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为强化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根据县委《关于印发<隆德县20xx年纠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党办发[2011]113号)文件精神,十月下旬,镇民生服务中心、农业科技服务中心、计生委、便民服务中心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自查组,对我镇20xx年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惠农补贴落实、农村“三乱”治理、涉农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的范围涉及全镇10个村,每个村,走访农户约30户。自查结果表明,20xx年,我镇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职责明确、组织健全、措施得力;能严格执行党的减负政策,达到了农民负担明显减轻,户户减轻;农民负担监控体系明显增强;农民负担专项治理重点突出,成效显著;制度落到位;遏止了农村“三乱”,杜绝了农民负担恶性案(事)件和群体事件,达到了农村稳定,农民满意。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今年,我镇的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由于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加上发放和补贴过程中有关部门和经销商措施得力、补贴标准把握准确,农监部门监督到位,使我镇各项补贴按要求全部发到农户手中。全镇发放种粮补贴11万 1
元,农资综合补贴64.66万元,家电下乡补贴25.1万元,农机补贴23.17万元,退耕还林补贴223.35万元,征地补偿119.6万元,全镇种粮直补面积31393.43亩、政府补贴补偿资金50.23万元,其他补贴1142.29万元,补贴的方式按照规定有的打到直补卡上,有的通过经销商直接补给农户,规范、方便、快捷,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没有发现套取资金现象,被调查农户均表示满意。合作医疗收费40.248万元,存入农民医保账户;专项审计的村10个,审计总进金额272.93万元,无违纪现象;每个村报刊征订限额不超过1000元。
(二)农村“三乱”治理情况
近两年来,特别是今年全年,我镇严格按照区、市、县文件规定,停止了向农民集资的任何审批项目,取消了要农民出钱出力的达标升级活动,进一步规范了涉农收费标准,有效扼制了一些部门和村组织乱收费、超标准收费和搭车收费现象。
(三)涉农收费和惠农补贴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20xx年100%的涉农收费部门和行政村,能够按照上级收费许可制度,惠农补贴公开的要求,在公示栏、公示牌和项目价格表中,把收费项目、标准、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对象及范围、各户享受补贴人口、标准、金额、监督举报电话等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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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当前少数基层干部对党的减负政策学习不够,认识浮浅,工作方法简单,致使农民负担案(事)件时有发生。
三、整改措施
1、要求各涉农站所和基层干部进一步加强减负政策学习搞好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
2、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加大报刊订阅限额的督导,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4、加大对挤占、挪用村级经费的查纠,确保村级经费按照规定合理使用。
城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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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大莫古镇20xx年度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大莫古镇20xx年度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自检自查报告
根据《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检自查的紧急通知》(陆府办明电【2012】28号)文件的要求,镇人民政府抽调专人对我镇境内的农民负担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的检查,现就我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机制不断得到完善。
我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紧紧围绕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障农村社会稳定为前提,把农民负担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减轻农民负担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加强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有关制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防止农民负担反弹。镇党委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调整领导机构,充实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继续完善和落实农民负担的“五项制度”、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扎实开展对农民种粮补贴和农资增资补贴等各项支农惠农资金的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有效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农村经济发展、稳定社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是统一思想,目标明确,镇党委政府始终把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业农村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做到思想统一,目标明确。建立健全强有力的机构和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约束机制。坚持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制定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考核指标和体系,使之深入开展、常抓不懈,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
二是全面落实强农、支农、惠农政策,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位。为确保广大农民得到更多实惠,农民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着力加强对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与资金监管,继续坚持“多予”与“少取”并举的方针,做到监管与规范并重。今年以来,各部门已把各类涉农资金足额兑付到对象户手中,农户均按照相关政策标准领到了各种补贴、补偿费,低保等保障机制得以落实。发放良种补贴70.05万元,农资综合补贴542.7万元,粮食直补35.5万元,农机补贴46.342万元,退耕还林巩固资金32.545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励补贴163.7万元;劳动力转移培训1015人。农村低保金额发放129.32万元,五保户补贴发放18.432万元,农村参加合作医疗人数34972人,参合率达87.6%,共补贴资金699.44万元。通过支农、惠农的政策落实,资金已到户,农民得到了实惠,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农村贫困人员和五保户生活有了保障,农村生病治疗不再困难,促进了全镇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农民增收。
(二)认真贯彻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政策。 完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严格按照《云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的规定实施,议事项目经过审批,筹资筹劳均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相关批复文件执行,人均筹资上限标准为30元,每个劳动力投劳的数量最高不得超过10个标准工日。镇减负办在每个项目实施过程中都深入村组监督组织项目实施。20xx年实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的有甘和、麻舍所、新村、挪岩、发峨哨五个村委会。到目前,我镇没有出现突破上限问题,不存在强行以资代劳现象,所筹资金专款专用。
1、甘和村委会筹资涉及1723户5818人190100元;筹劳涉及劳动力3712个,筹劳37120个,以劳折资2227200元;财政奖补资金524000元;项目总投资2987300元,惠及农民人数5818人。
2、麻舍所村委会筹资涉及1214户4557人136720元;筹劳涉及劳动力2569个,筹劳25690个, 以劳折资1541400元;财政奖补资金410000元;项目总投资2088120元,惠及农民人数4557人。
3、新村村委会筹资涉及778户3335人100050元;筹劳涉及劳动力2121个,筹劳21210个,以劳折资1272600;财政奖补资金300000元;项目总投资1672650元,惠及农民人数3335人。
4、挪岩委会筹资涉及293户1112人33360元;筹劳涉及劳动力629个,筹劳6290个;以劳折资377400元, 财政奖补资金100000元;项目总投资510760元,惠及农民人数1112人。
5、发峨哨村委会筹资涉及959户3360人106680元;筹劳涉及劳动力2470个,筹劳24700个,以劳折资5963400元; 财政奖补资金303000元;项目总投资7923510元,惠及农民人数3360人。
(三)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治理,严格规范涉农价格收费行为。 加强对全镇的农业用水用电、治安联防、农民建房、计划生育、行业协会、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专业合作社等方面的收费进行严密监管,通过涉农价格收费专项治理,我镇除明文规定且有公示牌公示的正常收费外无其他收费,乱收费问题得到根本治理,“五项制度”得到落实,农民群众均表示满意。
一是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得到落实。经对涉农收费项目进行清理,涉及农民收费的项目、范围、标准等均得到规范,近年来,镇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未出台新的涉农收费文件。
二是涉农价格及收费“公示制”得到落实。我镇涉农收费单位都制作了公示牌,公示率达100%,对收费标准和公示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监督。其中大春水费由镇水务所按0.04元/方收取。农民建房收费由国土资源管理所按5元/证的工本费收取。其他涉农收费也严格按收费许可进行收取。
三是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得到落实。通过调查了解,
农村各种组织自愿订阅报刊、杂志的较少,为了提高基层农民管理者素质,拓宽知识面,基层政府会建议村委会及相关单位订阅报刊杂志等,但都不强行摊派,订阅费用均在规定的限额内。
四是开展涉农价格和农资市场专项治理。截至20xx年12月底,大莫古镇共有农资经营户71户,20xx年大莫古工商所共开展了6次农资专项检查,查处销售不合格农资商品案件1件;指导和督促71户农资经营者落实了索票索证、建立购销台帐等自律制度。
五是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得到认真落实。我镇境内的两所中学、二十八个小学校点一贯坚持校务公开,坚持责任追究,即谁乱收费追究谁的责任。学校严格按照陆发改收费[2006]80号文件规定将20xx年春、秋季教辅资料代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学生家长及广大教职工公布并张贴在各班教室中。不存在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免除了学生的学费及教材费。还积极为45名孤儿向中国扶贫基金会争取每年人均1500元的孤儿救助资金49500元。
1、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免除了全部学生的杂费及课本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费,经学校政教处分配后由各班评定并统一公示后,由学生食堂中心机房工作人员采用一次性输卡的方式兑现每位学生,义务教育专项经费的使用均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要求去做,无违规使用和挪作他用的情况。20xx年上学期镇一中发放贫困生补贴1493人,计
74.65万元,下学期发放贫困生补贴1348人,计67.4万元;镇二中全年发放贫困生补贴883人,计88.3万元。
2、教辅资料是在学生自愿、家长同意的情况下按照云南省学生用书目录上的教辅目录由学校代学生向陆良新华书店订购。其中小学20xx年春季学期教辅资料标准为:一年级57.3元,二年级59.2元,三年级53.1元,四年级51.8元,五年级53.5元,六年级54元;小学 20xx年秋季学期教辅资料标准为:一年级44.3元,二年级47.8元,三年级42元,四年级45元,五年级44.5元,六年级50.5元;镇一中20xx年春季学期教辅资料标准为:七年级79.76元,八年级107.10元,九年级56.50元;秋季学期教辅资料标准为:七年级131.60元,八年级133.30元,九年级115.80元。镇二中20xx年春季学期教辅资料及二类教材标准为:七年级154.36元,八年级197.60元,九年级89元(教辅);秋季学期教辅资料及二类教材标准为:七年级125.92元,八年级140.80元,九年级136.30元(教辅)。
3、学校从未向学生收取过作业本费,作业本是学生自由购买的。
4、学校经费开支较大时都是由行政会决定,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学校修理项目的议标制、结算审计制。
5、上级部门或其他单位没有要求学校搭车收费的现象。
6、学生每学期保险费64元是在学生全自愿的前提下,由保险公司收取,学校从未强行收取过学生的保险费。
7、卫生工具由学校统一购买,学生平时的单元过关练习卷及期中、期未测试卷全部由学校从公用经费中支付,不存在向学生收取。
(四)严格村级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拨付。
20xx年下达税改转移支付收入资金851728元,支出资金834088元(其中:发放12个村委会37名主要干部工资317008元,村级绩效考核209880元,发放12个村委会146名村两委、小组长工资187200元,拨付12个村委会村级办公经费120000元)。
(五)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措施。
我镇农民负担管理机构健全,每年开展农民负担检查,检查监督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承担着农业部农民负担监测户10户的报表收集上报任务,对农民的各项负担进行全面监测。监督检查、重点监控、责任追究等各项监督制度健全。
大莫古镇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