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审核制度
1.核片医师必须由获得主治医师职称二年以上的医师担任,完成当日 诊断报告的审核.
2.核片医师对每份摄片必须核对“申请单,片头,报告”三者的姓名, 性别,年龄检查号,科别住院号/门诊号,病房号/床号,检查日期,核片日期以及书写报告医师的签名。急诊检查还需要包括检查时间和临时报告的时间。
3.核片医师对每份摄片必须核对检查名称,部位和方法是否达到有 关申请和经治医师提出的要求(针对性要强)。认为不妥者需及时与主管该病员的经治医师联系商榷(亲自联系或请书写报 告医师执行)
4.核片医师在审核报告过程中应注意修正错误的或不当的专业描述 用语,以及描述与诊断结论的一致性,特别是影像学诊断的准确性。必要时提出加做和/或重做有关的影像学检查,交书写报告医师落实执行。尽可能地减少误,漏,过诊之机率,提高报告的正确性。
5.核片医师还应注意对摄片中临床要求以外的阳性症状发现在报告 中应有述及,并按诊断重要性的主次顺序写在结论中以供临床参考。
6.核片医师在同意的和修改后通过的报告上签名,字迹要清楚。
影像报告书写审核流程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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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放射科诊断报告审核及更正制度
放射科诊断报告审核及更正制度
一. 为提高影像诊断的准确性,减少漏诊,提高影像诊断的临床符
合率,在影像诊断中严格执行三级负责制。
二. 一线医生由住院医师及主治医师担任,主要负责在上级医生指
导下完成影像报告书写工作。
三. 二线医生由高年资主治医师及副主任医师担任,主要负责指导
下级一线医生阅片,并再次浏览图像对下级医生完成的影像报告进行审核、更正并确认。
四. 三级医生由主任医师及科室主任担任,主要负责对下级医生进
行指导,对科内疑难病例进行会诊、审核、更正并确认报告。
五. 每天临床工作中未能确诊的疑难病例,可第二天(周六、日除
外)进行早间会诊讨论,由两位以上二线、三线医生及科室主任共同会诊,给出诊断意见,签发会诊报告。
六. 二线医生以及上级医生在有效诊疗期限内有权对存在明显错误
的诊断报告进行更正、修改并重新确认报告,为临床诊疗提供正确的诊断依据。同时要将原有报告收回并销毁,杜绝同时存在两份报告的情况。
七. 对于影像诊断与临床病程不符或临床医生对影像报告有不同意
见的病例,可通过三线医生进行再次审核、会诊或修正,仍不能确诊者须经过次日早会会诊讨论,再签发会诊意见。原有报告应废止并销毁。
八. 午间及夜间急诊报告由值班医生书写发放临时报告,待正常上
班时由上级医生审核以后发布正式报告;如遇疑难病例应立即请示科主任或上级医生,待上级医生审查后发放诊断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