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协会章程

时间:2024.4.21

南彩门社区房东协会章程

说明

一、。根据201X年XX月XX日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彩门社区房东大会第X次会议通过的《南彩门社区房东协会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

二、广东省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旨在为广东省行业协会、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行业协会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行业协会的命名应当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行业协会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省性的行业协会冠以“广东省”、“广东”字样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过省级社团登记机关批准;地方性的行业协、会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广东省”、“广东”等字样。行业协会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必须载明:组成的单位;行业性;地方性;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和(省/市/县)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载明具体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第五条 本会的活动地域为广东省(或X市。X县)。

第六条 本会的住所【载明广东省X市X区】。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一)XXXXXXXXXXXX:

(二)XXXXXXXXXXXX;

(三)XXXXXXXXXXXX;

(四)XXXXXXXXXXXX:

(五)XXXXXXXXXXXX:

(六)XXXXXXXXXXXX:

(七)XXXXXXXXXXXX;

(八)XXXXXXXXXXXX×:

( )XXXXXXXXXXXX×。

以上业务范围概括为:【三十个字以内的业务范围概括】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会的会员为本行业的经济组织【行业协会只设单位会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参加协会活动、接受协会提供的服务;

(二)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 )XXXXXXXXXXXX。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及本行业的合法权益;

(五)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 )XXXXXXXXXXXX。

第十三条 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

(一)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XXXX元:

(二)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XXXX元:

(三)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XXXX元;

(四)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XXXX元;

(五)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XXXX元。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行业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行业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五条 会员如不遵守本行业协会章程,将由本行业协会提出批评、教育;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六条 本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数量在l00个以上的,可以推选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由会员选举产生】。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本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协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

(二)选举或者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任制)、理事、监事;(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进行)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监事)的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审议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议;

(五)对协会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六)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七)制订或修改章程、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

(八)决定终止事宜;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X年(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两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九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必须有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其决议应当由全体会员(会员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纪要,并向会员公告。 第二十条 本会设理事会。理事会为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依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理事人数为会员(会员代表)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筹备和召集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三)决定协会具体的工作业务;

(四)制定协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五)制定协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

(六)决定协会各内部机构的设置,并领导协会内部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决定新申请人的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

(八)聘任或者解聘聘任制秘书长,决定协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根据秘书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书长和协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十)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全体理事公告。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者秘书长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人数在50人以上的,根据需要可从理事中选举常务理事,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人数为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经理事会授权可以行使本章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第一、二、四、五、六、七、八、九项职权。常务理事会至少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常务理事会作出的决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常务理事通过。

常务理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记录。

第二十四条 本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规则。程序:

(一)由本行业协会秘书处提出设立分支机构的具体方案;

(二)将具体方案提交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三)将通过后的具体方案提交理事会审议批准。

(四)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审批。

第二十五条 本会设立监事会(或监事X名),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或监事)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六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在本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七条 本会的秘书长采用聘任制(或选任制),秘书长和会长不能在同一企业中产生。会长不得兼任秘书长。【如选任制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享有对其的选举或者罢免权,列入第十七条(二)中。如聘任制,理事会享有对其聘任权,列入第二十一条(九)中】

第二十八条 本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会长为本行业协会的法定代表人,本行业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选任制秘书长每届任期 年【每届不得超过4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三十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 )XXXXXXXXXXX。

第三十一条 本会副会长、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对理事会负责。秘书长为专职,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决定;

(三)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五)提名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报会长批准;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XXXXXXXXXXXX。

秘书长出席(或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聘任制秘书长为列席】 第三十二条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年度工作。

(二)监督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三)检查协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四)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五)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理事和秘书长等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协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代表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 )XXXXXXXXXXXX;

(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条 本会接受捐赠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或变相摊派。

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有权向协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的查询,协会应及时如实答复。 第三十五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财产以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六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秘书长以及工作人员私分、侵占、挪用

协会财产的,应当退还,并在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检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本会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

第三十八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九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条 本会进行年度报告、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必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一条 本会按照《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规定,于每年3月底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活动报告、财务报告和本年度的活动安排。

本会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本会召开大型学术报告会。研讨会,展览会,举办对外交流,与境外民间组织交往,开展业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接受境外及社会捐款等,在活动前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十二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订立劳动合同。其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三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四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五条 本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注销动议: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解散的;

(三)协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工作的;

( )XXXXXXXXXXXX。

第四十六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第四十七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协会应在清算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四十八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九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条 本章程经X年X月X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篇:协会章程最终版


XXXXX治安巡逻志愿者协会章程

(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XXXXX治安巡逻志愿者协会是全区范围内热爱社会公益事业,志愿参与基层平安建设、参加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各界人士自愿共同发起,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注册的社会团体法人。

第二条 协会的宗旨是,组织全体会员即治安志愿者在社区(村)党组织和基层公安派出所、行业系统(单位)保卫部门的领导下,在社区、行政村、单位内参与平安创建、参加治安防范,维护社区(村)、内部单位治安秩序,为建设“平安北京”,维护全区的安全稳定做出贡献。

第三条 协会会员行为规范是:遵守法律,诚信助人;志愿参加,奉献社会。

第四条 协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公德。

第五条 协会接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区民政局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任 务

第七条 制定工作规划、计划,组织会员开展治安巡逻 1

防范、法律宣传咨询、化解矛盾纠纷、收集社情民意、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应急抢险救援、基层平安创建、协助落实重点人群的教育、管理和控制措施等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第八条 组织开展理论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基层治安防范和谁会管理创新的新思路、新方法。

第九条 总结推广镇、街道治安防范工作经验,表彰奖励先进,推进镇、街道平安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第十条 对会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会员工作能力。 第十一条 就基层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向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二条 与国内外相关组织和团体开展交流活动。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三条 协会实行个人会员制。

第十四条 凡本区范围内志愿参加社会治安巡逻的各界人士,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申请,经协会理事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会员,同时报市治安志愿者协会备案,由市协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申请成为志愿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2

(二)年满十六周岁及七十周岁以下者(未满十八周岁前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

(三)具备参加志愿服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四)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志愿者组织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会员的权利:

(一)有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三)获得志愿服务所需的条件和必要的保障;

(四)获得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教育和培训;

(五)请求协会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心遇到的问题;

(六)有困难时优先获得协会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七)要求协会出具参加志愿服务的证明;

(八)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九)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六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协会的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参与治安巡逻防范工作。在属地综治办、派出所和行业系统内部安全保卫部门的指导下,在社区(村)、 3

企事业单位内部和社会面开展基层治安巡逻、安全守护等工作。

(三)宣传法律知识和安全防范知识。向群众开展法律知识、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防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宣传,向居(村)民提供咨询,提高群众安全防范常识和意识。

(四)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在专业门的汉子道下,发现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对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收集社情民意、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搜集有关社情民意、违法犯罪线索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的线索信息,并及时向基层主管部门反映。

(六)协助专门机关落实重点人群的教育、管理和控制措施。在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的指导带领下,配合做好维稳重点人、流动人口中的高危人员、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闲散青少年、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七)排查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和问题。在专业部门的指导带领下,排查发现本地区影响安全生产、治安秩序和环境秩序等各类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八)配合专门机构参与应急抢险救援活动。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治安灾害事故、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的应急救助工作。按照职业化思路,探索建立镇、即到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抢险救灾等应急类志愿者队伍。

4

(九)积极参与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平安社区、平安乡村、平安市场、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景区、平安家庭等系列基层平安创安活动。充分发挥治安志愿者主观能动性,不断聚合综治创安资源、扩大综治创安覆盖面。

(十)参加辖区综治工作重大活动。根据工作任务需求,依法开展禁毒禁放、消防安全、社区矫正、扫黄打非、交通安全、安置帮教、预防煤气中毒、法制宣传等专项工作。

(十一)认真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及时向协会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七条 会员以本协会名义组织活动,须报经协会批准。

第十八条 会员退会应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九条 会员的吸收和除名,由所在镇、街道或者单位治安志愿者分会报区或行业协会审批,同时报首都治安志愿者协会备案。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二十条 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5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讨论和决定本协会工作方针和主要任务以及重大变更事项和终止事宜;

(六)决定协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召开,要经协会理事会讨论通过,报区综治办审查,经区民政局批准。但延期换届最常不超过1年。

第二十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主持本协会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理事、常务理事,聘请协会顾问、名誉会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审议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

(六)决定镇、街道、单位协会的设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制定协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6

(八)决定协会内部机构人员配备,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接受监事会提出的对协会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监督;

(十)行使会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第二十五条 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三条第一、三、

四、七、八、九项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向理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第二十七条 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秘书长一名,常务理事若干。会长为法定代表人,负责领导协会工作。秘书长负责处理协会日常工作。本协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会长的任期不超过两届。

第二十八条 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二)在本协会工作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 7

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第二十九条 协会会长行使如下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开展其他重要工作。

第三十条 协会秘书长行使如下职权:

(一)主持协会办事机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镇、街道、单位协会开展工作;

(三)提名镇、街道、单位协会主要负责人人选,并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一条 协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的沟通、联络、协调等具体工作。办公室地点设在区综治办。

第三十二条 协会设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选举产生监事长;

(二)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三)监督本协会及其领导成员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 8

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

(四)督促本协会及领导成员依照核定的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

(五)对协会成员违反本协会纪律,损害本协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

(六)对协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七)对协会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并监督其执行。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三条 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社会赞助

(四)政府资助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条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第三十五条 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六条 协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 9

理,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部分,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七条 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区民政局和业务主管单位区综治办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八条 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条 区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首都治安志愿者协会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终止程序

第四十条 协会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一条 协会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区综治办审查同意。

第四十二条 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区综治办及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 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四条 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 10

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经———年——月——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协会理事会。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经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自区民政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11

更多相关推荐:
新协会成立章程范本

新协会成立章程范本以集邮协会为例集邮协会简介东华理工大学集邮协会成立于19xx年12月是由校学生会第二社团发展中心创办的以集邮为主题聚集我校广大集邮爱好者的文化社团我校集邮协会有着悠久而辉煌的历史曾多次被评为先...

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

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说明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36号省政府关于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xx...

协会章程示范文本

协会章程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说明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36号省政府关于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xx57...

社团、协会章程范本

三都民中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全称三都县民族中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第二条协会性质志愿者协会是一个以热爱公益事业积极向上的中学生为主体组成的由校团委成立的学生组织第三条协会宗旨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第四条协会目...

协会章程样本

第一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全称“****大学****协会”。第二条探路者旅行协会是在校团委指导下的一个学生社团组织,自觉加入并服从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管理。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热爱学习、热爱集体、服务校园、奉献社会。第…

协会章程范本

广东省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说明一根据20xx年12月2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二广东省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旨在为广东省行业协...

社团章程范本

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定名为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旅游协会简称旅游协会英文译名TourismAssociation第二条本协会由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在校学生自愿联合发起挂靠单位为四川...

20xx-10-9_广东省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

广东省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说明一根据20xx年12月2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二广东省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旨在为广东省行业协...

协会章程范本(改)

封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第二条本会的性质必须载明组成的单位行业性地方性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本会的宗旨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第四条本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

大学生社团章程范本

大学生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1本社团的名称仿真软件应用学会2本社团的性质本社团为学术型社团3本社团的宗旨仿真软件是研究工程问题的得力工具是写作科研论文的必经一步本着充实同学课外生活提高学生科研能力加强学术交流共同进...

社团章程范本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20xx修订版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20xx年11月00000000说明一根据19xx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二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旨...

协会章程范本

广东省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说明一根据20xx年12月2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二广东省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旨在为广东省行业协...

协会章程范本(3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