程规模、目标和效益、工程布置型式、施工总工期、主要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时(分级别)、工程占地和水库淹没主要实物指标等。

16.1.2 说明设计概算主要指标,可包括总投资、静态总投资、工程部分投资、工程征地补偿投资、环境保护投资、水土保持投资、资金筹措方案、价差预备费和物价指数、建设期融资利率和利息等。

16.2编制原则及依据

16.2.1 工程部分设计概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根据编制年价格水平,分析计算主要材料预算价格,确定次要材料价格,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基础单价和工程单价。水轮机、发电机、水泵、起重设备、电气、通信、计算机监控、闸门、启闭机等主要设备价格应进行询价并分析确定。设计概算编制深度和项目划分应按《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要求执行。其他建筑工程、其他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列示项目并分别计算投资;

2 涉及其他行业的单项工程概算,可依据相关行业规定和定额编制;

3 利用外资工程的概算应在全内资概算的基础上结合利用外资形式进行编制。国际招标型设计概算,应依据《水利国际招标工程概算编制方法指南》进行编制;采购型设计概算应依据《水利水电工程利用外资概算编制办法》(采购型)进行编制;报帐型(式)设计概算的编制原则为:以全内资概算为基础,按利用外资额度和用途将相应内资(人民币)转换为外资(相应币种),并增加利用外资相关费用。 16.2.2 工程部分设计概算编制应根据以下依据:

1 说明采用的编制规定、定额及其他有关规定、编制设计概算的价格水平年,以及主要材料、次要材料、机电和金属结构设备、砂石料等价格的依据;

2 说明其他行业规定及定额颁发的时间、文号及适用条件等;

3 对利用外资工程应说明利用外资型式和采用的依据;

4 说明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16.2.3 工程征地补偿投资概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及依据:

47

1分析确定各类补偿单价;

2说明采用的编制规定、定额及其他有关规定、编制设计概算的价格水平年。 16.2.4 环境保护设计概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及依据:

1 分析计算基础单价和工程单价;

2说明设计概算编制依据。

16.2.5 水土保持设计概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及依据:

1 根据编制年价格水平,分析计算主要材料预算价格,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基础单价和工程单价;

2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编制规定、定额和相关行业定额。

16.3 设计概算成果

16.3.1 设计概算成果应包括设计概算专题报告(正件)和附件。附件应与正件同时报审。

16.3.2 利用外资工程的内外资概算成果可参考全内资概算的要求确定。 16.3.3 设计概算专题报告(正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编制说明;

2 编制原则及依据;

3工程概算总表(含工程部分、建设征地、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等投资); 4 工程部分投资概算应包括以下表:

1)总概算表;

2)建筑工程概算表;

3)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表;

4)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表;

5)施工临时工程概算表;

6)独立费用概算表;

7)分年度投资表;

8)资金流量表(枢纽工程);

9)建筑工程单价汇总表;

10)安装工程单价汇总表;

11)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13)次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14)施工机械台时费汇总表;

48

15)主要工程量汇总表;

16)主要材料数量汇总表;

17)工时数量汇总表;

18)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数量汇总表。

5工程建设征地投资概算应包括以下表:建设征地补偿投资概算总表 建设征地补偿主要单价分析表

建设征地补偿投资分项表

分年度投资表

6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概算应包括以下表:

1)总概算表;

2)环境保护措施概算表;

3)环境监测措施概算表;

4)环境保护仪器设备及安装概算表;

5)环境保护临时工程概算表;

6)分年度投资概算表;

7)建筑工程及植物工程单价汇总表;

8)仪器设备预算价格及安装工程单价汇总表;

9)非工程措施单价汇总表;

10)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11)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

12)主要工程量(工作量)汇总表。

7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概算应包括以下表:

1)总概算表;

2)工程措施概算表;

3)植物措施概算表;

4)临时工程概算表;

5)独立费用概算表;

6)分年度投资表;

7)主要工程单价汇总表;

8)主要材料单价汇总表;

9)机械台时费汇总表。

16.3.3 设计概算附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49

1 工程部分:

1)人工预算单价计算表;

2)主要材料运输费用计算表;

3)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计算表;

4)施工用电价格计算书(附计算说明);

5)施工用水价格计算书(附计算说明);

6)施工用风价格计算书(附计算说明);

7)补充定额计算书(附计算说明);

8)补充施工机械台时费计算书(附计算说明);

9)砂石料单价计算书(附计算说明);

10)混凝土材料单价计算表;

11)建筑工程单价表;

12)安装工程单价表;

13)主要设备运杂费率计算书(附计算说明);

14)临时房屋建筑工程投资计算书(附计算说明);

15)独立费用计算书(附计算说明);

16)资金流量计算表;

17)价差预备费计算表;

18)建设期融资利息计算书(附计算说明)。 2水土保持部分:

1)分年度投资表;

2)工程措施单价汇总表;

3)植物工程单价汇总表;

4)临时工程措施单价汇总表;

5)主要材料(包括苗木、种子)预算价格汇总表;

6)施工机械台时费汇总表(与主体工程一致的附表);

7)主要工程量汇总表;

8)主要材料数量汇总表;

9)工时数量汇总表。

50

16.4成果分析

16.4.1 应说明分析结论。对工程部分、移民环境部分宜分别说明投资变化情况,并从国家政策性变化、项目及工程量(或实物指标)调整、价格变动等方面进行原因分析。

16.4.2投资变化分析应包括以下相关表格:

1 总投资对比表(本阶段与上阶段);

2 主要工程量(实物指标)对比表;

3 基础单价、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补偿单价)对比表。

51

17 经济评价

17.1 概述

17.1.1 宜简述工程建设项目的背景、开发任务、规模、效益、建设内容、工期、项目性质、管理机构等。

17.1.2 宜简述经济评价的基本依据和计算原则。

17.2 费用估算

17.2.1 宜简述建设项目设计概算(不含建设期利息)的编制范围、主要依据、价格基准年、基本预备费率、涨价预备费率。说明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概算与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成果变化情况。

17.2.2 应估算经营成本和总成本费用。

17.3 国民经济评价

17.3.1 宜说明国民经济评价的原则、依据和计算方法等。

17.3.2 应复核经济净现值、经济内部收益率、经济效益费用比等国民经济评价指标。

17.4 财务评价

17.4.1 宜说明财务分析计算采用的财务价格和有关参数。

17.4.2 宜说明有关部门对本工程水价、电价的承诺意见,并说明与可行性研究阶段相比是否发生变化。

17.4.3 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可行性研究阶段资金筹措方案的审查、批复意见,复核初步设计阶段的资金筹措方案。

17.4.4 宜复核拟建项目盈亏平衡情况,分析财务生存能力。

17.4.5 宜复核建设项目的偿债能力。

17.4.6 宜复核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等指标;进一步分析项目盈利能力及投资各方的收益水平。

52

17.4.7 宜复核影响财务收益指标的主要因素,复核各敏感因素的临界点。 17.4.8 可分析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风险概率,提出规避风险的措施等。 17.4.9 应对项目财务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价。

17.5 利用外资项目经济评价

17.5.1 可概述利用外资的币种、利率、汇率等基础资料。

17.5.2 说明利用外资的途径、使用条件和方式。宜拟定不同额度的外资利用方案进行综合比较,基本确定外资利用方案。

17.5.3 可分析外资偿还能力,拟定外资利用方案的财务评价指标。

17.5.4 可分析外资贷款利率变动和汇率变动的可能性及其对项目造成的风险和影响。

17.5.5 宜说明利用外资的经济合理性、财务可行性和评价结论。

17.6 附表与附图

17.6.1 本章可附以下表:

1 建设投资估算表(概算表);

2 项目总投资使用计划与资金筹措表;

3 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4 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

5 项目资本金财务现金流量表;

6 投资各方财务现金流量表;

7 损益表;

8 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

9 资产负债表;

10 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

11 项目投资经济效益费用流量表;

12 经济分析投资费用估算调整表;

13 经济分析经营费用估算调整表;

14 项目间接费用估算表;

15 项目经济效益估算表;

53

16 敏感性分析表; 17 风险等级分类表; 18 其他有关附表。 17.6.2 本章可附以下图: 1 项目盈亏平衡分析图; 2 项目敏感性分析图; 3 其他有关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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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初步设计阶段工程特性表格式

初步设计阶段工程特性表可按表A所示格式编制。 表A ***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工程特性表

初设编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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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设编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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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设编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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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设编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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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设编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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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设编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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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设编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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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设编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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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设编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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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设编制规程

附录B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格式

B.0.1 报告封面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封面应包括报告名称、设计单位全称和报告完成的年月等内容;

2 报告定名应包含工程所在行政区域、所在流域河流名称、工程名称、工程性质等内容;

3 由多家设计单位参加完成的项目,应以第一家设计单位为责任单位; 4 报告版本较多时,还应注明版本性质,如送审、修订等内容。

B.0.2 扉页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质量认证证书;

2 设计单位签审署名页。署名包括批准、审核、设计总工程师、专业负责人、主要编写人员。其中批准、审核、设计总工程师应有签名;

3 工程效果图或鸟瞰图。扩建、改建项目应有工程现状图片。

B.0.3 初步设计报告章节安排应将“综合说明”列为第一章,以下章节应按本规程第3~16章的顺序和编制要求依次编排。各章开始的扉页中应列出审查、校核、编写人员名单。名单应包括职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签名。各章内的节名,可参照本规程各节名称并根据实际情况取舍。

B.0.4 所附批文和相关文件较多的工程,应将所附文件与本报告的综合说明一起,单独汇编成册。

B.0.5 报告所需附件应按数量另行编排顺序,单独成册。

65

标准用词说明

执行本标准时,标准用词应遵守下表规定。

初设编制规程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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