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岗位申请书
小学教师岗位申请书
我于19xx年7月毕业于长春市广播电视大学小教英语专科,同年八月参加工作,并在宽城区革命小学任教。于一九九八年九月一日取得“小教一级教师”资格, 并被聘为小学一级教师。于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取得“小教高级教师”资格,同年取得本科文凭。在这任教的十二年中,本人能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加强自我修养,做到了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热爱学生,真诚对待每一位学生。受到了学生和家长的好评。在此期间,我很努力地学习政治理论,特别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一系列政治活动。努力钻研教育理论和教学业务加强业务学习,将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工作实践中。真正做到了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较好地完成了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尽到了一个优秀教师应尽的职责。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在多年的教学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班主任工作经验。现申请小学数学教学高级教师岗位。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关心学生的成长,全心全意搞好教学。管教管导、言传身教、教书育人。
二、 制定教学工作计划,认真备课上课。努力钻研教育理论和教学业务。积极参加教改实践活动,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三、 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教学教育活
动中。四、 热爱学生,因材施教,发挥所有学生的特长,主动热情地帮助后进生。
五、 督促教育学生遵守、执行《中学生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则》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在学习上严格要求学生。帮助学生养成精益求精、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努力向上的良好学习习惯。
六、 深入钻研教材,认真设计教案,上好各种类型的教学课。
七、 努力改进教学方法,抓住重点,突破难点,讲练结合;注重培养能力。不断提高学生的空间想象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计算能力。
八、 适当布置作业,注意信息反馈。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重视讲评,认真落实知识点。
九、 认真辅导学生,热情耐心解答学生的问题,因材施教,让不同的学生都有收获。
十、 认真分析学生现状,针对学生的知识缺陷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做好差生的转化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十一、 关心集体,着眼大局,认真做好教学第二课堂的组织辅导工作,对学有所长的学生重点培养。
十二、 管教管导,教书育人。寓德育教育于教学活动之中。加强智力因素的培养。
十三、 提倡业务自修,努力学习教育、教学心理学,数学教育学和数学教学心理学。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
总之,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我将切实发扬以往工作中的优点,改进不足;为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第二篇:桃园县芦竹乡大竹国民小学教师延长病假申请书
桃園縣蘆竹鄉大竹國民小學教師延長病假申請書
一、職已於98學年度98年10月15日至99年3月24日申請延長病假並奉准在案(如附件)。
二、職因 於99年 月 日門珍依診斷證明書宜休養5個月(檢附 張診斷證明書)
三、依教師請假規則第三條規定:因疾病必須治?或休養者,得請病假,每學?准給二十八日。其超過規定日?者,以事假抵銷。患重病經醫?機構或專科醫師診斷非短時間所能治癒者,經學校核准得延長之。其延長期間自第一次請延長病假之首日起算,二學?內合併計算?得超過一?。但銷假上班一?以上者,其延長病假得重?起算。
四、依教師請假規則第五條規定:教師請病假已滿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延長之期限或請公假已滿第四條第?款之期限,仍?能銷假者,應予?職停薪或依法辦?退休或資遣。 前項教師自?職停薪之日起已逾一?仍未痊癒,應依法辦?退休或資遣。但?職停薪係因執?職務且情況特殊者,得由學校審酌延長之;其延長以一?為限。
五、職因 羅患重病擬繼續申請自99年 月 日至99年 月 日延長病假(檢附 張診斷證明書),懇請 鈞長惠予核准以利休養。
申請人: (簽章)
敬 陳
教學組長: 出納組長:
輔導室: 總務處:
訓導處: 教務處:
人事室: 會計室:
校 長:
中華民國年月日
桃園縣蘆竹鄉大竹國民小學通知
台端(鄭崑瑜教師)申請於99年03月25日起至99年7月25日止繼續延長病假,謹依規定將相關重要事項交待如下,請查照。
※以上未盡事宜,隨時補充轉知
節錄教師請假規則
第五條 教師請病假已滿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延長之期限或請公假已滿第四條第?款之期限,仍?能銷假者,應予?職停薪或依法辦?退休或資遣。
前項教師自?職停薪之日起已逾一?仍未痊癒,應依法辦?退休或資遣。但?職停薪係因執?職務且情況特殊者,得由學校審酌延長之;其延長以一?為限。
第?條 教師經學校依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核准延長病假或依前條同意?職停薪期間聘期屆滿者,學校應予繼續聘任。
依前條規定?職停薪人員,於?職停薪期間病癒者,得檢具醫?機構或專科醫師證明書,向原服務學校申請?職。
第七條 教師請延長病假跨越二學??者,其假期之計算應扣除各學??得請事、病假之日?;其兼任?政職務者,並應扣除休假之日?。
前項教師於延長病假期間銷假上班,開學後再請延長病假時,其延長病假視為未中斷,且?得扣除寒暑假之日?。但開學後即銷假且實際上課已達一學期以上者,寒暑假之日?得予扣除。
前項所定銷假上班,應取得醫?機構或專科醫師出具之康?證明。
第十?條 本規則所規定假期之核給,扣除?假日。但因病延長假期者,?假日均?予扣除。按時請假者,以規定之出勤時間為準
桃園縣蘆竹鄉大竹國民小學教師延長病假欲銷假上班申請書
一、職前因 羅患重病,經核准自民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延長病假(如附件)。
二、依據教育部96年6月26日台人(二)字第0960091322B號書函規定?略以?公立學校教師因患重病,經服務學校核准延長病假者,其在延長病假期滿前或期滿時欲銷假上班,仍須檢具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證明書,並由服務學校依診斷證明書所載內容,本於權責覈實認定其是否病癒,以決定是否准其復職。
三、職因 擬自民國 年 月 日(延長病假期滿前)銷假上班(檢附 張診斷證明書),懇請 鈞長惠予核准。
申請人:
敬 陳
教學組長: 出納組長:
輔導室: 總務處:
訓導處: 教務處:
人事室: 會計室:
校 長:
中華民國年月日
桃園縣蘆竹鄉大竹國民小學通知
台端(陳依玲教師)申請於96年04月02日起至96年 月 日止病假及延長病假,謹依規定將相關重要事項交待如下,請查照。
※以上未盡事宜,隨時補充轉知
節錄教師請假規則
第五條 教師請病假已滿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延長之期限或請公假已滿第四條第?款之期限,仍?能銷假者,應予?職停薪或依法辦?退休或資遣。
前項教師自?職停薪之日起已逾一?仍未痊癒,應依法辦?退休或資遣。但?職停薪係因執?職務且情況特殊者,得由學校審酌延長之;其延長以一?為限。
第?條 教師經學校依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核准延長病假或依前條同意?職停薪期間聘期屆滿者,學校應予繼續聘任。
依前條規定?職停薪人員,於?職停薪期間病癒者,得檢具醫?機構或專科醫師證明書,向原服務學校申請?職。
第七條 教師請延長病假跨越二學??者,其假期之計算應扣除各學??得請事、病假之日?;其兼任?政職務者,並應扣除休假之日?。
前項教師於延長病假期間銷假上班,開學後再請延長病假時,其延長病假視為未中斷,且?得扣除寒暑假之日?。但開學後即銷假且實際上課已達一學期以上者,寒暑假之日?得予扣除。
前項所定銷假上班,應取得醫?機構或專科醫師出具之康?證明。
第十?條 本規則所規定假期之核給,扣除?假日。但因病延長假期者,?假日均?予扣除。按時請假者,以規定之出勤時間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