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中国动漫产业协会(英文译名:China Animation and Cartoon Association 缩写:CACA)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是由全国从事动漫行业有关工作(包括原创制作、开发、生产、人才培养、销售、服务、动漫展览、管理以及与动漫相关的软件开发等)的单位或个人自愿组成的行业性、全国性、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法人,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道德风尚,发挥行业协会的规范管理和协调服务等作用,发挥好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和行业经济秩序;推动本土动漫艺术的发展,培养动漫爱好者及创作人;促进动漫在原创、制作、培训、衍生产品等方面形成的产业链,促进产业发展。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和*****的业务指导及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活动地域为全国。
第六条 本协会的住所:北京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 协调企业关系,建立规范行业和会员行为的机制,保护公平竞争,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和行业经济秩序。
(二)开展行业基本情况调查研究,反映企业愿望、要求并提出相关建议,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行业发展规划、经济法
规和经济技术政策等重大问题提供决策参考。争取政府对动漫行业的优惠扶持政策;
(三)为会员和动漫企业提供市场信息、技术指导、科技研发、产品代理和营销等服务;
(四)培育本土动漫品牌、动漫项目和动漫人才;举办动漫节、研讨会、动漫技术交流讲座等动漫社会活动;
(五)组织会员开展国际、国内优秀作品评选、表彰及动漫交流活动,群力开拓国内、国际动漫市场;促进动漫创作繁荣和发展。
(六)开展动漫专业技术培训及职工培训,协助组织行业技术考核、认证工作;
(七)组织会员开展联合生产、经营活动;协助企业开展动漫品牌授权、推广等工作。
(八)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委托的事项;开展有利于动漫行业发展的其他服务。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协会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制。
第九条 本会采取自愿申请加入的原则。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经工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从事动漫事业及相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和团体;
(二)拥护和遵守本协会的章程;
(三)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四) 在动漫及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和遵守本协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动漫领域及其相关行业的工作者;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 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备注:协会正式成立前的首批会员,由协会筹备组审批吸纳。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出席会员大会,参加本协会的各种活动,享有本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二) 享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 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四) 享有对本协会工作的提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本协会章程;
(二) 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三) 按规定缴纳会费;
(四) 维护本协会及本行业的合法权益;
(五) 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承担协会委托的有关工作;
(六) 向本协会反映行业及企业相关情况,提供有关行业
发展所需要数据资料。
第十三条 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
(一)会长单位:6万元/年,且承担所收会费不足于支付全年开支时的超出费用;
(二)其它成员:常务副会长单位30000元,秘书长单位20000元,副会长单位10000元,理事单位5000元,单位会员2000元,个人会员1000元(在校学生免交)。
备注:如出现一个单位出任多职的,会费以从高标准收取。部分特殊单位和个人需要免交会费的,由常务理事会谈论后予以免除。
第十四条 退会
(一)会员要求退会时,应书面通知协会常务理事会,并交回会员证;
(二)一年内不参加协会活动,或不履行会员义务,或不执行协会决议,或不缴纳会费的会员,视为自动退会;
(三)会长、副会长、理事单位三个月不参加本协会活动或超过规定期限三个月未交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四)参加协会的企业一旦终止或解散,即自行取消会籍。 第十五条 会员如不遵守本协会章程,将由本协会提出批评意见;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予以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六条 本协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会员大会为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有下列职权:
(一) 决定本协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业务和工作职能;
(二) 选举或者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进行);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审议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议;
(五) 对本协会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六) 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七) 制订或修改章程、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
(八) 决定终止事宜;
(九)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七条 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会员大会每两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1/5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单位会员和1/2以上的个人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会员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纪要,并向会员公告。
第十九条 本协会设理事会。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由团体会员法人代表和协会副秘书长以上专职负责人组成。(理事人数为会员数的1/3)。
第二十条 理事会的职权:
(一) 筹备和召集会员大会;
(二)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及秘书长;
(四)决定本协会具体的工作业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审批协会经费的调拨、使用;
(六)制定本协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
(七)审议本协会常设执行机构的设置,领导本协会内部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九)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十)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秘书长,决定本协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审议、批准下一届理事会理事产生办法; (十一)本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全体理事报告。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委托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或者秘书长召集和主
持。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规则、程序:
(一) 由本协会秘书处提出设立分支机构的具体方案;
(二) 将具体方案提交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三) 将通过后的具体方案提交理事会审议批准。
(四) 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审批。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设立监事1名,监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与理事会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 在本行业拥有较大影响;
(三) 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的秘书长采用聘任制,秘书长和会长不能在同一企业中产生。会长不得兼作秘书长。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设会长1人,常务副会长、副会长若干人。会长为本协会的法定代表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若有冲突的,由常务理事会另行推举,且常务理事会决议通过的方可成为协会法定代表
人选。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每届任期2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须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方可延长。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 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可以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但需经常务理事会决议通过并进行书面追认方为有效法律文件。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对理事会负责。
协会常务副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助会长工作;
(二)承担及处理协会部分日常业务;
(三)会长因故不能正常工作时以代理会长身份行驶会长权利。
秘书长为专职,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决定;
(三)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五) 提名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专职工作人
员的聘用,报会长批准;
(六)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向会员大会报告年度工作;
(二) 监督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三) 检查本协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四)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五) 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和秘书长等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本协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协会章程,接受会员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政府及其他社会组织、企业的资助;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国内外热心于协会工作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资助或捐赠;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接受捐赠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是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或变相摊派。
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有权向本协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的查询,本协会应及时如实答复。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财产以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秘书长以及工作人员私分、侵占、挪用本协会财产的,应当退还,并在会员大会上进行检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本协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
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进行年度报告、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必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按照《行业协会条例》规定,于每年3月底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活动报告、财务报告和本年度的活动安排。
本协会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本协会召开大型学术报告会、研讨会、展览会,举办对外交流,与境外民间组织交往,开展业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接受境外及社会捐款等,在活动前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十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订立劳动合同。其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的30天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三条 协会完成终止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四条 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第四十五条 协会终止前,必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 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终止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篇:计算机协会章程
西安海华技工学校计算机协会章程
计算机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社团名为:海华学院计算机协会。
第二条 本社团性质:在海华学院社团联合会的领导支持下,以培养学
生的电脑兴趣和良好的科研素质为目的,以提高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自我动手能力为宗旨的学生社团组织。
第三条 协会的目的:普及电脑知识,与网络接轨,宣传电子知识,传
播网络文化,相互交流,共同进行。
第四条 协会的宗旨:在有关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加强计算机知识的普及
与提高; 开展各种交流和协作活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推广IT文化和软硬件技术,提高会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培养和探索会员的创新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实现非计算机专业与计算机专业相结合,优势互补;实现计算机知识的普及与提高统一化,以适应不同层次的会员;实现协会活动纪律化,组织形式多样化,会员参与互动化,更大限度的利用协会活动的每一次机会,促进我校计算机知识的普及与发展,为我校信息化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五条 协会任务:
1、提高全院学生的电脑知识水平,培养有良好动手能力的电脑人才。
2、积极开展电脑比赛和社会实践等活动,拓宽会员的知识面,提高
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
第六条 协会的规划:协会要吸纳全院的人才,包括管理、市场营销、
技术等方面,只要能为协会作贡献的都要吸收进来。在合理的有偿
西安海华技工学校计算机协会章程
服务,可以给同学修电脑等,作为主要财务来源。作为技术为主的服务性协会,计协的活动多是公益性的,我们真诚地希望同学们能够给予我们百分之百的信任。有了同学们的信任,计算机竞技协会的活动才能顺利地开展,而同学们的利益才能更好地实现。
第七条 协会的目标:使协会越来越壮大,有更多同学加入。满足同学
们对于IT多方面的需求,不断地改革、吸纳人才、建立高效的运作机制,有效地发挥各种资源,使各项工作,包括内部规范、活动组织水平、技术水平等,都做到最好。真正通过计算机协会,引入科技气息,实现科技与人文相融合。让计协作为一个优秀的社团,永远活跃在海华的舞台上,并把由计协倡导的科技类活动作成海华的品牌。”
第二章: 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热忠于计算机事业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委员会批准,方可成为正式会员;
(三)由委员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
1、对电脑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并实行监督。
西安海华技工学校计算机协会章程
2、有权参加本协会主办或本协会联合举办的短期活动,并用本协会提
供的一切条件和设备。
3、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服从协会领导,积极提出有益建议,并协助协会开
展活动,维护协会名誉。
2、会员之间应该团结友爱,相互交流,相互帮助。
3、定期提交学习总结与成果
4、定期提交学习与交流电子材料
5、执行本协会决议,遵守行规、行约;
6、完成本协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7、指定专人负责同协会办公室联系,有利于开展日常工作;
8、按时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提交书面申请,经理事会讨论通过,收回会员证
书,终止会员资格;会员退会,或被取消会员资格,均不得提出退回会费要求;在清理完有关事务后可以自由退会。会员如果3次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委员会表决通过,予以
除名。
第十四条 本协会每年招新一次,协会实行团体会员制,会员资料整理
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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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内部管理制度
1、会员考勤制度说明:
(1)各部工作及召开例会时,由各部部长统计出勤情况后,交秘
书处负责人记录。
(2)每期工作、会议等活动中迟到五次者给予警告;无故缺席五
次者,视为自动退会。
(3)请假须在事先所在部部长递交书面请假条,经部长同意签字
批示后,交秘书处存档。
2、奖罚与缺席说明:
(1)奖励与缺席,对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且具有一定的领导
才能者,可视情况定为部长、副会长或会长。
(2)惩罚制度,对本协会工作漠不关心,且不服从协会各项安排
者可给予必要的、适当的批评,情节严重者可给予除名处理;对于
协会章程不服从的会员可以进行劝退,对违反章程且经教育不改者,
取消会员资格;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者予以惩罚。
3、工作证(会员证)管理说明:
新成员加入计算机协会后,经同意,由主管部门为其办理工作证,
若有损坏或遗失,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并尽快自费办理。
第四章 组织与职权
第十五条 本协会体系: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协会的一切权利属于会
员。
第十六条 机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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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协会理事会主要是对整个协会的统一管理,组成如下:
会长:
1、全面负责协会理事会内部工作,统筹管理协会理事会各个部门的
日常工作;
2、 协调协会与学生会及学校其他部门的关系。
3、 定期召开各协会负责人会议,传达社团联合会的工作指示和任务,
指导和监督协会活动的开展,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4、整体筹划各项工作的开展,统筹策划协会联合会整学年的工作安
排;
5、在时间及人员安排等进行合理的宏观调控;
6、可不定期的对协会的财务进抽查代表本会签署有关文件。
副会长:
1、协助会长进行各项工作的展开与具体实施,维持协会日常工作的
正常运转;
2、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安排与具体落实;
3、参与重大决议与策划活动;
4、协调各个部门间的关系,促进各个部门间的合作;
5、在社长长因故不在时,代替社长行使社长之权利具体负责协会活
动,协助社长完成协会具体事务,分管、指导各部门工作。
组织部:
1、负责协调组织协会开展活动
2、安排活动进程与各项活动事项制定活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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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起草有关组织工作的文件并有针对性的提出有关组织工作的建议、
设想。
4、对协会的各项活动进行计划,安排,开展,实施
财务部:
统筹管理协会财务的支出和收入。
宣传部:
1、出好一切会议以及协会相关决定等通知,以及宣传栏、海报的设
计、包括整份海报的文字、美术设计等制作工作以及各种宣传工作;
2、通过宣传工作扩大协会理事会的影响力;
3、提高协会理事会宣传部及协会宣传部各成员的海报制作能力,提
高协会海报的整体质量;
4、监督、协助各部门的工作;
学习部:
1、反馈同学对协会的要求以及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协调组织同学与协会之间的指导活动;
3、贯彻协会的有关决定;
4、组织参加学校及相关单位组织的与计算机学科相关的竞赛活动;
5、组织院级专业知识或技能竞赛活动;;
6、拟订协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审议各分会发展规划;
7、编印协会刊物。
秘书处:
1、辅助会长及代理会长进行各项工作的统筹安排,并对协会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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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各项工作做书面计划及最后的总结报告,并将每份计划与报告作好备案;
2、辅助会长及代理会长进行内部各项制度起草,制订与实施;具体
起草各类文件;
3、做好每次会议的会前通知工作,会前签到工作,会议记录及会后
备案;
4、对协会理事会的内部资料及会员的相关资料进行备案与管理;
5、协助会长、代理会长进行协会理事会及本协会招新会员工作的准备
及策划,负责对新会员通讯录的发放及收集,并且进行备案;
6、考核各部门、协会理事会干部的工作成绩,作出评定与奖惩
7、主要负责本协会的经费管理,作好社团每一笔经费的收入支出记录
8、作好期末的财务总结报告工作
导购部:
1、负责协会电脑硬件技术支持
2、为协会以及学校同学提供最新电脑硬件资讯
3、协会如有会员需要购买电脑负责提供最实用的电脑购机配置,提供
最新最便宜的电脑选购方案
4、与各电脑商家搞好关系使其能为协会提供技术支援
第五章 会议制度
第十七条 会议召开事项:
1、定期召开协会会议,讨论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给予解决。
2、会议召开前,开会人员必须要通知到位。
西安海华技工学校计算机协会章程
3、被通知的会员和干事必须按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可请假。
4、参会的人员要登记。
第六章 财务制度
第十八条 本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协会的经费全部用于协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对财务实行透明化,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纪律,各项经费报销都必须经过社长同意。
第十九条 经费的来源
1、赞助者提供的赞助费。
2、协会的有偿服务收入。
3、团体、单位和个人捐助。
4、协会会员所交会费。
第二十条 会费的支出
1、奖励赛事的优胜者。
2、公共活动事务的开支。
3、其他的一些开支。
第二十一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规定的活动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
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二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
准确、完整。
第七章 活动制度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的活动管理,具体实施方法如下:
西安海华技工学校计算机协会章程
1、活动策划初稿来源有以下几个方面:各部门提交的活动初稿,个人
或以小组名义的提案,学校安排的有关计算机的各项活动。
2、初稿由领导小组统一定稿,再向学院团委社团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
请。
第二十四条 工作流程
1、新会员加入后即有组织部负责建立会员个人简历、联系方式、会议
情况、活动情况级个人成绩等全套档案。档案必须真实详尽。
2、每学年开展工作时有计划,结束是有总结,计划和总结必须详尽,
真实,全面,经理事会通过后存档。
3、社长及各部负责人应各尽职守,工作认真,细致,以高度的主人翁
精神为我会发展尽心尽力。
4、每学期结束时各部门需将本部门在本学期情况做出终结性报告上交
理事会。
第二十五条 活动范围:
1 、组织会员学习有关计算机知识,交流、研讨计算机组装,网络,
应用方面知识。不断提高会员的理论和技术水平;
2、促进因特网的普及,鼓励并帮助会员充分发掘网络资源,推动我校
信息产业的发展;
3、积极开展与其他计算机协会的合作和经验交流活动,并组织会员参
加本校的计算机竞赛活动或其他与之相关的活动;
4、分时段,分内容举办各类培训,帮助会员提高计算机知识和应用水
平,为会员提供咨询服务,适时邀请计算机专家举办最新技术讲座
西安海华技工学校计算机协会章程
及咨询活动;
5、评选、表彰优秀会员或各类计算机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会员;
6、维护会员的合法利益,及时向学校和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建议和呼
声,沟通会员与学校和社会相关部门的联系,扩大会员的社交范围和社会影响。
第八章 换届事项
第二十六条 社团干部职务可连任,最多两届。
第二十七条 换届的候选人通过推荐或者竞选的方式选拔。
第九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八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协会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
大会审议。
第二十九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并通
过多方修改,协会委员会同意方可执行。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条 计协领导小组有权利修改和完善本章程。
第三十一条 任何人不得盗用本协会名义开展活动。
第三十二条 协会的领导小组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章程。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西安海华技工学校计算机协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