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xx年度供暖费报销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员工:
新一年度的供暖期(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即将开始,根据公司《员工住房供暖费管理规定》,供暖费将在20xx年3月供暖期结束后报销。为便于大家报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及流程:
1、报销时间:20xx年3月16日—4月30日
2、报销流程:各部门主管收集统计本部门#5@p后,统一交到人资部 ( 统计表式样见附件一);人资部根据房屋及#5@p情况制作“供暖费报销审批表”,同时将#5@p交由财务部审核;审批表经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后,通过工资卡发放至个人。
二、所需材料:
1、购房、租房证明
集中供暖员工:购、租房合同或房本复印件(已向人资部提供过此证明的不需再提供);
自供暖员工:除以上材料外,需提供小区物业开具的“自采暖证明”。
2、#5@p
#5@p要求详见附件二。(请员工仔细阅读)
三、 报销标准:
1、按照公司《员工住房供暖费管理规定》执行;
2、票据金额大于应享受金额的,按应享受金额报销;票据金额小于应享受金额的,按票据实际金额报销。一票一人,不可多人共用一票(夫妻除外)。
四、其他注意事项:
如房屋情况与往年发生变化,如新购商品房或公房出售等,请及时到总务部登记备案。
请大家相互转告,及时报销!
人力资源部
20xx年10月
第二篇:关于20xx-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选课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选课工作的通知
根据我校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20xx年12月24日14时开始进行2011~2014级学生选课工作。
二、 说明:
全校学生采用新教务系统选课,选课操作手册见下面链接
1.本次选课依然采取预置课程与学生自主选课相结合的方式。
1)预置课程:
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执行计划中规定的必修课,凡按照行政班方式组班上课的必修课程统
一由教务处负责预置入选课系统,学院如果有不需要置课的必修课程或者需要置课的选修课程请于12月17日前报到教学运行中心。
学生不能修改预置课程数据,须通过 “我的已选课程”核对预置课程是否正确,如有疑问须在20xx年1月7日前与学院教学秘书联系。
2)学生自主选课:
公共选修课程、分项体育课、不按照自然班方式组班上课的必修课程和重修课程须由学生在规定时
间内登录新教务选课系统进行自主选课提交选课数据;
2.选课阶段每个学生每学期最多提交40学分的选课数据。 3.2011-2013级学生公共选修必须按照《公共选修课的模块设置与选修要求 》选课。
注:公选课共分经管、人文、艺术和其他四个模块。学生须在所有公选课中修满8学分,其中,
人文、艺术各修2学分,其它4学分可在全部公选课中选修。(一年级的同学不允许选公选课)。
4.每个学生每学期至多选3门公共选修课,自费取证类公选课、需面试的艺术类公选课不受课程门
数的限制。
凡课程名称含“(交费、上课取证)”字样的课程须缴纳相应的费用后(具体金额请通过课程简介查询)方可获得修读资格,否则自动取消修读资格(请慎重考虑后再上网选课);
5.对下学期课表中已有课程,学校一般不再开设重修班,待重修的同学需要采取滚动重修的方式随
低年级选课重修。教务处将根据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对满足开课要求的课程以重修班形式开出。
6.课程考核已达到及格的学生,在四年内不得再次重修(获准休学、保留学籍的时间除外)同一门
课程,故所有阶段均不接受已经通过课程的选课申请(已申请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除外)。
7.选课时应保证上课时间不冲突,因重修等原因导致上课时间冲突者,必须在下学期第一至二教学
周按学校规定办理自修课程手续。
8.《天津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津理工校〔2007〕32号)第二十八条第五款规定:
在学校规定的标准修业年限内一门课程只能重修一次,学校一般不单独安排重修课程。学生如需重修某门课程,应在该课程考核不及格后的学年对该门课程进行重新注册修读。重修课程(不含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公共选修课)考核仍不及格者可在标准修业年限内选择参加一次重考。
9.选修本专业培养计划课程设置表之外的课程只能如实记载成绩,但不列入任何课程类别要求的学分中。
10.本次《体育Ⅱ》、《体育Ⅳ》采用选项制,请同学们在本专业的备选项目中选择。 11.《英语演讲练习I》(课程代码为:1090016)采用学生自主网上选课,请学院通知学生根据自身英
语学习状况在第二至四学期自主安排该课程的学习进程,并在选课有效时间内自行上网提交选课数据。 三、 选课操作步骤:
见附件《天津理工大学学生选课操作手册》或新教务系统选课网站主页http://xk./xsxk/。 四、 实验类课程的选课方法:
在新学期开学后需要进行二次选课的单位负责通知学生,通过学院实验室的网上实验选课系统进行二次选项,最终选定自己的实验项目、时间和地点。 五、选课答疑方式:
为了能及时回答同学们关于选课的疑问,主要提供以下几种答疑方式:
1.各学院在选课期间安排选课指导组成员负责解答学生选课问题,并将选课指导组日程安排于12月22
日前在学院网公布并通知到所有学生。
3. 登录教务处门户,在留言本中写下具体问题,我们会及时回复,并尽力帮助同学们解决选课的相关问题。
教务处
20xx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