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措施
工程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国民经济投资效益、建筑业可持续发展。针对项目施工特点,有效保障工程质量、促进项目持续健康发展,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治理行动,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严禁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提高项目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诚信体系,使工程质量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1.明确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根据《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规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
2.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3.严格按照施工项目经理责任。根据《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建质〔2014〕123号)规定,落实项目经理的质量
安全责任。
(二)项目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开展项目全面检查。检查班组有无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三)健全工程质量监督
1.创新项目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完善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加强对过程检测,严禁虚假检测行为。
2.加强项目队伍。强化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技能。
3.突出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狠抓项目工程实体质量突出问题治理,严格执行标准规范,积极推进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管控标准化活动,落实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度,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四)建立项目诚信体系建设
根据《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建市〔2014〕108号)总体要求,实施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信息管理体系建设。
(五)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素质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建
市〔2014〕112号)要求,落实工人培养、权益保护、用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加强培育项目工人技术,对自有劳务人员的施工现场用工管理、持证上岗作业和工资发放承担直接责任;建立劳务人员分类培训制度,实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
2.完善项目培训体系。健全技能鉴定制度,探索建立与岗位工资挂钩的工人技能分级管理机制,提高工人参加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训项目从业人员技能。
三、工作计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20xx年6月中旬,动员部署相关工作。20xx年9月上、中旬,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8月-20xx年6月)。按照本行动方案和本地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治理行动。重点对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三)总结分析阶段(20xx年6月)。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项目领导,周密部署
提高对治理行动的认识,加强项目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成立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治理行动的重点、步骤和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落实责任,强化项目监督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班组、要及时予批评、严格追究责任;对工作突出的班组、成效显著的班组要进行表扬,并总结项目成功经验。
(三)积极引导,加大项目宣传
充分利用项目黑板报以及宣传标语、会议等形式,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多层面、全方位广泛宣传,用客观的情况、准确的信息向项目各施工班组传递和释放正能量,营造有利于治理行动的氛围,确保工程项目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顺利进行。
重庆松龙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新蒲新田坝棚户区改造工程
20xx年11月
第二篇:关于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关于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有关工作的通知
渝建质监〔2014〕058号
各区、县(自治县)质监站,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质监站,总站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9月24日王宁副部长在两年行动专题会议上的讲话,进一步推动我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根据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市〔2014〕130号)、《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质〔2014〕123号)和《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进一步落实我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定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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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质监站要根据《重庆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渝建发〔2014〕88号)要求,结合本地工程质量实际情况,主动配合主管部门积极筹划提高质量水平的行动措施,制定本地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并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执行。
二、学习贯彻质量治理有关工作要求
认真组织本单位质量监督人员和在建工程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学习贯彻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王宁副部长讲话和住建部系列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质量治理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和施工现场。
三、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要求,严格执行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制度、永久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将制度执行情况列为前置条件(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书和承诺书必须及时补报),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项目负责人的动态监管,严格履行有关项目负责人变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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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质量监督执法
各区县质监站要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督执法工作,积极和主管部门协调质量行政执法权限,及时、准确地查处和纠正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发挥震慑作用。
五、开展专项检查
各区县质监站、总站各科室要及时开展质量治理的专项检查,首次检查可在10月中、下旬进行,以后每4个月一次,区县质监站的检查工作总结要及时报市质监总站,市质监总站每半年组织一次督查。
六、加大宣传力度
开展广泛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即日起,每个施工现场应悬挂不少于2条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宣传标语(详附件),施工现场标语悬挂情况列入各区县质监站、总站各科室10月中、下旬开展的质量治理专项检查内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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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宣传标语
强化个人质量责任,全面落实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 建立“三项”责任制度,落实质量终身制 抓好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建设优质工程 抓好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提高工程质量
积极推进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牢记项目负责人诚信责任,加强工程质量管理 狠抓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落实质量终身制 牢记十项规定,履行项目经理职责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百年大计质量先、精心施工记心间
严格管理,精心施工,创优夺杯
敬业奉献,努力拼搏,争创优质工程
严格管理是创名牌的关键,精工细作是创名牌的保证 严格管理,以质取胜,人人有责
建设优质工程,创造优良信誉
强化质量监管,严把质量关口
产品是企业形象,质量是企业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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