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电人〔2010〕 号
关于重新修订南宁电务段段内职工调动
助勤(暂行)办法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段内各工区,车间、科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合理流动人员,确保安全生产稳定。结合我段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特对我段职工段内调动、助勤办法重新修订如下。请各车间结合电务段实际,提出修改意见,于12月5日前,汇总本车间职工意见,通过段办公网发至劳动人事科科长、副科长邮箱,以便修改完善本办法。。
一、工作调动
(一)非调入六大地区(指南宁、柳州、桂林、湛江、玉林、百色,下同)的工作调动
1.跨车间(科室)工作调动。由本人填写调动申请表(附表1),交所在部门负责人及支部书记审核签字(部门负责人根据本车间工作实际情况及劳力情况签署意见,支部书记重点审核调动原因是否属实)→接收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劳人科审核提出意见→主管副段长审核。主管副段长审核同意后由劳人科下达人事命令。
2.车间内部工作调动。由本人填写调动申请表,交车间主任、支部书记审核签署意见→劳人科审核提出意见→主管副段长审核。主管副段长同意后由劳人科下达人事命令。
3.因工作需要,车间内部人员调整。由车间提交内部人员调动申请表→劳人科审核→主管副段长审核。主管副段长同意后由劳人科下达人事命令。以上人员调动每季度末办理一次。
(二)调入六大地区的个人工作调动
调入六大地区的个人工作调动,是指由沿线各站调入六大地区,或者是六大地区间相互调动。由本人按第(一)条的1或2程序递交调动申请表。劳人科、工会对相关资料进行核实汇总,然后提交段办公会讨论,段办公会根据调动申请人的调动理由及日常工作表现,结合调入地区的生产定员情况,适当安排一定数量人员调入大地区。原则上每半年各讨论一次,讨论通过后由劳人科下达人事命令。
(三)因工作需要,电务段统筹调配人员的工作调动,由劳人科根据相关要求办理调动手续。
二、助勤
助勤是由于临时性工作缺乏劳力,需抽调人员协助工作的一种内部调剂方式,助勤以人事命令为准,从生效之日起受令人员应在新的岗位上工作。
1.科室需要抽调车间人员助勤的,由用人科室填写抽调助勤人员申请表(附表2 ),并与被抽调人员车间负责人协商,报请主管段领导审批同意,段长(党委书记)审核,由劳人科办理助勤手续。
2. 车间需要段安排助勤人员的,由用人车间填写抽调助勤人员申请表(附表2 ),报人事科审核安排。
3. 凡不超过三个月的助勤不下达人事命令,由人事部门口头通知,如汽车驾驶员顶替工休假等。超过三个月的下达人事命令,助勤周期时间原则上为半年一个轮次。助勤人员在助勤期间发生违章违纪或发生责任故障、分管设备质量下降等被段考核的,延长助勤周期,超过半年的按轮岗办理。
三、轮岗
轮岗是由于工区缺员工作难以开展,需要抽调较为稳定的人员协助工作,轮岗以人事命令为准,从生效之日起受令人员应在新的岗位上工作。轮岗人员由段调整或用人车间(部门)与职工所在车间(部门)协商,书面报告(表)经段主管领导同意,并以人事命令(通知)为准。
1.轮岗时间按12个月为一个周期。
2.轮岗人员在轮岗期间与所在工区人员一同享受有关待遇。
四、助勤、轮岗人员的管理
1.助勤、轮岗人员在助勤、轮岗期间,遵守所在工区规定,接受所在工区的管理和考核,携带《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参加所在工区组织的业务学习,做好学习记录。服从生产指挥,努力工作,对其所管设备按照质量检查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助勤、轮岗结束的依据。
2.抽调助勤、轮岗人员原则上为超员车间班组(含竞争上岗落选人员)职工。凡在助勤、轮岗期间未受延期考核的,满1个周期的根据本人申请可回原工区岗位。
3.下列人员经本人书面申请,车间党支部或车间支工会确认,可不安排助勤或轮岗:
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二年内的人员(截止时间为助勤、轮岗拟定时间后推24个月);
⑵小孩在3周岁以下或单亲家庭带小孩的一方,小孩在16周岁以下的(提供户口及有关证明);
⑶夫妻两地分居,小孩在16周岁以下的(提供户口及有关证明);
⑷病伤假在三个月以上的人员;
⑸孕期女职工,需有医院证明。
五、有关费用及奖金待遇
1. 本着谁用人谁出钱的原则,助勤、轮岗人员协助工作期间原车间的奖金、劳务费及有关费用总额不变,其助勤、轮岗人员所发生的奖金、劳务费及有关费用,在用人车间(部门)支付。属于工程施工的在其工程费用中列支,奖金、劳务费的发放标准由技术科制定,段主管领导批准,劳人科审核发放。
2.工作调动、助勤、轮岗人员当月在两个班组工作的,奖金、劳务费根据电务段发放情况,分别由两个班组按其在岗工作情况进行分配,不足半个月的由原工区发放,超过半个月的在用人车间发放。
3. 工作调动、助勤、轮岗人员的差旅费除报到返回路途可按差费办理,其他工作期间按所在车间、工区同类人员办理。
六、考勤
各车间、工区要认真做好工作调动、助勤、轮岗人员的管理,按其在本工区工作的实际进行考勤、考核。
本办法至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南电劳〔2009〕25号《关于重新修订职工段内调动、助勤有关规定的通知》同时废止,与其他有关规定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表1
电务段职工调动申请表
附表2
抽调助勤人员申请表
二〇##年 月 日
主题词:人事 职工调动 助勤 办法 通知
抄送:段党群部门。
南宁电务段办公室 20##年11月20日印发
打字:李璐 校对:王家滨
第二篇:调动申请表
槐荫区教育局调动人员申请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