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分析工作方案
为研究探索国际税收管理一般规律,建立完善国际税收经济分析指标体系,全面了解我国跨境税源状况,分析识别国际税收风险,准确把握国际税收与开放经济的关系和底数,推进国际税收常态化管理,提升国际税收管理工作质量和效能,打造国际税收征管升级版,税务总局决定开展国际税收分析专题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
国际税收分析以实用性为原则,以风险管理为导向,通过
构建一系列分析指标体系,进行宏观、微观层面分析,准确掌握跨境税源分布状况,分析识别国际税收风险点,为完善国际税收征管指引方向;全面掌握开放型经济与国际税收分布状况,分析判断国际税收与开放型经济的关系,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开放型经济健康发展。
二、内容
按照全局性税收分析战略,结合国际税收工作特点,国际税收分析主要区分非居民税收、境外所得税收、税收协定、反避税等四个方面开展收入分析、风险分析、政策效应分析和税收经济分析。在具体分析中,要结合各国际税收事项的特点,分税种、分收入类型、分地区、分行业、分国别流向、分征收方式等开展明细分析,构建全面揭示国际税收与开放经济分布状况 1
和发展趋势的国际税收分析体系。基本内容如下:
(一)国际税收收入分析
根据国际税收征管信息,运用税收分析一般方法(同比、环比、占比等),按季开展国际税收收入分析,了解国际税收分布情况和发展变化趋势。
1、国际税收总量分析:非居民税收总量分析,境外所得税收总量分析,反避税税收总量分析,税收协定(安排)待遇减免优惠(非居民境内所得协定待遇减免、居民境外所得协定待遇减免)总量分析。
2、国际税收分项分析:
(1)非居民税收收入与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减免分析 ? 分税种收入分析: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其他;
? 分地区收入分析:全国各地,国、地税
? 分收入类型分析: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租金所得,营业利润(承包工程、提供劳务所得、其他租金所得,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分公司等营业利润),国际运输,个人劳务所得,其他所得(按协定收入类型)
? 分产业、行业分析:按投资或服务于国内产业、行业的类型划分,产业分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行业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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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支付流向国(流出)分析:低风险(≥25%)、中风险(25%>企业所得税率≤12.5%)、高风险(企业所得税率<12.5%)国家(地区)
? 分征收方式分析:自行申报(据实申报、核定征收)、源泉扣缴(法定扣缴、指定扣缴)
(2)境外所得税收与居民境外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减免分析
? 分地区收入分析:全国各地,国、地税
? 分收入类型分析: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租金所得,营业利润(承包工程、提供劳务所得、其他租金所得,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分公司等营业利润),国际运输,,个人劳务所得,其他所得(按协定收入类型)
? 分产业、行业分析:按投资或服务于国内产业、行业的类型划分,产业分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行业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 分所得来源国(流入)分析:低风险(≥25%)、中风险(25%>企业所得税率≤12.5%)、高风险(企业所得税率<12.5%)国家(地区)
(3)反避税
? 管理
? 服务
3
? 调查
转让定价
股权转让
成本分摊
资本弱化
CFC
(二)国际税收风险分析
通过对典型企业调查分析,运用风险管理方法,分国际税收管理事项、分收入类型、分行业,与企业财务数据相关联,设定风险监控识别分析指标体系,从微观层面开展国际税收风险分析。
1、非居民税收(分行业、分国别(地区)、分收入类型分析)
股息红利所得税:外商直接投资额(外商直接投资利润率),外商投资企业营业利润,利润分配比率(利润分配情况、未分配利润增减变化),与境外股东资金融通情况,股份转让情况(股东变化情况)等。。
利息所得税:财务费用情况,在建工程利息资本化情况,分行业贷款利率水平、筹资结构(股权/债权比率)。
特许权使用费:分行业分特许权类型(商标、专利等)的特许权使用费占企业总成本费用比例。
转让财产所得:重点监控股权转让所得。分国别(地区) 4
股权转让频率、股权转让比例、股权转让增值率。
不动产租金:不动产租金与同一地区不动产租金平均水平比率。
承包工程、提供劳务所得、其他租金:分行业承包工程平均持续时间、分劳务类型境内/境外劳务划分比例、分行业分劳务类型收费比例
国际运输: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分公司营业利润:分行业利润率水平、分行业费用率水平(总成本费用/总收入)、分行业税负水平、
其他所得:分国别(地区)税负水平
2、境外所得税收(分国别(地区)、分行业、分收入类型分析)
股息红利所得税:对外直接投资额(直接投资利润水平),境外投资企业的营业利润,利润分配情况(投资分配比例,未分配利润增减变化),直接投资税负水平,与境外投资企业资金融通情况,境外企业股份转让情况(境外投资企业股东变化情况)等。
利息所得税:与境外投资企业资金融通情况,境外投资企业财务费用情况、在建工程利息资本化情况等。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
转让财产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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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租金:
境外承包工程、提供劳务所得、其他租金:
国际运输:
走出去企业境外常驻代表机构、分公司营业利润:
其他所得:
3、反避税(跨国企业利润水平监控)
分行业分析
(三)国际税收经济分析
通过对外管局、商务部有关对外经济技术往来的相关统计制度和统计口径、统计方法研究分析,与国际税收建立关联,运用宏观税收经济分析方法,与国民账户国际收支平衡项目建立宏观分析指标体系,从宏观层面分析对外经济技术往来的国际税收趋势和特点,以及宏观风险。
与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进行比较分析(FDI利润指标,FDI股息红利所得税指标,服务贸易进出口指标,走出去直接投资指标等)。
(四)国际税收政策效应分析
主要开展税收协定政策效应分析和非居民税收政策效应分析,分析政策的执行效果和对外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三、方法和参加人员
(一)开展典型调查进行微观分析(建议李炳军、彭路、钱莹、陈展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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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国国际税收业务较多的10个省市国地税局为主,开展典型调查和案例分析,从微观层面设计国际税收收入分析指标和风险分析指标。一是分项目、分收入类型研究各国际税收事项在企业跨境经济活动中的表现形式及其在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中反映,研究国际税收事项风险管理所需的企业数据指标。二是全面理清现有税收政策中可以获取的国际税收征管数据和纳入信息化征管软件系统中所拥有的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扣缴)登记信息数据、纳税(扣缴)申报数据、关联申报与同期资料数据、防伪税控#5@p数据、源泉扣缴、承包工程提供劳务合同备案数据、对外支付合同备案数据、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审批(备案)数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数据、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数据等,厘清国际税收分析所缺失的数据信息。
(二)研究国际收支平衡表进行宏观分析(建议何杨、罗
琴、宋宁参与)
通过对国民账户国际收支平衡表各相关指标统计原理和统
计口径的分析,探索国际税收各管理事项与之对应的内在联系,开展国际税收宏观经济分析。
(三)运用现有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全体成员参与)
通过现有的税收征管数据和第三方数据,开展国际税收实
证分析和政策效应分析。
四、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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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7月31日前,工作部署。
(二)8月31日前,开展典型调查和国际收支平衡表项目分析,探索国际税收工作规律,厘清现有数据状况,进行微观、宏观指标设计。
(三)9月30日前,收集数据资料,开展实证分析。
(四)10月31日前,集中办公,撰写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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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税收方面的案例分析
大学社会实践考核表
实 践 课 题 关于税收方面的案例分析
关于税收方面的案例分析
我是XXX县广播电视大学的一名学生,在学习法学这门专业期间对税务执法案件很感兴趣。同样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会遇到各种涉税争议如: 1.税收管理争议;2.税务违法案件争议;3.涉及债务的税收争议。都需要我们去认真的解决,但是由于现行税收存在一定的缺陷,我们要在中间进行调节,常用的有以下几种调节方式:1.税务机关与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2.行政复议解决;3.诉讼解决;4.其他方式;同时税收争端作为一种税收管理的一种衍生物,它的发生是不可避免,但是我们可以通过税收争议来发现我们税收征管的中存在的问题,减少税务争议的发生。
[基本案情]:
甲企业与该企业职工李某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将某车间租给李某生产经营,由李某按期付租金给甲企业。李某承租该车间后一直未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并以甲企业的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20xx年1月,其主管地税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对李某一年来的账册进行了检查,发现此间李某共偷逃税款计125670元,遂于2月15日对李某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李某接到决定书后,将资金和货物转移后出逃,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其欠缴税款。4月5日,该县地税局对甲企业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缴纳李某欠缴的125670元税款。甲企业以自己不是纳税义务人为由拒绝缴纳李某欠缴的税款。4月25日,该县地税局向甲企业下达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在限期内,甲企业仍未缴纳税款。5月20日,经局长批准,该县地税局对甲企业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查封了甲企业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一辆小汽车,在该企业仓库保管,并责令企业有关人员看管。5月25日汽车被盗。该企业对税务机关的税务处理决定和税收保全措施不服,于6月20日向该县地税局的上级机关市地税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税务机关撤消县地税局的税务处理决定,并赔偿企业被盗汽车。
[争议问题]:
(一) 偷税及其偷税的处罚。
(二)对本案中已被税务机关查封的物品,在由纳税人保管期间遭受损失,应由谁承担?
[法理分析]:
首先,《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发包人或者出租人应当自发包或者出租之日起30日内将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有关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不报告的,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与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承担纳税连带责任。”本案中出租方甲企业未能履行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义务,对于李某欠缴的税款应承
担连带纳税责任。因此税务机关可向甲企业追缴李某欠缴的应纳税款。
《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问题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对该县地税局的税务处理决定,在没有缴清税款或没有提供纳税担保前,当事人无权向上级税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上级税务机关有权拒绝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其次,《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少缴应纳或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本案中,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前按规定程序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并经该县地税局局长批准。因此该县地税局采取的保全措施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没有违法和不当之处,应予维持。
再次,企业应该承担小汽车被盗的保管责任。依照《实施细则》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税务机关可以指令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保管责任由被执行人承担。”税务机关查封的小汽车在该企业仓库保管,因此保管责任应由企业负责。
《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税务机关滥用职权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者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三条所称的损失,是指因税务机关的责任,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利益遭受直接损失。”可见本案中损失的责任不是由税务机关造成的,因此不应该由税务机关赔偿。
因此该市地税务局复议人员经过细致的审查,于20xx年8月15日,作出了如下决定:
1.因甲企业未缴清应纳税款,拒绝受理甲企业提出撤消税务处理决定的复议申请。2.税务机关的税收保全措施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确认税收保全措施合法。3.甲企业应承担保管被查封物的责任,被盗小汽车的损失,不属于税务机关赔偿的范围。
最后针对当前我国税收争议产生的原因,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完善税收法律、法规,减少法律法规的漏洞。在税收立法前应当进行范围较广的调查,了解当前税收征管的实际,倾听作为税收管理者和纳税义务人双方的意见,增加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真正落实有法可依。
2. 清理法律中相互矛盾的规定使纳税人能够跟更好的执行税收政策,避免使纳税人处于双向违法现象的出现,维护法律尊严。
3.继续加大税收宣传的力度,使纳税义务人能够了解完成纳税义务的光荣性,以及争取其对税收管理的支持。
4.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税收征管体制使之与我国的税收发展的形势相适应。
5.大胆创新、勇于开拓不断革新征管手段使之更好的服务与纳税人。
6.加强自身队伍的建设,完善税务干部的知识结构,以适应税收形势的变化。
7.税务机关应当树立正确的争议解决观,面对税务争端作为税务机关要积极应对,不应消极回避,建立良好的争议解决机制。对于纳税人和其他当事人原因引起的争议的应当据理以争,维护税务机关的尊严;对于税务机关的过错应当寻找原因进行改进。
8.建立专门的咨询机构加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税务干部之间的沟通,将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予以归纳分析,了解税收情况的动态变化,定期反映给决策机构,并及时将结果或意见反馈给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