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供热价格的通知
发布部门: 辽宁省沈阳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沈价审批[2008]92号
全市各供热企业: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冬季供热采暖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241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冬季采暖供热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供热价格由22元/平方米调整为28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其中没有单位报销采暖费的居民用户按25.3元/平方米交费,差额部分由政府财政每月与供热企业结算。 幼儿园、福利院、敬老院执行居民供热价格。
二、非居民供热价格由23.5元/平方米调整为32元/平方米,其中建筑物层高超过3.5米的,每超高0.3米以内(含0.3米),加价10%;层高超过6米的,由供用热双方根据热负荷情况协商议定加价幅度。
车库、地下停车场的供热价格按非居民供热价格50%执行。
三、非居民供热按用热量计价方式改为"两部制"热价,即:基本热价+计量热价。基本热价为16元/平方米(超高建筑物按规定加价),按建筑面积计收;计量热价为0.1713元/千瓦时(47.58元/吉焦),按用热量计收。
鼓励具备条件的非居民用户采用"两部制"热价。采暖费在开栓前先按面积计价方式预交(超高建筑物按规定加价),采暖期结束后,根据实际用热量按"两部制"热价核算费用,低于预交采暖费部分,由供热企业向用户退费;高于预交采暖费部分,不再补交。
四、居民供热与非居民供热的界定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房屋设计用途为准。供热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超出所有权证标明面积的部分,有采暖设施的计入供热面积,无采暖设施的不计入供热面积。
五、因特殊供热标准需要执行不同供热价格的,由供用热双方协商一致后,报市物价局单独审批。
六、供热时间自11月1日起至翌年3月31日止。
七、各供热企业要到所在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实行亮证收费。
八、各县(市)供热价格由县(市)政府审定,报市物价局备案。
九、调整后的供热价格自2008-20xx年度采暖期开始执行,沈价发[2005]128号、沈价发[2006]168号文件同时废止。
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第二篇:关于调整我厂供暖价格的报告
关于我厂供暖价格情况分析的报告
厂领导:
陕西省物价局通知,自今冬20xx年起,适当调整我省城市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后的用户终端销售价格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5.8元。
从07年以来,煤炭,水电,劳动力等因素价格不断上涨,我厂采暖费标准3元/月?m2(采暖面积)几年未作调整。由于收费偏低,加上锅炉备件和管网维修价格上涨,造成我厂冬季供暖运行成本增加,亏损较为严重,给机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我厂冬季供暖带来了较大的困难。
一、我厂供暖运行成本分析:
(一)支出情况:
1. 每年采暖用煤量约为6000吨以上(285万元).现煤价650元/吨.
2. 采暖期用电量约为358267度(35.8万元)。
3. 采暖期用水量约为62800吨(9.42万元)。
4. 锅炉水处理用盐,清灰剂化学药品安全检测费:4.1万元。
5. 维修费用(锅炉维修和全厂管网维修)约为10万元。
6. 锅炉折旧费:4.2万元。
7. 人工费:66万元。(30人×2200元/月?人×10月)
合计:414.52万元。
(二 ) 收入情况:
20xx年生活区有供热面积8.9万平方米,采暖费标准为3元/月?m2,应收暖气费106.8万元。
但由于105户职工暖气报停,还有未住户及公用地方子校放假因素实收103.54。 约有3.26万元未收回。
工作区实际面积4.02万平方米。采暖费标准为3.5元/月?m2。
应收工作区采暖费:56.28万元。
(三)盈亏情况:
采暖费收入=生活区住宅户采暖费:103.54万元+工作区采暖费:56.28万元=159.82万元。
盈亏=159.82-414.52=-254.7万元
二、建议调价方案
根据对友邻单位采暖价格调研:西北机器厂20xx年采暖费按建
筑面积3.8元/月?m2收取(折合采暖面积采暖费为4.8元/月?m2)。 陕棉九厂20xx年按采暖面积6.4元/月?m2收取。
今年友邻单位也在准备调价调研。
根据以上情况,结合我厂供暖实际情况提出有以下3种调价方案。供领导参考研究。
方案一
按采暖面积采暖费上调0.5元,生活区3.5元/月?m2,工作区4元/月?m2,
(1). 工作区采暖费:64.32万元。
(2).生活区住宅户采暖费:124.6万元。
采暖费收入=工作区采暖费:64.32万元+生活区住宅户采暖费:124.6万元=188.92万元
增收采暖费=调价采暖费收入(188.92万元)-原采暖费(159.82万元)=29.1万元
盈亏=188.92-414.52=-225.6万元
方案二
按采暖面积采暖费上调1元,生活区4元/月?m2,工作区4.5元/月?m2
(1). 工作区采暖费:74.36万元。
(2).生活区住宅户采暖费:142.4万元
调价采暖费收入=工作区采暖费:74.36元+生活区住宅户采暖费142.4万元=216.76万元
增收采暖费=调价采暖费收入(216.76万元)-原采暖费(159.82万元)=56.94万元
盈亏=216.76-414.52=-197.76万元
方案三
按建筑面积采暖费上调1元,生活区3.5元/月?m2,工作区4元/月?m2。(建筑面积是采暖面积1.35倍万平方米,生活区建筑面积11.125万平方米,工作区建筑面积5.025)
(1). 工作区采暖费:80.4万元。
(2).生活区住宅户采暖费:155.75万元
调价采暖费收入=工作区采暖费:80.4万元+生活区住宅户采暖费:155.75万元=236.15万元
增收采暖费=调价采暖费收入(236.15万元)-原采暖费(159.82万元)=76.33万元
盈亏=236.15-414.52=-178.37万元
机动公司
2011-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