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申请表
申请单位:
法人代表:
填表时间:
水富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制
填 表 说 明
1. 本申请表由水富县住建局统一印制,统一编号。
2. 本表适用于因各种工程需要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申请。
3. 填报内容必须客观真实。
4. 表中“申请单位”是指建设单位或个人名称,应为全称。如是企业、公司其名称应与工商行政部门注册批准的名称相符。
5. 表中“施工单位”是指具体实施工程的单位名称,即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批准的名称(全称)。如是自建,应在此栏中注明。
6. 表中“占用(挖掘)地点”请准确填写,具体到社区、路、街和门牌号,如无门牌号,应写明参照物。
7. 表中“设施种类”请按市政管理部门核定的设施名称填写,如“素色方块”、““彩色方块”、“水泥混凝土路面”等。
8. 表中“用途”须详实填写,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9. 表中“占用(挖掘)范围示意图”请用专门的绘图工具绘制,应做到简明、准确。如设计图复杂应在提交申请表时一并提交设计图原件以供审查,并留下复印件存档。
10. 如占用市政设施用途为“临时建(构)筑物”或者大型挖掘、拆除设施(如各类管线埋设、道路改建等)工程应提交以下文件:
(1) 规划部门核发的许可证
(2) 红线图
(3) 施工设计图
以上文件均应交原件用于审核,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存档。
11. 本表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打印,字迹工整,内容准确,不能随意涂改。
水富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政股(8636824)
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申请表
第二篇:挖掘城市道路申请表
涪陵区 镇市政管理办公室
挖掘城市道路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