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机械有限公司
保密制度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四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 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 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目标、经营决策等事项;
2. 公司的管理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
3.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技术潜力、新技术前景预测、专利动 向、产品配方等;
4. 公司项目运作的秘密事项、工作策略、流通渠道和机构、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等;
5.重要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客户和贸易渠道;
6.公司未公布的人事、财务、审计信息;
7.《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中约定的商业秘密;
8.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六条 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 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八条 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 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十条 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 财会室、档案室、化验室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第二篇:加强公司保密制度范本
[键入文字]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保密制度的通知
致全体员工: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保密工作,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各级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内部保密协议,严格按照公司保密措施执行。
对违反公司保密纪律造成损失、泄密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公司内部处分或开除;有意泄密并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7)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公司保密措施:
1)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
销毁,由公司委托专人执行;
2) 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信息部负责保密。
3)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4)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应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5)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6) 任何人不的打听、议论他人个人信息、薪资、劳务性收入等私密事宜,亦不得将个人薪资所得告诉他人。
7) 各级人员的薪资除公司主办核薪的人员、发薪的人员与各级直属主管外,一律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