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诊断报告审核及更正制度
一. 为提高影像诊断的准确性,减少漏诊,提高影像诊断的临床符
合率,在影像诊断中严格执行三级负责制。
二. 一线医生由住院医师及主治医师担任,主要负责在上级医生指
导下完成影像报告书写工作。
三. 二线医生由高年资主治医师及副主任医师担任,主要负责指导
下级一线医生阅片,并再次浏览图像对下级医生完成的影像报告进行审核、更正并确认。
四. 三级医生由主任医师及科室主任担任,主要负责对下级医生进
行指导,对科内疑难病例进行会诊、审核、更正并确认报告。
五. 每天临床工作中未能确诊的疑难病例,可第二天(周六、日除
外)进行早间会诊讨论,由两位以上二线、三线医生及科室主任共同会诊,给出诊断意见,签发会诊报告。
六. 二线医生以及上级医生在有效诊疗期限内有权对存在明显错误
的诊断报告进行更正、修改并重新确认报告,为临床诊疗提供正确的诊断依据。同时要将原有报告收回并销毁,杜绝同时存在两份报告的情况。
七. 对于影像诊断与临床病程不符或临床医生对影像报告有不同意
见的病例,可通过三线医生进行再次审核、会诊或修正,仍不能确诊者须经过次日早会会诊讨论,再签发会诊意见。原有报告应废止并销毁。
八. 午间及夜间急诊报告由值班医生书写发放临时报告,待正常上
班时由上级医生审核以后发布正式报告;如遇疑难病例应立即请示科主任或上级医生,待上级医生审查后发放诊断报告。
第二篇:放射科审签报告制度
放射科复核审签报告制度
一、放射所有的影像诊断报告,均需由副主任医师职
称以上质量控制人员审签后,才能发出。
二、本科医师的报告,审签医生可以只在存根上签名;
而实习医生、进修医生或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新分配来的医生所写的报告,发出的报告与存根均须签名。
三、值班医生的急诊报告,经审核后存根上要签名。
四、审片过程中,如发现:
1、错、漏诊报告已发出,应及时通知有关医生追回纠正。
2、疑难病例或有教学意义的影像资料片,应提交次日集体阅片讨论。
3、需做进一步检查者,须详细注明检查方法、部位、要求、目的;交登记室通知病人。并和病人或家属勾通、解释,以求得患者积极配合,达到早诊断的目的。
4、有科研、教学价值的影像资料片,应及时记录、登记。
5、审签医生修改后的报告,由书写报告医生及时誊正,再经签字后发出。修改、更正的报告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