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中信银行重庆分行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在我行工作的所有用工形式人员,包括派遣、返聘、临时、保安、保洁员等。
第三条 在国家规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或领导安排,经协商劳动者同意继续工作的,称为加班。
第四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加班的范畴:
1、柜员、值班人员等轮班但获得补休的;
2、员工在外出差期间。
第五条 加班的审批流程:
1、当日需加班人员应于当日下班前、周末加班于每周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填写《加班审批表》,详细说明加班事由,并按审批流程签字完毕后交至人力资源部后方可实施。
2、审批流程为:本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所在分、支行二级部、部门(支行)负责人签字→主线部门负责人签字→送人力资源部→分管行领导→行长。
3、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加班审请表》的,可由加班人员的部门负责人先电话请示分管行领导同意后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按上述审批流程签字完毕后交到人力资源部。
第六条 加班费用的计算标准:
1、员工在日常工作日加班的,按有效工作日基本工资的150%核发加班工资;
2、员工在一般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有效工作日基本工资的200%核发加班费;
3、员工在国家法定节日加班,按有效工作日基本工资的300%核发加班费;
4、本条中,员工有效工作日基本工资,每月按21.75天计算有效工作日,基数计算标准为:
月基本工资计算基数=标准工资+工龄工资
日基本工资计算基数=(标准工资+工龄工资)/21.75天
第七条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在员工考核时不得评“良好”及以上,在工资晋升及职务晋升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第八条 加班期间的工作纪律以及出勤管理,按员工正常上班时间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员工,按照工作未完成情况进行罚款,并视情节轻重口头批评或通报批评。
罚款金额=日基本工资*加班工作未完成进度
第十条 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1000--5000元罚款,同时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 本规定于颁布之日起实施,原《中信银行重庆分行员工加班管理制度》同时废止,本规定由分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中信银行重庆分行员工加班审批表
第二篇:加班、值班管理制度
加班、值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明确和规范加班、值班审批程序,有效控制加班,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责任
加班人员、各部门主管及经理。
四、原则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加班费。各部门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少不必要的加班,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五、加班
1.定义:指在日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定额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性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如遇以下情况,可组织加班:
(1)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为保护公司的连续运营时;
(2)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进行抢修时;
(3)为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而处理发生的紧急情况时。
注:属于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当天工作任务,当日没有完成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属于加班。
2.申报:员工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须在实际加班前一天下午5点前填写《加班申请单》并提交部门经理,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班,加班人员必须按时打卡。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提前办理审批手续的,应事先经公司领导口头批准,实施后的第二天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自行安排的加班,不计入加班,也不计入存休。
3.审核:各部门每月初对员工上月的加班情况进行审核,根据相关规定及考勤机记录填写员工的实际加班时数,报部门经理批准,月初5日内报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4.加班工资的支付:
公司可在加班后安排调休,若公司不能安排调休,则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费计算标准:
正常工作日加班薪资=正常工作日薪资x 150%
公休日加班薪资=正常工作日薪资x 200%
法定节假日值班薪资=正常工作日薪资x 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薪资=正常工作日薪资x 300%
正常工作日薪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
正常工作日小时薪资=正常工作日薪资/8小时
5.调休:员工调休须提前填报《调休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和考勤主管批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方可调休。
6.原则上同一年度累计调休不超过六天,一次调休不超过两天。
7.调休在加班年度内有效,且调休不能与春节假期合并使用。
六、值班
1.定义:指在正常班次之外为保证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和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由部门安排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2.申报:各部门如需安排值班,由部门经理批准通知相关值班人员,并作好值班记录。
3.审核:每月初由各部门根据值班记录统计值班时数,经部门经理批准后,连同当月考勤报表报给考勤人员。
4.服务部门周六上午9:00-12:00值班,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发放值班工资。 注:员工在加班(值班)过程中发生的餐费由个人承担。
七、附则
1.本办法修改、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加班申请单
2.调休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