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 索引号: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银行询证函
编号:
(银行):
本社团(筹)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社团(筹)的开办资金实收情况进行审验。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社团(筹)出资者向贵行缴存的出资额。下列数据及事项如与贵行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数据及事项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列明不符事项”处列明不符事项。有关询证费用可直接从本社团(筹) 存款账户中收取。回函请直接寄至****会计师事务所。
回函地址:南京市**** 联系人:
邮编:**** 电话:**** 传真:****
截至 年 月 日止,本社团(筹)出资者缴入的出资额列示如下:
****协会(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第二篇:银行询证函(验资)
银 行 询 证 函
(适用拟设立公司)
编号:
:
本公司(筹)聘请的正在对本公司(筹)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筹)出资者(股东)向贵行缴存的出资额。下列数据及事项如与贵行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数据及事项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列明不符事项”处列明不符事项。有关询证费用可直接从本公司(筹)至锦州东方会计师事务所。
回函地址:锦州市解放路四段5号 邮政编码: 121000 电话:0416-3127695
截至 年 月 日止,本公司(筹)出资者(股东)缴入的出资额列示如下:
公司(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